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车辆管理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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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了维护和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不断创建优良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一、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对进入学院的外来车辆要进行严格登记。
二、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必须持有本院临时通行证,在指定路线行驶并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
三、外来办事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一律停放校门外停车区。
四、食堂、超市、送货车进入校园时间:中午8:30-11:00,14:30—16:00,其他时间拉运的货物由人往里搬运。
五、送货车辆只允许在学院内至多停留半小时(食堂送货人员在地下室卸货)。
六、进入校园的车辆禁止鸣笛,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
七、车辆进入校园不准播放收音机、录音机。
八、图书馆广场严禁停放或通行一切车辆。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外来人员进校,特制定本校来访登记制度:
1.门卫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警惕性,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坚决按制度办事。
2.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全面推行来访人员挂牌进校制度,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填写会客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等方能进入学校。
3.凡进入本校的来访者在履行完登记手续后,准许后,方可进入学校。
4.联系工作后请相关人员在回执联上签字。
5.学校物资出门必须查对登记,特别是外来人员带物资进出校门,一定要询问仔细并进行登记。
6.外单位车辆入校前,必须说明情况,由门卫工作人员决定是否予以放行。
7.严禁闲杂无关人员入内,严防有人进内扰乱秩序。
8.发现疑问,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第三篇】
1 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据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遵守本制度。
3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4内容
职责:
值班人员及车辆进出大门管理、检查
访客及车辆能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监督
告知访客车辆停放地点及停放要求
被访部门
确保外来人员在访问时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确保和要求外来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驶
具体规定:
人员出入管理
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应着装整齐完整;外部人员需按照风电场要求办好手续后,方可出入。
车辆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来人员严禁在门口两侧停放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停放。
所有进入风电场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好单位、车辆牌号、姓名、入厂时间及来厂目的'。值班人员及时检查好人员、车辆是否带有其他公司货物或个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详细记录在登记本上,作为出厂核对证明用,同时交待好进厂注意事项及停放地点。
所有车辆必须按值班人员指定的或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未经允许,所有人员和车辆不准随意走动和停放,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所有车辆进入风电场,必须按照场区行车路线行驶,车辆要走机动车道,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其它说明
所有车辆外出时,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检查,核对相关手续后,方可放行。
对送货外出的车辆,必须检查是否带有其他物品或退品,有物品的,必须凭经责任人的签字证明,方可放行;对出厂的外来业务洽谈、参观、来访等按规定停靠在办公室门前的车辆,酌情检查放行。
其他未尽事宜由总务负责修订解释。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了进一步规范车辆及外来人员出入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建设文明校园,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动车出入管理
1.学校南门禁止车辆出入,一切机动车辆全部从学校西门出入;已经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减速慢行且规范停至西停车场车位;学生大休或放假时,外来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需做登记换证后有序进入校园按照门卫疏导停放。
2.全校教职工凭车辆通行证进出校园,无通行证的`车辆按照外来车辆出入程序处理。
3.外来运货车出入校园须按规定缴费后办理车辆通行证持证出入。
4.如有进出校园车辆造成学校公共设施设备损毁的情况需报总务处按规定处理。
5.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进入校园,车辆全部停至校园南门停车棚。
二、人员出入管理
1.全院学生出入校门时必须佩戴胸卡或主动出示本人学生证并服从值班人员的检查。对于不按规定出示证件或证件转借他人的,值班保安有权进行劝阻或扣押相关证件。
2.培训中心学员,进入校园,需由任课教师统一组织、在门卫处备案方可进入;短期培训学生需佩戴临时学员证方可进入;走读学生,需持学生处统一办理的相关走读证件,方可进入。
3.教职工、环卫、保洁、临时工上下班进出校门,需佩戴工作证方可出入。
4.外来人员入校,门卫通报相关部门人员确认后,登记并留存有效证件,换发出入证。来访人员待事情完毕后,出校门方可换回证件,原则上交通工具不允许进入校园。
5、外来人员取信件、快递一律联系相关超市收发人员送至校门,个人不得进入校园领取。
6.在校学生上课时间严禁外出,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封闭时间周日18:00—周五15:30
(2)周末开放时间周五15:30-21:00、周六8:00-21:00、周日8:00-18:00,外出学生需持学生证,或佩戴胸卡并按规定时间返校。
(3)封闭期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需出具由班主任签署的请假条,并经学生处领导签字后携带本人相关证件方可外出。
7.学生携带贵重、大宗物品离校,必须主动接受保安检查。
8.严禁学生携带烟、酒、盒饭、生食(肉、米、菜)、违禁电器、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
9.假条使用要求
(1)学生请假须持统一制式假条,假条由班主任定期到学生处领取,用存根更换新假条。
(2)学校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请假。
(3)学生请假,班主任须做好存根登记并详细登记请假起止时间,二栏由班长留存,三栏由学生出入宿舍、校门使用,使用完毕后由楼管、保安收回。
(4)学生请假出入学校需经过如下程序:本人填写假条后交由班主任审批,随后由各系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之后到学生处备案登记获得学生处领导签批后方可持假条在规定时间内进出。
(5)已经退学、开除、休学等原因需离校的学生,需持有退学、处分、休学等证明方可离校。
(6)学生出入校门时需要携带请假条和学生证,便于门卫核实身份。
(7)为严肃出入管理制度,有效推进半军事化管理,学生请假人次将作为对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纳入月度考核。
10.对违反上述规定进出校门者,由值班人员登记,并按有关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11.门卫检查要求
(1)学生出入校门时门卫工作人员务必核实学生的假条是否有效,与学生证件是否一致,不一致者不允许进、出校门。学生出去时,门卫要检查假条,回来时也要检查假条,并将学生假条收回。
(2)对不按规定出入校门的学生,门卫进行登记后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通知所在院系。
(3)各班主任须配合做好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