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防汛值班制度(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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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值班制度【第一篇】
汛期值班是水利干部职工的责任和义务,为规范防汛值班,根据省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和市政府对当前防汛工作的指示精神,特规定如下:
一、值班时间、人员及地点:整个汛值(5月1日至10月15日,特殊汛情另行确定)为值班时间,参加值班人员为局干部职工,每班安排两人,值班地点在防汛值班室,值班期间在值班室坐班,每天上午8:00为交接班时间。
二、值班责任事项:
(一)。了解掌握汛情,作好记录。具体内容是:(1)水情:了解实时雨情(降雨中心、最大、笼罩面积、平均雨量等)、江河库水情(水位、流量、库容、水势、出库入库、洪水过程等)和水文、气象预报(短期预报、雷达回波、卫星云图及水文预报单);(2)工情:当雨情、水情达到规定数值时,主动掌握江河堤防(挡水情况、超设防、警戒、保证长度、上劳力领导情况、险情情况等)、水库(水位、库容、入库出库、超汛限、泄洪、开关闸时间、值班情况等)、泵站(开关机、上下游水位、排涝流量、开机功率、台数、排涝水量、受涝面积、排涝面积等)、涵闸(排水流量、排涝面积等)等防洪排涝工程的运用和防守情况。(3)灾情险情:及时联系受灾地区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抢救措施(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灾情险情类别性质、人员伤亡(到人)情况、处理行动情况等)。
(二)。按时请示传达报告。按照报告制度,对于重大汛情及灾情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对需要采取的防洪措施(如开闸泄洪)要及时请示批准执行。对授权传达的指挥调度命令及意见,要及时准确传达。
(三)。对发生的重大汛情要整理好值班记录,以备查阅并归档保存。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三、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值班,由所在科室领导负责调整人员,并向带班领导和防汛办公室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值班空缺。
四、值班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严守国家机密。
五、值班人员应注意值班室清洁卫生。
防汛值班制度【第二篇】
近日,临沂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城市防汛值班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区(开发区)和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值班时间8∶00—18∶00,夜班值班时间18∶00—次日8∶00。
严格执行交接班和请假制度。防汛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好收发文件和急需处理的有关事宜。认真履行职责,遵守纪律,按时上岗签到;有事确需换班或代班,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及时对来电、来文做好登记、记录并签名,值班记录字迹要工整。
做好防汛信息整理和上传下达。对来电来文需向领导汇报的,要及时汇报,对上级部门的指示通知和领导的批示要按要求及时传达,并做好受话单位和受话人姓名记录。
严格汛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掌握和调度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随时向市城防办报告汛情及工作动态,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对需要采取的防洪措施要及时汇报请示;对领导指示、指挥调度命令及意见,要及时准确传达,不得推诿和拖延。
保持值班通讯畅通。各县区、各责任单位要保持值班电话和手机畅通,确保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无阻。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主要领导亲自值班。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因工作失职发生各类问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公文处理制度【第三篇】
1、国家防总、长江防总、省防指有关防汛抗灾的重要指示、部署和防汛工作文件及通知,由防办、局办送领导阅后,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领导阅示,并按领导批示予以落实。
2、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领导对防汛工作的指示、批示由防办或局办负责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经领导审定后,办理转发文件,并督办落实。
3、上一级防办有关单项专业性的文件,由防办主管领导批示后,予以落实。
4、各地防指上报的请示、报告及其他文件,市有关部门报送的有关防汛抗洪文件,及时送交领导阅示,签署意见后,由防办或局办送局有关业务科室具体落实。
5、各地和有关部门报送的情况反映、工作汇报等文件,由领导签署意见后,交防办或局办综合处理。
6、凡需要回复的请示、报告,送领导阅示后,属急事办的文件,防办或局办及局有关科室应在24小时内办理回复意见;其他文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回复意见。
7、防办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规范管理,对市领导、市防指领导、防办领导批示的文件以及市防指、防办的文件,要及时归档,并上防汛网页,以备查询。
新闻宣传制度【第四篇】
1、发布防汛抗灾重要情况,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防办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重要的防汛抗灾新闻;重大防汛抗灾新闻,由市防指领导负责发布。
2、当长江、清江、沮漳河超过警戒水位,汛清紧急时,由防办、局办共同负责在《宜昌日报》及电台、电视台发布《情况简报》,文稿由防办领导审签。
3、防办要加强对防汛抗灾工作的宣传,及时反映水雨工情状况、防汛抗灾动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对防汛工作的指示,及时总结并宣传防汛抗灾工作的经验,向新闻单位提供有关防汛抗灾工作的基本素材。
4、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与各新闻单位的防汛抗灾宣传工作,协助或组织新闻记者到防汛抗灾一线采访,采写并组织有关防汛抗灾的宣传稿件。
5、防办、局办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要热情接待,主动、准确介绍情况,尽可能提供有关资料。
6、凡属涉外宣传必须经市外办批准,由防办、局办共同接待,在接受采访中,要严格执行外事纪律,凡需提供给境外记者的新闻素材,必须经市外办归口统一对外。
后勤保障制度【第五篇】
1、防办要随时掌握市及各地抗洪抢险物料储备情况,根据市防指领导决策,做好防汛抢险物料的调配工作,确保抢险急需。
2、当遇紧急情况需要调用部队参与抗洪抢险时,防办负责编制请求调动部队的报告,由防办领导审签后,上报坐镇市防指的领导审定报出。
3、老干科负责市防指正常供电、供水及电梯完好运行,并保证提供防汛抗灾工作用车。
4、当市防指领导坐镇指挥时,局办、老干科负责副指挥长及其他防指领导住宿以及市防指领导、防办领导及值班工作人员就餐和会议室、会商室、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及开水供应等。
5、防办要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向省防办反映汛情灾情,上报解决抗洪救灾资金和调拨防汛物料的请示报告,并根据有关科室的意见,综合提出上级下拨特大防汛经费和防汛物料的分配意见,搞好防汛抗灾资金和物资的调度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物专用。
6、信息中心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管理,搞好通信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通信畅通,保证各类防汛信息指令能及时传递。遇紧急情况,要及时与电信、移动公司等部门的联系,争取社会公网对防汛抗灾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