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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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食品原材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谙习并把握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含食品成品、原材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依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当保管,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材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材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二、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材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材料在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材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常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乾净。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常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材料应常常进行检查,适时发觉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材料。
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需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订立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引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学问、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含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含实习工、实习生、必需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需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含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刻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适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需调离工作岗位。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需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学问,把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乾净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需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需娴熟把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依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次序操作。药物消毒加添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刻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需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需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干净、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适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管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常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材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适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七、防备食品中毒制度
1、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需煮熟煮烂方能发售。
2、土豆(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需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刻妥当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任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适时化解冲突,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留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快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实行适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八、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订立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紧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觉问题,适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引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渐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觉问题适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看法,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觉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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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征文2
“滋啦!”走在步行街上,到处都有这种声音——小摊贩上在炒食物。
听见了这诱惑人的声音,闻到了这香喷喷的味道,我情不自禁地想去吃,可怜巴巴地对妈妈说:“妈妈,我想吃一串里脊肉,让我去买一串嘛!”
“不行!”妈妈严厉地说道,“这些东西很不卫生的,而且他们都是用地沟油炸的。你没看见他们的油用了多少时间了吧,可能一年都不换一次!”
“不会吧!地沟油呀!还用了一年多!”我惊讶地喊道。
“还不止这些呢!那一次余姚历山舜耕小学里,有几十人吃了学校对面小摊贩上的里脊肉中毒了。中毒轻的挂了一个星期的'盐水就好了,重的则一直不好,到杭州去医治了一个多月才渐渐减轻。”
“哇!竟然这样!”我气愤极了,“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买着吃?难道他们不知道吗?”
“他们当然知道!只不过太好吃了,他们忍不住要去吃。人都管不住自己的嘴巴。”
“不但这样,他们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第(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第(四)项: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第(八)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看着面前这幅热闹的场景,我悲伤地想着:如此欢快的场景背后,隐藏着多少危险啊!人们怎么都管不住自己呢?
食品安全可不是游戏,大家不要因为一时想吃而毁了自己的生命。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好自己该做的,让大家也安全。——后记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3
按照《县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县学校食堂与学生“小餐桌”管理办法(试行)》、《县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以规范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为目标,以全面贯彻实施县政府有关规定为主线,创新监管手段、强化试点规范、建设长效机制、总结提炼经验,为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施切实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建筑工地: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内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2、幼儿园: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幼儿园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3、集中交易市场:一是规范辖区内集贸市场经营行为。强化市场开办者责任,市场开办者与所在工商分局签订责任状;对食品流动摊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持《食品、餐饮摊点备案登记卡》从事经营活动;规范食品流动摊点的经营行为,粘贴散装食品标签;推行《食品销售小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二是规范食品商场、超市经营行为。强化证照管理,要求做到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各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制作成规范展牌悬挂上墙,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账,配备统一的专用档案盒;推行“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经营者要配备电脑、宽带、打印机和机打发票,安装“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强化食品质量检测,按计划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活动;强化消费维权,公示工商监管执法人员的照片、姓名、投诉举报电话,悬挂上墙。
4、餐饮企业:规范镇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工作。选择一家小型餐馆、一家中型餐馆作为餐饮企业规范试点单位,通过强化监管,有效解决小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隐患大、设施设备不全、加工经营条件差等餐饮食品加工突出问题,明确餐饮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推进基础卫生设施改造,建立建全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加工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餐饮服务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成立组织
为确保工作落实,镇联合住建局、教育局、工商局、药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试点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确定南五里绿宸万华城建筑工地、吕营幼儿园、西关大众超市(百合兴超市)、县大集(县集中交易市场)、巴蜀东坡酒楼、蜀南红川菜馆为试点单位,将各项整治任务逐项进行落实。
(二)动员筹备阶段(2月21日至3月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摸底,与试点单位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动员各试点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日至3月15日)。各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试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规范、整改,要求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四)检查验收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由县政府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观摩,按照县领导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完善。
(五)总结推广阶段(4月1日—4月30日)。对各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归纳,在全镇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