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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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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第一篇】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提醒该生如再次重犯将取消参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或政教处,填写手机保管协议。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4、对多次携带手机的学生,根据情节将进行记大过、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等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和各类违规电器,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的通讯。家长需要联系学生的可以打电话给班主任,或学生找班主任借电话打给家长。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写明情况,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校园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丰乐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

三、细化管理措施

学校成立学生手机管理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手机保管员、班主任等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通过各年级办公室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提供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保障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督导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在手机上布置作业。原则上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除相关部门规定的网络学习内容。学校对教师落实情况不定期或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加强教育引导

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队会、红领巾广播站宣讲、校规校纪督促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自觉遵守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制度规定。对学生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问题,针对学生实际,及时给予教育引导,帮助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一)规范日常管理

学生一般不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园(学生使用电话手表的,家长为孩子设置好使用时间),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监护人到校填写学生情况说明与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带入校园,但禁止带入课堂,带入校园后主动交予班主任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学校将无条件没收,到学期末才能由家长领回。

(1)学校德育处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将统一保管手机并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生当年评优资格。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2)教师在收缴过程中学生出现不予配合的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如果学生确有把手机带到学校,由班主任代为管理,待放学后要求学生带回家,并告知学生手机等电子产品不能进入校园。

五、做好家校沟通

学校学校通过召开学生集会、家长会等方式将校园手机管理相关要求告知学生及家长,争取家长理解和配合,引导家长以身作则、树立榜样,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六、强化督导检查

各班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将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最新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得佩戴手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管理处挂失,防止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在校园内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学生手机管理规定_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第四篇】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危险作业的范围、审批权限及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2.引用标准及规定

《公司安全技术管理标准》

3.一般规定

凡是进行有一定危险环境与条件下作业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行业所做出的规定、制度。

在作业前必须向公司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申诉作业理由,危险因素和危险程度等。同时编写专向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批;作业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必要时要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经审批后方可作业。

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检查所用工具、防护设施,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作业;作业时最低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进行监护;严禁冒险作业、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进行重大危险作业(如攀登大烟囱、开挖深基坑、密闭管内作业等)的人员,必须在作业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作业。

未考取特种作业工作证的人员,严禁从事特殊作业。

4.危险作业范围及审批权

下列危险作业须经安全管理部批准,计划经营部备案:

进入低矮、狭窄、黑暗或含有害气体的地下电缆沟、暖气沟、储备仓、罐、下水道进行作业。

在距离含有废气、燃油、氨气、氧气、氯气等易燃易爆物质和气体的设备、仓库、管线十米范围内进行明火作业。解决有毒有害气体储罐、管网的泄漏问题、保温工程时。

易燃易爆及密闭金属容器(包括装酸的)槽、罐、管道等的切割及焊接作业。

从事接触有严重毒害物质的作业。

横穿铁路及在铁路两侧五米内的施工工程。

横穿马路及在马路上的施工。

从事各类工程施工爆破作业。

三米以上无保护设施的登高单层作业。

380V以上的带电作业,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及电缆附近的电工施工作业。

起吊二十吨以上的设备或物体。

高大建筑物及金属构架拆除工程。

5.危险作业证申请手续

凡需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事先必须申请危险作业证或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对擅自批准或进行冒险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必须严肃处理。

危险作业必须有申请单位领导签字。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危险作业证应根据情况一式四份,批准单位、备案单位、作业单位各一份,以备存查。

对重大危险作业,除经上述部门批准外,还必须由批准单位报请总经理批准,并由批准单位监护作业。

对经常性的危险作业,可经一次审批即可,但遇作业内容和防护措施改变或负责人、监护人更换时,应重新申请。

危险作业应于作业前三天办理申请手续,遇节假日、下班后以及突然性的危险作业或抢修等特殊情况时,由申请单位负责人报请安全管理部与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次日向有关部门补报备案材料。

危险作业必须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必须熟知该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作业过程中始终不离开作业现场。

外包工程除登高作业外,其它各危险作业,由分公司通知配合队伍执行。

6. 危险作业前的准备

做好与本危险作业有关单位及受影响单位或人员的联系。

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和有经验的指导人员,重大危险作业还必须有现场救护人员,并做到作业负责人、作业指挥人、作业人、安全监护人员等分工及职责明确。

对参与作业的各种人员讲解作业内容,可能发生的问题,有关防护问题及意外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必需的安全设施及工具的准备。

7. 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

保证安全作业的注意事项。

防止发生事故的具体安全防护措施方案。

意外情况发生时,采取的补救方法和处理方法。

发生意外人员事故时的救护措施。

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8. 危险作业六个“不准干"

没有危险作业证不准干。

不指定总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不准干。

不同有关部门联系好不准干。

作业中出现问题不解决不准干。

组织不严密、措施不可靠、不落实,作业人员操作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准干。

油罐、爆气管道、氧气设备、管线动火时,分析不合格不准干。

9、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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