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门店管理制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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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篇】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二)企业必须设专职验收员,检查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三)入库药品必须依据入库通知单,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码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感观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上报药店负责人处理。
(四)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五)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六)验收首营品咱,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七)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八)凡验收合格入库的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检查验收记录,验收员要签字盖章。检查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检查,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九)进货验收以“质量第一”为基础,因验收员工作失误,使不合格药品入的库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药品质量的好坏,药品零售服务工作的优劣,关系着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为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优质的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四)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时应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人用药与环境卫生、杀虫、鼠药严格分开。药品可按用途或剂型陈列。
(五)营业员要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六)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七)销售药品时,处方必须经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和出售。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八)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传递药品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客户购买。
(九)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十)做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店负责人。 (十一)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十二)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不合格药品销出,出现一次,在季度考核中处罚。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即地、墙距、垛距、顶距、灯距)适当,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二)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三)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二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四)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五)库房的安全及分类储存工作,药品实行分开摆放。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4、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
5、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6、特殊管理药品要双人、专柜、专帐管理。
(六)库放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存放,不合格药品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七)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八)仓库必须建立药品保管卡,记载药品进、存、出状况。因保管员未尽职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品药养护的管理制度
(一)坚持“ 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养护操作方法”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造成损失。
(二)配备专职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三)对3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四)每月对各类养护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五)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部联系,悬挂明显标志,停止上柜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对库存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七)养护人员配合仓管人员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10时、下午3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温、加湿等措施。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每年落实专人负责,适时检查、养护,确保药品安全度夏、冬。
(八)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九)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十)如因养护人员未尽职尽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店管理制度【第二篇】
药店经营管理技巧
随着经济的发展,药店行业也迅速发展。国内的医药行业如果想与国际接轨的话,应该在哪方面有所变动呢在经营管理的技巧上应该有哪些呢
技巧一:创新经营
进入21世纪,科学管理,创新经营是加强店管理的新要求,也是提高药店管理水平的标准。
经营管理者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学习不实践,在实践中使科学思维得到提炼和升华。创新推动药店经营管理进步取之不竭的动力和源泉。如今,药店经营管理处处存在着创新机遇,药店经营管理不能墨守成规,若如此,管理就会走入死胡同。
技巧二:管理细化
体制、管理艺术性和社会支持等都是提高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从事经营管理的人员应引起重视,全面把握,不能放松:
首先,获得gsp认证是实现经营管理升级的保证。
gsp是医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是国家规定医药经营企业必须达到的相关要求和标准。药店从进货、质检、柜台展示、药品摆放、价格管理、财务核算、顾客服务、药品销售等具备进、销、存等一套经营管理程序,这一套经营管理程序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只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才能确保药店管理上水平、上档次。
其次,管理的艺术性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经营管理是讲究艺术性的,不是盲目和照本宣科。21世纪充满竞争和挑战,加强药店管理更注重艺术性,药店不再是靠降价获利,而是靠过硬的管理。管理又是依靠管理者的管理艺术,按照管理的法则,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营。
再次,争取社会支持是药店发展的必要保障。
药店虽小但与社会联系密切,药监、工商、城管、卫生等多方面都与之有关系。加强与外界的沟通与合作是药店发展的重要条件,否则难以存在下去。因此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药店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技巧三:质量为上
衡量一个药店管理水平的高低,药品质量的好与坏是重要标准。加强药品质量管理要严格按照gsp管理要求进行。健全的管理制度是从进货到销售一条龙管理。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杜绝有质量问题的商品销售。
技巧四:高新技术
本世纪是知识、技术的时代。医药零售经营正向规范化、现代化、连锁化发展,高新技术的应用,使管理方式和手段日新月异,对推动药店管理进步有重要作用。医药管理软件的开发对加强连锁经营网络化管理、现代化管理发挥着积极作用。现代技术成为连锁经营远程管理、网上购物不可或缺的管理手段。药店管理必须与现代技术相结合,否则将会落后于时代。
售药店门店管理制度【第三篇】
1、保证其职责的顺利进行。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订本制度。
3、资料:
认真执行及等的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人用药与兽用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
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又红又专销伪劣药品,用心推销质量合格的近期产品和储存期较长的`产品,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
问病售药,防止事故发生。
对特殊管理药品务必按规定的方法销售。
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销售,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复验。
拆零销售药品,出售时务必使用药匙将其装入卫生药袋,规格、用法、用量等资料。
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定期或不定期咨询客户对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的意见,以改善自我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药店规章制度【第四篇】
1、保证其职责的顺利进行。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订本制度。
3、内容:
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人用药与兽用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
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宣传,严禁又红又专销伪劣药品,积极推销质量合格的近期产品和储存期较长的产品,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
问病售药,防止事故发生。
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的方法销售。
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映的药品要停止销售,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复验。
拆零销售药品,出售时必须使用药匙将其装入卫生药袋,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定期或不定期咨询客户对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如发现重问题要及时上报。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促进持续长远的发展,规范部门工作活动,增强队员的组织性,纪律性,提升团队的向心力,切实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确保部门工作向着一个良好的方向取得更的发展。全体队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司发展为己任。
二、工作纪律
1、坚决服从领导,听从领导安排。
2、忠于职守,xx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上班中途擅自离岗。
4、不得无故串岗、聚众聊天谈笑、争执吵闹、高声喧哗。
5、工作时间不得处理私事、接待亲友,未经批准不得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
6、工作时间严禁玩游戏、电影、进行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衣着得体,干净整洁。进入工作岗位,不许穿拖鞋、异装。
8、保持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用品的整洁。
9、xx护、节约公司财物,不得盗用或非法侵占挪用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
10、尊重领导和同事,团结协作,不得造谣生事,拨弄是非,吵架、斗殴。
第二章、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12:0013:30为午餐休息;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加班
(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风险提示: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竖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胜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三、请假审批程序及权限
1、请假须事先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人书写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将请假条交本中心考勤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事假一天以内,病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中心主任审批;事假一天以上,病假三天以上的由其中心主任签注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并交由公司办公室保存。
3、口头准假无效。凡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以旷工论。请假期满后,必须按时返校上岗工作,并应向准假部门及时销假,对逾期不销假者,以旷工论。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也可托他人办理,假期结束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期满确因需要再延长的,须在期满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4、请病假须持学院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急诊除外)向所在中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急诊不能上班,应由本人或亲属在24小时内电话告知所在中心,并在痊愈上班后8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四、出差制度
1、出差交通工具及出差补助
(1)员工出差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乘坐,其标准由公司根据员工所处岗位及其他具体情况而订定。
(2)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凡实际住宿费在标准以内的,按实际住宿费票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出公司标准的,按公司标准报销。如住宿费超过标准,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3)市内交通费、伙食补贴二项开支,实行限额包干,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发,85元天。打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凡出差期间报销了招待餐费的,按报销招待餐费次数扣除伙食补贴费。
(4)公司安排员工出外培训,培训费用、住宿费用、火车、轮船或飞机票等按实报支,其他各项补贴包括路途时间均不给予报销。
2、出差申请和报支审批程序
(1)出差人员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申请表需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部门副经理(含)以上人员需经直属主管批准签字方可,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申请,但事后必须补单财务方可给予报销。
(2)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无特殊情况者,必须在一周内将填写好的差旅费报销单及全部票据(车票、住宿发票等)和《出差申请表》粘贴好,需经部门主管核准签字,后交财务部门报销。
3、差旅费费报销补充规定:
1、出差期间,因公外出要请客用餐和购物送人等各种规定之外的开支,先征得本部门经理或以上人员同意再行开支。报销时,报销人应填制费用报销单,按规定程序报销。
2、报销招待餐费等需在票据后面注明发生时间、地点、事由、客户当事人等。
第三章、员工行为准则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上下班并真实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不得无故早退,请假要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非经允许,工作时间不得使用扬声器,只能使用耳机,以免影响他人。
三、除在工休时间内且在休息时间里,其他任何时间和任何工作场所不允许相互闲聊。
四、坚守工作岗位,筏作需要,任何时候不能串岗。
五、上班时间内不要看报纸、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xx护公司财产,不浪费公司资源。下班后关灯,关电脑,节省用电;开空调注意关窗。
七、保持工作场所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八、维护部门形象、不能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和信誉的行为。
九、遵守会议管理规定,不迟到、早退,开会期间通讯工具设为静音。
第四章、附则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上班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一、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二、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三、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诗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