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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管理制度【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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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篇】

目的

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使公司奖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

基本原则

1、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职位高低;

3、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4、公开、公正、及时。

管理

5、奖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向综合部提请奖励;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向其上级或综合部推荐奖励;

6、惩处:对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对违纪员工提请惩戒处理;所有员工如发现其他员工有违纪行为,有权向其上级或综合部提出投诉和检举;

7、综合部负责对提请奖、惩事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进行认真复核、审查,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8、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奖惩由总经理提出,综合部办理。

奖惩权限

9、奖惩处理决定的权限归总经理。具体程序为:综合部根据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提请和其他员工的推荐、检举,进行审核,并填写《员工奖惩审批表》,经有关部门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10、总经理有权直接奖惩员工。

奖励

奖励分为四种:

嘉奖——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

记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1000元奖励;

记大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3000元奖励;

晋级——晋升工资或职位。

11、嘉奖:

(1)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绩显著者;

(2)出色完成公司领导指派的重要任务者;

(3)圆满完成重大项目未出差错者;

(4)对操作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6)全心全意服务,受到客户表扬,有具体事迹者;

(7)遇有困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8)其它应予奖励者。

12、记功

(1)节约物料或废品利用,卓有成效者;

(2)技术革新、成果显著、效益明显的;

(3)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者;

(4)发现职责外问题,予以报告或妥为处置,防止损害发生者;

(5)其他应当记功者;

(6)一年内嘉奖三次者;

(7)上一条款业绩突出者。

13、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4)其他应当记大功绩者;

(5)上款业绩突出者。

14、晋级(工资或职位)

(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3)其他应当晋级者;

(4)上款业绩突出者。

惩处

惩处分为下列四种:

罚分——扣罚操行考评分(最低1分,最高10分);

记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50%工资;

记大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工资90%或降职级;

开除——解除聘用合同并扣发当月工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分;

(1)未履行本岗位职责,情节轻微者;

(2)迟到、早退者;

(3)不按规定着装者;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5)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6)不服从上级指示,情节轻微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上班时间躺卧休息、聊天、嬉戏、擅离职守、贻误工作者;

(9)破坏工作环境卫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者;

(10)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11)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12)在车间、大厅吃东西者;

(13)不按规程、规范操作,情节轻微者;

(1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15)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16)违反公司制度、规定轻微者;

(17)其他应当罚分者。

16、记过

(1)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不听劝阻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顶撞上司、对上司和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侵占、贪污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利益者;

(5)因疏忽、过失或违章操作使公司财产、利益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6)拨弄是非,散布谣言、影响团结者;

(7)一月内旷工累计一日者;

(8)一月内罚分累计五次者;

(9)一年内罚分累计十次者;

(10)与客户发生争吵者;

(11)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仪器、电脑等,非经使用人员及主管同意,擅自操作并造成损害者。

(12)其他应当记过者;

(13)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7、记大过

(1)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者;

(3)遗失经营合同和重要文件、机密资料及其它重要物品,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二日者;

(5)拒绝听从上级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告仍不听从者;

(6)在公司里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

(7)其他重大违规、违章者。

(8)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9)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8、开除

(1)对领导和同事进行暴力、恐吓,严重妨碍工作者;

(2)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破坏上下关系者;

(3)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者;

(5)渎职、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者;

(6)涂改重要文件或票据者;

(7)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8)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9)一年内记大过三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10)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

(11)吸食毒品者;

(12)在公司范围内赌博者,或有伤风化行为者;

(13)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4)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5)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6)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7)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制度情节严重者;

(18)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功过相抵

19、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消记过一次;

20、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可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

21、前功不能抵后过;

22、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内的为限。

特殊事项

23、发明创造及专利,按专项制度奖励。

24、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产生经济效益的,按年纯利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按贡献大小分别记录嘉奖、记功、记大功一次(其现金奖励部分不再发放)。

25、对损坏公司财物且价值在1000元以下,除按本规定处罚外,还应照价赔偿;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公司确定赔偿比例。

26、单项制度有奖罚的,以单项制度为准;情节严重的,按此制度办理。

27、对同一事件不重复奖罚;年终评奖不在此例。

28、各公司、部门主管、员工上级对所属员工奖罚负有10%连带责任(自身行使职权的奖罚不负连带责任)。

29、对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西餐厅员工奖罚制度【第二篇】

西餐厅员工奖罚制度

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大家知道西餐厅员工奖罚制度要怎么写呢?下面来看看!

一、爱岗敬业,时刻维护集体名誉和利益,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同事团结友爱,经常主动帮助别人者,经领导评员工宗合议奖励30元。

二、认真完成本餐厅各项工作,学习任务,品德高尚,业务技术精,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顾客在意见卡上书面表杨者,奖励30元。

三、拾到顾客遗物主动交还者,经核实每次奖励20元。 四、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经评估采用奖励20元。

五、经常协助本餐厅总经理、主管、领班等做好管理工作,经评议奖励30元。

六、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当值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工作服整齐,每次罚款5元。

七、不讲普通话,当班期间聚堆聊天、串岗、打闹、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每次罚款5—10元。

八、不使用本店指定的员工通道,每次罚款10—20元。 九、当班期间,工作散慢,粗心大意,随地吐痰,每次罚款10—15元。

十、迟到与早退,10分钟之内扣5元,30分钟之内扣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旷工1天扣3天半工资及资金),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十一、整理打扫卫生不合格,无故减少服务项目者,每次罚10—20元。

十二、厨具、吧台设备及餐具摆放不规格者,每次罚款5—10元。 十三、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罚款10—20元。

十四、见顾客及上级、同事不主动问好者,每次罚款5—10元。 十五、带情绪上岗,对工作敷衍了事,给宾客脸色、服务态度不好、与宾客顶嘴者,每次罚款10—20元。

十六、浪费餐厅物品,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每次罚款15—20元,情节严重者按情况研究处理。

十七、偷带本店物品出店、偷食本店或客人食品;酒后上岗带醉态、散布虚假诽谤言论影响本店、客人或其他人员声誉,每次罚20—30元。

十八、擅自脱岗,当班乱串包厢睡觉、看报纸、吸烟、打电话,每次罚款10—20元。

十九、对上级不礼貌,违背不服从管理,或上级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罚款20—30元。

二十、因疏忽搞坏餐厅或客人财物者,按价赔偿,并罚款20元。 二十一、对客人要小费或其它报酬,对客人暴或不礼貌,与客人争辩,私自配制本店钥匙者,每次罚款30—50元。

二十二、偷盗、索贿、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吵架,每次罚款50—100元。

二十三、组织参加煽动斗殴、聚从闹事,经常违返餐厅规定,屡教不改,每次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十四、作风不正派,拒不接受领导安排工作者,目无纪律,顶撞领导,无故找理由开脱责任者,一次罚款20元,两次开除。

二十五、故意损害圣多美西餐厅名誉者,扣发当月工资直接开除。 二十六、不在指定区域待岗,乱窜包厢或搞男女关系者,每次罚款50—100元。

二十七、客人入座,不主动给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绍菜谱消费项目者,罚款5—10元。

二十八、报错房号、台号、在消费清单上多写、漏写、字迹不清造成失误者,每次罚款10元。

二十九、未经上级同意,私自带外来人员在本店逗留,及在餐厅就餐,员工宿舍留宿者每次罚款50—100元。

三十、替其他人打卡的,一次处罚100元。

奖惩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

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疆教、深受广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三章奖励的实施和评选

第九条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由学校党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教师工作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常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四章奖励的应用

第十六条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员工奖罚制度【第四篇】

1.、总则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奖惩的原则。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的表现仅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到达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职责,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职责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来源罚提议,下达《职责过失单》。

3、奖励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到达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异常贡献奖三种。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公司异常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景确定奖励资料。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经“员工合理化提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提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经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经“员工合理化提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提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经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经“员工提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提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异常贡献奖“。奖励资料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当到达并坚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景,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景,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职责或领导职责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职责过失,填《(职责)过失单》。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说脏话、粗话者。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参会人员迟到者。

、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职责。警告通报全公司。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培训旷课者。

、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职责。记过通报全公司。

、工作时间酗酒者。

、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供给方便者。

、培训无故旷考者。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进取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职责。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职责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理解受到损害者。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进取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职责。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职责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景,酌情处理。

、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职责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职责处罚。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5、附则

、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

、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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