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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络使用管理制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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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络使用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有效地管理公司网络系统,促进网络系统的安全使用、高效运行,提高公司管理信息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网络系统的主要功能是,通过网络信息传输,实现公司管理信息的及时处理和信息资源的共享。

第三条网络系统由行政部联系网络公司按照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软件系统的管理

第一条公司的系统和软件的安装由行政部统一策划安装,任何人不得善自对软件和系统做更改或删除,如有违反将给予处罚。

第二条公司台式机电脑及笔记本电脑的操作系统由行政部统一安装。

第三条公司应用软件的安装,行政部将根据公司办公需要和各部门对软件的需要进行安装,具体如下:

1、微软公司OFFICE 2012的办公自动化软件

2、AUTOCAD2012以上工程制图软件

3、以上图形处理软件

4、以上看图软件

5、QQ软件,但不得下载游戏功能

6、杀毒软件,并升级成最新版本

7、输入法安装

8、根据工作需要,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等部门可申请安装专用软件。

第四条对于工作以外的应用软件,均不予安装。

第五条病毒的防治。公司电脑的杀毒软件升级由电脑使用人自行负责,要求一星期至少进行一次系统病毒查杀工作。

第六条数据保密及备份

1、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2、各部门对电脑内的重要数据应根据具体情况做备份,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

3、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如光盘、报表,原始凭证)上。

第三章网络管理

第一条公司员工所用的电脑,由行政部统一安排连接网络,未经行政部许可,不得自行连接。

第二条公司联网电脑原则上专人专用,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他人电脑。

第三条作为主服务器的联网电脑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保持开机状态,电脑必须设置密码,除网络维护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使用。

第四条公司人员工作变更或办公地点变更时,应及时向行政部汇报,及时进行公司定人、定置管理档案的更新工作。

第四章网络安全管理

第一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禁止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全权承担。

第二条破坏、盗用电脑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电脑网络安全活动;故意制作、传播电脑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第三条禁止工作时间使用公司电脑玩游戏、听音乐、看VCD或DVD、使用QQ或类似软件进行非工作性质聊天。

第四条禁止泄露公司的IP地址。

第五条未经允许,对电脑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第六条未经允许,对电脑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进行其他黑客活动。

第七条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负责关闭网络连接电源。

第五章罚则

1、违反《软件管理》第一条,给予100元/次的处罚,部门领导加倍处罚。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全责。

2、没有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要求而造成数据丢失及硬件的损坏,给予100元/次的处罚,部门领导加倍处罚。

3、未做备份致使电脑内的重要数据丢失,给予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偿经济损失。

4、未得到行政部允许自行连接网络,给予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责。

5、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电脑者,给予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

6、发生以下事项,给予当事人50元/次的处罚:

(1)作为主服务器的联网电脑使用人在工作时间未开机(特殊情况除外),影响他人工作的;

(2)作为主服务器的联网电脑未按规定设置密码的;

(3)公司人员工作变更或办公地变更未及时向行政部汇报,行政部不能及时统计的。

7、擅自查看、修改、删除他人的文件内容,给予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具体情况给予500-1000元/次的处罚,必要时有权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8、违反《网络安全管理》第二条,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并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9、违反《网络安全管理》第三条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当事人1000元/次的处罚。

10、违反《网络安全管理》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给予当事人500元/次的处罚,并对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11、违反《网络安全管理》第七条,给予当事人50元/次的处罚,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负全责。

第六章其它

第一条此规定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此前与之相冲突的条款,同时废止。

第二条此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公司网络使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网站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新闻网页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页新闻信息的采集、制作、编辑、审核和发布,确保网页新闻类信息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运行,结合省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网页新闻类信息的维护管理以及有关信息流程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省公司新闻中心负责组织新闻网页的建设、规划、结构设计、网站内容更新等方面工作。相关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撑,配合进行页面、专栏方面的制作和更新。

第五条 新闻网页相关栏目的设立或变更及信息的审定由新闻中心负责,主网页链接的各单位和各部室的主页由相应部门负责。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第六条 新闻中心负责公司网站新闻信息的审核及发布,重要新闻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

第七条 各单位须选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人担任新闻采集和报送工作。新闻采集和报送人员应熟悉新闻业务,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八条 各单位报送稿件应当遵循“以新闻类信息为主”的原则,做到信息及时,内容准确,数据真实,能反映省公司发生的重要事件,体现省公司的文化和形象。

第九条 新闻网页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运行:

(一)各单位可通过省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提交重要事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新闻宣传信息,信息内容可以是文字、图片等形式。

(二)网络新闻编辑负责将提交到OA的信息进行审核、校定、编辑或删除,并及时更新网页内容。

(三)新闻类内容更新原则一般为一天一至二次,特殊情况随时更新,其它栏目可根据其性质在适当的时间内更新。

第十条 对网页上显示的新闻信息和链接,新闻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控制其是否在网页上显示或者控制其在网页上显示的位置和栏目归属。

第十一条 对于公司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关系重大以及职工关心的新闻类信息,提交信息的部门应严格把关,并及时报新闻中心。

第十二条 为扩大新闻信息源,增加信息量,除自编信息外,还可通过互联网、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转载信息。转载信息内容必须注明出处或同时做好链接。不允许转载涉密信息和受版权、著作权或知识产权保护而禁止转载的信息。

第十三条 提交到网站的新闻图片为jpg格式,宽高比为4:3,大小不超过800×600点阵,并按要求附文字说明;不得提交只有图片没有文字说明的信息。所有以附件形式提交到网站的信息确保无病毒,否则将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责任。

第四章 安全保密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提高安全保密意识,所有报送的新闻类稿件,应经本单位主管新闻宣传的部门负责人或领导审批,按照“谁报送,谁负责”和“实名制”的原则;建立健全新闻网络信息安全的相应管理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好上网新闻类信息的政治安全关。

第十五条 新闻网页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提交到网站的信息不得包含下列内容:

(一) 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损害公司系统企业形象的。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凡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或暂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凡涉及到省公司商业秘密的内容不得上网。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十七条 为促进省公司新闻网页的建设工作,经新闻中心考核,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省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表彰:

(一)新闻采集、报送、管理成绩突出的;

(二)报送信息及时,主动性强,提供数据量大且保证质量优良,抓住省公司系统热点问题,能够引起上级领导关注的;

(三)信息内容时效性强,有较强的实用性并产生显著的宣传效果,获得评价较好的;

(四)对公司新闻网页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建议、意见,并且被采纳的。

第十八条 处罚

(一)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

(1)新闻内容虚假或有较多错误,新闻报送不及时或很少报送,经多次提醒仍无改进的;

(2)不按要求报送新闻信息,产生不良影响的。

(二)对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并产生一定损失的单位及个人,将依照有关法规追究其责任。

(三)对违反信息安全要求并造成后果的,将视后果的严重程度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公司新闻中心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网络使用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弘扬“超越自我、奋力争先”的企业精神,为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素质助威鼓劲,使我公司通讯报导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络构成

1、 通讯报导网络分级构成,一是公司网络;二是部门(单位)网络。

2、 公司网络由公司通讯员和部室宣传员组成,归思政部领导,依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通讯员组成并统一安排部署报导任务。

3、 部门(单位)网络归属党支部及各部门领导,及时完成部门的通讯报导及宣传工作。

二、通讯员的权利和义务

1、通讯员必须由专业、思想、业务和文化素质较好、热爱通讯报导工作、并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的职工担任。

2、通讯员的权利有:一有参加通讯报导培训的权利;二有参加部门级生产会议的权利;三有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四有了解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及发问的权利,各部门负责人要对通讯报导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

3、通讯员应尽的义务有:一积极报导发生在本公司、本部门有新闻宣传价值的事件,亦可及时将宣传报导线索提供给公司思政部或本公司、部门其他通讯员;二每月至少投1篇以上的新闻稿件;三按时完成公司思政部布置的其他采访及宣传报导任务;四为公司宣传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促进公司宣传网络的发展;五自觉提高个人写作技艺,加强自身业务水平。

三、对外通讯报道

1、大力开展对外通讯报道,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向社会宣传我公司的工作动态、精神面貌以及社会对供电工作所关注的事宜,力争实现全公司大的动态“报刊、网络有载、电台有声、电视有影”,为我公司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2、对外报导我公司稿件,需经公司思政部、党总支审校、签章发稿。重要稿件应经思政部、公司分管领导、党总支书审校。

四、通讯报导工作考核

1、通讯报导工作纳入月度考核。

2、思政部每半年考核各党支部(部门)通讯报导工作一次。

3、思政部对各党支部(部门)的通讯报导情况及用稿情况每月在政工例会上通报。

4、思政部负责作好年度总结评比工作,发放新闻稿酬,评选好新闻若干篇,评选优秀通讯员、通讯报导工作先进集体及支持通讯报导工作的好领导若干,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奖励制度

1、稿酬奖励办法:

被《xx供电报》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1倍。

被省级和地市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2倍。

被国家部委级单位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3倍。

被国家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4倍。

《创建工作简报》所采用的稿件,稿酬以每

篇简讯2元,消息、通讯、评论每千字20元计发,各支部奖励自行制定。

对报导失实的稿件,取消奖励。

2、同1篇稿件,被数家新闻单位采用,其中1篇按相应倍数兑现,其他各篇按稿酬额50%兑现。

六、附则

1、本办法由思政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实施,原《xx供电公司通讯报导管理办法》(修订)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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