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制度【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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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了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障交通专业运输企业的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会和企业的效益,增强广大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驾驶员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自觉坚持中速行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驾驶员应在取得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后执业。
三、在上岗前要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特别是制动与转向系统技术是否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四、装货后、车辆运行前要查看货物的。装载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车。车辆到站、卸货时,要先查验货物完好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卸货。
五、通过漫水路、桥时,应停车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低速通过,遇恶劣天气条件时应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视情决定是否运营。
六、通过铁路道口时,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道路信号,服从看守人员的指挥。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要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七、驾驶员开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准闲谈和打电话。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等违法、违章作业行为。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
八、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车还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车间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第二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间生产调度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权限等。
本标准适用于十堰万众邦工贸有限公司车间生产调度员岗位。
2岗位职责
在上级主管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依据公司下达的月份生产作业计划,结合车间情况,编制生产经营作业计划,经平衡及审批后,下达执行。
巡检各班(序)当天生产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车间主管领导报告当天生产存在的问题,并组织解决。
巡检各班生产进度,掌握装配、跨车间交接件、关键工序的生产情况。汇总签署成品验收单、退修单、在制品收发清单,停工记录等生产原始凭证,做好日生产统计分析。
查明生产现场的突出故障,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及时提出调整生产组织的建议,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经营科或有关领导。
控制在制品投入数量和产出数量,督办待处理品,协调跨车间零件的交接,做好车间在制品台帐。
参加班前的碰头会,执行公司生产经营例会决议,对影响下班次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预防措施。
协助厂长完成好车间各项生产经营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3工作权限
对生产人员的配置与调整有建议权。有权对影响日作业计划的人员提出考核意见。
有权要求有关单位按规定的时间排除现场突发故障。
有权追查成品、在制品数量及去向,将丢失情况报告车间领导或有关部门。
有权根据情况变化,对车间班组生产作业计划进行调整和对生产班次提出变动建议。
4相互关系和信息传递
在现生产的生产调度中发现问题及时与领导和有关人员联系。
5考核与奖惩
由主管领导依据本岗位工作标准进行考核与奖惩。
生产管理制度【第三篇】
1目的和范围
通过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设施的建设、生产设施的管理、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管理、检维修管理、拆除和报废的管理等。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
3职责
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设施的设计、建设、调试,组织有关部门
进行验收。
管理部负责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
厂级管理人员负责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定点承包管理。
4工作程序
生产设施的建设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由管理者代表批准、管理部组织并协调国家认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管理部应确保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生产设施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对生产设施的建设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
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
各相关部门应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机制,明确生产安全设施的职责,落实到责任人,建立生产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及时记录进“生产设施技术档案”中。要做到:
实行专人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机制,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设施有效运行。安全设施应与设备设施的检修管理相同,制定安全设施检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要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许可的情况下有效运行,证件齐全。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
按照《计量检测管理体系》有关制度的要求,负责对公司所有安全设施中监控、检测装置的安装和建立设备档案,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厂级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管理部按照总经理的要求,负责制定厂级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设置“厂级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a)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b)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c)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d)督促隐患整改;
e)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f)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保留活动记录。
管理部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公布。
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管理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和管理台帐,注明厂级承包人,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分管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建立档案,落实责任到人,定期、定点、定线进行监督或巡检。
车间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专职人员。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应急预案及演练
管理部组织制定、完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5相关制度
《应急预案》、《变更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车间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第四篇】
1.目的:控制生产过程的卫生条件,防止产品在受到污染
2.适宜范围:适宜于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
3.主责部门:生产部;
4.负责部门:生产车间;
5.具体要求:
人员卫生管理
从事食品企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工作。
从业人员应做到“四勤”,即勤洗耳、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和勤洗衣服。
从业人员不行佩戴手饰、耳环及其它装饰品进入车间。
进入车间必须整齐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和口罩。
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到水洗双手酒精消毒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闲杂物品进入车间,从事生产。
从业人员中途离岗,再进入车间必须重新消毒后方能上岗作业。
严禁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及口罩离开车间到其它场所。
从业人员的衣帽等衣物必须是干净清洁且经过消毒处理的,方可穿戴。
严禁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大声喧哗及交头接耳。
设有专职的卫生管理人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卫生监管。
车间卫生管理
保证车间内外环保卫生清洁,无杂物,坚持每天清扫。
要求车间四壁门窗洁净,地板及天花板保持干净清洁且无漏水,墙壁无脱落物,墙裙无青苔污渍。
生产过程中,严禁开启门窗。
生产车间所用器具生产前后都应保持整洁并合理放置。
生产用刀器具、水池、工作台要求清洁,不得残留铁锈、污垢。
严禁车间内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生产无关的物品。
严禁车间内吸烟、进食及随地吐痰。
严禁患五大病症者应及时脱离岗位,待全愈后方可上岗从事生产。
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严禁上岗人员串岗打闹及从事与正常工作无关的事项。
必须做到生产后及时清理废物料及垃圾离开车间,严禁车间内存在垃圾死角。
排水沟应及时清理,做到流水畅通且无废渣残留及污水污泥。
当天废弃物应盛放在规定地点规定密闭容器内,做到当天垃圾当天处理出厂。
各种生产生活用水储水池应定期清洗消毒,保证用水质量。
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
食品生产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生产过程中,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制定可行的配方投放用料且做好详细记录。
生产工艺的各种参数指标由专人负责监管并且详细记录存档。
由卫生管理人员对生产设备、工具及容器清洗干净后消毒等进行监管符合卫生要求方可使用。
各工序使用的工具器具容器应加以区别并标志着生与熟用工器具分开,不得混用以防止污染。
食品生产操作中各工序应严格按原料、半成品先来处理的原则,以免因积压过多而发生变质现象,加工过程中注意剔除和避免混入一切杂物,加工下来的废料,废品,必须放在指定的容器内并及时清理。
食品生产使用添加剂时,必须使用由国家指定工厂的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和非指定工厂的产品。
生产过程中,必须保持作业现场有充足光线。
生产作业现场不允许存放与生产无关的东西。
生产用水的各项卫生指标检验应符合国家用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