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优质4篇)
【导读】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优质4篇)”工作范文资料,供您参考学习,希望这篇工作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给朋友吧!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使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提供支撑,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营业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经营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规定、办法、指导意见以及规则、实施办法、细则等。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不在此例。
第四条公司制度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以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依据的原则;
(二)体系完整:制度体系要涵盖公司为实现整体战略目标而涉及的各项管理职能,尽量做到内容全面;
(三)结构合理:制度体系要分类合理、层次明确,体系内各项制度之间具有内在逻辑关系,有利于理解与执行;
(四)协调统一:制度中有明确的适用条件与适用部门、制度中规定的权责对等清晰,低级制度服从高级制度,避免制度之间的冲突;
(五)功能到位:能满足公司管理各层面活动的需要;
(六)相对前瞻:管理制度的制定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稳定性,不宜经常作原则性变动;
(七)符合实际:适用公司现有的发展阶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文化,关注公司现阶段最核心最紧迫需解决的问题;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履行下列规章制度管理职责:
(一)组织拟订公司规章制度建设规划;
(二)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职能部门实施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
(三)负责对规章制度草案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四)建立规章制度台帐,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承担规章制度的文字审修、提交会议审议和存档备案等职责。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格式要求
第八条各部门在完成草案的草拟工作时,应遵照以下文本格式及书写规定:
(一)基本格式一般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规则、实施办法和细则等可直接分条序列。
1.总则作为规章制度的第一章,应对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要规范内容或原则等予以明确。其中,依据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摘录作为附件明示。
2.分则应通过章节对总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具体规范内容、程序及方法、考核与奖惩等章节。
3.附则中应明确规定解释权归属、实行日期以及相关制度的废止等内容。
(二)字体及条款项序号格式
1.规章制度名称的字体为小二号华文中宋,一级章节为三号黑体,二级章节为三号粗楷体,条目名为三号粗仿宋xGB2312,内容为三号仿宋xGB2312。
2.条款项按照第x条、(x)、"x."标示。例如,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的序号分别为"第五条"、"(二)"和"3."。
3.规章制度电子版段落间距按照规章制度标题段前1行段后1行,一级章节标题段前1行段后0行,二级章节标题段前行段后0行。标题、内容行间距为倍间距。
(三)文字书写应符合集团公司、上级单位现行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内容合法、概念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语言简明。
第四章 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程序
第一节 立项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应根据集团公司、上级单位的。要求,结合公司的管理现状和管理需要,拟定相关制度建设项目计划,并向综合办公室申报备案。
第十条需要制定规章制度的部门,应在年初(原则上为每年3月份前)向公司提出立项申请,填写《文件立项申请表》(附件1)中以下内容后提交综合办公室:
(一)拟编制的规章制度的名称;
(二)拟编制的规章制度的目的、必要性及主要依据和有关背景材料;
(三)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起草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名称,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事宜;
(五)编制规章制度的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申请立项部门的主管领导应审核《文件立项申请表》并签字。
第十二条综合办公室收集《文件立项申请表》并结合公司年度工作安排,对各部门的立项申请进行汇总研究;与各部门及公司主管制度建设的领导沟通后,明确公司本年度出台的规章制度的名称、起草部门、完成日期等,编制《公司xx年度规章制度建设任务书》;报领导办公会审批通过后,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并报上级单位企业管理部备案。
第十三条在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对已列入年度计划因情况变化而无制定之必要,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综合办公室与起草部门协商,经公司主管制度建设的领导批准后撤销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第二节 起草
第十四条《公司xx年度规章制度建设任务书》下发后,承担起草工作的部门应严格按照任务书中的内容及时间安排起草相应的规章制度。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应明确一个负责部门,其它部门协助完成。
第十五条公司的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综合管理类和业务管理类。业务管理类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综合类管理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和事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可按以下进行分类:
(一)规定:对有关工作或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的文件,重在强制约束性;
(二)办法:对有关工作、有关事项的具体办理、实施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的文件,重在可操作性;
(三)制度:要求公司员工共同遵守的准则,是针对某项具体工作、具体事项制定的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四)规则:为维护劳动纪律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要求员工遵守的关于工作原则、方法和手续等的条规;
(五)规程:为了使工作按程序进行而制定的一些具体规定;
(六)守则:公司要求其成员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具体规范、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等做出明确规定。
第十八条承办部门起草规章制度时,涉及其他部门的或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起草部门应当充分征求其他部门及主管领导的意
见,相关部门及相关部门主管领导需填写《意见征求表》(附件4)。
第十九条必要时,规章制度的起草部门可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填写《意见征求表》(附件4)。
第二十条规章制度的起草部门应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的有关制度,注意与公司现有规章制度的衔接、配套和协调,广泛听取部门和员工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征询意见表等多种形式。
第三节 审查和修改
第二十一条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完毕,由承办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审查,审查后报送承办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并按主管领导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合格后由部门主管领导在《文件审批表》(附件3)中填写审核意见并签署姓名。
第二十二条规章制度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承办部门将以下资料报送综合办公室:
(一)规章制度及电子文本;
(二)《征求意见表》;
(三)《文件审批表》;
(四)规章制度有关背景材料、调研材料以及征求意见;
(五)和讨论情况的汇总材料。
第二十三条综合办公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规章制度草案及说明书进行审查、修改:
(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是否符合集团公司的规定和要求;
(二)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有无冲突、重复;
(三)是否正确处理领导、相关部门及员工的意见;
(四)条文结构是否合理、用语是否准确;
(五)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第四节 审议、发布
第二十四条综合办公室审查、修改后,将规章制度递交公司主管制度建设的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综合办公室根据提请公司领导办公会审定。
第二十五条经审议批准的规章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进行文字审修后下发执行。需上报上级单位相关部门审批的,经审批通过后予以下发执行。
第五节 修订、废止
第二十六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由原承办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附件2)提交综合办公室立项、审核后,按本办法第二章第一至四节规定的程序进行修订和废止。
第二十七条修订规章制度时,应对需要修改的条款在规章制度修改草案说明书中明确说明。
第二十八条现行规章制度被新的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
第二十九条规章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规章制度。
第五章 其它规定
第三十条因公司生产经营急需出台的规章制度,可先制定暂行或试行规定(办法),在条件成熟后,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三十一条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承办的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学习,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每半年向综合办公室反馈。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三条公司制定本办法,需向上级单位企业管理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文件立项申请表》
2.《文件更改申请表》
3.《文件审批表》
4.《征求意见表》
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二篇】
为加强培训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培训公司对老师的管理制度
教学是培训公司的核心,老师是执行者,所以对老师的管理至关重要。
一、教学质量:每月测试一次,并进行评比,分享优秀的老师的教学方法,或者让其现场讲一节师范课。
二、备课情况:可以一周抽查一次,随机的或者进行备课竞赛。
三、老师的考勤:迟到或早退将给予罚款。
四、老师的责任程度:对每个学员都不能松懈,对每个学员都有一套特制的教学任务。
五、老师的工作热情:激发老师上课的激情,对老师的进步给予肯定,最好是对竞赛或评比中优秀的老师进行当场奖励。
第二章、培训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主管部门
本制度管理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四、奖励
(一)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计功、计大功、升迁或晋级、通令嘉奖等荣誉称号。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和荣誉证书或奖状。
(二)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在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的同时,注重教学方面的创新。
2、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中有功,使学校财产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3、在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方面事迹突出的。
4、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5、每学期(或学年)评出一个或两个优秀班组,可获得相应奖励,并授予“优秀集体”称号。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五、处罚
(一)员工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留用察看、撤职、开除。
对员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同时,可以附加扣发1~3个月的奖金;
降级,在降级的同时,扣发4个月绩效奖金。
凡受公司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只发给工资;
对员工的行政处理:辞退(解除合同)、开除。
(1)保持衣冠干净整齐,胸牌佩戴应符合公司规范要求,禁止赤膊、赤脚、穿拖鞋、背心等现象,违者每次罚款5元。
未经领导批准的,私自调班的,不服从管理、调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无理顶撞的,罚款3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2元;
30分钟到1小时,罚款5元;
1到4小时,记为矿工。
不执行请、销假规定,罚款2元。
(3)未经领导批准的,私自调班的,不服从管理、调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无理顶撞的,罚款3元。
(4)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与学员或其家长发生不礼貌行为,罚款3元。
(5)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窜岗、离岗或扎堆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也不得影响他人工作,违者罚款10元;
睡岗的罚款5~10元。
(6)实行日落原则,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不拖拉。
违者罚款5—10元。
(7)不允许在禁烟场所吸烟,违者罚款10元。
(8)下班离开时应关闭电脑、空调、电灯等用电设备设施,关锁好门窗。
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每次罚款5元。
(9)工作时间内玩电脑游戏、看电影、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每次罚款5元,连续三次校内通报批评。
(10)使用电话言简意赅,勿占用时间过长,禁止用办公电话聊天,严禁拨打自动声讯电话,严禁占用电话炒卖股票,违者罚款10元。
(11)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杜绝各种浪费。
动用学校财物从事私活加工,按材料加工费的5~10倍予以罚款,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12)严禁学校财物,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予以,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一经发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
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14)尽忠职守,严守公司秘密,严禁擅自复制、查阅及泄露学校文件及资料,不得携带机密资料外出,一旦发现,作内部下岗处理,罚款100~300元,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15)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声誉和形象的行为,违者罚款5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另行处理。
(16)准时出席各类会议,迟到5分钟以内,普通员工罚款5元,中层干部罚款10元,高层领导罚款30元,5分钟以上翻倍,无故缺席会议罚款20元;
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罚款100元,若有事需提前10分钟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17)严禁擅自撕毁和更改公司各种告示、通知及现场各种张贴文件、图画等,违者罚款10元,并负责赔偿损失。
(18)严禁乱涂画、乱张贴等污损设备、墙面的行为,保持现场环境整齐清洁,违者罚款10元。
(19)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不得随意带闲杂人员进入公司内,违者每次罚款10元。
(20)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并按公司规定上交归档,若造成遗失、外流者,根据情节严重罚款10~30元。
(21)干部和职能人员若滥用职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要从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教师管理处罚
(1)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2)教师必须等自己办的学员全部被接走后方可下班,违者处罚责任人10元/次。
(3)现场吸烟,处罚当事人5元/次。
(4)不服从领导调配,直接领导有权责令停职检查(停职期间不发工资);
无理取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上岗前不允许酗酒,一经发现,直接领导有权不准其上岗,停工时间作事假处理并罚款20元。
(6)故意损坏工具、公物,照价赔偿,并罚款10元,取消1—3个月绩效奖金;
遗失工具、公物的,照价赔偿,影响生产和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三)安全、保卫管理处罚
(1)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必须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物品、消防器材,进行分类放置,专人严格保管,消防器材检查按安全检查、按保安部门规定执行。
凡因管理不善、督查不严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取消3个月的绩效考核工资和年度奖金;
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工资降级处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惩处。
(2)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罚款1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
(3)擅自移动、挪用、损坏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罚款10元。
(4)员工在公司内外进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传播淫秽物品、参与邪教、进行迷信、流氓活动及吸毒的,从严从重处理,罚款50—100元,取消3个月的绩效奖金。
情节严重的予以留公司察看以上处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以下处分,同时作下岗处理:
a、将本校物资私自赠与他人或偷窃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价值在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
b、故意损坏学校财产,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
c、安全事故直接责任,损失在1000—10000元之间者。
d、打击、报复及变相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情节较轻的。
e、营私舞弊,损公肥私,有行为情节较轻者。
f、受个人利益驱使,造成学校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下者。
g、破坏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扰乱社会治安,有损学校形象者。
h、未经许可兼任其他企业职务者。
i、篡改发票,损公肥私者。
j、擅离职守(包括值勤时间)导致财产损失等情形重大者。
k、拒绝工作、借故停止工作或怠工事实确实,经吩咐仍不执行,态度恶劣者。
l、借本校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损害学校名誉情节较轻者。
第三章、培训公司对学员的管理
一、课堂气氛:要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讲闲话,要随时互动,但是不可过分,不然一发不可收拾。
二、学习效率:要求老师在讲完知识点,再做练习的时候,要对学员限时,讲每个知识点也要有时间限制,不要扯太多题外话。
三、学习习惯:要求学员注意力集中,坐端正。
四、学习成绩:每一次考试都要与前一次进行比较,还要与别的学员比较,可以采取鼓励或奖励的形式,可以根据学员的爱好而定。
第四章、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培训设施设备包括汽车、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白板、文件柜、音响设备、相机、办公桌椅、教辅书籍、消防设施等。
二、培训教室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三、办公室负责教学设施设备的购买,安装和管理,教学保障和负责建立教学设施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制度,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四、教学设施,设备由专人进行调试,满足教学需要,设备只用于教学,不得挪作他用。
五、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等教育,加强各办公室和办公场地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公司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六、设备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维护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七、办公室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第五章、培训公司运作的管理制度
一、全体老师必须遵守,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倡导树立整体协作思想,禁止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教学质量、管理能力、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六章、其他
一、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任课教室、学员。
二、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三篇】
一、目的
为规范企业管理,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部门、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分为必备制度和非必备制度两大类。
必备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金额或影响范围较大的参与制定。
非必备制度: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金额或影响范围较小的由部门领导就地制定。
制度制定的流程为:由制定部门组织起草制度→经创建新制度建议表和新制度修改建议表审核并批准→经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签署→印发执行。
四、规章制度及其内容
1. 《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全公司
目的: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工作,提高公司工作效率
内容:考勤规定、迟到早退处罚措施、事假、病假、年假休假规定、加班管理、出差等相关管理制度。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
执行程序:上下班卡打卡制度,员工请假需提前1天以上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主管领导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门。
责任追究:有迟到早退、旷工、打卡异常等情况的员工,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2. 《保险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全公司
目的:规定公司工作人员和家属的'保险范围,保障员工及其家属合法权益
内容:保险标准、保险种类、保险费用
责任主体:财务部门
执行程序:每个季度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相关保险费用,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责任追究:对违反保险管理制度的员工严肃处理。
3. 《劳动合同法》
适用范围:全公司
目的:规定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要求,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内容:劳动合同订立、修改、解除等程序。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
执行程序: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转正或升迁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责任追究:违反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惩罚。
4. 《职工保密协议》
适用范围:全公司
目的:规定员工在工作中遵守的保密要求。
内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泄露惩罚等。
责任主体:总经理
执行程序:员工入职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员工离职时应退回公司相关保密文件。
责任追究:违反保密协议的员工,公司将依据协议条款进行惩罚。
五、法律法规依据
制定和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应遵循《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任何规章制度都不能同这些法律法规相抵触。
六、监督与处罚
1.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为公司总经办,每季度定期检查各部门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处罚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依据规定的惩罚措施进行处罚。对较严重的违纪行为或犯罪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四篇】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奖 励
第三条 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 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 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 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4. 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 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 全年出满勤的;
9. 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 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 奖励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 精神奖励
(1) 记大功;
(2) 记小功;
(3) 嘉奖(奖状、奖品);
(4) 授予荣誉称号。
2. 物质奖励
(1) 一次性奖金;
(2) 加薪;
(3) 晋级;
(4) 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 奖励规则。
1. 记大功对象。
(1) 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 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 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 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 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 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 记小功对象。
(1) 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 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 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 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 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 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 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 嘉奖对象。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 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 奖励标准。
第七条 其他奖励规定。
1. 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 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 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 称号;
4. 公司可设董事长奖、总经理奖,设定奖励额度,每年颁发给工作优异者,起到类似诺贝尔奖的效应;
5. 公司可通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 奖励程序。
1. 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 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 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 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 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 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 处 罚
第九条 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 精神处罚。
(1) 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
(3) 记小过;
(4) 记大过。
2. 物质处罚。
(1) 一次性罚金;
(2) 降级、撤职(减薪);
(3) 留用察看;
(4) 辞退。
第十条 过失分类。
(一) 甲类过失。
1. 记大过后仍再犯;
2. 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 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 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 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 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 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 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 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 乙类过失。
1. 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 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 泄露公司机密;
6.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 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灾害;
10.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三) 丙类过失。
1. 因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2.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教唆他人;
3. 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4.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5. 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6. 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7. 连续旷工2天;
8. 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