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制度【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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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篇】
1、在矿调度室的领导下、在计划、供应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2、以高度的责任心,及时准确的完成收发保管任务。对入库的物资要严格验收,防止不合格产品入库。
3、对入库物资要准确及时发放,保证不发生差错,坚持执行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对常用物资要周转使用,及时补充。
4、对在库物资加强维护保养,保持物资的完好状态。
5、熟练掌握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材料,按时制定各种材料的`维护与使用计划。
6、掌握和了解各种材料的性能、规格和用途,合理使用各种原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正常供应。
7、及时掌握各种物资在使用中的情况,大力开展修旧利废、回收复用废旧材料,严禁浪费、堵塞漏洞。
8、库房材料、备件要堆放整齐,帐目准确,并有进出库存帐。
9、月末要清点库房、检查材料的使用情况,做到材料领取、使用、管理科学化。
物资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凡已清查建帐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要爱护和保管好,末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损补发。
三、使用部门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制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签字、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应先到总务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帐、加盖固定资产专用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院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具凭证,各使用部门无权向本部门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部门应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科室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与主管部门汇报,医院每年清查一次。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若有账物不符现象,及时汇报院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物资管理制度【第三篇】
医院财产物物资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行之有效地管理好财产物资,维护和确保国家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条件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设备,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增加的管理
固定资产增加管理部门主要有自行建造、购入、外单位调入、融资租入、受赠等。固定资产的建造和购置,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先进性、性能、适用范围及价格,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每年年初管理部门根据各科室年度申请计划,综合平?后,统一编制计划,上报医院。医院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测定及资金预算,防止盲目性。管理部门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固定资产的建造和购置。按规定需参加招标采购的设备,必须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对列入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范围或纳入政府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购买。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价加上改建、扩建发生实际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安装调试费等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8)无偿调入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计价。
4.固定资产领用的管理
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出库单”一式二联,一联设备科或总务科保管留底及登记各科明细账,一联交领用部门存查;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设备科或总务科和使用部门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5.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
(1)固定资产实行“管用结合,分级归口”的管理原则。设备科、总务科、图书室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科负有监督协同管理职责。进一步具体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各部门各尽其责,共同管理好医院的资产。
(2)以上科室负责固定资产的专控申请、购置、改造、更新、维护、报废、帐务处理等项工作,负责每年一次(一般11月份)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对,特殊情况下,要进行不定期清查。
(3)日常大小维修实行归口管理。房屋及一般设备、其他设备归口总务科;专业设备归口设备科;电脑、打印机由电脑中心维护。
(4)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设备科、总务科、图书室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等到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部门有台账(卡)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务科有账,设备科、总务科、图书室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台账(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5)基建竣工后要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对购置、无偿调入、自制的固定资产,各管理部门要办妥验收手续,填制验收单,财务人员根据有关凭证及验收单进行帐务处理。
(6)实行责任制管理:医院的贵重仪器,设备科、总务科要指定专人管理,制订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7)固定资产必须由各科室指定人员领用,实行责任管理。在使用过程中,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坏、遗失的,查明原因,由责任人按规定赔偿。
6.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使用科室必须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向设备科或总务科提出书面申请,设备科或总务科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报医院领导审批同意。2000元以上设备报损、报废,报主管部门审批,万元以上设备报损、报废,必须报财政部门审批。根据财政部门审批意见,财务科和设备科或总务科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对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在出售前,管理部们要做好备查登记,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损或遗失报废、报损设备的零配件。其残值收入、变价收入应全部上交财务科,增加修购基金。对非自然报废、报损,一定要查明原因,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根据损失大小,进行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7.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一年度终了前(每年11月份)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设备科、总务科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参与清理,财务科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清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账卡,保证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应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核销;
属于责任事故或管理问题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盘亏、损失的固定资产均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8.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成本核算对象,根据账面价值和一定比率提取。提取比率按《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提取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9.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纳入科室的考核范围,定期检查、考核、评比。对各类财产要分别规定使用年限,制定仪器设备利用率、完好率等指标,作为考核衡量管理好坏的重要依据。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
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直到行政处分。
(二)库存物资管理办法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专项物资等,它是医院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存货的管理,使其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1.库存物资的计价
购入的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库存物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
2.库存物资的管理
(1)采购:物品采购应严格执行《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物品公开招标管理办法》,采购业务应由具有采购职能的设备科、总务科负责,严禁使用科室直接采购进货,以防职责不清。进货渠道实行二定:即一定进货单位,二定质量标准。合理确定储备定额,一般不大于两个月的'需求量,同时要防止库存超储积压,避免影响医院资金周转。
(2)验收:购入的货物运达后,均应由保管员进行验收,根据运单、发票、合同及产品说明书等检查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如发现与合同不相符合,应及时提出异议。据实填制验收单,验收完毕后入库,验收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财产会计,一联交财产保管员,一联交财务科。财务科根据计划、合同及医院结算管理办法结算。
(3)建帐:财务科设立总账和一级明细帐,物资管理部门建立实物明细分类帐,还应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科室明细分类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分布、使用、消耗情况。
(4)保管:建立储存管理责任制。对各项物资的收、发、存都有专人负责,严格各项手续制度。保管部门设立数量金额账,对于单价较高的物资,应实行重点管理,存储必须加以严格控制。物资保管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随时关注库存情况,及时处置闲置物资,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
(5)领用:原则上根据科室计划配送,对一些办公用品等实行定额管理。急用物资的领用,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或指定专人领用,按需领用,杜绝浪费。对于低值易耗品的领取,基本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的办法。
(6)盘点:建立定期盘点制度,每季对库存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并编制盘点明细表,年终(11月份)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与科室核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书面说明情况,医院视情况分别处理。
(7)报废处理:库存物资因保管不善、国家标准改变或遇自然灾害等使其失去使用价值的应旧设备、物资可替代作报废处理,由保管部们提出报废申请,经保管部门和维修部门作出鉴定,签署意见,经财务科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后,报院领导审批处理。如属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添置设备物资计划书审批程序
各科室因业务发展需要添置设备、物资,须提交计划申请书,先由设备科或总务科审核,库存是否有现成的旧设备、物资可替代,在没有旧设备、物资可替代的情况下,才可将计划申请书上交院领导审批。在院领导批准的前提下,才能实施采购程序。
(四)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要遵循“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2、药品应根据医疗活动业务的需求,实行计划采购、计划供应的办法。采购前要先编制采购计划,按照药品的周转量,进行有计划的采购。
3、药品采购参加杭州市统一招标,并实行顺价作价。
4、医院的药品必须按规定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
5、药品购入和使用,必须健全出入库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药品的入库、出库、领入、配方手续,对药品应进行定期盘点,一般药库为每月盘点一次,药房为每季盘点一次,对于药品的盘盈、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药品盈亏率、报损率控制在配方额的%以内。
6、库存药品实行定额储备,储备定额的大小取决于医疗业务需求量和资金可供量,在保证业务需要的原则下,正确制订药品储备定额,一般不大于两个月的需求量,同时要防止库存超储积压,避免影响医院资金周转。
(五)货币资金的管理
1.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现金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自觉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和管理,按规定收付现金。使用现金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收付款凭证必须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
(2)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若已超过银行收款时间,应锁入医院金库保险箱。
(3)与单位之间经济往来1000元以上原则上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4)下列范围可以使用现金:
a.职工的工资及津贴、个人劳务报酬。职工的工资薪金由银行代发除外。
b.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发给个人的奖金、劳保福利及各种补贴。
c.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他支出。
d.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e.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f.购买或办理不使用银行支票的单位或个人的特殊情况支出。
g.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可以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5)建立、健全现金账户,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款项,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套取)现金,不准私人借支公款,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私设小金库。
(6)出纳人员收付现金要认真仔细,每次收、付现金应做到手工点数二遍以上,若发现差错应及时追回,并将情况报告单位领导,否则一概由经办人员负责。
(7)加强财务内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制度,相互制约,相互牵制,防止差错,防止舞弊。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不得收取和支付现金,出纳不得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8)工作人员出差借款,应填写借据,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支,出差回来后必须在十天内向财务科结报,不得拖欠。
(9)支付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到基本账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现金),特殊情况应征得开户银行同意,并办好有关支付手续。
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医院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在银行开设银行账户,遵守银行的有关结算制度。银行账户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
2、医院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出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银行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3、医院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财务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4、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银行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严禁公款私存,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在银行以外的单位办理定期存款。对定期存款账、单要分别保管,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账、账单相符,杜绝挪用现象发生。
3.支票管理制度
1、本规定所指支票包括支票、电汇凭证、贷记凭证和汇票委托书等具有银行支付效能的专用凭证。
2.单位经济往来,超过1000元的一律用支票结算。
3.支票由出纳员保管,凭有效付款凭证签发,签发支票的收款人和金额与付款凭证一致,签发支票的存根内容应与签发内容一致。
4.建立支票使用登记制,由银行会计负责登记、核销。
5.领用支票须注明限额、出票日期和用途,领用人须在二天内办妥手续将所领用支票核销。原则上不允许签发空白支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领用空白支票的,须经分管院长同意,经办人在支票存根及“支票使用登记本”上签字。
6.支票印鉴由指定人员分别保管。
7.不得由他人转借支票,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
8.作废支票须盖作废章,妥善保管。联次完整。
(六)应收账款管理
1.应收医疗款管理
(1)建立健全控制医疗欠费管理制度,详见《医疗欠费管理实施办法》。
(2)财务科、医保办协助对外联络科做好出院欠费病人的清理、催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病人欠费。
(3)对超过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医疗欠费,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账核销。
(4)财务科每月核对各类医保挂帐与医保申报额,发现错误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做到帐帐相符。
2.其他应收款管理
(1)单位往来帐款及时清理,年末彻底清理,对有疑惑的款项,证函核实、查证。防止拖欠,减少呆账的形成,保持资金完整无缺。对超过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作坏账核销。
物资管理制度【第四篇】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应急抢险物资管理,确保应急抢险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应急抢险物资管理坚持“保障急需、定额储备”的原则。
物资部为公司应急抢险物资的归口管理单位。
2职责
安全部
负责确定应急抢险物资的品种、数量、存放地点等。
负责抢险物资的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安委会的批示下达抢险物资的调用指令。
物资部
负责抢险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
负责检查抢险物资的。保管保养工作。
根据指令负责抢险物资的紧急调运。
生产分公司
负责本单位应急抢险物资需求计划的编报、抢险物资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负责按指令调运应急物资。
3管理
抢险物资由专人负责管理,24小时值班,做好随时发放调运的各项准备。
按仓储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储,每批(件)物品都应有明显标精品文章
签(品名、编号、数量、质量和生产日期等),做到“实物、标签、台账”相符。
抢险物资库房要设置明显的标志,搬运方便;库房内防潮、通风、防火、防盗、防鼠、防污染等设施齐全。
抢险物资仓储管理部门(单位)要对各类抢险物资进行全面的检查和保养,对已损坏或过期的物资及时维修、更新,保证抢险物资完好无损。
抢险物资仓储管理部门(单位)在接到调拨指令后,必须立即组织物资发送,指派专人押运物资到指定地点。未经公司安委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抢险物资。
物资部要掌握辖区及附近地区抢险物资的生产、库存、销售等市场动态,做好紧急情况下调用和组织物资的准备。
4附则
本制度由物资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