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考勤制度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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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考勤制度1
为规范考勤,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勤周期:一个月,自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止。
三、考勤记录:公司机关人员采用电子考勤,由综合办负责记录。现场监理人员的考勤由总监指定的总监代表(没有总监代表的由总监负责记录)负责记录。公司逐步推行电子考勤。
四、考勤人:公司机关人员的考勤人为综合办公室主任,监理部的考勤人为项目总监。
五、考勤责任:监理现场考勤记录人应及时准确填写《考勤表》,下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考勤表和请假条上报给考勤人,由考勤人进行核实汇总后报公司财务(包括机关人员考勤)。考勤记录人对考勤的完整行、真实性负责;考勤人对所负责项目考勤表进行审查把关。
六、公休假日:员工每月公休日为4天,休假四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但请假休息应经总监代表或总监同意,并做好业主工作或临时调整人员。凡未经批准、先斩后奏以及导致业主投诉不满的,视为旷工。
七、员工请假: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先口头或电话申请,批假人做好记录,假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八、批假权限:4天以内(含4天),由部门负责人、项目总监代表(没有总监代表的为总监)批准;5至15天(含15天)由考勤人批准;15天以上以上由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和总监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
九、工资计算:员工日工资(元)=(工资总额÷30)元/日。
十、检查奖罚:
1。考勤记录人与考勤人串通,故意弄虚作假,虚报考勤的,处罚当事人和考勤记录人虚报天数双倍的工资,并给于通报批评。
2。考勤记录人不负责任,造成相关人员考勤错误者,考勤记录人承担公司多支付的工资;考勤人审核把关不严,每次罚款100元。
3。举报或发现考勤不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4。迟报考勤,导致不能按期发放工资者,延期发放工资的责任由责任人承担,每次处罚100元,并负责向相关人员作出解释。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的管理部门:综合办办公室。
2。本制度自12月1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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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考勤制度2
为规范考勤,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勤周期:一个月,自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止。
三、考勤记录:公司机关人员采用电子考勤,由综合办负责记录。现场监理人员的考勤由总监指定的总监代表(没有总监代表的由总监负责记录)负责记录。公司逐步推行电子考勤。
四、考勤人:公司机关人员的考勤人为综合办公室主任,监理部的考勤人为项目总监。
五、考勤责任:监理现场考勤记录人应及时准确填写《考勤表》,下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考勤表和请假条上报给考勤人,由考勤人进行核实汇总后报公司财务(包括机关人员考勤)。考勤记录人对考勤的完整行、真实性负责;考勤人对所负责项目考勤表进行审查把关。
六、公休假日:员工每月公休日为4天,休假四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但请假休息应经总监代表或总监同意,并做好业主工作或临时调整人员。凡未经批准、先斩后奏以及导致业主投诉不满的,视为旷工。
七、员工请假: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先口头或电话申请,批假人做好记录,假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八、批假权限:4天以内(含4天),由部门负责人、项目总监代表(没有总监代表的为总监)批准;5至15天(含15天)由考勤人批准;15天以上以上由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和总监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
九、工资计算:员工日工资(元)=(工资总额÷30)元/日。
十、检查奖罚:
1、考勤记录人与考勤人串通,故意弄虚作假,虚报考勤的,处罚当事人和考勤记录人虚报天数双倍的工资,并给于通报批评。
2、考勤记录人不负责任,造成相关人员考勤错误者,考勤记录人承担公司多支付的工资;考勤人审核把关不严,每次罚款100元。
3、举报或发现考勤不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4、迟报考勤,导致不能按期发放工资者,延期发放工资的责任由责任人承担,每次处罚100元,并负责向相关人员作出解释。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的管理部门:综合办办公室。
2、本制度自12月1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办公室考勤考核制度条例3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公司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周六、日休息(有关人员轮流值班)。
作息时间:
五一前,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五一后,上午7:30~12:00,下午14:00~18:00;
十一后,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注:在外居住的,推后一小时上班、提前半小时下班。)
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职工应自觉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3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2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4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10天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15天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4、员工请事假一天,向部门经理请假;请事假一天以上,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
5、凡请事假须填写请假报告,办理请假手续,交办公室登记。
6、员工病假,须持医生证明请假。五天以内,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五天以上经总经理批准。如情况特殊可电话请假,但事后需凭医生证明补办有关手续。病假手续交办公室登记。
7、各部门员工应自觉签到,遵守考勤制度,月终考勤表由办公室汇总。
8、员工请事假期三天以上的,按天数扣除基本工资(考勤记录及汇总表记载的特殊情况加班可调休,抵减事假天数),病假期间的工资、补助根据情况决定。
9、无故旷工达5天或年累计旷工达10天,一律停发工资,经公司研究后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