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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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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篇】

根据当前全国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的严峻形势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天,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预防群死群伤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非常必要和及时。下面,我就交通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引起更加高度的重视

今年以来,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真贯彻《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部署,在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对营运车辆、营运驾驶员、汽车客运站的源头管理,加强春运组织和协调,推进驾驶员素质教育,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实施安全保障工程等方面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中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得到有效抑制,薄弱环节得到进一步加强。

今年第一季度,全国道路运输行业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66起,造成438人死亡,690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和%,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50%、%和%。为全面实现国务委员提出的“道路交通事故从高发到基本遏制直至逐年下降”的目标,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仍然存在。进入4月份以来,全国道路运输行业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形势严峻。4月12日上午11时,四川岷江运业公司所属一辆客车,坠入170米深的山崖,一次就造成26人死亡、13人受伤。4月19日凌晨3时左右,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所属一辆卧铺客车,在隧道中行驶时,为超越一辆货车,导致出隧道后撞坏护栏翻入桥下,造成27人死亡、4人受伤的悲剧。这些典型案例暴露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少数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不遵守交通法规、违章操作,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反映出这些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最重要因素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涉及千家万户的安康,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切实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预防群死群伤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对交通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做一个负责任的部门和行业的具体体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心系人民群众安危,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高度重视并自觉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的出行创造一个安心、舒心、放心的环境和条件,为人便其行、货畅其流、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文明进步提供保障。

二、突出重点,抓住细节,确保道路运输生产的安全运行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头绪繁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务必要围绕“三关一监督”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从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头抓起,从每一项工作的细节抓起,全面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就当前而言,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推进驾驶员素质教育,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

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特别是引导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珍爱生命的良好职业道德,是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也是迫切需要加强的最基础工作。

要以新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驾驶员素质教育和文明行车、安全驾驶的良好氛围;完善教练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督促驾驶员培训学校、培训班实施培训记录;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驾驶员培训和考试工作的有效衔接机制和信息交换机制。

要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营运的从业人员严把准入关。要认真审核其从业资格条件,特别是对客运驾驶员要严格执行3年内有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核查制度。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得从事道路运输客运工作。同时,要结合驾驶员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要实行对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等环节的责任倒查制度。对存在失职、渎职甚至弄虚作假、乱发证件行为的经办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纪、法纪追究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要依法注销其从业资格,绝不能姑息迁就。

(二)加强营运客车技术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加强对营运客车的定期检测,把好技术状况关。对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车辆,应强制其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要重点加强对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800公里以上的超长线路客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全面地了解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维护检测、交通事故记录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做好车辆定期维护和检测,并健全车辆技术档案。

(三)以实施安保工程为重点,提高公路服务水平。

要继续大力实施以“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今年,部已确定了万公里,万处的安保工程实施任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路段确定的建设内容,认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底前按期竣工。同时,还要注意总结实践经验,注重通过交通事故相关数据及事故原因分析来检验其实施效果。要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完善实施安保工程的技术指标和措施手段,研究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交通安全综合性处治技术,不断引进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安保工程的质量和实施水平。

(四)采取综合措施,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巩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强化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明确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完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激励机制。要将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与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相结合,把综合审查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绩效,作为客运线路审批的重要内容。对于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运输企业要依法采取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直至取消运输许可等行政处罚;对于安全生产管理绩效显著的运输企业,要创造条件和环境,提高其在运输市场中的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二是加强客运班线管理。在坚持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夜间安全运行规定的基础上,要以科技进步为先导,积极推广应用行车记录仪等监测手段,强化对驾驶员运行行为的监管,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对于不按规定进站经营的班线客车,要坚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直至取消所属企业在该线路上的经营资格。

三是加强包车客运源头管理。要深入生产第一线,对承担包车任务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要督促运输企业选派有安全意识、责任心强、驾驶技能好的驾驶员和技术状况好、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或GPS的客车参加包车客运任务,要引导企业做好行车日志的日常审核工作,强化企业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动态监管。

(五)规范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

要组织运输管理执法人员,深入到汽车客运站,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全面检查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出站把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安全宣传等工作情况。督促客运站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要引导客运站与相关运输企业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车辆和驾驶员的运营情况。坚决禁止客车“带病”营运、危险品进站上车和超员车辆出站。

(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一道,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重特大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对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车辆,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取消其运输许可证件。

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新申请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的企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深入现场,实地检查企业车辆、人员和设施、设备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达不到开业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严防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新的“大吨小标”、“小车大罐”运输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整治范围及内容

范围:全区道路运输企业。

内容:1、道路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落实;安全营运各项制度的建立与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及落实,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设备设施;按规定取得合法的经营、安全及有关证照;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符合国家规定,取得合法有效的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安全自检自查、整改记录齐全;建立并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四不放过”的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如实上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部门:运管处、客运所、驻站办、八个交管所

2、从业人员是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的关键。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辖区内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清查,对运输企业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全面检查。运输企业应坚持“谁录(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在新录(聘)用营运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操作人员时,要认真核对其所持有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合法性,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责任部门:运管处、客运所、八个交管所

3、严格营运车辆技术标准和车辆技术状况是安全生产的保证。

一是对营运车辆定期维护、检测,确保营运车辆技术性能必须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的要求,并对车辆投保法定保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责任部门:运管处、检测站

二是客运车辆技术等级和客车等级符合相关要求。制动、转向系统及灯光、喇叭、刮水器等安全部件齐全有效,各部连接装置牢固可靠,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轮胎。门窗、座椅等应符合使用要求,地板坚固,密封良好,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救生设备。

责任部门:客运所

三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按要求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技术等级必须为一级,罐体车辆的罐体必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必须随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有效的应急处置器材,必须携带与其运输危险物品相符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集装箱车辆挂锁完整、有效。

责任部门:运管处

四是营运车辆重点安全部位应该严格检查并做好记录。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不允许参加营运,凡没有按期进行二级维护而营运的车辆应按规定予以处理。

责任部门:运管处、机修所、检测站

五是运输企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值守GPS监控系统,负责对本企业车辆运行实行动态监控,随时提醒驾驶员安全行驶,并做好值守记录。对按规定须安装使用GPS监控车载终端的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安装或GPS监控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不准其参加营运。

责任部门:运管处、客运所、驻站办、八个交管所

4、全面检查汽车客运站、货运场站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切实把好汽车客运站、货运场站源头监督关。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规定,抓好奥运安保工作长效措施的落实。

一是落实驻站管理制度,履行好源头监管职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驻站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管,实施有效监督,及时抽查车站的发车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每天抽查发车车辆不得低于3%,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二是进一步落实省厅有关规定,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责任、细化检查措施,加强检查力度。落实驾乘人员途中上车旅客的“三品”检查职责,确保“三品”不进站、不上车;

三是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二级以上客运站实行封闭发车,做到停车区、发车区和候车室“三封闭”,人、车分离,严防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四是认真落实报班制度,落实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实施意见,使用《营运客车安全例检项目合格通知单》、《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酒精检测仪配备使用情况,认真检查驾驶员、车辆的有效证件,严防不合格人员、车辆出站运营。

责任部门:运管处、驻站办

5、出租行业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情况、安全例会、安全教育、车辆月检、安全培训等内容及其它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客运所

6、公交行业重点检查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公交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车辆安检、安全教育、安全会议记录等内容及其它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客运所

7、维修行业重点检查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对烤漆房、洗车机、举车机等危险源;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资质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及其它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机修所

8、驾培行业重点检查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教练员是否持证上岗、教练车日常安检、教室与训练场地消防设备设施、“安全第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及其它安全隐患。责任部门:驾培所

责任部门:驾培所

二、专项整治时间

年6月16日—8月15日。

三、几点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当前确保道路运输行业生产安全,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运管处要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科要加强相关工作的督促协调,客运所、机修所、检测站、驻站办、驾培所、各交管所要认真组织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区交通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落实,无论企业规模大小,都要监管到位。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三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道路运输;问题与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14文献标识码: A

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运管机构安全监管职责认识模糊和对实施监管内容不明确

目前运管部门存在对安全管理职责认识“行而上学”,认为其在运输安全监管上的主要职责是“三关一监督”,就是“办牌发证”,就是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时对企业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进行形式审查,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是交警部门的事,对企业运输安全制度的制定、措施的落实、安全运行机制情况跟踪管理认为是企业的事。正基于这种观念,目前,一些运管机构存在不知道作为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到底要管什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到底到什么程度,把源头安全监管当做一种负担,一种多余的工作,人员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检查不到位,即使在实行驻客运站管理,各地运管机构派驻的人员,也存在人员不够,职责不落实,没有真正履行好对客运站安全管理落实监督检查。

2、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明显薄弱

(1)普遍存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制度不落实,没有形成一套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效益轻安全,以牺牲安全牟取经济利益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2)对运输安全执行层管控能力弱化。由于挂靠经营现象普遍,企业安全责任链条过长,导致企业对驾驶员管控能力弱化,驾驶员听命于经营车主,为了多赚钱,经营车主往往放松对车辆的保养,忽视驾驶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行车能力的管理。

(3)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流动性大。从业人员是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者和生产者,也是运输安全的落实,然而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却普遍存在素质不高,安全行车技能差、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等问题。

(4)安全动态监管比较薄弱。由于挂靠经营的普遍存在,企业对挂靠经营车辆缺乏主动监管的内在动力,运输车辆运营证照、车辆技术状况的跟踪维护、车辆罐体安全检查、法定保险事项的落实大都由挂靠经营车主来完成,企业对运输车辆和人员的监管不落实,同时也造成车辆在运行中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的频发。

(5)安全隐患较多。目前,由于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部门职责交叉,还存在受监管力量限制造成的乡村无牌无证及报废车上路,农用车载客、无证驾车、超速行驶等违章违法现象,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3、运输法制建设滞后

目前道路运输业执行的仍是部门规章,缺乏高层次的管理法规,使全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受到影响。

二、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强化运营治理,加强道路运输安全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责任治理,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检查制度,把安全责任至上而下细化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二是加强营运车辆技术治理,坚持和完善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和定期维护制度,切实规范营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行为。三是加强对客运站的监督治理,切实加强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和进站车辆经营资格的审查,果断防止超员车辆、“带病”车出站运行。

2、规范执法治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按照“设权应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检查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确保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办事,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3、明确行业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责任机制。要把安全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到各级运管领导的目标考核范围,强化安全一票否决制,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按照“一岗双责”(生产、安全)的要求,领导班子各副职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运管机构在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三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企业负责”是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基础,是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使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明白其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四是落实岗位责任。明确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安全责任,做到“安全重担人人挑”。五是加强考核。要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健全和完善目标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无断层、无死角,坚持年终考评和动态考评相结合,对发生的运输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安全生产特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从根本上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把安全工作煮好、抓实、抓出成效。

(2)健全落实安全管理评价体系。对运输安全管理进行长期有效的监督评价,是推动和促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重要手段。如尽快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具有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使运管部门在行业安全管理有检查、考核、评价的标准和指南。

(3)利用经济手段,增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实效性。 一些运输企业之所以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甚至“要钱不要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作为政府及其行业管理部门没有把安全生产和企业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尤其是在一些新兴的民营运输企业表现的尤为突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管不仅要依靠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应更要注重经济手段,通过经济手段的应用提高运输经营业主抗安全风险经济能力或者同时有效杜绝一些不法经营业主有意逃避责任。2004年1月9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已经为我们明确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三个经济政策的导向,即“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导向性的政策已经出台,只是一个贯彻落实的问题,所以能否用足用好三项经济政策对于抓好道路运输这项高风险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将同样至关重要。

(4)创新安全监管模式。 针对挂靠经营现象普遍,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十分突出现实,要实现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必须创新运输安全管理理念和模式,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要在管理理念和方法创新。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在抓安全管理中实现“三个转变”,即“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管理转变”、“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通过安全监管规范、程序、制度的建立、促使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在抓基础建设、抓隐患防范上来。二是企业安全管理方式创新。做好运输生产安全工作,必须树立“面向科技要安全”的创新意识,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点问题。管理部门要加速引进和推广引导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加大安全投入,引进安全检测仪、全程监控系统等先进的技术设备,采用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和行包安检仪等科技手段,加强“三品”检查和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安全文化创新。行业管理部门应在引导企业加强制度约束、措施跟进的同时,根据形势的变化,针对运输生产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的思想以及运输安全生产实际,注重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采用更加有效的手段,不断调动生产经营主体、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将安全、要安全、保安全的氛围,通过安全文化潜移默化的熏陶,绷紧头脑中安全生产的弦,敲响安全生产的警钟。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四篇】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现我县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加强,道路运输装备本质安全稳步提升,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逐步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5%,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运输事故进一步减少,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推动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2015年全县“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由__县交通运输局、__县公安局和__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实施。为加强对“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2015年全县“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领导组。

各部门在县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1.加强普法培训,提高行业遵法守法意识。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考核,持续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求,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制定各层双向安全承诺事项,明确和细化承诺内容,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结合贯彻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道路客运行业组织驾驶员向乘客进行“面对面”的“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不超速,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不超员,车辆乘员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不疲劳驾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不接打手机,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做到车辆运行实时在线;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全程按要求佩戴使用,确保乘客生命安全,为旅途平安保驾护航。

3.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运营监控等方面,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监测,落实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联合督办制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要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98、99条予以查处。

4.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在2015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实施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诚信“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要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对安全生产信誉良好的企业要在运力发展、服务质量招投标、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审批、评比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在站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助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

5.建立以安全为导向的市场退出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联合检查,对发现存在违规生产和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要及时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108条予以关闭,道路运输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二)进一步强化长途客运安全监管

6.加强接驳运输管理,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对接驳运输试点工作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的长效机制,细化接驳运输组织及安全运营各项要求,完善接驳运输管理制度、运行规则和监管措施,强化安全监管,规范接驳运输行为。鼓励长途客运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合经营、建立接驳运输联盟等方式实施长途客运线路资源和接驳点资源整合,集中实施接驳运输,扩大接驳运输的范围和规模,推进接驳运输企业间的资源共享和相互监督。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公安交警队加强各接驳点设置情况、运转情况和接驳运输台账的监督检查,对没有严格执行接驳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接驳点管理制度的,以及未按规定实施接驳的,一经发现一律停运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吊销其道路运输证。

7.进一步规范长途客运车辆夜间运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__〕30号)和《关于加强对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管控工作的通知》(晋公交管〔2011〕81号)要求,汽车客运站和客运经营者20时以后不得发出任何营运客车,22时所有7座以上营运客车暂禁止驶入省内高速公路运营,23时至次日凌晨5时暂禁止任何营运客车驶入公路运营。客

运企业主要负责人特别是法人代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管理和动态监管,杜绝不按规定时间行车问题的发生。对于公安交警部门抄告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发现的不执行停车休息规定的长途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改,待整改符合要求后,再恢复运营,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8.严格包车客运管理。加强对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信息化备案审核,认真审查包车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并对包车实际运营情况与备案信息的一致性开展抽检核查。要进一步加强包车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增派执法力量,加大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点、学校等旅游包车集中地点的监督、巡查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不按包车客运标志牌注明事项运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9.科学调整道路客运结构。针对高铁、公路、民航等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高铁、民航快速发展对道路长途客运的影响,各部门要加强对我县道路客运需求及发展形势的调研分析,制定综合运输发展规划,科学调整道路客运结构,促进道路客运市场稳定安全有序发展。

(三)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

10.加强联合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违规经营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行为及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企业和营运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誉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要对企业进行停业整顿,对营运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处罚,直至吊销从业资格证。要充分发挥镇(街)、村(社区)作用,切实形成“镇(街)主导,相关部门联动,村(社区)参与”的联合整治机制;要研究建立社会监督和奖励机制,发动村民举报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等违法行为。

11.严格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强化运营安全保障。对于新增农村客运班线,交通运输部门要与公安部门等部门建立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对拟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途径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互匹配情况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察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组织进行),形成联合审核报告,作为农村客运班车开通的依据。

12.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模式,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的出行服务。鼓励推行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引导农村客运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制定灵活的运输组织方式,推行农村客运片区化、网络化、集约化经营。根据农村客运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农村客运经营服务方式,通过加开集庙会班车、周末班车、预约客车等措施,解决集庙会、节假日、春运、黄金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农村居民乘车难问题。加大农村客运安全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

13.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源头监管。安监部门要定期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许可情况向同级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通报;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发货与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安全管理制度。

14.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新颁标准贯彻落实。道路运输管理所要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部__年新颁标准的培训,指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91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写要求》(JT/T91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4)等四项标准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15.严格查处危险货物违法托运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所要梳理出本辖区高风险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及本次整治工作检查企业(单位)名单,并深入企业(单位)开展检查工作,对企业(单位)1年内与危险货物托运有关的台账等资料进行核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企业承运的、承运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与道路运输证所标注的经营范围不符等非法行为,要立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对托运人进行处罚,并将处罚情况抄告同级安监部门。对装载危险化学品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等违法情况,应及时向安监部门通报。

16.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能力。道路运输管理所要鼓励引导危险品运输企业整合资源,对监管水平差、规模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合或重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作用,探索中小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联盟合作模式,吸引中小企业参加,提升危货运输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

17.完善异地运输备案制度,强化车辆驻地运输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依托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强化对异地经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异地经营三个月以上的,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及时督促运输企业到经营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经营地道路运输机构要对申请备案的运输企业按照许可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经备案的异地运输企业要按照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求纳入日常安全监管,严禁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严查只收费、不监管的企业。公安部门对查处的异地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违法转递制度的规定。

(五)提高车辆标准化水平,坚决打击非法改装

18.发展标准化营运车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引导营运车辆向标准化、专业化、轻量化、清洁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标准化、模块化厢式车等专用运输车辆,重点推进干线公路营运货车车型的标准化,加快更新淘汰老旧车辆。

19.严格营运车辆年审

年检。公安部门要会同质检部门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营运车辆安全检验,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对发现存在不符合车辆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的,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公安部门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标准规定,予以强制报废,并将车辆信息抄告同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收回相应车辆道路运输证。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审验,不得从事营运。20.加强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监督检查。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情况的监督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对驾驶人、押运员开展紧急切断装置使用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公安部门要联合质检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严格落实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要求。

(六)进一步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

21.健全监管与考核制度。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建立分级分类考核制度,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车辆入网率、车辆上线率、车辆在线率、车辆警情处置率、平台故障以及数据质量情况等方面,对“两客一危”企业进行考核,并把企业监控平台运行情况,纳入安全评估、日常安全管理考核和质量信誉考核,作为营运车辆审验依据。

22.提升联网联控系统应用水平。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组织开展“两客一危”未入网车辆排查整治工作,确保2015年6月底前车辆入网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联网联控数据完整性建设,确保所有“两客一危”车辆经营业户信息、营运车辆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班车线路牌信息等基础数据完整有效。道路运输企业要将动态监控系统与车辆调度、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客运站报班系统、旅游包车监管系统、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系统及其他监管信息系统有机结合,对车辆运营期间实行不间断的动态监控;要研究分析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总结道路运输车辆安全运行规律,发掘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因素,科学指导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23.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运输企业对所属的“两客一危”车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对于设备运行情况不良,无法确保行驶过程中车辆实时信息的有效上传的,不得安排发车任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所属地的“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和接入情况进行梳理清查,凡应装未装、应接入而未接入的车辆,或者已安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一律停运整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运输企业对行驶过程中的车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于突发设备故障情况,运输企业及时与车辆安全员取得联系,确保车载设备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正常运行。对于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对相关车辆进行停业整顿,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发生两次及以上上述行为的,取消相应营运资质和从业资格。

24.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动态监管平台,与公安、安监部门建立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公安部门可以依据动态监控数据对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营运车辆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实现动态监控与运输监管的良好融合,建立监管和运营闭环管理机制,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应用水平。

(七)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25.继续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严查无资质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驾驶员、押运员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等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条件、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抄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安监部门要强化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综合监管,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26.严肃查处包车客运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各部门要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巡查力度,严格查处旅游包车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对连续3个月内违反有关规定3次以上的车辆及长期在异地违规运营的省际包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直至吊销相应车辆道路运输证;对违规行为严重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停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对其包车客运标志牌审核发放。

27.加强宣传,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乘车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乘坐“带病”、拼装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车辆。要建立并完善群众举报监督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机制。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6月份)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发动工作。6月30日前,要将制定的工作方案分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全面推进阶段(6-11月份)

各部门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度,层层落实,将活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企业,确保6月中旬各项工作顺利启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协商解决活动开展过程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需要上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要定期开展阶段工作督查,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部门要对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地区和先进运输企业,并于12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地区、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报__县交通运输局、__县公安局、__县安监局。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要积极推动活动工作内容融入县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县政府考核范围,确保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配合,完善联动机制

各部门要按照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

各部门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突出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或互查。各局将适时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专项督查,确保活动任务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四)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

各部门要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中介组织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法规标准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协调企业加强线路、运力资源整合,优化结构,提高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的良性机制。

(五)发挥科技手段和信息化的支撑作用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加强信息沟通,要充分利用公安交通监控、交通运输路网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要建立完善公安交管与交通运输在车辆、从业人员、违法违章、交通事故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六)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活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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