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4篇
【路引】由阿拉题库网美丽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中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4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中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德育办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德育办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3、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到德育办、总务处退宿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4、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5、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6、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班主任、生活老师请假并由家长到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7、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宿舍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德育处请假并签名,将请假表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留校期间出门要主动填写外出申请表。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教室上晚自习。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9、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1、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有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4、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2、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码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3、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6:3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4、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6、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及大小便池中,便后要立即洗水。
7、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走水关。
8、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
9、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0、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11、实行个人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每周汇总成绩。进行评优活动。
中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宿舍育人功能,培养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提高大学生“讲学习、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的良好道德素质,激发同学们爱校如家的`热情,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在校园中形成一个奋发向上、锐意进取、文明和谐、舒适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制定体育教育系宿舍卫生评比办法并加以实施:
(一)、优秀宿舍
1、地面干净,宿舍内无垃圾
2、床铺平整,被叠规范,统一对门放置
3、被罩、床单、枕巾干净
4、床下物品摆放有序
5、小柜放置合理,柜面干净,柜上物品摆放整齐
6、毛巾、衣物统一有序挂置
7、墙面清洁,墙角无蜘蛛网
8、门窗及玻璃干净,无泥渍,窗台洁净,不乱放物品
(二)、行为规范
1、爱护宿舍内公物
2、不向走廊、窗外(阳台)外泼水、扔杂物
3、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择优条件
1、寝室文化氛围
(1)、寝室布置幽雅,空气清新
(2)、张贴物有一定的时代文化气息
(3)、具有创意及环保意识
2、寝室卫生方面
(1)、地面干净无杂物
(2)、宿舍内无积水、无异味
(3)、床铺整洁干净
(4)、书桌物品摆放有序
(5)、洗脸台台面干净,洗漱用品摆放整齐
3、寝室团结方面:寝室成员关系和睦,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寝室纪律方面:寝室成员无违规、违纪行为(违犯学校、宿舍管理制度等)
中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第三篇】
学生宿舍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与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其安全稳定是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基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为根本、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为学生的成长与成才营造良好的氛围与和谐的环境。为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入宿
1. 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安排,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学生如需调换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经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至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调换。
2. 学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中心,并凭本人有效证件交款后补配。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门锁的,须报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备案。费用学生自理。
3. 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住宿费每新学年初缴纳一次。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而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4. 安装空调的寝室,住宿学生应按照《空调租赁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二、作息制度
1. 学生宿舍的晚间熄灯时间:
周日-周四:23:00
考试期间:24:00
周五、周六、节假日:通宵供电
装有空调的学生寝室,应按照熄灯时间自觉熄灯。
2.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晚间熄灯之前必须回到宿舍。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不得无理要求延迟熄灯时间;在熄灯同时,由宿舍值班员关闭宿舍楼大门。
3. 学生熄灯后归来的,应向宿舍值班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对于无特殊原因而经常熄灯后归来的学生,宿舍值班员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关学院反映情况。
三、宿舍安全
学生入住前,统一签订《住宿协议书》与《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明确权利义务,承担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诺言。
1. 宿舍楼内严禁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主要包括①电热类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毯、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取暖器等;②高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电水壶、电夹板、卷发棒等;③烹煮类电器如电饭煲、电热锅、电磁炉等。
2. 严禁损坏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公共设施,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3. 严禁使用明火如焚烧、蜡烛、酒精炉等,严禁拉闸,严禁私自改动电表,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在床上使用交流电电器,严禁使用超长接线板与充电应急灯等。
4. 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充电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
5. 严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寝室成员住宿。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7. 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8. 严禁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楼内禁止饲养宠物。
9. 严禁宿舍内放置管制刀具。
10. 严禁高空抛物。
11. 提高安全意识,发现漏电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机停、人离寝室切断电源。
12. 严格执行值班室会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务人员须佩带有效证件出入宿舍,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四、行为规范
1. 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 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
3. 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 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的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 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 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五、用电管理
1.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月免费使用5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该宿舍住宿学生自行支付。学生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购电站购电,电费价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电价格。
2. 每学期开学初,各寝室可根据住宿人数至购电站一次性免费领取6个月的用电额度。
3. 电表有购电提醒功能,当电表剩余电量低于20度时,电表会自动断电一次作为提醒。此时,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到购电站购电,以恢复供电。
六、退宿手续
1. 毕业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办理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等有关物品。
2. 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住宿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入住。
3. 毕业生在办理离校退宿过程中,须接受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玻璃、门锁、灯具、水电、电话等设施设备的验收,如有丢失、损坏的,按照《住宿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照价赔偿。
4. 提倡文明离校,毕业生在离开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
5. 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原因退宿时,凭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 学生办理走读需退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校外住宿登记表与校外住宿承诺书,经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走读手续。
七、三级建家
1. 学生宿舍开展“三级建家”评比活动,每学年评选出“合格之家”、“优秀之家”与“模范之家”。
2. 每学年初进行“三级建家”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寝室进行检查评审,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第二学期末进行总评。
3. 凡被评上的寝室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该寝室内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时给予加分。
4. 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类奖学金获得者所在寝室必须为“合格之家”。
5. 学生党员、市级各类评优所在寝室必须为“优秀之家”。
6. 每学年卫生成绩平均16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合格之家”的申报评选,17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优秀之家”的申报评选,19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模范之家”的申报评选。
7.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检查寝室内务,对寝室每周的卫生平均成绩建立数据库管理,并在宿舍楼内公布。
8. 寝室卫生检查中,每学年中有两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发黄牌警告,通报学院。第三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寝室卫生项目为零分。
9.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定期抽查申报三级建家寝室情况,并汇总反馈相应学院,学期末与学年末在网上进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评为“优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寝室,均可获得年度“文明寝室”的称号。
八、违章处理
1. 学生在宿舍楼内的违章处理实行扣分制度,处理种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取消住宿资格、校级行政处分等。每位住宿学生每年起始总分为10分,凡违反以下规定的,按相应分值扣除,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2. 内务卫生成绩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内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从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其他破坏或阻碍学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斗殴,破坏公物、高空抛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学生在宿舍楼内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窃电、私自改动电表、私拉电线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学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楼发生火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1—5分扣分处理。
9. 凡认识态度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3分追加扣分处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开具白色警告单。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黄色警告单,并抄送学院。
11. 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5分的,在宿舍楼内通报批评,取消“三级建家”评选资格,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将相应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10分的,取消住宿资格,在楼道内张榜公示,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扣分情况每月在宿舍楼内公布一次,以学年为单位累计。
12. 凡取消住宿资格的,学生必须于两天内搬离寝室。需要申请再次住宿的,一个月后,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处理。
13. 凡给予校级行政处分的,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实,经核准后报学工部(处)。留校察看以下的违纪处分报学工部(处)部(处)务会议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由学工部(处)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各类处分结果必须由违纪学生本人签字并向全校公布。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读学生,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第四篇】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重要场所,是精神文明的阵地。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整洁、安宁、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认真执行、共同遵守。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学生宿舍分配
1、学生宿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徳育处与生活部共同负责。
2、住宿生宿舍由生活部根据各班实际人数合理安排。住宿生床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休息,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调动床位。
二、宿舍公共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的公共财产由总务处负责配备。
2、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附属设施,不准私自移动、调换、搬出宿舍。不踢门、不撞门,不准私自调换、安装门锁,不准私拆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公物损坏及时到生活老师处报修。
3、宿舍内公用物品由宿舍长负责管理。如有人为损坏,由宿舍长协助查明并按规定赔偿,损坏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如无法查明损坏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
4、不得在宿舍内任意增添家具和其它生活附加设施。
5、住宿生在放假离校时,要关好门窗、电灯等。如因粗心大意而导致公共财产受损毁,由宿舍集体赔偿。
三、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水电设备由总务外负责安装、修理,学生不得私自对水电设备进行修理,改动。
2、生活老师要加强检查,及时报修,防止水电浪费。
3、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等,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4、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违反者严加处理。
5、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等用电器。如不慎引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四、安全保卫
1、提高警惕,严格管理。人走上锁,防止不轨者混入宿舍区从事盗窃、敲诈、勒索、流氓等不法活动。如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物,学生应及时报告给生活老师及学校有关部门。
2、严禁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如: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烟花炮竹、硫酸、打火机、火柴、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区内。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
4、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或其它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伤害。禁止爬窗户或翻越栏杆进入宿舍。
5、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不要携带手机、各种贵重物品及过多现金回校,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遗失。
6、男、女住宿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纪律处分。
7、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到宿舍开放时间学生禁止进入宿舍区内。若因病(事)确需留在宿舍者,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
8、如有外来人员(如家长、朋友)找住宿生,该同学应到学校门卫室会客。确需进入宿舍区的,必须经值日行政同意并登记,在学生作息前半小时离开。
9、学生放假应及时回家,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逗留。
五、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午休和熄灯后不准再讲话和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室内布置要整洁大方,禁止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3、讲究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清洁,禁止回宿舍用餐。不准从宿舍内向外倒水和弃置杂物、脏物。
4、学生在宿舍区内不允许打牌、打球、踢球,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起哄,干扰他人休息。
5、不能随意睡别人的`床位,或几人共睡一个床位。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的生活用品。
6、宿舍内不准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偷盗、打架、斗殴、抽烟、酗酒。不准从围墙处与外界联系及传送物品。
7、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管教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如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按有关规定停宿、退宿并给予相应处分。
六、内务卫生管理
1、各宿舍要制订宿舍公约,值日生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2、宿舍由舍员轮流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如浴室的卫生由每个宿舍轮流清洁。
3、内务要求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门窗擦拭干净;衣服、鞋子、毛巾等摆放整齐、合理;日常用品和洗漱用具摆放工整;被褥叠放工整,棱角分明,床面平坦无杂物。
4、根据室内情况,可布置简单的装饰美化宿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