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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借阅管理规章制度(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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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借阅制度规范【第一篇】

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工具书、珍贵书、未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二、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各年级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专人负责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

三、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

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六、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馆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七、损坏赔偿:

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情切轻微的,按书价20%赔偿。

2、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50%赔偿。

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按原书价进行赔偿,并全校通报批评。

5、损坏和遗失的书籍同时有逾期的应缴纳超期罚款。

九、偷窃惩罚:

1、凡偷窃本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以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馆内或校内通报批评;同时按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以上惩罚措施同时执行。

3、利用非本室库藏书籍偷换本室库藏书籍者,除没收全部书籍外可按本条之1“偷窃惩罚”管理规定进行惩罚。

4、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和纸屑。

十、赔偿、罚款交费办法:

1、由本室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

2、凭通知单到校总务处出纳员处交纳罚款,若金额不大则先从押金扣除;

3、到本室办理罚款完毕手续。

十一、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班主任有责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十二、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30分—4:30分。

图书馆借阅管理规章制度【第二篇】

一、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馆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可燃物品。

三、消防器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分布在各处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每年进行两次检查,过期失效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预防科更换。全体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员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四、每天闭馆前、下班时,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工作室和附近公共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自来水龙头,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如发生忘记关灯、关机等问题,应及时到岗消除隐患,并报告有关领导。对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需写出检查并扣奖金。

五、不准私拉电线,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先向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由办公室或技术部门负责安装。

六、工作中必须使用的易燃物品,如书刊、纸张等,应有专人管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七、各部(室)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员,负责和监督安全和防火工作。

八、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准用碘钨灯照明。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文件柜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距离。

九、书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电钟、电烘箱、电冰箱、电视机、微波炉等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

十、馆内空调设备须按规定由专业人员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故障运行;下班时或长时间离人,必须切断电源。

十一、夜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加强夜间巡逻,确保馆舍夜间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警,并通知馆领导到馆处理。

十二、节假日闭馆期间,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门卫要加强责任心,防火防盗。

图书室借阅制度规范【第三篇】

为了加强图书室管理,有效发挥学校图书资源的作用,形成良好的图书流通秩序,培养师生“好读书、读好书”的阅读习惯。使学校图书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发挥图书在教学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书范围

1、图书室的图书未作特殊规定的所有图书均可借阅。

2、内部图书,资料,工具书,报纸均在图书室查阅。

二、借书要求及期限

1、凡本校教职工,每人每次暂借两本,借期一月。

2、学生借书每人每次限借一本,借期不超过一周3、借书必须办理相关登记签字手续,到期必须归还,若到期不还者,停止借书权。

4、班级借书,由班主任登记签字办理手续,班主任负责,根据本班人数,按每人一本借阅。若有污损、遗失等由班主任按相关规定赔偿。借期不超过两周。

5、学生借书时每次限五人进入室内选书,保持安静,选好登记后其他五人方可进入室内选书,其他同学在门外排队等候依次选书登记。不服从图书馆理员安排的,有权不给办理借阅手续。

6、学生入室挑选图书时务必保持书架上其他书籍的整齐摆放,不得弄乱书架上的其他图书

7、图书室内不准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三、借还书办法

1、本校职工借书,先登记,办好借书手续后方可选借。下次再借,必须先还后借。

2、读者还书时先检查所借书是否有污染、破损、缺页等;须经管理人员验证处理后方可借出,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均由借书人负责。

3、读者若因调离或转学离校时,离校之前必须还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四、图书室开放时间

1、每周星期一——星期四课外活动时间面向读者开放和办理借还书手续。

2、放假前必须将所有借出图书归还图书室。

五、赔偿办法:

1、工具书、资料书、经典名著等书籍,若有损坏,首先是还其原书;若有遗失按定价赔偿。

2、一般图书,若有损坏视其程度照价赔偿,若遗失按定价赔偿。

3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三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六、室内要求

进入图书室,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不吸烟。不夹带图书出室,若有违反,一经发现,罚10—30元用于购买图书。

七、本规则如有未尽之处,读者可向管理人员提出建议,以使修改时参考。

图书馆借阅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篇】

1、学生管理员到岗后,图书馆将根据岗位不同,分别进行岗位职责培训。学生管理员应尽快熟悉本岗工作,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为读者服务是图书馆工作的宗旨,为此,要求每个学生管理员对待读者要说话和气,耐心讲解,不能与读者争吵,树立图书馆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3、学生管理员应该按时上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岗时间为12:50—13:20。

4、如遇到课程临时调整或临时性的学生活动与工作时间相冲突,可以找本班或本年级的学生管理员替班。如无法自行调整的,必须向所在图书馆的老师请假,由老师安排其他学生管理员上岗。

5、学生管理员上岗前应把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杜绝手机发出声音。

6、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自己所在图书室岗位职责,重点做好借阅学生借阅过程的监督和提醒。工作中要团结协作,配合老师认真搞好图书借阅、书架整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7、学生管理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他人私自带入工作区域内。

8、学生管理员应维持好书库、阅览室的秩序,对大声喧哗者可劝其离馆,情况严重者应报告图书馆老师。

9、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电,学生管理员下班后应整理好书库、阅览室,注意及时关灯、关窗,阅览室的期刊一律不准私自带出室外。

10、对工作态度不严谨、散漫、没有组织性纪律性的学生管理员,图书馆老师有权进行批评教育。

11、在阅览室工作的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刊登好各自的值班管理记录,不能虚登、代登、涂改,学生管理员的考勤由所在图书室老师执行,严禁私自更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月底图书馆老师根据考勤情况进行统计。

12、学生管理员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违反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否则,图书馆将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将报德育处给予相应处分。

13、受聘学生管理员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退岗,需要提前两周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由班主任老师与图书馆老师联系,商议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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