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值班制度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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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人员值班制度【第一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省、市法院要求,为加强院机关安全管理,维护审判、办公秩序,保障干警人身安全,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院办公大楼设立门房值班和二楼安检门值班,值班事务由法警大队统一调度安排。
二、门房由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信件、报纸、杂志的收发和周围环境卫生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的“三防”工作;杜绝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法院;对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大楼进行分流、引导。
三、二楼安检门由法警值班,当日值班法警须提前二十分钟上岗,推迟二十分钟下岗;值班时着制式服装,配备必要安检、警戒设备,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杜绝脱岗、误岗。
四、安检门值班法警对外来人员认真做好安检、查验和身份登记,发现携带管制械具及可疑物品的予以收缴或留存登记,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五、安检门值班法警对外来人员应当区别类型,耐心、细致、认真地做好分流指导工作:
1、对持有法院传票、通知的诉讼当事人和持有有效证件的。旁听群众,办理登记手续后,指引进入审判、执行、办公区域;
2、对持有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的公务人员,核实登记后,引导进入办公区域;
3、对告诉申诉、信访等人员,指引其到立案、信访部门或向有关部门告知情况,要求有关部门解决;
4、本院干警亲友来访,值班法警应当与被访干警电话联系,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入。
六、对来访人员无理取闹,扰乱审判、执行、办公秩序的,及时劝阻、疏导,防止事态扩大,对危及法警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人,可以采取足以制止危害行为的适当处置措施。重大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报告。
七、值班时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人,又要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值班法警每天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到值班记录详细、清楚。
八、对值班法警给予适当执勤补助,对脱岗、误岗值班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
九、本制度从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门卫人员值班制度【第二篇】
为维护公司非生产区域职工宿舍正常的工作生活程序,保障非生产区域职工宿舍的`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得酒后上岗,更不能在值班期间饮酒。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值守,或做与值班无关的时,不得随意找人代班顶替。及时接听值班电话,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有情况要立即报告公司。
2、认真填写《值班情况登记表》,真实反应值班情况,做到上清下接。
3、做好报刊、信函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楼内收购废旧物品或推销商品。
5、加强对非生产区域职工宿舍的夜间守护和安全检查工作,每间隔2小时对职工宿舍巡查一次。
6、严禁无关外来车辆在职工宿舍大院内停放,如因特殊情况车辆需进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报公司同意后方可减速慢行进入,并按门口指求要求停放,不得鸣笛。
7、门卫值班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当班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门卫人员值班制度【第三篇】
一、总值班长统一组织安排。
二、夜值班每晚二人,从晚上11时至次日凌晨6时。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充分的'警惕性。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严禁打瞌睡,如玩忽职守,造成财产被窃,根据实际损失,要追究责任。
五、白天下班七时整,值班人员随值班检查场内建材,机械等物品的堆放情况。做好各种防盗方案准备,以防万一有保证。
六、值班期间发现情况及时与工地保卫部联系。
七、值班长每天早晨检查值班情况,并做好安全夜间值班记录。
八、值班人员安排。
门卫人员值班制度【第四篇】
根据市局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加强我局安全保障,落实安全措施,责任到人,特制定办法如下:
一、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七不准”和“三禁止”的规定。(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私自脱岗、不准会客聊天、不准玩扑克下棋、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在值班室睡觉、不准干与值班无关的事情;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禁止私自带出公物)。牢固树立“守岗如家”的思想,切实做到:没有车辆进入、没有特殊情况,只开小门,不开大门,以上每条规定违者,一次罚款10元。
二、坚持巡视制度。查询可疑人员,检查值班室内的门窗、电源、金库、报警设备是否完好。楼前院内的车辆、设施是否齐全。每班巡视不少于4次,夜间巡视不少于6次,对办公大楼内、仓库等要害部位要加强巡视检查,做好记录,没有巡视和记录,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三、外来客人(本单位职工以外)和外来车辆要登记。如需要进入公司院内或到办公楼办事的,用内线电话联系,做好记录,所找的人电话同意后,才能进入;如发现没有电话联系和登记,随便进入人员,一日内发现一次罚款10元,发现二次罚款20元,发现三次正式工待岗,招聘人员辞退。公司所有车辆在下班后,不准离开公司院内,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车的经局领导批准后,有领导的批条或电话通知并进行检查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否则,年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发现二次罚款100元,发现三次正式工待岗,招聘人员辞退。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巡视记录,对班前、班中、班后的异常情况要如实记录,特殊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知情不报,每一次罚款10元。
五、公司职工的自行车和摩托车实行发牌管理制。每位职工只发一个车牌号(旧家属楼现在住的职工发2个车牌号),门岗人员只认牌号才可让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要摆放整齐有序,其它车辆一律不准停放。凡发现一次,处罚门岗值班人员10元。
六、加强所管卫生区域的清理,夜班人员在下班前,负责院外及办公楼前(卫生三包责任区)、白班人员在送货车辆下乡后,负责院内及公共场所的。卫生清理,违者按公司卫生管理责任制有关条款处罚。
七、星期天早晨待公司夜间值班人员离岗后,门卫负责再检查一次一至四楼的安全工作,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办公楼上锁不准任何人进入,要不定期检查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其凡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八、节假日要按要求开关龙阔灯,每发现一次不及时开关罚款10元。在中午、星期天、下班后至夜间值班员来到之前,要及时接听电话,做好记录,向有关人员汇报。如果没有准确记录和汇报,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九、因工作失误未尽到职责,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根据事故轻重给予照价赔偿和处罚,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十、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及时防止或挽救国家财产、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