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精编5篇
【导言】此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精编5篇”的范文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了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工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的内、外部环境,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有效进行人力资源预测、投资和控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组织架构、岗位编制、人员配置、招聘、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绩效评价、薪酬分配、职业发展、控制人员流失率、人力资源投资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的全局性的计划,以确保公司在需要的时间和需要的岗位上获得各种各样适合的人才,以保证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确保公司在生存发展过程中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得到并保持一定数量具备特定技能、知识结构和能
(二)在预测公司末来发展的条件下,有计划地逐步调整人员的分布状况,把人工成本控制在合理的支付范围内;
(三)大力加强员工岗位知识、技能和素质培训,加大内部人才开发力度,有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设一支训练有素、运作灵活的员工队伍,增强公司适应未知环境的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组织架构,确定和区分每个职能部门的权责,预测公司潜在人员过剩或人力不足的问题,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五)减少公司关键岗位及关键技术环节对外部招聘的依赖性;
(六)充分考虑员工福利,做好员工激励工作,建立内部升迁制度,做好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培养雇员主人翁精神和献身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
人力资源部是人力资源规划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人力资源规划工作。
(一)负责制定、修改人力资源规划制度,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总体编制制度工作;
(三)负责开发人力资源规划工具和方法,并且对公司各部门提供人力资源规划指导;
(四)年初编制《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报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
(五)将审批通过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作为重要机密文件存档。
(一)需要人力资源规划专员提供真实详细的历史和预测数据;
(二)及时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本部门需求的申报工作。
(一)人力资源规划应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经常调整;
(三)人力资源具体规划措施的灵活性及规划操作的动态监控。
人力资源规划应充分考虑公司内外部环境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的变化趋势。
(二)战略目标适应人力资源规划应当同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相适应,确保二者相互协调。
(一)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应有效保证对公司人力资源的提供;
人力资源规划要反映出人力资源的结构,使各类不同人才恰当地结合起来,优势互补,实现组织的系统性功能。
中、长期内不同职务、部门或工作类型的人员的分布状况。
包括人员升职政策、升职时间、轮换工作的岗位情况、人员情况、轮换时间。
个人及部门的绩效标准、衡量方法、薪酬结构、工资总额、工资关系、福利以及绩效与薪酬的对应关系等。
人力资源规划环境分析→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人力资源供给预测→确定人员供需平衡政策→人力资源方案讨论与制定→编制人力资源规划书
(一)收集整理数据。分公司人力资源处在正式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前,必须向各职能部门索要各类数据
(如小表所示)。人力资源规划专员负责从数据中提炼出所有与人力资源规划有关的数据信息,并且整理编报,为有效的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本数据;
(二)人力资源部在获取以上数据的基础上,组织内部讨论,将人力资源规划分为环境层次、数量层次、部门层次,每一个层次设定一个标准,再由这些不同的标准衍生出不同的人力资源规划活动计划;
(三)人力资源部应制定《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工作进度计划》,报请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向公司全体员工公布;
(四)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经营战略计划和目标要求以及《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工作进度计划》,下发人力资源职能水平调查表、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在限定工作日内由各部门职员填写后收回;
(五)人力资源部在收集完毕所有数据之后,安排专职人员对以上数据进行描述、统计并分析,制作《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环境分析报告》,由审核小组完成环境分析的审核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环境分析审核小组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环境分析专员、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构成;
(六)人力资源部应将审核无误的《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环境分析报告》报请公司高级管理层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七)在人力资源环境分析进行期间,各职能部门应该根据部门的业务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人力资源规划活动中及时全面地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与人力资源有关的信息数据。人力资源环境分析工作人员应该认真吸收接纳各职能部门传递的环境信息。
(一)《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环境分析报告》,经公司高级管理层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规划专员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的需求和提供的情况,结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年度计划、各部门经营计划,运用各种预测工具,对公司整体人力资源的需求情况进行科学的趋势预测与分析。
管理人员判断方法,即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根据自己的经验和自觉,自下而上确定末来所需人员。具体方法为:根据业务增减,职能部门领导提出人员需求量→报上级领导进行估算平衡→领导层决策。
经验预测法也称比率分析法,即根据以往的经验对人力资源需求进行预测。具体的方法是根据企业的经营计划及劳动定额或每个人的生产能力、销售能力、管理能力的等进行预测。由于不同人的经验会有差别,不同员工的能力也有差别,特别是在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当中,他们在能力、业绩上的差别更大。所以,若采用这种方法预测需求时,要注意经验的积累和预测的准确度。
德尔菲法是指专家们对影响组织某一领域发展(如组织将来对劳动力的需求)达到一致意见的结构化方法。该方法的目标是通过综合专家们各自的意见来预测某一领域的发展趋势。具体来说,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中间人,将第一轮预测中专家们各自单独提出的意见集中起来并加以归纳后反馈给他们,然后重复这一循环,使专家们有机会修改他们的预测并说明修改原因。一般情况下重复3-5次之后,专家们的意见即趋于一致。
这里说的专家,可以来自一线的管理人员,也可以是高层经理。即可以来自企业内部,也可是外请的。专家的选择基于他们对影响企业内部因素的了解程度。例如,在估计将来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时,企业可以选择在计划、人事、市场、生产和销售部门任职的管理者作为专家。要使该方法奏效,应掌握以下技巧。
第一,要给专家提供相关的历史资料以及有关的统计分析结果,使其能做出判断。例如,人员的安排情况和生产趋势的资料。
第二,不要过分询问人员需求的总的绝对数字,而应关心可能需要增加人员的百分比,或者某些关键人员(如部门经理或工程师)的预计增加数,询问的问题要让专家能够回答。
第三,允许专家粗估数字而不要求精确,但要让他们说明预测数字的可信度。
第四,使过程尽可能简化,特别是不要询问那些与预测无关的问题。
第五,对人员的定义和分类,在职务名称、部门名称上要统一,保证所有专家能从同一角度理解这些分类和定义。
趋势分析法是一种定量分析方法,其基本思路是,确定组织中哪一种因素与劳动数量和结构的关系最密切,然后找出这一因素随聘用人数而变化的趋势,由此推断末来的人力资源需求。
确定适当的与聘用人数有关的组织因素→绘制组织因素与劳动力数量关系图→计算每人每年的平均产量(劳动生产率)→确定劳动生产率趋势并调整→对预测年度情况进行预测。选择与劳动力数量有关的组织因素是需求预测的'关键一步。这个因素至少应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组织因素应与组织的基本特性直接相关;第二,所选因素的变化必须与所需人员变化成比例。根据这两个条件,对学校来说,适当的组织因素可能是学生的录取数;对医院来说,可能是病人的人数;对钢铁企业来说,则可能是钢产量。有了与聘用人数有关的组织因素和劳动生产率,我们就能够估计出劳动力的需求数量。例如,某医院预计每天将接受150个住院病人,而每个护士护理10个病人,那么,该医院对护士的需求量就是45人。在运用趋势分析法预测时,可以完全根据经验估计,也可以利用计算机进行回归分析。所谓回归分析,就是利用历史数据找出某一个或几个组织因素与人力资源需求量的关系,并将这一关系用一个数学模型表示出来,借助这个数学模型,就可推测末来人力资源的需求。但此过程比较复杂,需要借助计算机来进行。
(三)人力资源需求预测的步骤。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步骤如右图所示。
(四)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规划专员对公司人力资源情况进行趋势预测统计分析之后,制作《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趋势预测报告》,报请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一)人力资源供给预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人员拥有量预测和外部供给量预测。内部人员拥有量预测,即根据现在人力资源及其末来变动情况,预测出规划期内各时间点上的人员拥有量。外部供给量预测,即确定在规划期内各时间点上可以从企业外部获得的各类人员的数量。由于外部人力资源的供给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所以外部供给量的预测应侧重于关键人员,如各类高级人员、技术骨干人员等。
(三)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规划专员对公司人力资源情况可进行趋势预测进行分析之后,制作《年度人力资源供给趋势预测报告》,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年度人力资源供给趋势预测报告》以及《人力资源规划供给趋势报告》之后,有公司人力资源部组建“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衡决策工作组”。
(一)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衡决策工作成员由公司高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构成;
(二)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衡决策工作组的会议包括人力资源规划环境分析会、人力资源规划供需预测报告会和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决策会。
(三)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规划专员对公司人力资源情况可进行趋势预测进行分析之后,制作《年度人力资源供给趋势预测报告》,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一)人力资源部在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衡决策工作组定下工作日程后,指定专门人员完成会议决策信息整理工作,并且制定《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制定时间安排计划》;
(二)人力资源部召开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的专项工作会议。
(一)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汇总全部人力资源规划局具体项目计划,编辑《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报经人力资源部全体员工核对,报经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议评定,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通过,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内部员工沟通活动,保障全体员工知晓人力资源规划的内容,以期保障人力资源规划实施的顺利进行。
(三)人力资源负责应该将《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作为重要机密文档存档。严格控制节约程序并将《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的管理纳入公司有关商业机密和经营管理重要文件的管理制度。
(一)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汇总全部人力资源规划局具体项目计划,编辑《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报经人力资源部全体员工核对,报经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议评定,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通过,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内部员工沟通活动,保障全体员工知晓人力资源规划的内容,以期保障人力资源规划实施的顺利进行。
(三)人力资源负责应该将《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作为重要机密文档存档。严格控制节约程序并将《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的管理纳入公司有关商业机密和经营管理重要文件的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了完成公司总体经营指标,同时也为了提升各岗位的工作成绩,使得员工个人技能不断提升,为员工晋升、职业生涯规划、薪酬调整、培训等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特制订此制度。
一、考核范围:
1、公司全体员工均执行绩效管理制度。
2、新入职的员工,入职日期为20日前的,第一个月主要工作是熟悉业务,从第二个月起执行绩效管理制度。入职日期为20日后的,第一、二个月主要工作是熟悉业务,从第三个月起执行绩效管理制度。
二、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考核期为每月1日至月底。
三、考核原则:
1、各岗位绩效考核的项目,原则上从本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和《月度工作计划》中提取。
2、考核标准的制定,遵守量化原则,即:能量化的指标一定要用数字量化,不能量化的一定要用准确的语言描述清楚,以便于考核评分。
3、每月考核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五条,各部门从下月工作计划中提取重点。
4、承担经营指标的岗位,相关经营指标所占比重不低于80%。
四、考核方式及流程:
1、考核以纸面签字为准。
2、考核根据谁主管谁考核、按组织架构层层上报的原则进行;考评人为被考评人的直接上级,间接主管如总监或主管副总裁等岗位均为审核者;依此类推。
3、绩效考核计划:
a、每月25日,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所有员工下个月的绩效考核表(计划部分),发到人力资源部人事主管的电子邮箱中。
b、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进行审核调整,报总裁审批。
c、每月第一个工作周,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绩效考核表发回到各部门负责人的电子邮箱中,部门负责人将其分解给下属员工,作为本月工作及考核的依据。
4、绩效考核评分:
a、每月2日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员工上个月的绩效考核进行评分,双方及主管副总裁签字后将考核表交人力资源部。因考核结果与薪酬紧密相连,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应按照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考核工作,未及时提交者,工资延至考评完成后的次月发放。
b、人力资源部将参考财务数据,对考核结果进行校核,报总裁审批。
c、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评分进行说明,与员工一同讨论,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并提出改进计划,以提高以后的工作绩效。
五、考核表填写说明
1、考核项目--为达成业绩目标当期(当月1日-月底)所必须完成的`2--5项最重要工作,是保证销售任务及利润完成的行为目标及手段。
2、完成标准--该考核项目应完成数量、质量、成本等指标要求。
3、完成时间--该考核项目最晚的完成时间。
4、比重--单项考核项目所占总体工作量以及重要程度的百分比。业绩考核、价值观考核满分各为100分。
5、实际完成情况--实际工作完成指标量的描述。
6、分数--将实际完成情况与目标进行对比,评定分数。
7、总结--由评价者填写。根据分数,对工作业绩和价值观进行二维度评定。
8、签字--被考评人、考评人、审核人均需在签字栏中签署本人名字。
六、正确看待考核
1、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工作计划》均对岗不对人,绩效考核对事不对人。
2、考核对于管理人员而言,是帮助达成目标的有效手段,而不是负担。
3、考核重在未来,不是过去;重在改进与提高,不是当下的利益。
4、树立共同发展的观念:考核过程既是管理人员对员工进行评估的过程,亦是员工获得指导、改进工作的过程,只有在管理者的指导下,员工的积极参与下,才能够共同完善与优化。
5、考核结果保密,只对考核人、被考核人、审核人公开。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强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免、调迁、解职、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五定”工作
第四条定机构、定职责、定岗位、定编制、定人员(以下称“五定”)工作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变化和需要,在设置组织机构的基础上,明确机构职责、岗位设置、编制岗位人员数额、配备人员等。它是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也是编制企业人力资源预算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业务流程的梳理和再造,如因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发生变化可适时调整。
第六条“五定”工作应遵循“精简机构,以职定责,以责设岗、定编、定人”的原则。在具体实践中,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1、根据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实际需要,提出合理设置各级组织机构、明确各组织机构的工作范围(管理界区)、核定各组织机构工作权限的建议;
2、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各组织机构内的工作岗位,统一岗位名称,对各岗位进行划分归类;
3、定期核定各岗位的人员编制,调整各类岗位人员比例;
4、根据经营管理工作情况的变化,不断修订各级组织机构及各岗位的工作职责;
5、根据已确定的机构及岗位职责,合理配置岗位人员。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在熟悉和掌握本公司管理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各岗位调查、评价,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
第八条对一些虚岗、空岗、重复设置的岗位予以撤岗。
第九条对确定设置的岗位,由岗位所在部门负责起草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综合管理部统一编制,岗位职责要求条理清楚,语言精炼,工作范围和任务明确。
第十条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提出岗位完成任务所需要的程序及人员素质要求,以岗位定员编制为标准,通过招聘录用或考核竞聘的方式安排人员上岗。
第十一条确定岗位编制要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推行满负荷工作法,确定某岗位能完成任务而需要的最合理的人员编制职数。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五定”结果并结合实际岗位的缺员情况,定期编制人员需求计划(见附表),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汇总,上报公司。
第十三条经审核、汇总的人才需求计划,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人才招聘执行“人才本土化”原则,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招聘。
第十五条人才招聘时间分为定期和不定期招聘,具体根据岗位需求定性。
第十六条人才需求应有明确的职位、岗位职责和工作经历及业务技能要求,要有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性别等要求。
第十七条人才招聘应成立人才招聘小组,负责对人才招聘的筛选工作。人才招聘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
1、初选。对所有应聘材料通览后,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进行面试。
2、面试。对面试人员进行各类证件的审查,并进行面试,必要时,可进行相关专业的笔试或专业技能的测试、个案研究确定等。
3、录用。对所有面试或复试者作出评价,提交人才需求总经办进行审查并研究确定后,统一由综合管理部下达录用通知书。
第十八条
1、人才录用时,要求被录用人才提交必要的政审材料,如学籍档案或个人档案的审查,对学历(学位)和技能等级证件的验证,同时对其进行户籍、劳动关系的审查,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的调查。
2、员工正式被通知录取,需要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相关体检,体检报告由单位指派专人去提取,不允许员工本人自行提取。相关费用由单位出资结算。
第十九条应聘人才录用时,经检查验证有严重疾病的。、提供虚假应聘信息的,取消录用。
第二十条应聘人才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0天内不能正常报到,则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综合管理部核实批准后可延期报到,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被录用人才报到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学籍档案或个人档案及原工作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持有乡(镇)级提供的待业证明和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的推荐书、下岗优惠证等;
2、学历(学位)或技能等级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3、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4、旗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证明;
5、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二十二条新录用人才报到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进行入职企业文化培训。
第二十三条经企业文化培训合格后即安排其上岗试用,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予以考核,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依据劳动法规定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对正式录用的人才,公司建立个人跟踪调查档案并定期上报,条件成熟者应纳入企业后备人才队伍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公司在正式录用工作结束后,将本次实际录用人员情况与所报人才需求计划进行对比分析,以便于下一次的继续招聘和下一年度人才需求计划的调整。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六条法定假日结合公司实际安排进行相关通知。
1、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实行公司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制。
2、全年法定假日及调休日期具体安排:
①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②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③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④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⑤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⑥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⑦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第二十七条迟到,早退、旷工
1、员工无正当理由在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内未到岗位为迟到;无正当理由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0分钟离岗视为早退。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⑴、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缺勤者。
⑵、上班时间请假未准而离岗的。
⑶、未经批准,擅自顶替工作而离岗的。
⑷、员工请事假或病假,从事有收益活动和第二职业的。
⑸、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职者。
⑹、因工作调配后,不按时去调入部门报到者。
⑺、未经综合管理部办理调动手续,部门之间私自调动者。
⑻、员工请事假或病假,从事第二职业或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劳务或服务的(无论是否有偿);
⑼当月迟到和早退次数累计5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3、违规处罚
⑴、员工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10分钟(含)以内,每次扣工资30元;
⑵员工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每次扣工资50元;
⑶员工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员工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2个小时以上为一天,旷工最小单位为半天;
⑷员工每旷工一天,扣基本工资三天。
第二十八条出勤
1、员工按规定时间工作的,视为出勤。
2、经公司批准参加培训、考试、函授及其它活动的,按出勤对待。
3、经公司领导批准,护理工伤病人和因公出差的,按出勤对待。
4、员工在特殊节日经总经理批准休假或参加活动,按出勤对待。
5、员工年出勤率低于70%的员工,享受公司福利的50%;出勤率低于60%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6、中途(指一年)离职、辞退、辞职等情况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加班
1、员工在正常工作以外被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不能安排员工休息的视为加班。
2、加班时间原则上应以每人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执行。
3、对员工加班的,公司综合管理部将视情况给员工安排补休或进行补偿。
第三十条考勤管理
1、凡公司注册员工,均属考勤范围;
2、各部门必须严格考勤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考勤措施,考勤表要公开,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考勤周期为一个月,考勤人员要在每月27日前将本部门上月考勤记录汇总报综合管理部。
3、考勤表要符合审批程序,首先考勤员要在考勤汇总表上签名,然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未经审核的考勤汇总表,不能做为员工支付工资的凭证。
4、请各类假的考勤,均凭符合规定的请假证明登记考勤,凡请假、续假无规定手续或擅自不上班者,均按旷工考勤;出差人员按《出差派遣单》考勤;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凭《加班记录表》考勤。请假条、《出差派遣单》和《加班记录表》、《外出办事登记表》必须完整地附在当月的考勤表上,不得另存。
5、考勤员必须严格履行考勤员职责,认真做好考勤工作。考勤工作中若发现有伪造考勤记录和凭据者,追究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分。
6、考勤必须按考勤表中的统一符号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另作标记。各类请假、旷工、迟到、早退、加班情况以及出勤率要在考勤汇总表中分项统计。
第五章假别及享受条件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册员工。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凭据并如实地填写统一编制的一式二联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根据假期,到假后需向部门考勤员及综合管理部办理销假手续。未经批准擅离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人员请假者以天计算,两天以内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三条、员工请假必须严格履行先审批后休假制度。先休假后审批者,审批前休假部分按旷工论处。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5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6条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员工及编制
第7条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五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8条人力资源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9条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条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11条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12条人力资源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条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董事长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14条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人力资源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人力资源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15条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16条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17条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董事长推荐人才,或者由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资源部组成招聘小组,由董事长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人力资源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18条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19条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领制服及制服卡;
(4)领储物柜锁匙;
(5)如有需要,填写“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20条公司实行员工担保制度,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两种。被保人如无故离职,导致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保证责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处理的准备。
第21条人事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簿”,登记“人员状况表。”
(2)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3)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4)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22条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特殊人才经董事长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第23条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直接主管部门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如实填写《试用员工评定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2)人力资源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的意见。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详细述说原因。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
(4)试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定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合同期限见“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24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25条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1)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试用协议》,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山草香●(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3)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
第26条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职务15年。
(2)中级管理岗位职务10年。
(3)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5年,一般技术人员3年,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为1年。
(4)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协商年限须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第27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28条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29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待岗。
第30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第31条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32条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33条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34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
第六章员工档案管理
第35条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
(2)职位申请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员工档案照片;
(5)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履历表、声明、劳动合同;
(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条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37条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
第38条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第七章干部任命制度
第39条公司设有行政管理职务、市场管理职务、技术管理职务,每一位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规划发展方向。
第40条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2)经测试证明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识超前。
(3)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高层管理人员需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绩效明显,证明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第41条干部任命规定:
(1)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职务由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颁发任命书。
第八章员工异动管理
第42条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辞退、资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条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44条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45条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调动方式包括两种:
(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2)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第46条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第47条员工内部调动程序为:
(1)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6)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工作。
第48条员工外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但由新公司发放其薪资并解决福利。
(1)员工的外调由公司安排,员工无权主动提出外调。
(2)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异动交接手续。
(3)员工外调,公司将与员工新公司签订《员工租借协议》。
(4)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外调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条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员工不适合现任工作岗位,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2)部门人员精简,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3)接到续签合同,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离职者;
(4)主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
第50条待岗程序为:
(1)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2)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
(3)待岗。
第51条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发放,待岗者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
第52条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53条待岗期限为3个月,若待岗期满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员工辞退办理,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者可延长待岗时间,但当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54条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允许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
第55条休长假办理程序为: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签订合同期内休假协议。
(6)休假。
第56条休长假者不连续计算工龄,再次上班时视为试用新员工。
第57条休长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贴,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条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办理程序为:
(1)辞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可以不提前)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员工离职。
第59条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第60条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1)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异动说明,异动说明应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写明员工离岗时间。
(3)员工自动离职,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到财务、物资、金融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转法律顾问。
第61条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公司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5)待岗达3个月仍无用人部门接收;
(6)1年内两次待岗;
(7)《劳动合同》期满,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此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需裁减人员时,公司可辞退员工。
第62条辞退员工程序如下:
(1)部门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并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
(2)部门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辞退。
第63条中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董事长。
第64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对员工实行资遣:
(1)公司歇业或转让;
(2)公司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
(3)因不可抗力暂停营业一个月以上;
(4)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而原有员工不再适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条资遣费标准如下:
(1)有效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者,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2)有效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者,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3)有效工作时间三年以上的,在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的同时,每增加一年,增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第66条资遣顺序为:首先是在职期间有违纪行为并受到处罚者,其次是工作绩效差者,再次是工龄相对较短者,最后是职务低于他人者。
第67条员工在收到资遣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作辞退处理且不发放资遣费。
第68条当公司再次招聘时,被资遣人员可以优先录用,并且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工龄。但再遇资遣,只按新工作年限发放资遣费。
第69条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予以除名:
(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旷工3天;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赂;
(4)违抗命令或玩忽职守,情节重大;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6)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伪造证件;
(7)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职;
(9)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0)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12)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70条对拟除名的员工,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除名通报。
第九章考勤制度
第71条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10月1日~4月30日实行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实行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第72条病假规定:
(1)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
(2)中级管理人员及以下职位人员,休病假审批权限为:2天以内由分管副总(总监)批准,3~5天由总经理总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3)高层领导休病假审批权限为:5天以内须经董事长办公室审批,5天以上须经董事长审批。
(4)对于公司正式员工,休病假1个月以内,按70%发放工资,1~3个月以内,按50%发放工资;
超过3个月以上不发工资。
第73条事假规定:
(1)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1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之内由公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4~7天由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长,获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事假无薪。
(3)试用期员工请事假,应延长试用期。
第74条婚假规定:
(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
(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天。
(3)婚假须至少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条产假规定: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享受产假。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天。
(4)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发放工资。
(6)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5天护理假,护理假无薪。
(7)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8)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条丧假规定: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休假5天,该假为有薪假。
第77条年休假规定:
(1)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下管理人员,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个星期申请,上级负责人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为有薪假。
第78条迟到、早退规定:
(1)上班推迟到岗30分钟以内为迟到;
(2)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为早退。
第79条旷工规定:
(1)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3)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
第80条考勤执行
(1)考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执行。
(2)员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请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实施处罚。
(2)考勤由稽查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者重处。
第81条考勤处罚:
考勤处罚按下表执行:
第十章员工培训
第82条公司员工培训的种类包括:新员工培训、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在职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
第83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
(1)于每年12月底之前,根据公司次年总体经济目标,结合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训需求,报人力资源部。
(3)培训计划的内容包括:培训种类;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培训内容形式;培训教师及培训教材;培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协助部门和负责人;费用预算;培训考核及效果评估。
第84条新员工培训规定:
(1)新员工在上岗前,一律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新员工培训。
(2)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行业状况、公司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
(3)新员工培训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期。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接到通知后,原则上应组织全部新员工参加,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由部门领导批准的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以后,参加下一期培训。
(4)新员工培训由内部管理人员担任讲师。
(5)新员工培训每期时间为一个星期,采用讲座、参观、军训三种方式。
(6)新员工培训材料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授课教师提供的教案及培训录音整理稿编制。
(7)新员工培训结束后,实行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予以辞退。
(8)人力资源部设计《培训评估表》,于培训结束时交由培训学员填写。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对本期培训效果作出评估,包括对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技巧和培训实施等各方面评估。
(9)新员工培训合格是转正的重要条件之一,未参加培训的新员工不予转正。
第85条在职培训的规定:
(1)在职培训不定期,原则上将时间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均须参加培训,并且不低于30课时,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考评依据。
(3)在职培训方式包括:聘请业内资深人士到公司授课;参加学术交流、专家讲座;现场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网络远程教学;到同类领先企业研修。
(4)在职培训内容:
1)管理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及技术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案例、企业文件和法规的深入领会及理解、企业管理现状与市场战略、社交、公关、礼仪等。
2)技术研发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技术发展动态及趋势、新技术发展及运用情况、语言能力的强化、企业文化等。
3)金融、财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金融法规、财政法规、税务法规、工商管理法规、金融新运作方式及管理法规、市场发展动态与财务的融合、企业文化在财务运作中的实际应用等。
4)市场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发展动态趋势、市场运作经验及教训、市场行为学、营销学、政府行为学、公共关系、宣传、广告、传媒、企业文化战略、CIS应用等。
(5)后勤服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后勤服务与市场的关系、后勤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仓储及采供管理、后勤服务与财务的关系、企业文化在后勤服务中的实际运用等。
(6)行政助理类职员培训内容:现代秘书学、公关、礼仪、社交、协调训练、电脑及网络技能培训、文字处理技能、艺术教育和形体训练、企业文化与个人的工作关系。
第86条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
第十一章员工考评
第87条员工考评的目的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适时向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相关数据。
(2)通过考评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速发展。
第88条员工考评结构:公司员工考评由业绩考评、能力考评和态度考评三方面构成。
第89条员工考评原则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评标准及程序,科学制定考评表及指标,多渠道收集考评信息,及时处理考评投诉。
(2)绝对性评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职务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评价,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评价。
(3)分析性评价原则。按事先确定的考评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观察、判断、分析和评价,而非对人进行总体评价。
第90条考评层次规定:
(1)高层管理者由董事会考评。
(2)中层及以下人员实行三方考评,三方成绩汇总为考评最终成绩。此处“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级、直接下级、服务部门,三方所占权重为30%、30%、40%。
第93条绩效考评的程序
(1)考评开始日10天前,人力资源部做好考评准备工作,并成立考评小组,专门组织考评工作的开展。
(2)考评开始日5天前,下达考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考评准备。
(3)考评实施。
(4)人力资源部审核、整理、复核考评表,计算考评成绩,填写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编制并上报绩效考评综合报告。
第94条考评结果的保管与查阅:
(1)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素质考评成绩统计表以及专项考评资料存入员工档案。
(2)员工履行查阅手续后,可以查阅本人的考评成绩。
(3)考评成绩的查阅按人事档案查阅有关规定执行。
第95条考评申诉规定:
(1)被考评者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疑问或有不同意见,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2)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听取有关考评者的意见,拟定申诉处理意见经各方协商后通知申诉员工。员工若依然有异议,可以越级申诉。
第十二章工资及福利
第96条公司薪酬管理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保证生活、安定员工的原则。
(2)有利于能力开发原则。
(3)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
(4)工资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增长率,工资增长率低于利润增长率的原则。
(5)综合核定原则,即员工薪酬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第97条公司实行年薪制与月薪制并存的工资体制。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其余人员实行月薪制。
(2)年薪分为5个档次15个等级(如下表),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具体人员的年薪标准。
(3)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年薪的60%按月发放,其余40%在年终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发放。
(4)享受年薪的员工均须每年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作为年终考核和发放年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98条在实行月薪制的员工中,又分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和结构工资。
(1)生产一线人员实行计件工资。
(2)营销一线人员实行提成工资。
(3)其余人员实行结构工资。
第99条实行计件工资的生产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件薪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生产人员技术、资历、工龄等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件薪按公司《定额手册》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定额手册由技术开发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0条实行提成工资的营销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提成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营销人员能力、资历、业绩等由人力资源部和营销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销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营销管理手册》执行,该标准由营销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1条实行结构工资的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岗位要求、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员工能力和素质、员工前期业绩,对每一位员工实行定级,共分为9级,如下表:
(2)员工根据不同级次,享受不同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3)对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4)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最低可以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条实行月薪的员工享受半年奖(每半年发放一次),半年奖金额最低为0元,最高为该员工前6个月平均月收入的两倍,具体金额根据半年考核确定。
第103条月薪以及年薪按月发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104条工资实行保密发放。
第105条薪资岗位职员须负责工资明细表和总额表的制作、报批、统计、汇总,并于次月初将工资发放总表分别报财务部,同时负有保密的责任,若薪资岗位工作失误造成泄密事件,将对其严惩直至除名。
第106条工资薪酬实行统一管理,驻外机构人员工资统一由总部核定、发放(每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到员工工资卡上)。
第107条人力资源部在发放工资时,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详细说明,若员工当月工资有误,可到人力资源部查询。
第108条凡公司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劳动保护、培训、住房补贴、健康检查、社会统筹保险、伤残伤亡抚恤。
第109条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训、健康检查按公司制度执行外,其余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三章附则
第110条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111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五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促进医院队伍建设,依照国家及地方
相关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参照国内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突出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格、维护人格尊严,重视沟通和理解,力求通过强
化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医院事业稳步发展。
第二章编制与定编
第一条医院各部门用人实行定岗定员。
第二条医院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撤消,由各部门提出方案报医院董事会及院长批准后,在
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和更新各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档案。第三条各部门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临时业务需要,制定年度、季度用工计划,经董事会和院
长批准后,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增加员工时,原则上应不超出本部门的用工计划。
第三章医院员工招聘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医院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及时为医院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
才尽其用的原则,实现医院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第二条医院的招聘形式分为社会公开招聘及内部招聘两种。招聘人才既看学历、资历,更注重个人品格、
实际经验和工作成绩。在不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录用内部应聘人员。第三条招聘程序
1、申请:各用人科室、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2、审核:人力资源部核查申请部门的编制情况及用工计划,如不属于计划内招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退回《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申请部门须向董事会进行特批。批准后再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3、发布信息: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要求,着手招聘。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医院内部员工和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负责收集和整理应聘资料。
4、内部应聘:内部员工应聘时,应填写《内部应聘申请及审核表》并上交人力资源部。
5、面试: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对获得的'简历进行初选,将初选合格的简历转交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挑选适合的简历,通知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面试日程,通知用人部门,并对应聘者进行仪表、求职动机与期望工资、所学专业及业绩、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初试。然后由用人科室、部门主管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面试,必要时通过现场操作考察其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经理在《面试记录表》中填写面试意见。如属于内部招聘,用人部门还应与应聘者的科室、部门主管进行协商,以免影响其他部门正常工作。
6、录用:用人部门决定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向应聘者发出《录用通知》,并填写《员工登记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7、员工入职:新员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应提供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
证、职称证等)。
新员工入职当天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发放《员工手册》及相关工作、生活用品。
新员工入职当天填写《到职通知单》,将新员工介绍给用人部门及相关部门。
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上交人力资源部。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不予试用。
新员工入职后一个工作日内,更新员工通讯录及部门编制、组织结构图等。
每周根据新员工入职情况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
8、试用:新员工试用期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发试用工资,不足一星期者不发工资。内部招聘的员工免试用期。
9、转正:
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一周,通知待转正员工所属部门主管填写《转正考核表》,并通知其本人上交个人试用期总结。
人力资源部将待转正员工的试用期总结和《转正考核表》交至院部和董事会审核。
经院部和董事会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签署《转正通知》。
人力资源部主观与待转正员工谈话,并发放《转正通知》。
员工转正当月人力资源部办理员工转正后的人事手续,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员工转正后其所享受的工资标准按照招聘时商定的标准执行。
10、招聘流程图(见图1)
11、新到员工报到流程图(见图2)
12、新员工转正流程图(见图3)
管理层
提出招聘需求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
判断人员评价不同意招聘停止招聘第二轮筛选简历第一轮筛选简历同意招聘选择招聘渠道并发出需求信息否审批预算核查
确定薪酬、福利等做出录用决策做出录用决策
图1:招聘流程图
招聘结束办理录用手续
用人部门
是否合格到指定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到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新员工收到《录用通知》向应聘者发放《录用通知》人力资源部在候选人员中重新选择新员工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阅读《员工手册》填写《报到通知单》,到部门报到入职培训
结束图2:新员工报到流程图、、
管理层部门主管签署考核意见与建议否审批同意延期转正或辞退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写出试用期总结在试用期结束前一个星期通知待转正员工及其部门主管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与待转正员工面谈并发放《转否审批同意签署《转正通知》延期转正或辞退图3:新员工转正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