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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的管理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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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制度1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职责: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资料: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光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午时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头签收时光,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终一个星期五的午时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头签收时光,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终一个工作日的午时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头签收时光,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所以,如果不能在规定时光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光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光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景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光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光。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齐发放。

加班通知2

院属各部门、系、部:

为保证开学典礼暨新生军训汇报表演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学生处、团委、全体辅导员、新生班主任,9月20日、9月21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不休息。其相关工作人员,9月21日(周日)早八点报到。

特此通知。

山东xx学院东方学院办公室

20xx年9月19日

如何管控加班心得分享3

1、加班申请

案例中的加班是因为订单任务未完成,属于我们分析的计划性加班,计划性加班就可以提前申请。为了防止员工混加班费,只能完善制度,加班需提前写加班申请,部门主管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同意才能算加班,没有写申请的,一律不算加班。

2、检查加班情况

为了防止部门主管和手下员工一起混加班时间,人资部门要做好加班的检查情况,一旦发现空有加班之名未有加班之实的,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以儆效尤。

3、日常工作中如何从根本上控制加班?

1、综合工时制

像这种生产型企业,订单多的时候加班多,订单少的时候很闲,可以申请综合工时制度,具体的我曾经写过1篇打卡,大家可以移步去看看。

2、优化工作流程

案例中出现物料未备好,生产工人已经开始加班,却无所事事的混时间,明显是企业的工作流程出现问题。企业要做的就是优化工作流程,检查各部门的配合程度,精细化生产。具体优化要看企业的具体情况,恕我不能提出详细建议。

3、绩效考核

是不是狠奇怪,加班怎么跟绩效考核扯伤关系了?很多时候员工为了混加班费故意拖延工作,上班的时间不完成工作,非要等到加班的时候才做,所以企业要避免加班,要从绩效考核入手,如果平时工作完成不好,故意拖延,达不到公司的绩效要求,那么下班时间自己要补上工作进度,不予算加班。

4、加强管理人员的管控

在原来的计划中,加班员工是重点监控对象,加班内容需要上级批准,加班时长也要受到监督。其实,监控的重点恰恰应当落在管理人员身上,因为他们手中握有对员工加班申请进行批准的权力,只有加强对他们的监控,设立批准申请的标准,才能保证加班的必要性和公平性。

加班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第三条:本规定不适用于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第三章:加班原则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五条: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第六条加班时光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景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第七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四章:加班程序

第八条: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记录表申请加班,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

第九条: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情景,经有关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十条:每月人事部统计加班情景,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五章:加班费用计算

第十一条:平日加班。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1。5倍×加班时光22天×8小时

第十二条: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光22天×8小时

第十三条: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光22天×8小时

第十四:条超过加班定额(每月36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计算。

第六章:调休

第十五条: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第十六条: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

第十七条:调休时光以半年为最小单位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特殊或紧急情景处置可突破加班时光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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