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酒店管理规章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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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酒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篇】
一、库房重地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内,不得在库房吸烟。
二、需到库房领货的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应在门外等候。
三、对物料的保管和收发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各档口领料单领料,严格控制数量。
四、库房员工应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酒店店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五、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整齐,对物品分类码放,保证快捷及时的发放。
六、把好质量关,对劣质商品、过期食品拒绝收货,并上报经理。
七、收货时严格按领货单上清点商品,如无差错,可与供货部门办理收货手续。
八、定期进行物品的盘点,对自己保管的物品经常检查——有无过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货帐相符。
小型酒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二篇】
一、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晚9:30),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位员工每月带薪休假一天,其他工作日休息由部门经理安排。
2.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说明原因,经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
3.病假须持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严禁私自换班,换班必须有申请人、换班人、经理签字批准。
5.严禁代人请假。聚体值班换班情况按值勤表执行
二、仪容仪表
1.上班必须按酒店规定统一着装,工服必须干净、整齐。
2.酒店要求保持个人仪容仪表,站、立、行姿势要端正、得体。
3.严禁私自穿着或携带工服外出酒店。
三、劳动纪律
1.严禁携带私人物品到工作区域。(例如:提包、外套)
2.严禁携带酒店物品出店。
3.严禁在酒店范围内粗言秽语,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声誉。
4.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窜岗、擅离职守。
5.上班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换饭,除用餐时间外,不得在当值期间吃东西。
7.严禁在工作时间聚堆闲聊、会客和擅自领人参观酒店。
8.上班时间内严禁收看(听)电视、广播、录音机及任何书报杂志。
9.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追逐、嬉戏。
四、工作方面:
1.当班期间要认真仔细,各种营业表格严禁出现错误。
2.不得与客人发生争执,出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经理与当领班,由其处理。
3.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4.服务接待工作中坚持站立、微笑、敬语、文明服务,使宾客感觉亲切。
5.积极参加部位班组例会及各项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6.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服务规程、标准进行服务。
7.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填写各项工作表格。
8.自觉爱护保养各项设备设施。
9.工作中要注意相互配合、理解、沟通,严禁出现推委现象。
10.严禁出现打架、吵架等违纪行为。
11.严禁出现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投诉及其他工作问题。
小型酒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三篇】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3、工作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5、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或冷冻、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6、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
7、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8、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区域抽烟、吐痰、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9、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
10、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或乱放杂物等。
11、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小型酒店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篇】
客房部客人遗留物品管理规定。细则如下:
(1)客房部员工,在宾馆范围内捡到任何物品都应第一时间上交。
(2)在清扫走房时,若发现房内客人遗留物品,应立即电话通知总台,询问客人是否已结帐离店,如果客人尚未离店,应立即交还客人。若客人已离店,则将物品保管好,登记填写客房部客人遗留物品登记簿。
(3)客房部客人遗留物品登记簿由客房部房务中心保管。房务中心文员在接到客人遗失物品后,需将其记录在客人遗留物品登记簿上,要求填写日期、拾获地点、团体/散客姓名、物品名称及特征、拾获人姓名及部门等。
(4)客人遗留物品登记簿记录应与客人遗留物品名称相符合。
(5)客房部设立专门存放遗留物品的仓库,专门的登记记录,专人保管。
(6)客房部可提供24小时遗留物品咨询服务。
(7)所有遗留物品必须锁在柜内。存放时要将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分开,贵重物品交由前厅部储存到保险柜内,一般物品由客房部房务中心分类锁进柜内。
(8)遗留物品由前台部通过查住客档案等方式通知客人来宾馆认领。
(9)当宾客前来认领时,前台部负责核准,并请其在《客房部遗留物品登记簿》上签名。
(10)客人回来认领时,需复述一次报失物品的内容,遗失地点核准后如数交给客人,如是贵重物品还必须留下客人的身份证号和联系地址。
(11)客房部将每月的遗留物品情况汇总上交经营部。
(12)遗留物品分类
1、贵重物品:珠宝、银行卡、支票、现金、相机、手表、身份证等;
2、非贵重物品:衣物、眼镜、日常用品等;
(13)保存时限:贵重物品存放时间为一年半,非贵重物品保留时间为半年,开启的食物、饮料及药品保留时间为三天;超过保留期的物品,由经营部经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14)认领方式:
a、直接认领;
b、请人代为认领;
c、如果是请人代为认领要问清有关问题,无误后,请认领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