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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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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1

第一条 为了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经费(以下简称安保费)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安保费用的使用切实的落到实处,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地质矿山总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保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保费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按照xx总局规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总产值的%作为安保费;由财务设立安全生产专用账户,总体规划额度后具体分配到以下部门:办公系统、等。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全公司统筹、确保需要、项目计取、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计划财务部应将安保费纳入各单位财务计划,年初和年中分别提取50%入安全账户,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第四条 安保费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2.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5.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6.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7.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8.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工地、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五条 公司分管领导对安保费全面掌控。审批安保费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保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第六条 各单位安全员应建立安保费管理台帐,记录安保费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项目生产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交回财务。

第七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全公司安全投入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本公司安保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保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第八条 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安保费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保费提取、投入计划和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保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九条 安保费实行专户核算。各部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保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十条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发现安保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保费的,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2

1、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例会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由安全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总结安全工作,布置下步任务,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2、各部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召集、主持,也可根据情况班前或班后会召开。

3、各级安全例会必须专备会议记录簿,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4、由各部门委派一名有责任心,纪律性强的员工担任安全员。

5、主要工作

⑴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的指示和工作布置。

⑵检查本部门消防制度落实情况。

⑶指导本部门的所有人员,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和组织客人疏散及自救的方法。

⑷掌握本部门消防设备,器材配臵的情况,摆放位臵、数量,保证安全有效。

⑸检查并整改消防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6、例会检查内容

⑴递交本部门本月的防火安全检查记录。

⑵汇报本部门的`防火隐患整改措施。

7、各部门对安全员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并给予学习和训练的时间保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3

一、学校职责

(一)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管理,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防范、抵御灾害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五)学习、落实上级及学校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档案和安全工作备忘录,学校每年与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安全讲座材料等须收录存档备查。

(六)学校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和检查制度,从多角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完善各种硬件建设,对校内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采取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一岗双责职责

(一)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安全工作;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遇突发事件时,启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代表学校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分管领导和处室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二)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副校长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定分管工作各阶段的安全目标、措施,布置给学校各个部门具体的安全工作,并督促落实;与分管处室签订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并落实教职工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奖惩措施;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学校保卫干部队伍的组建领导工作。

(三)办公室主任:协调各部门从全局出发处理好各项安全工作;负责文件安全保密和教育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以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拟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收集、整理学校安全工作材料的归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考核。

(四)教导处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教学教师、实验员、网管员、信息员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负责教学日常安全巡视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和教学事故预案的制定;负责学校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保管员和实验员的安全训练,并对教学事故的预案进行实施和演练;抓好学科任课教师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负责学生体检、体育考试、外出劳技课等安全教育工作。

(五)德育处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班主任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做好学生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组织学生开展自救自护和常识、行为规范、交通安全、心理健康、防溺水和法制等安全教育活动;建立班主任应急安全工作网,负责全校学生的应急的预案制定、演练;制定有关的安全宣传计划与内容,宣传安全知识;协调好学校、社区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制定班主任的日常值班巡视制度;定期召开学校班主任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师生安全方面的案例,交流工作经验,提高班主任安全管理意识;负责学生军训、学农中的安全工作;严格控制和管理好班级外出活动,如确因需要,须按有关申报程序批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安全活动,如学生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人身伤害责任险和校方责任险工作。

(六)总务处主任:负责后勤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学校门卫、车辆、财务室、教师宿舍、教学大楼等建筑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基建施工、房屋修缮安全及各种安全设施的检查;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保证学生用水、用电安全;负责学校消防器材、技防设备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和更换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保证消防用水;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培训工作;协助校长做好与外来务工人员(如装修人员)的安全签约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定期检查食堂和小卖部工作人员的卫生和安全状况;配齐公共场所等安全基础设备设施,科学、合理地布置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器材,协助各部门确保大型活动安全举行;遇有突发事件,要保证各种物资的`供应及时到位。

(七)工会主席:发挥工会组织在平安校园和安全文明校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协助党组织做好教职工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工作;积极关爱教职工,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慰问、上门家访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定期召开工会小组长(安全联络员)会议,了解并检查各年级的安全情况;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三、各级各类人员具体职责

(一)校级主管领导、部门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有关部位责任人等全体教职工均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责任。校级主管领导在自己主管的范围内、部门主任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年级组长在本年级职责范围内、班主任在本班学生管理范围内、任课教师在组织教学和学生集体活动等管理范围内、有关部位责任人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及实验室、财会室、图书室、阅览室、书库、物品库、门卫室、校医室、校内商店、餐厅、美术室、微机室、多功能室、教工宿舍、配电室等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的直接使用、管理人员,是本职责范围内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各级各类人员要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各自任期目标管理,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对其责任范围内的社会治安及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必要时有文字记载,遵循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安全责任事故。

(二)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切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纪律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等工作,尽可能地为学校消除一切不利安全的因素,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学生对象,特别要做好心理障碍生、后进生、特困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工作要持之以恒。班主任组织班级活动务必逐级上报,充分考虑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对于可能或正在发生的安全事故务必及时报告。

(三)在组织教学(上课)或其他活动时间内,要维持正常秩序,若发生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常规出勤登记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班主任;若遇重大问题不能处理的,要向安全主任汇报解决。当天上课的教师课前、当堂要承担起所上课班级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吵架等暴力以及其他人身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师生集体活动的管理。组织师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时,必须书面请示学校,要有领导、教师负责,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处理预案,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

(五)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按学校规定对辖区的校舍安全情况进行查勘,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安全处,安全处通知总务处及时整改。

(六)学校门卫保安员要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请假学生须凭经班主任签字的书面请假批准条方可放行离校,外来人员须经当班保安与约访教职工电话确认并做好登记后方可进校,但在上课期间拒绝来访。

(七)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总务处要加强校车安全运行管理,教师车辆要按规定的上放学时段从北门进出学校。遵守学校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制度,不乱拉电线,不违规使用电热毯、电炉等电器。

(八)食堂要严格卫生制度,做好食品卫生自查工作,严格把好食品购销渠道,不得出售假冒伪劣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总务处、安全处、校医室要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九)值班行政是当天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值班行政与值班班主任要对当天的校园安全负全责,根据学校规定做好当天学生的管理工作,加强早读、午休以及课间的校园巡视检查力度,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全天候的安全工作,若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全处汇报。

(十)加强节假日安全管理。节日和假期前政教处、安全处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和防疫教育,杜绝各种伤害事故的发生。办公室负责护校值班工作的安排,落实责任,严禁出现空岗。

(十一)学习、落实学校的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遇突发性安全事件,不得袖手旁观,应义不容辞地投身于制止或抢险等工作,将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对发生的事故按规定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安监、卫生、文化、建设、工商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把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四、奖惩制度

1.结合学校实际,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分层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校长与分管副校长、分管副校长与相关科室、科室主任与相关工作人员、年级组长与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2.本责任书的职责任务是与各类安全工作责任人本身职务、工作任务相对应的不得推卸的责任。其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优劣的重要依据,列入教职工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条件之一。

3.安全工作责任人在责任期内若玩忽职守,没有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工作责任,疏于管理,思想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刑事案件或火灾等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利益和师生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则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同时,视其承担的责任大小,追究相应的责任。

4.责任书责任时间一年度。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此后因工作需要而新调入的教师应于调入之日补签责任书,责任起始时间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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