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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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规定【第一篇】
为了方便公司业务往来及临时客人居住,公司综合办利用空闲宿舍作为临时招待所,为加强管理,规范住宿环境,特制定招待所管理规定。
一、住宿审批:凡需在招待所住宿的人员一律凭公司有关领导批准,由综合办给予安排,否则不予接待。
1、外单位业务联系人员由业务联系部门申请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员工特殊情况需要暂住时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报综合办分管领导审批;
二、入退住手续:
1、外来人员来司入住,须相关部门提前1天申请,员工须提前1天向综合办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入住。
2、到公司财务部交纳住宿押金,预计住宿时间在一周以内的交纳押金100元/人,超过一周的交纳押金200元/人,并持交款证明到宿管值班室办理登记入住手续:
3、填写《入住登记表》,客人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宿管员核对信息并注明客人入住时间、房间号,发放房间钥匙。
4、退房时,客人应提前通知宿舍管理员,由管理员检查房间物品。清点完毕后,客人归还钥匙,宿管员返还押金证明或开具缴费通知。
5、客人持押金收据和缴费通知到财务办理结算手续,结清房费退还押金(无发票)。
三、收费标准:
1、公司员工有特殊情况需晚上住宿的,可以免费暂住在倒班宿舍楼;如申请入住公寓招待所的,需交纳住宿费每位20元/天,原则上暂住时间不得超过2天。
2、外来人员:入住倒班宿舍楼按照10元/人/天交纳住宿费,住宿公寓招待所的'按照30元/人/天。住宿时间超过15天的按照每人20元/月收取水电费。
3、经领导批准可免费入住的业务客户可不收取住宿费但须交纳押金,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领导批准。
4、住宿者应保管好钥匙,如该钥匙遗失,须交纳钥匙工本费10元。
四、入住规定
1、住宿人员要自觉爱护公物,由于人为损毁或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毁的,要照价赔偿。
2、要注意节约用电、用水,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使用电炉、大功率电器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器具;并做好防盗工作,确保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和放射性及管制类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所内。
4、招待所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入住人员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转让床位。禁止赌博和其它违法之事,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其它规定按照公司《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
1、来宾入住招待所申请单
2、入住招待所押金条
差旅费管理规定【第二篇】
为了全面加强公司食堂的管理,提高员工进餐质量、确保员工正常用餐、招待,树立公司食堂窗口的环境、卫生形象,实行用餐报餐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食堂卫生要求
1、采购食材时,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不变质,以防食物中毒。
2、各类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
3、厨房各类用品、用具,使用前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冰箱(柜)、消毒柜内存放物品要分类(袋)存放,定期清理。
4、食堂物品餐桌、地面、餐具等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餐椅的`干净整齐,应做到每日一小扫,每星期必须对餐厅及厨房大清洗一次。消除卫生死角。
5、食物残渣定点放置,及时清理,保持卫生。
二、食堂备餐
1、每天食堂备餐分为3个标准:、固定人员10元/人;、拆迁组15元/人;、公司招待用餐分为:A、B、C,3个档次。
2、每天上午9:30、下午15:00由食堂人员到员工签到处的到岗签到薄及考勤表上进行清点公司固定进餐人数,按所清点的固定进餐人数进行备餐。
3、人员备餐:实行固定报餐和异动报餐相结合,异动报餐(固定人员减少和临时增加时)必须在当日进餐前2小时由负责人通知食堂管理人员。
4、公司非正常上班的时间(如节假日)和日常的早、晚餐,公司员工需要进餐,由员工自行报餐和食堂人员进行摸底后备餐。
5、公司招待备餐:提前2小时通知食堂管理人员。
6、食堂必须保证在公司人员的正常进餐。备餐要求干净卫生、营养均衡,各用餐标准必须达到4:2:1(4荤2素1汤)的比例。因人数而定。
三、用餐管理
1、用餐时间:中午(12:00--12:45);下午(17:45--18:30)
2、公司人员:公司上班正常签到人员进餐暂不支付用餐费,由食堂管理人员在当日员工用餐完毕后向行政管理人员对实际进行用餐人员的确认登记,每月结算一次。
3、公司非正常上班的时间和日常早餐、宵夜公司员工进餐,用餐费用由食堂自行收取。
4、被核定为已报餐的人员,当餐不论是否进餐均视为用餐,每人每餐10元。
5、或后应需外出公干但不在公司食堂用餐的员工,必须在上午10:00,下午16:00前用电话或委托他人通知食堂管理人员,视同报餐;否则,(进餐时由员工自觉应在已报餐人员的后面排队用餐,若没有饭菜备份时,可由食堂视情况办理),用餐费由食堂收取,行政部不另行代扣。
四、公司招待用餐管理
1、公司招待要本着必要、得体、不铺张、不浪费的原则,用有限的资金为公司创造最大的利益。
2、招待用餐分为3个档次:A、20元/位;B、30元/位;C、50元/位。
3、特殊情况下招待标准依据所承办事情重要程度由公司老总酌情安排。
4、各部门招待用餐人数、用餐档次必须提前2小时通知食堂管理员备餐,用餐完毕招待人员签字后由行政人员进行统计确认,每月结算一次。
武汉市扬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xx年12月12日
差旅费管理规定【第三篇】
一、简介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不同单位或部门对差旅费的具体开支范围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一个单位或部门的具体规章制度,规定限额内的差旅费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凭据报销。
二、报销范围
1、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差旅费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计入差旅费中,税法上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
三、报销原则
1、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差旅费超预算不得开支。
2、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出差申请单,经其直属上级批准。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点,经出差签批人书面/邮件确认后,其增加的行程作为另一次出差时间,与原出差时间不连续计算
4、出差标准: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补助基本标准见集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管字007)。
四、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2)伙食补助费:
(3)市内交通费:
(4)交通工具标准:
五、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乘坐火车,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按第四条标准购卧铺票。符合此条款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座位票价的60%奖励给个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车座位票价的50%奖励(另外加收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乘坐新型空调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30%奖励个人。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到省内有班机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车(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车或轮船的,按飞机票价或减去相应的火车、普通汽车或轮船票价的差额,提取30%奖给个人。
3、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每人每夜另增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4、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改乘火车的,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
5、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6、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六、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差旅费管理规定【第四篇】
为了简化程序,方便操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特对差旅费开支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车船费、生活补助费、城市市内交通补助、电话费。
二、差旅费补助标准
(一)住宿费、城市市内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费三费合一,统称为出差补助费,实行按出差补助天数凭据报销,其中:出差补助天数按出差往返天数减去一天核算。
1、一般工作人员两人以上一并同行出差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费60元、城市市内交通补助费20元、生活补助费20元);
2、一般工作人员一人单独出差的标准:每人每天140元(注:指住宿费增加40元);一般工作人员异性两人一同出差的,按一人单独出差补助标准核算。
3、若临时出差办事一天往返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生活补助20元和城市市内交通补助20元;若临时出差参加会议当天往返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生活补助20元。
4、参加会议不计算会议期间出差补助费,但参加会议往返期间,按往返天数减一天核算补助天数,并按标准计发出差补助。
5、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出差只报销住宿费,标准为:县市级(含县级市)以下住宿费每人每天150元,地级及以上每人每天200元;
6、随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一起出差的司机,若与领导分开住宿的,司机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
7、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出差,若有专车随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若无专车随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8、一般工作人员带专车出差,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9、若出差往返期间,乘坐长途火车,在火车上过夜,则相应核减在火车上过夜的住宿费。若连续出差在同一城市(两个月及以上的),必须采用在当地租房的方式解决住宿问题,公司据实予以报销。特殊情况,没有采用租房方式解决住宿问题的,必须事先向分管副总经理申请,并经同意,报销时,由经办人附分管副总经理签批的。书面报告,否则,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车船费:实行按直线和规定标准据实报销,先由出差人员按实际直线路线分段填报(注:若出差人绕道的车船费,不予报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可购买火车硬卧票,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差可购买火车软卧票。
(三)乘坐飞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差可乘坐飞机。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必须事先请示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只能按同一出差路线的火车票标准报销。
(四)本公司人员到集团公司外地子(分)公司或办事处办事,只报销车票,住宿、进餐由外地公司统一安排;若未安排住宿和进餐的,另按制度报销;
(五)连续出差时间20天以上,凭话费清单报销出差期间电话费的80%。
三、差旅费审核责任界定
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出差线路和相对应的票价,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出差时间(若单位负责人出差,直接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部负责票据的合法合规合理性审核。
四、本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有约定的,仍按内部承包合同执行。
五、差旅费报销程序
公司所有人员出差,所需差旅费用一律不准在公司借款(注:参加会议费用准许凭会议通知的金额据实借款;小车司机出差准许借支过路费,并核定1000元/人以内的周转金,超过部分不准再借)。要求出差人员回公司的次日五天内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经理办理出差报销手续,不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报销手续的,每超一天按报销金额的5%扣减工资(连续出差的以最后一次回公司时间计算)。报销程序为:
(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出差人填报差旅费报销单,单位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再报财务部审核,企管办登记后,财务予以报销。
(二)公司副总经理出差,其差旅费直接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经企管办登记后,财务部按集团公司总经理批示予以报销。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轮船的费用,必须先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在机票或船票上签字认可后,再按以上报销程序办理。集团公司总经理未批准的,按第二条第三款执行。
六、出差规定
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须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安排(注:特殊情况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其费用不予报销;副总经理出差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长必须对出差费用据实审核,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从20xx年2月10日起执行,同时,废除20xx年1月7日下发的《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和20xx年1月27日下发的《差旅费开支补充规定》。
八、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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