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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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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值班管理

第一条 长白班的安全管理:

1、 各工段(班长)按生产的需要和车间的要求安排好一切生产业务工作,

2、 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搞好检修、运行、安装、改造工作,对各种预防性检修、生产突发事故抢修等工作应安全、高速、优质地完成。

3、 加强巡视检查,维护保养,力求减少事故发生。

4、 承担各项零星技改任务及仪电修理任务。 5. 凡白班接受的任务和正在进行的任务,原则上不准留给值班人员处理。

6、 各工段(班、组)长应严格执行工作记录制度(内容包括:当天发生的一切生产活动、人力安排,检修情况,加班处理事故情况,处理事故的效果及遗留问题等)。每月各班组长将工作记录清理备查。 7. 加班应根据工作合理安排,严禁一点事,全体加班。学工,实习生一般不能安排加班,确属人员不够需学工加班时,必须经车间主任同意方可有效。 8. 搞好各工作场所,配电室清洁卫生。 第二条 生产值班的安全管理:

1、值班人员必须按上级批准的值班方式进行值班,不准自行改变。

2、 值班期间负责本责任区电器设备(仪表设备)故障的处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处理后必须向厂调度室回报。

3、 值班电工的工作标准是保证生产安全可靠地进行。必要时在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临时措施,但必须做好记录,交班长组织人员检修。

4、 值班电工由三人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人必须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一人上岗处理电器故障,发现问题,及时向岗位长、车间、调度室汇报。 5. 值班电工应积极想办法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不得随意要求派人加班,中夜班由值班人员负责检查电流、温升等事宜。

6、 对重大事故,又不能采取临时措施时,必须报告车间主任,组织抢修,原则上检修时值班人员应在现场积极配合。

7、 值班长统一安排值班人员,各班由岗位长负责(包括总配人员)。

8、 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 总配(降)值班的安全管理:

1、值班人员必须按上级批准的值班方式进行值班,不准自行改变。 2. 作好24小时总配(降)电器运行记录,数字准确无误。

3、 值班期间不准脱岗、串岗、自行代班和作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4、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对高压系统和各重要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5、 严格执行«总配(降)运行规则»、«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6、 值班记录填写内容: ⑴ 有关通知和指示 ⑵设备运行状况

⑶事故及不正常运行情况 ⑷电流、电压、电度情况 ⑸倒闸操作制度 ⑹巡回检查情况

第二章

交接班管理

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按厂部规定,提前到达岗位,交接双方全体成员(或按责任范围)进行交接班,一般在班组值班室进行,必要时到现场交接。交接内容必须用书面交接,并由双方人员签字。 第五条 书面交接内容: 1.各系统或设备的运行变动及事故情况。 2.未完成的工作项目、有效的工作票。 3. 有关通知及指示。

4、 公用工具的保存和借用情况。

第六条 交接班应严肃认真,交接过程中出现事故由交接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少于二人,或人员出现一场等现象,不得进行交接班,遇到此情况应向工段或车间回报。

第八条 交接人员在交接前半小时对所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对10KV高压室、工作场地、休息室进行清洁卫生打扫,否则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

第三章 巡检。

第十条 各责任区(电工班)每天必须对自己所属责任区的电气设备进行巡检,严格作好巡检记录,及时报告工段,值班长组织处理故障及拥患。 第十一条 生产巡检内容: 1.该区的照明系统是否正常。

2、运转设备有无异常响声,温升是否在允许范围内,并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

3、各配电系统的电气设备接点是否接触良好,有无发

巡回检查

第九条 全厂高压电器设备,必须进行日常巡视及周期热现象,空气开关有无发热现象、电缆头有无放电、漏电、发热现象。

4、电气有无不安全不整洁的地方。 第十二条 外线巡检内容:

1、外线的巡检应保持1-2月1次,雷雨季节前后应增加巡检次数。出现特殊情况应立即外出巡检。 2.架空导线、瓷瓶。 3.电杆、拉线是否完好。

第十三条 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马上报告车间组织检修。

第十四条 变压器的巡检:

1、变压器的油位及无 漏油现象,升温是否正常。 2.高压侧有无放电现象,变压器有无异常声响。 3.厂内各变压器每日巡检一次。、,一、二泵变压器每周巡检两次。

第四章

电气安装、检修、工作任务布署及验收

第十五条 除巡检、维修等日常工作外,凡进行安装、检修、改装、新增设备等工作,统一由车间主任(或车间主任指定的工程技术人员)向工段、值班长下达工作任务,其形式是用工作任务单下达。未经车间安全负责人批准,不得更改作业方案。 第十六条 任务下达后各工作班负责材料领用,并根据任务要求日期按时完工,如未完成或不执行任务的按车间、厂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 安全整改统一由车间用安全整改通知下达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日常维修工作在工段长统一指挥下,应急生产所急,组织人员及时进行修理。

第十九条 安装改造完毕,必须由施工班长(或班长指定的专人),工程技术人员主持与生产车间按电气安装改造工种、竣工验收管理规定进行交接验收。 第二十一条 电气系统运行质量、检修情况、计划报表的管理执行车间分工负责制。

第五章

工作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按工作票和口头命令(包括电话命令、记录命令)执行。

第二十三条 适用于工作票和口头命令方式的工作范围:

1、适用于工作票的工作:

a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停电或部分时: b 高压室二次线路上工作,需停高压设备或装设遮栏时:

c 高压路线作业。 2 适用于口头命令的方式:

a 值班人员日常进行的维修、清扫、简单的故障处理等工作:

b 取变压器油样: c 低压线路需停电工作。 第二十四条 安全负责人: 1. 工作票签发人:

a 工作票签发人可由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人员担任。

b 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的必要性、安全性、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可靠性、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的条件负完全的责任。 2 工作负责人:

a 工作负责人可由工段长、值班长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第二篇】

1、所有人员在使用电气设施时,一定要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车间内部不得随意安装临时照明、插座等用电设施,否则车间将严厉处罚。如确实需要,由车间通知电工安装。

3、车间所有大于50kw以上的电机,在开车时要通知电工启动电机后,方可开车,否则,不予开车。

4、所有操作人员对运转设备的电机,要按工艺巡检要求认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处理。

5、各电机温度、电流等项指标要每小时记录一次,对不在规定范围内的`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及时处理问题。

6、电气设施周围要经常保持清洁干净,不得有油污等等,否则车间将严格考核。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电气安全的管理工作,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高压运行管理:

、凡公司从事高压运行值班和高压维护安装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国家发证机关考试合格,取得电气安全操作证(高压)方可上岗作业。

、凡公司内从事高压运行值班和高压维护安装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各种高压防护用品,高压绝缘鞋、绝缘手套其绝缘性能必须安全可靠,并由能动部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高压配电装置和各项净距应符合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和GBT147-90《高压电器施工及施工规范》。

、高压运行值班和高压维护安装工作人员,间断岗位操作半年以上者要求本单位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新调该工作岗位要经过安技保卫部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能动部电气试验组负责公司各接地电阻的测试工作,并将测试记录上报安技保卫部存档。

3、电气技工安全管理:

、电气学徒工进入公司,由单位为其选派师傅,并签定师徒合同,实行包教、包学、师徒合同中应包括以下安全技术内容:

、天津市工厂企业电气安全技术暂行规定;

2、本公司各项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触电急救知识和人工呼吸法。

、电气徒工学习满一年后,参加国家发证机关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其它工种改为电工工种,必须经劳人部审批,并参照条规定执行。

、凡符合“天津市工厂企业电气技工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参加考试人员经市发证机关考试,不合格和未参加考试者,不发新操作证,收回原合格操作证,另行安排非电工工作。

、因固离开岗位操作半年以上者,要经过现场考试和安全教育后方可恢复工作。 3.

6、持证电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天津市工厂企业电气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和本公司各项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凡因电工违章操作而造成责任事故,应视其责任予以批评,吊销操作证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凡吊销操作证者,公司劳人部予以改变电工工种,另行安排工作。

、凡患有国家规定的禁忌疾病,不适合从事电工工作的,应改变其工种,另行安排其它工作。

、各单位的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厂内各种电气安全规程,严禁各级领导违章指挥和工人违章操作,凡是由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依法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管理制度:

、检修设备电气或电气线路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制度,由指定签发人签发工作票后经有关部门许可方可作业。

、电气人员应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前,认真进行危险性分析,落实防止误操作和防止工伤事故发生的措施。作业时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

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电气工具,如果安全措施不落实操作者有权拒绝作业。

、检修电气设备,供电线路必须停电,经过两次启动复核无误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使用安全卡锁后方可开始作业,工作结束后由作业人员或作业现场指挥员决定去牌合闸送电。

、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部门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中必须设监护人,确保安全。

、在停电线路或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作放电、验电确认无误后在行作业。 4.

6、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电气产品,防爆电气设备维修应严格按GB38311-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架设临时线应执行《临时线审批制度》生产车间内不准安装移动风扇。 4.

8、严格按规定选用熔丝,不可用其它金属线代替。

、变、配电室应有安全操作技术管理规定,要配备安全用具,防护器具的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安全检测。

、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进行检测,不合格及时修复并记录备查。

4、

11、五级以上风力 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的停电检修作业。 4.

12、电工操作时严禁单人作业,否则发生事故,追究其责任。

5、 电气运行安全规定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

6、 接地装置的规定: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静电接地: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防雷接地: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7、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

高度不低于米,户外不低于米。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8、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手持电动工具: 、严禁使用I类电动工具。

2、在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工具,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及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狭窄场所应使用III类工具。

、使用II类电动工具时,必须装设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秒的漏电保护器。

、对漏电保护器由使用单位电气技术人员进行检查保证安全性能灵敏可靠方可使用。

、在狭窄场所使用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II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控制箱如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有人在外监护。

、手持电动工具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绝缘电阻的测量,以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电源线必须使用详见绝缘电缆,长度不得超过6m无接头及破损,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PE线。

、电动工具的开关应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规范与符合匹配。

9、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不松动。 、对手砂轮、割草机、震捣器等必须配备相应型号的漏电保护器。

9、电气检修安全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经电力科负责人批准。

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

1、大修。

2、小修。

3、事故检修。 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2、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3、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米。 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米。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行车检修规定: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 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

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上,戴好手套进行。 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 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

并离开转动部分。

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10、附则:

、本制度由安保部负责解释。 10.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对电气的安全管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用电管理,也适用于在公司外来施工单位。

3、执行程序: 、电气运行安全: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是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5)、在对用电设备进行拆装、检修和接线工作时,应断开电源;当用电设备出现漏电、过压、跳闸、触电等故障现象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通知班组长、并由专人负责检修,严禁非电气作业人员擅自处理。

(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7)、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 (8)、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9)、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10)电气设备应严防水、蒸汽及酸碱等腐蚀,以免造成绝缘损坏甚至断电事故。

(11)安全用电、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各部门应认真维护电扇、空调、照明日光灯、电源插座、出口安全灯等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如损坏应及时联系修复。

(12)在停止工作期间,应切断全部电源。临时用电的设备、机械和照明等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 (13) 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原,抢救触电者, 并应保护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领导和地方有关部门。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凡在公司内需临时用电,应由使用部门(包括外来施工单位)在使用前办理临时用电申请许可证,按照“谁使用,谁办票”的原则办理工作票,并严格执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移动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电动工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2)、在对用电设备进行拆装、检修和接线工作时,应断开电源;需带电工作时,必须配齐安全工具,穿戴手套,保持人体各部分干燥、清洁,严禁赤膊进行操作。

当用电设备出现漏电、过压、跳闸、触电等故障现象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通知班组长、部门主管并由专人负责检修,严禁员工擅自处理。 (3)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及时关闭。

(4)移动电动工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在湿热和温差变化大的地区还应相应缩短检查周期。在霉雨季节前应及时进行检查。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a. 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b. 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c. 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d. 插头是否完整无损;e.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f. 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g.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h.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定期检查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

、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1)、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b)、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c)、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2)、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在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米。 、低压配电柜

1、每年检查、校验各电流表、电压表的是否准确可靠。

2、每月检查各绝缘件有无破损、受潮。保护接地的连接是否可靠。

3、每月检查辅助电路元件,包括仪表、继电器、控制开关按钮、保护熔断器等是否正常。

4、每月检查辅助电路端子及接插件是否牢固可靠。

5、每月检查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信号指示是否准确。检查直流屏畜电池是否正常,必要时检查液位、测量比重。

6、每年清理一次柜内外积尘和污物,紧固导线连接螺栓,检查各引出线的老化情况。

、电动机及起动控制柜、动力配电箱

1、每天检查:

A、电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响; B、电机外壳温度是否正常;

C、起动控制柜上仪表和指示灯是否正常;

D、起动备用电机,试运转5分钟左右,并检查有无异常。

2、每周检查:

A、检查起动控制柜内交流接触器、时间继电器、热继电器、中间继电器动作是否可靠,及其触头磨损状况,必要时给予更换。

B、检查开关触头是否牢固、有无烧伤、分闸及合闸动作是否可靠。 C、测量电动机的绝缘状况,以及接线盒内接线端子是否松动。 D、检查主回路接线端子、导线连接螺栓有无松动。 E、检查控制回路接线端子、各接插件是否可靠。 F、检查磁放大器线圈绝缘状况。

G、检查柜内绝缘件是否有破损和受潮现象。

3、每年维护保养 A、对所有起动柜内作一次除尘去污。

B、检查所有导线接头、接线端子表面氧化状况,去除氧化层。 C、检查所有导线老化状况,必要时更换导线。 D、更换已经老化、磨损严重的元件。

E、检查电机轴承间隙,加注润滑油;对磨损严重,间隙过大的轴承,必须予以更换。

F、检查电机绝缘状况,有绝缘下降的,必须对定子绕组做浸漆处理。 、照明配电箱

1、每周检查箱内各开关、保险是否正常可靠。

2、每年检查各进出线是否有老化现象,清除导线接头及接线端子表面污物和氧化层。

3、更换失效或有缺陷的电气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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