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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范例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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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1

一、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

企业民主管理,就是要职工当家作主管理企业。在股份制企业中,实行民主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当家的权利,是社会主义制度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股份制企业的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股份制企业开展民主管理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企业管理中的具体体现。

群众路线是我党的根本保证路线,它的基本内容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过去,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三座大山,取得民主革命的胜利是依靠人民群众,今天建设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也必须依靠人民群众。我们党一向倡导依靠群众管理企业,并在长期实践中,健全了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管理制度和机构,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企业的具体体现。

(二)企业实行职工民主管理,是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保证

科学管理、民主管理都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社会主义企业的民主管理就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它本身就是一种科学管理。从二者的关系来看,企业管理民主化是实现企业管理科学化的重要保证。因为广大职工在生产第一线,对于企业管理中的问题最了解、最有发言权,他们有搞好企业的愿望,也具有搞活企业的能力,科学管理需要职工的广泛参与。调动企业广大职工的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就能形成强大的生命力。如何充分培养、发挥广大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和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本身就是一门科学,在当前推行的经济体制中,把企业经营的好坏同职工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广大职工很自然地要求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力,搞好安全生产、办好企业。而扩大自、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必须依靠专业管理和民主管理相结合,使广大职工充分行使管理企业,当家作主的权力。

二、当前企业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尽管股份制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对职工民主管理作了积极的探索,但是,在实践中如何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切实保障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依然受到种种困扰,对于职工民主管理在股份制企业中的地位、作用和形式的确立,亟待总结完善。

(一)存在的问题

1、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受到削弱。股份制企业虽然坚持了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依据有关规定逐级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但是,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内容受到一定的限制。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的企业发展规划、企业财务会计报告、重大投资计划等相关议案,必须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才能对外公布。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打了折扣。第二,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上述有关议案,依据规定程序及时公告,一般不作修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已无实际意义。由此,造成民主管理流于形式。

2、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范围缺乏规范。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民主管理制度对公司制企业界定了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范围,没有进一步明确民主评议确切人员。领导干部和职工代表就评议的范围产生争议,影响了评议领导干部的质量和效果。

3、职工代表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作用、力度尚显不够。职工的意志难以通过职工代表充分反映在企业管理层的决策中。致使职工履行民利受到约束,很难实现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

4、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方式亟待改进。职工与企业管理方就有关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职工权益事务互相协商、讨论、达成理解和合作,签订集体合同,是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工作时间等职工最关心、最敏感的关键问题上,多数情况下企业行政方总是以各种理由坚持自己的观点,不能充分听取职工方意见,只能是采取变通方式达成协议。职工民主参与的份量难以影响管理方的决策,职工方的意愿无法充分表达。

(二)对策和建议

虽然职工民主管理受到所有制形式的影响与制约,但是,不同所有制形式只能影响职工民主管理的形式和途径,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的根本原则不会变。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根本方针,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体现。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内在要求。

1、完善职工民主管理的参与机制。工会应规范调查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工作程序;指导职工代表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为职工代表履行职权撑腰,建立一套监督考核措施,严格奖惩。企业决策层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应事先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团)长联席会议、工会委员会以及其它形式,广泛调查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分析,归纳整理,由职工方代表(工会主席)在会上充分表达和反映,确保表决权的质量和份量,最大限度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

2、切实提高职工代表大会质量。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以后,尽管企业民主管理的渠道和实现形式发生了变化,但职代会的功能是其它任何制度所不能代替的。职工代表所反映的是职工的意愿和利益,审议和决定诸如劳动定额、工资分配、奖惩办法、劳保福利等与职工息息相关的问题。企业应确立职代会地位,在企业管理体制上明确其作用。同时,应坚持先参与后决策的原则,凡企业管理层需要决定、批准的重大事项,先交职代会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管理层认真听取职代会意见后再做出决定。职工代表大会各项决议草案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让职工代表表达真实意愿。建立职工代表巡视制度,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监督代表提案和各项决议落实到位。加强职工代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职工代表的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水平。

(三)充分发挥工会在职工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公司法》指出)(:“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这样就把工会代表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地位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工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除了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职责,及工会主要负责人进入决策层参与决策和监督外,还应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活动,代表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一是广泛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动。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并对好的职工建议给予奖励。确保职工在企业的主人翁地位。联合纪监、审计等部门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活动;建立“职工满意度”调查制度,畅通职工与管理层信息沟通,多方面拓宽民主管理渠道。二是完善平等协商制度。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谈判,聘请劳资、法律方面的专家担任职工方代表参加协商谈判,上级工会组织应派人参加协商谈判,营造协商谈判公平环境,提高协商谈判质量。由此,构建起一种制度平台。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警和疏导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要善于借用“外脑”从企业外部聘请法律专家、劳动问题专家,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为工会维权工作出谋划策。四是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工会组织应强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的理念,注重学习研究上市公司法规政策,加强与企业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工作执法检查职权,监督管理者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在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中有效实施职工民主管理。

三、我厂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和做法

几年来,纳雍发电总厂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形成了民主管理运行机制,为切实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推进企业的民主管理中,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有效机制。从企业内部建立约束机制,在制度上保证职工了解和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实现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建立和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职代会民主管理的质量也不断提高。

随着各项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入,如何使职代会成为职工关心企业的论坛,商讨企业发展大计的阵地,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平台,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纽带,爱护监督关心干部、密切干群关系的桥梁。一是争取党委的领导与支持。职代会议案的出台、企业政策的制定均由党委会把关,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保证职代会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把好预审关。职代会召开前,将职代会文件发给职工代表,特别是职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和企业改革发展中的疑点、难点,提前与职工见面,广泛征求意见。三是把好提案落实关。职代会召开后,及时对提案进行梳理和归类,送相关部门落实。几年来,我厂坚持定期召开职代会,审议通过了安全劳动保护、生活福利、女职工等职代会专委会组成人员及《纳雍发电总厂职工行为规范》等多个议案。在职代会休会期间召开了二十次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纳雍发电总厂组织结构设置的说明》、《纳雍发电总厂中层干部年终效益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纳雍发电总厂职工年休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重大决策,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的发展。

(二)充分发挥厂务公开主渠道作用,不断丰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内涵。实行厂务公开是推进企业民主政治的重大举措,是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和重要措施;也是企业政治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因此,要把推行厂务公开这项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突出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突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让职工清楚的问题;突出容易引发矛盾的问题;突出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体现民利,民主决策的问题。坚持以职代会为推进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企业重大决策、生产经营方针目标的确立必须公开。每次召开职代会之前,行政将要做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和任务,事先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在尊重职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反复研究和多方论证后,再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待职代会通过后付诸实施。设置厂务公示栏。将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进行公示。

(三)构筑多种民主管理平台,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机制建设中,还需构筑多种民主管理平台,推进民主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发展。职工由过去的单纯“参战”到现在的主动参与管理,出谋划策,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大量热点、难点问题,堵塞了管理上的一些漏洞,给企业注入活力。

1、以民主评议为平台,建立企业持续发展的人才竞争机制。建立人才公开竞争机制,使各方面人才脱颖而出,是推进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我厂在2002年通过内部公开竞争,所有岗位的职位均实行公开招聘,通过公开聘任岗位、聘任标准,广大职工可依据条件应聘,并进行任前公示,这种阳光操作,从根本上激活了用人机制。通过民主评议干部,使干部的选拔和任用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对干部实行民主评议,在评议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看业绩、重公论”。“看业绩”就是以工作成绩为标准;“重公论”就是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尺度。使干部既能重视职工评议,又能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职工代表的客观公正评价又给了各级领导以鼓舞,增强了他们的工作激情,从而使企业涌现了一批带领职工拼搏、不断推进企业发展的干部队伍。

2、建立民主管理机制,构建企业持续发展的和谐氛围。为激发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热情,我厂历来重视在全厂范围内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将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旨在为职工打造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平台。今年到9月30日止共收到911条合理化建议,一、二季度完全实施或部分实施的有124条,共有89条合理化建议受到厂部表彰和奖励。由于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管理措施到位,使得我厂合理化建议活动成了企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使职工感受到了自己对于企业的价值,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生产管理的积极性也得到了较大地提高,大家纷纷献计献策,为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出主意、想办法。

四、构建股份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平台,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2

关键词:企业管理;合理化建议;知识螺旋;模型建设;员工隐性知识;挖掘管理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17-0163-02 DOI://

企业合理化建议是职工在日常工作中针对企业生产、管理中发现的质量、成本消耗、设备工具、方法效率、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等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合理性改善、优化的建议和想法的活动。企业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的建设旨在充分调动员工主动参与企业管理,运用集体智慧解决企业存在问题,鼓舞士气,提高主人翁精神,获得个人成长和企业发展。合理化建议是员工智慧的凝结和体现,企业开展合理化建议管理,也是针对员工隐性知识进行挖掘和管理的很好切入点。那么如何从知识管理的视角开展合理化建议管理,使合理化建议成为企业行之有效的知识积累和沉淀的载体?本文基于知识螺旋理论,提出一种合理建议管理的构建模型,探索两者的有机结合。

1 知识螺旋理论简述

知识螺旋理论是由日本学者野中郁次郎和竹内弘高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理论指出知识的创造和转换是由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相互促进、转化并不断螺旋成长的模式,并提出知识创新的SECI模型(图1),它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社会化过程(socialization)

即通过人际交流的形式,使存储在个人头脑中的隐性知识深入交换,形成隐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转换。比如企业员工在会议中探讨某项问题的解决办法,分享解决思路,在对方头脑中激发出好的创意,形成隐性知识的交换和转换。

外部化过程(externalization)

即通过语音、文字等有形的形式将隐性知识显性化,如形成可读的企业文件、标准、多媒体等。

结合化过程(combination)

即将显性化的知识进行整合管理,建立联结而形成系统化的知识,提升知识价值以便更好地使用,如建立知识库对企业显性知识进行内容管理。

内部化过程(internalization)

即将经过上述三个步骤整理的显性知识,通过学习、培训、实践等方式内化为个人隐性知识,达到知识增值,又可循环应用于社会化过程。

知识经过以上四个步骤持续、动态地演化,不断相互作用、循环反复、螺旋上升,达到知识创新和增值的效果。

2 合理化建议管理对知识螺旋理论的借鉴

核心管理对象的借鉴

知识螺旋理论的循环起始是对个人隐性知识的挖掘和转换,核心是对个人隐性知识的管理。

合理化建议体现的是职工个人对于企业生产、管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的解决思路和想法,亦是个人隐性知识的一种体现,对于合理化建议的管理核心问题也在于对个人隐性知识的调动和应用。

基本流程的借鉴

知识螺旋理论呈现的是对个人隐性知识的交流和激荡,激发形成群体知识,进而固化为企业知识,又内化为个体知识,重新促进个人知识的增长的过程。

合理化建议提出并递交上级或审核人评审,产生知识交流;合理化建议付诸实施,是知识落地显性化的过程;将落地实施的成果进行总结、标准化,沉淀为易于使用和传播的组织知识,是将显性化的知识成果进行系统固化的过程;企业对取得的知识针对性开展培训或学习,又将知识在员工之间传递内化,并使其获得相应知识并能够“温故知新”提出新的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知识转换流程模型见图2。

两者在知识的传递、转换路径上,都体现为知识不断被挖掘、转化、管理、应用、创新,在个人、群体和企业集体之间不断形成和流动,激活个人知识,实现组织知识沉淀,达到一种正向促进和自我创造的作用。

隐性知识激发的借鉴

知识螺旋理论对个人隐性知识的激发体现为群体头脑风暴法的形式,即在社会化交流的过程中达到相互启发的作用。头脑风暴法是最为人熟知的创意思维策略,通过这一形式能够充分调动群体的思考,促进隐性知识的深入交流和转换,并且群体范围的扩展有助于激发更多有价值的创意,提高隐性知识激发的效率和价值。

合理化建议在创意的形成和隐性知识的交流中存在局限性,首先合理化建议多形成于个人对问题的发现和思考,合理化建议的提出是个人隐性知识的表达,当提报上级或审核人评审和指导时,体现的是一种“点对点”知识交流形式,该过程在参与的范围上缺乏对群体的调动,势必无法充分应用头脑风暴法激活群体的智慧,达到更优的隐性知识激发效果。同时在合理化建议落地实施的过程中,广泛存在先形成解决方案再行落地实施的过程,对于解决方案仍然可以视为个人隐性知识的显性承载,发起头脑风暴对其进行深入探讨和优化,使之更具可行性和成效。

3 基于知识螺旋视角的合理化建议管理模型构建

通过以上对知识螺旋理论的研究,以及合理化建议对知识螺旋理论借鉴点的梳理分析,以下从知识管理的视角导向,融合头脑风暴法,构建一套有别于传统合理化建议管理的新模型,将合理化建议的管理流程重新架构(如图3所示)。其基本工作流程如下:

合理化建议提报审核并讨论

合理化建议提报审核并讨论如图3中的1。个人针对企业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提交相关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开群体讨论。此过程将传统合理化建议提报中“点对点”的知识交流形式,转变为先“点对点”再头脑风暴的形式,使个人好的想法向更大范围传播,从而促发局部的隐性知识交流向群体的隐性知识挖掘转变。

解决方案制定及讨论

解决方案制定及讨论如图3中的23。经群体讨论后合理化建议传递具体负责人,负责人综合合理化建议的想法和群体交流的内容,并结合实际及个人经验编制解决方案。此处将传统合理化建议中确定解决方案的过程显性化,达到集各方隐性知识并显性化的目的(全面,较优)。同时将方案公开群体讨论,进一步发动头脑风暴促发第二次群体隐性知识激荡。

方案优化与实施

方案优化与实施如图3中的4。负责人综合方案讨论的结果进行方案优化,并付诸实施,完成隐性知识的落地增值及显性化。

成果总结及标准化

成果总结及标准化如图3中的5。将合理化建议实施的成果进行提炼、总结、加工、分类、存储,使粗略的显性知识标准化,固化为易于使用和传播、系统性强且价值量大的显性知识,沉淀为组织知识资产。

成果培训学习与应用

成果培训学习与应用如图3中的67。将上述经过整理的合理化建议成果知识通过企业培训、个人学习等方式,向组织其他人员进行传播,经过个人消化吸收,进一步内化为个人隐性知识,并帮助其应用于问题的发现和解决方法的思考,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完成新一轮合理化建议的闭环和知识的螺旋上升。

如此循环反复,不断挖掘出群体知识,持续固化和应用创新,在获得组织知识不断增长的同时,激活合理化建议的内在活力,保证合理化建议管理长效有序。

4 基于知识螺旋视角的合理化建议管理模型优点

以上探索的合理建议管理模型具备三方面优点:(1)通过头脑风暴法的有机融合,打破传统合理化建议管理“点对点”、单线条流动的格局,让更多人参与到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提报和评价范围中,有助于个人隐性知识的充分挖掘、交流与共享,激活了群体知识;(2)通过群体讨论的形式对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方案进行充分评判和优化,避免仅由审核人独立评价带来的不够全面的风险,有助于合理化建议解决最优化;(3)以推动知识螺旋的形式激活了合理化建议的内生动力,解决了传统合理化建议开展一段时间后劲不足的问题,实现管理的自我循环。

5 结语

通过对合理化建议管理知识管理内涵的深入分析,并与知识螺旋理论有机融合,构建出新型的“合理化建议+知识”双螺旋管理模式,可以有效促进企业通过合理化建议的途径实现员工隐性知识的社会化、外部化、结合化和内部化,并打破传统合理化建议互动不足、分享不够、判断不一等弊端,提升合理化建议和知识管理的双重效果。

参考文献

合理化建议制度范文3

(一)困境一:量刑信息缺乏有效性、完整性

自量刑建议试点改革以来,量刑建议主要围绕量刑建议的范围、提出时机和形式、方法、内部审批程序而展开,较少关注量刑建议中的量刑信息有效性、完整性搜集。在实践中,量刑信息缺乏有效性、完整性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检察官既难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比较丰富的量刑信息。第二,量刑信息一般都只概括与犯罪事实相关的因素,比如首犯、主犯、教唆犯、累犯等从重量刑情节。第三,量刑信息大部分只与被告人有关,较少涉及被害人、社区公众。由于量刑信息缺乏准确性、完整性,使量刑建议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二)困境二:量刑建议说理非科学化

近年来,提高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能力、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逐渐成为契合司法规律的主流意识,因此诉讼程序中的释法说理制度日益受到重视,逐渐在全国各地检察环节遍地开花,比如不捕说理、不诉说理。在我国,作为量刑建议权重要组成部分的量刑建议说理却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量刑建议说理呈现非科学化趋势。量刑建议说理非科学化体现为:第一从内容上看,极少发现有充分说理的实例,一般表现为“完全不说理”或“不完全说理”,具体表现为仅有建议结论,完全不说明根据和理由;仅提出认定的量刑情节,却不说明据以认定的事实及证据;仅提出法定量刑情节,较少分析来源于案件事实本身的酌定量刑情节;仅援引量刑情节法律条款,不结合个案具体分析适用问题;仅罗列或分析各独立量刑情节,没有对全案量刑体系的综合分析;缺乏对被告人及辩护人量刑意见的评价及理由说明。第二从结构上看,说理论述结构的不尽合理,影响了量刑建议效果的实现。总体而言,说理的结构均为“理由———结论”型,具体表现为三个步骤:首先列出被告人存在哪些量刑情节;其次提出量刑情节评价及适用意见;最后提出确定的量刑建议结论。基于以上几点,我国在建立完整、科学的量刑建议说理制度上遇到了瓶颈。

(三)困境三:公诉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量刑建议经验

当一项制度确立后,后续环节的良性运作受一些资源的制约,比如人的自然禀赋的限制(人性),这些限制有当时社会中常人或履行特定社会工作的某一类人(例如法官、警察、医生)的常规生理能力、认识能力、专业能力以及人的其他一般性特点或弱点(例如有限的理性思维能力、遗忘、模糊记忆、有时缺少反思、有限的利他心、有限的意志力、爱有差等)。[2]实践中,量刑建议作为一种新事物,在全国各地推行过程中,同样也遇到了人的自然禀赋资源瓶颈,表现为:第一,量刑建议主要普遍在全国基层检察院推行,而基层检察院的公诉人员构成比较复杂,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量刑建议水平非均衡化发展。其实量刑建议的推行对公诉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诉人员需要准确判定被告人所犯何罪、合理推算可能被判刑罚,准确把握是否作出量刑建议以及提出量刑建议的幅度等,并且量刑建议需要获得高采纳率。这就表明公诉人员不仅需要具备胜任主控官的能力,而且还要具备胜任主审法官的能力。第二,作为一种新事物,公诉人员行使量刑建议权的经验不足,在实践中出现了以下有违律监督职能,量刑不规范的做法:将该确定的量刑意见改为幅度刑提出,不恰当地扩大量刑建议的幅度;把事先所知法官的量刑意图作为基础,然后将刑期上浮或下降作为量刑建议;对量刑建议机械化操作,简单地在基准刑上做加减法。综上所述,我国在量刑建议权行使主体上,面临公诉队伍素质不均衡性、量刑建议经验的有限性困境。

(四)困境四:自身监督刚性不足

量刑建议权作为公诉权的重要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检察监督职能,但对自身监督刚性不够:没有规定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确立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程序等,总之没有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行使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量刑建议权设置的初衷就是为了抑制法官自由裁量权、实现权力的制约、防止腐败,但是其自身却没有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这与防止认知偏见的心理学需求以及强调监督与制约的司法规律不相符合。在量刑建议权行使中,任何人都存在认知偏见和认知错觉,而作为认识主体的公诉人员难免也会受到“确定偏见”的影响。随着对监督价值的认识深化,如何围绕限制权力、保障权利,强化监督体系建设成为了世界各国普遍认同的意识流,如何顺应历史发展潮流,迎合司法规律的内在变化,破解量刑建议自身监督非刚性化瓶颈成为亟待化解的一个困境。

二、量刑建议权运行困境的破解

改革和完善量刑建议权的运行机制,实现量刑建议权的良性运作应当突破上述困境,构建四方维度,延伸量刑建议运行方向,朝以下路径发展:加强量刑信息的准确化、全面化以提升量刑建议效果;增强量刑建议说理科学化以规范量刑建议运行程序;推进公诉队伍素质专业化以优化量刑建议职能主体结构;促进量刑建议监督系统化以强化量刑建议工作内部监督。

(一)量刑信息准确化、全面化———以提升量刑建议效果为维度

量刑信息是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参照,而量刑建议权作为一种求刑权,与刑罚裁量密切相关联。刑罚裁量涉及刑法和犯罪学是一个政治性问题,是国家立法、司法以及行政机构对犯罪做出反应的方式是否合理有效和富有理性的折射,是公众形成对社会犯罪状况、法律秩序以及自身安全的基本情绪、感觉和态度的重要因素。因此,为进一步优化检察权配置,提升量刑建议权运行效率,契合刑事司法社会功能,量刑建议信息的准确化、全面化应着手于以下三点:第一:科学引入“量刑前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量刑前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起源于英美,它在确保量刑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我国法院为规范量刑程序,已经将其引入少年案件。目前已有法院通过在其内部设立了专职的“社会调查员”、也有法院采取了委托社会机构进行调查的做法。法院通过此做法,减轻了一部分办案压力,提高了司法信任度。因此,为优化检察权配置,提高量刑建议权的运行效果,加强与法院量刑改革的有效衔接,检察院也可以积极探索如何科学引入“量刑前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第二:客观调查被告人量刑信息。不仅要概括犯罪事实相关的情节,还应当涉及被告人家庭、学校、社会关系、前科劣迹、犯罪原因、财产状况、再犯可能、心理生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信息。第三:综合调查量刑信息的多元主体。根据恢复性司法理念,犯罪结果发生后,受伤害的主体并不单一,而具有多元性,包括被告人、受害人、社会等,正如戈尔丁所说“一个人所做的对于自己的祸害会通过其亲近的人们的交感作用或利害关系严重地影响他们,也会在较小的程度上一般地影响到社会。”[3]因此为保障被告人不脱离社会和回归社会、使被告人再社会化,抚平受害人创伤,修复业已破坏的社会关系,检察官在收集量刑信息时,应综合多元受害主体的意见及信息。在具体操作时,量刑信息不仅要涉及被告人的有关信息,还要调查被害人的相关信息,比如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的后果、心理创伤恢复情况、被害人有无过错、被害人是否获得民事赔偿、被害人对被告人的仇恨、谅解程度,以及调查社会的秩序破坏程度、公众的容忍程度等。

(二)量刑建议说理科学化———以规范量刑建议运行程序为维度

正当程序不仅具备公正性,还具有合理性。合理性一方面包含排除司法恣意因素,另外一方面还应包含保障角色的充分参与、以及反思性整合等因素。量刑建议程序的进一步规范化可以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量刑建议说理制度予以突破,即以法、理、情为基本考量,防止司法恣意;以说理内容、说理结构为基本框架,提高说理的效率性、合理性;以说理程序为刚性流程,体现过程的交涉性、保障角色的参与。具体而言,量刑建议说理可以朝以下路径来发展:第一,综合考量法、理、情三者之间的关系。检察机关说理应当以法律规范体系为依据,围绕犯罪事实,避免说理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同时,在检察环节中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公众舆论,在法、理、情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与支撑点,把当事人事后救济变为事中“沟通”,努力减少无理缠诉。第二,明确量刑建议说理的内容。量刑建议说理的内容要素,应当包括以下要素:(1)与量刑有关的事实;(2)证明有关量刑事实的证据,包括对证据的取舍与排除,采信证据的名称、证据能力、证明力等;(3)对量刑情节的评价及理由;(4)最终确定量刑建议结论特定刑种和刑期的过程;(5)对辩方量刑意见评价及理由。第三,探索“结论———理由”型说理结构。即首先发表量刑建议结论,然后针对该结论,按照说理内容要素分别论述其理由,与之形成照应。这种模式一方面可以使辩论焦点逐渐清晰,提高量刑建议运行效率,另一方面还可以防止检察官泛泛说理,提高论证的充分性和缜密性,有利于减少复议、复核案件,有效降低涉检涉访率,维护司法公正。第四,科学设置量刑建议说理程序。一方面量刑建议说理程序应当体现过程性、交涉性,唯其如此,方能应付现代社会的变动节奏,根据需要作出不同的决定。具体操作中,应当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另一方面,根据案件性质,类型化设置量刑建议说理方式和时间。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量刑建议在书中提出;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量刑建议在庭审辩论环节发表公诉意见中提出。

(三)公诉队伍专业化———以优化量刑建议职能主体结构为维度

公诉工作具有专业性。公诉人必须精通法律,具有司法理性,熟练掌握公诉技能,善于运用法律思维审查处理案件。[4]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诉队伍,优化量刑建议职能主体结构是破解量刑建议权运行困境的核心。公诉队伍的专业化应当着手以下几点:第一,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落实公诉队伍专业化引导理念。贯彻于量刑建议权运行中,理性执法指以理性的思维正确认识和把握量刑建议中的各种辩证关系,对量刑建议的有关问题进行观察、比较、分析、判断并作出处理。平和执法指在做出量刑建议时要平等谦和对待当事人、辩护律师、公众等相关主体,审慎行使量刑建议权。文明执法指在量刑建议中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作风文明。规范执法指把量刑建议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量刑建议制度、规范、标准、纪律等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第二,培养人才,提升公诉队伍专业化实力。通过多种形式对在岗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开办量刑建议经验交流会,听取专家、其他地区检察院的经验和意见,练好内功。第三,留住人才,夯实公诉专业化基础。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比如增设主诉检察官职位,提高主诉检察官的专业职称和行政职级,提高主诉检察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第四,引进人才,扩展公诉专业化范围。包括从具有较为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的律师队伍中选拔检察人才。

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4

明确职责 在活动方式上求新

为保证合理化建议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公司专门成立了基础管理工作推进办公室,并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主抓、工会助推、全员参与的管理机制。公司还编制印发了合理化建议宣传册1 000本,发到班组员工手中;《惠安》报每月刊登合理化建议排行榜。此举规范了合理化建议的收集、登记、分类、评审、实施、评估、归档、奖励、推广等工作环节,明确了相关部门及单位职责,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工作机制。

公司在开展合理化建议持续改善与提高活动中始终坚持四个原则:

――坚持群众性的原则。群众是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的基础,广大职工中蕴藏着无穷的潜力,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合理化建议活动,充分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调动职工的创造热情和创新激情。

――坚持立足岗位的原则。围绕促进企业创新和发展,动员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地去思考问题、发现问题,坚持自己提、提自己,创新工作,持续改进。

――坚持持续推进的原则。合理化建议活动贵在坚持,常抓不懈。要用制度和流程保证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各个环节落实,把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作为企业加强管理的一项长期工作,持续推进。

――坚持务求实效的原则。要保证合理化建议的质量,提高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参与率、采纳率、实施率和贡献率,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促进公司经济效益提高。

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在活动效果上求实

公司召开了“惠安集团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推进会”,对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对25项合理化建议优秀成果给予了表彰奖励,使职工在经济技术创新中才有所用、力有所展、劳有所得、功有所赏。目前,合理化建议活动已成为行政主抓、党组织重视、职工广泛参与的品牌活动。公司党委书记詹祖盛亲自带队,深入生产班组,对合理化建议优秀成果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如:科研一所混合二班班长晟通过四五个月的细心观察,反复摸索、称量和对比,发现投料余量过大,他及时向工艺室建议并对投料量进行调试和论证,效果较好,既满足了工艺要求,又节约了生产成本。据测算,在正常投料情况下,每锅节约原材料费用2 250元。

科研二所王春峰发挥自己的专业技术特长,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提出了《某产品工艺的改进》方案,建议项目被采纳后极大地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合格率(由85%提高到了93%以上),仅此一项,每年节创价值25万元,不仅降低了操作工的劳动强度,还提高了设备的自动化程度,使岗位人数由原来的6人减少为4人。由于制盖机模具的改进并采取了安全措施,生产工序减少,设备操作起来更安全。

惠大公司是专门从事二醋酸纤维素丝束生产的企业,丝束生产线为24小时连续运行,作为核心工序的生产主要依靠三套旋转设备进行喷丝、牵引和卷曲来完成产品的成型过程,如果其中任何一套因故停止,都会对生产和安全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惠大员工洪涛、王晓彬等同志悉心研究该生产线现状,并针对目前的供电形式提出抗晃电装置改进方案,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实现了设备平稳运行,有效控制了电压波动带来的全线停车风险,平稳渡过了生产线的两次晃电事故,直接挽回损失750万元。

商惠公司王琳针对酒精糟清液对生产、环保的不利影响,提出了“酒精糟清液回用拌料”的建议,将原来全蒸发浓缩的酒精糟压滤清液,分流约30%回用至酒精的粉碎工段,替代部分一次水进行拌料。公司技术部门经过分析讨论后,认为王琳同志的建议合理可行,采纳并立即组织实施。在实施运行的酒精生产中,玉米原料经粉碎后进行糖化时,要求保持一定的酸碱度,以利于糖化。经生产实践,当显弱酸性的酒精糟清液回用约30%时,不但糖化时节省了调酸碱度用的酸量,而且有利于酵母菌的繁殖,酒精得率得以相应提高。经过近一年来的生产实践检验,年新增酒精产量约100吨,节创价值约70万元,并减少了污水排放量,为实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创造了更有利条件。

立足班组基础平台 在持续改善提高上做文章

班组是精益生产和精细化管理的落脚点,是合理化建议的“发源地”,立足班组平台,培育精益文化是提高企业基础管理水平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公司在这方面,一是继续抓好“班组之家”建设工作,在员工中营造“班组是一个集体,我是小‘家’一员,我要为小‘家’作贡献”的氛围,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员工持续改善、精益求精的职业素养,培育和形成体现人文关怀、注重自我提高、激发内生动力、持续改进工作的班组文化。二是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组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在推进合理化建议持续改善与提高活动中,高度重视班组长作用的发挥,把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与班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三是加强分类指导,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经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过程的有效结合,使班组管理日趋标准化、常态化、规范化,既提升了班组建设水平,为深入推进精益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持续改善与提高活动提供了有效支撑。

准确把握活动要求 在实践中创造鲜活经验

合理化建议制度范文5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就是要建立一套符合政府工作大局、复议工作职能要求、职业特点和复议人员队伍构成的机制,确保行政复议人员的管理、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和业务的运作都应当按照既定的程序、制度、规则进行,减少人为主观因素,追求规范管理和操作,不以领导个人的意志变化而变化,不以服务对象的不同而不同。前段时间,我办行政复议工作在规范化建设上进行了一些探索,获得了一些宝贵经验。结合这些工作,笔者试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作一探析。

一、加强复议人员队伍素质建设是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

由于复议工作的法律性和专业性极强,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复议人员队伍,是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

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端正指导思想。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行政复议人员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因此对行政复议人员应当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行政复议人员也应端正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通过加强思想教育,打牢“复议为民”的思想根基。

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在抓好思想教育的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通过健全和完善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工作体系,使培训工作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

三是要加强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目前,各地区开展复议工作不很均衡,工作质量参差不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机构弱,人员少。加强机构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是复议工作良性发展的客观保障。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从推动依法行政的高度出发,立足长远,真正把加强复议机构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在保障在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建设上狠下功夫。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开展规范化工作建设的基础

没有良好的制度,就没有规范的工作。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就应当将行政复议的各个环节都制定较为严密的制度,使行政复议工作的全过程都有章可循,依章办事。

一是应建立完善行政复议接待制度。在行政复议接待中工作人员与方方面面的来访人员打交道,是代表政府形象的一个“窗口”。接待人员应当注意对来访人员的研究,态度热情,语言规范,要少用感彩较浓的用语,避免给当事人以错误信息,产生不必要的争议。要加强对接待工作的记录,确保不激化和外推矛盾,力争创造和谐气氛。

二是实行案件审理合议制。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合议制,是保障案件质量的重要制度。复议案件受理后,应当成立案件合议组,指定一人主审,其他人员辅助,明确各自的责任,共同负责审理。建立这个制度,通过发挥集体智慧,可以尽量减少和避免失误,增强复议案件的公正审理。

三是复杂案件应当建立听证制度。案情重大、情况较复杂的复议案件往往是复议工作中的难点,经办人要投入大量精力来办理,如果只进行书面审理,效果有时不是很理想。通过建立复议案件听证制度,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组织争议双方质证、辩论,向有关组织和人员查清事实,并将审理过程公之与众,就弥补了行政复议书面审理方式的不足,可以确保审理公平、公正、透明。

四是制定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复议工作中的经常容易出现一些把握不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仅凭办案人员自己的力量,很难保证案件定性准确。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吸取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的力量,集思广益,将会使案件的审理更加公正、高效。

五是建立实施复议决定跟踪问效制度。行政复议决定的兑现,是行政复议能否取信于民的重要环节,体现了政府的权威。应此制定行政复议决定履行跟踪问效制度,要求当事人特别是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要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

六是建立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复议机构应当加强对文档实行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收发文登记制度,有条件的要建立专人、专柜、专室的建设,以便工作研究和查找,保障工作开展的连续性。

随着工作形势发展,还可以试行行政复议错案追究制度、按时结案归档制度、复议权力义务风险告知制度等等一系列制度,以丰富复议工作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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