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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物资供应管理制度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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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第一篇】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

1.目的: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安全科和技术设备科负责承包商的预审、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综合办公室负责后勤的保管和供给,车队的供给;安全生产副厂长统筹管理,协调各科室配合帮助。

4.资格预审

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

安全科、技术设备科、生产计划科、综合办公室会同其它各科室、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厂长,经厂长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

安全科汇总各科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

教育合格后安全科出具“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承包商凭借《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及《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入厂区;

5.作业监督

安全科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承包商人员涉及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安全科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企业相关制度;

安全科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

6.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业,严禁违章动火、违章作业等规定。不得将火种及香烟带入厂区内。在施工作业时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厂区内不准有穿短裤、裙子、拖鞋和赤脚(背)、无袖背心、追逐打闹以及将小孩带入厂区内等现象。

承包商要爱护厂内公物及所有设备、管道和消防设施(器材),未经安全科批准办理许可证,严禁动用消防栓和其他消防器材。禁止无端爬越厂区内的各种机械装置、建筑物或在其上面做与本施工工作无关的事情。

承包商所带(开)施工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按照规定戴好防火帽,在厂区内限速行驶。未经安全科批准,严禁将非作业车辆驶入装置区内以及将车辆停放装置区内和消防通道上。

承包商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允许的作业范围,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施工作业。严禁在装置区内随意开启机泵、动用、触摸机器、仪表、阀门、电器设备等,更不准未经同意随意拖用厂内、他人或外单位施工材料和建筑等物品。在施工现场的设备、物资材料要有专人看管,发生窃盗案件时要及时向安全科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承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与相关科室做好联系工作,相互交代安全施工注意事项,防止因施工作业情况的变化和不注意安全而造成各类事故。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以及穿带铁钉的鞋。

承包商应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厂区内未经安全科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锅、电壶等大负荷电器。

承包商应安排具有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对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专业监护。

在企业启动安全应急程序时,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不得自行其事。

如施工项目有多个承包商的,执行以上规定外,由安全生产副厂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承包商凡在厂区内违反上述有关条款和厂内有关规定者,安全科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企业有关安全管理文件中的处罚条款作出处理,视情节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险情或形成案件及造成恶劣影响时,视情节对责任者和责任单位进行赔偿损失或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7.表现评价和续用

项目完工后,企业相关科室应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填写《承包商表现评价表》,汇入承包商档案;

企业将为合格的承包商造册,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单》;

对于承包商名单中优秀的承包商,企业以后在选择时可以优先考虑。

8.相关记录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河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物资、服务供应商的管理,强化供应商准入、评价,完善供应商评价体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非招标形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业务供应商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3、术语及定义

供应商:指向公司提供商品或相应服务的企业,包括制造商、代理商和施工方;

代理商:指制造生产企业授权的在一定区域销售其部分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是指社会上具备资质及履约能力,通过一定程序评价,并经各级管理部门审批合格进入公司,可向公司提供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是指有能力向公司提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但不在公司供应商库内的投标供应商。

4、职责

公司运营改善部为公司供应商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工作。

运营改善部职责

制(修)订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

收录公司供应商信息;

建立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并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

组织对供应商的月度和年度评价;

负责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其它业务。

采购主责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供应商入库推荐和资质审核;

负责在库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协助招标办收录供应商信息。

采购需求单位职责

向采购主责部门推荐供应商;

参与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评价,并提出建议。

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审计处:审计过程中发现有违反《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法律事务部:负责收集与公司产生重大经济纠纷且进行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信息,通报涉案单位,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5、管理内容及要求

管理原则

坚持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动态维护、资源共享,公平、公正、公开,制造商为主的原则。

供应商评级

评级原则:根据供应商企业情况、质量情况、合同履行情况、服务情况等,依据各部门对供应商的入库评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附件1);并结合年度评价结果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

各主责部门制定详细的供应商入库评分标准,报招标办审核后执行。

供应商库建立与维护

对供应商实行入库管理制度,采购活动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入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资质符合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公司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相关资质;

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代理商的要求

a.国内制造商所授权区域级别为地市及以上级别的代理(针对公司或集团范围的授权视为代理商);

b.进口品牌国外公司授权的代理商;

c.授权期限起始时间及授权内容应明确,有授权人签字(国内代理商需加盖授权单位行政章)。

供应商入库流程(附件8)

推荐

a.采购主责部门推荐供应商时,收集供应商资质资料并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附件2);

b.需求部门推荐供应商时,收集供应商资质资料并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报采购主责部门审核。

资质审核

采购主责部门对拟推荐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包括:

a.营业执照:具体审查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有效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年检情况等(三证合一的还要审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而不再审查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b.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间、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c.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况等;

d.生产许可证: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对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产品名称一致性等进行审查;

e.必须具有的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资质(如MA证、特种制造许可证、防爆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审查有效期限、产品名称等信息;

f.生产能力、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

g.产品代理授权书:审查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所提供的书面授权及委托证明文件;

h.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

i.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提供。

采购主责部门负责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评议,如有需要,采购主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报告应按统一格式书写(附件3);

资质审核结束后,将审批后的《供应商新增申请表》及供应商资质资料报招标办;

招标办审核通过统一办理入库手续。

潜在供应商入库

需求单位或采购主责部门收集该潜在供应商资质资料报采购主责部门审核;

审核通过后,可参与当次采购活动;

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连同资质资料报招标办;

招标办审核通过办理入库手续。

代理商入库

采购主责部门审核后,再履行供应商入库程序。

供应商库维护

对供应商库实行动态维护,待现有供应商入库后,可随时推荐新的供应商;当出现供应商信息变化或数据需要维护时,填写《供应商变更申请表》(附件4)、《供应商扩充视图申请表》(附件5)。

在库供应商的选用

供应商选用原则

a.拟推荐供应商接受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积极响应;

b.同一采购项目受邀供应商原则上应为行业内同档次供应商;

c.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具有可追溯性;

d.采购时原则上选用生产制造企业,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况除外。

供应商选用流程

a.需求单位、采购主责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从供应商库中择优选取拟邀请供应商;

b.采购主责部门进行确认;

c.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潜在供应商,由采购主责部门审核供应商资质资料,合格的可参与当次采购活动。

在库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在参与采购过程中遭遇不公正待遇,或受到不公正评价后,有权向招标办提出质疑或投诉;

有权向监督部门举报公司范围内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

接受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以诚信的原则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

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承诺;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及时向采购主责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况,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供应商评价

评价程序

对供应商的评价采取日常评价与月度、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a.需求部门、采购主责部门根据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情况,按照评价内容(附件6)进行日常评价;

b.需求部门、采购主责部门根据对供应商的日常评价情况,于每月5日前将《供应商月度评价汇总表》(附件7)报招标办;

c.采购主责部门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按相应合同条款执行;

d.每年年终,招标办组织需求部门、采购主责部门、价委会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

e.招标办根据月度年度评价结果,随时按照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评价结果处理

a.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1至3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减5分,且一年之内,不再邀请该供应商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b.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4至7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减10分,且三年之内,不再邀请该供应商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c.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8至17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直接降为D级供应商,且不再邀请该供应商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d.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18至20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加5分;

e.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以外情况,由招标办视情况进行处理。

6、考核

对于容忍、纵容供应商不良行为,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发现在供应商入库、选用、审核、评价等环节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视情节对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附则

本办法由运营改善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合金料、冶金辅料、耐火材料等工艺消耗性原材料的供应商选用暂执行《原材料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例。

安全物资供应管理制度【第四篇】

目的

对物资供应部仓库物资的储存、保护、进、出库进行有效的`控制。

范围

适用于物资供应部的仓库管理。

职责

负责对仓库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对仓库盘点的监盘与记账监督。

仓管员负责对仓库物品的进、出管理和帐、物的盘点与记录,并按规定对仓库进行管理。

方法和过程控制

物资入库

仓管员和物资使用部门的指定检验人员应对物资进行验收,使用部门检验人员对物资的质量负检验责任,仓管员对经检验合格的物资数量进行核实,开出《入库单》,由检验人员签字确认后,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仓管员应及时将入库的物资登记到库存物资台帐,保证帐物相符。

对急用物资使用人可经部门负责人口头同意后直接拿至现场使用,但使用部门须协助仓管员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出入库手续,仓管员及时入帐和销帐。

仓库管理要求

仓管员根据物资的性能、品种、型号、用途、重量、包装等特点以及易挥发、易受潮物资的特性和仓库条件,把库存物资分成清洁物资、维修物资、清洁工具、维修工具、待处理物资、不合格物资、危险品等,分区摆放并做好区域标识。

待处理物资包括回收再利用品、边角料及队组遗留下来的物品等。

不合格物资包括检验发现的物资、报废物资等。

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及带毒性物品,以及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化学品。危险品应分区隔离摆放、分类分项进行保管,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所有物资应摆放整齐、分类标识,方便领取,包装标识一律向外。

应根据仓库内物资特性,配备相应的温度计、湿度计等监测工具,设定上下限值,保持仓库环境的温度、湿度适当,环境清洁。

仓库内应具有相应的防火、防潮、防盗、防挥发等措施。

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应功能正常。

存放危险品的仓库须装防爆灯。

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隔离5米存放。

材料出库

材料的出库必须凭《物资领用单》,经直属领导批准后方可到仓库领用,项目清楚,手续齐全。如有不符,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材料。

材料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对于不是一次性消耗的物资如油漆、电话线、铁钉、电缆等,最初使用人填写《物资领用单》,由仓管员销账。剩余材料必须存放在剩余材料存放点,剩余材料未使用完之前,不能开封新材料。

急用材料领用人员须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物资领用单》交仓管员,并由仓管员销账。

《物资领用单》由材料使用人填写,直属领导审批;如是借用材料,归还时需填写归还日期,由仓管员验收入库。直属领导须对整个物资领用合理情况进行监督。

周期性采购的材料均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即用旧物资换领新物资,如:硒鼓、墨盒、灯泡、日常工具等。如不能提供旧物资,必须提供情况说明并由直属领导签名确认。

仓库盘点

仓管员对库存物资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填写《仓库进销存台账》经直属领导审核后,进行备案。

仓管员对仓库相关纸质单据要留底并保存完整,包括:预算内/外材料申购单、入库单、出库单、物资领用单、仓库进销存台账等,以便备查。

对库存时间较长的物资,发现霉变、破损或超过保质期时应及时填写《物资报废申请单》,写明报废原因,由财务管理中心进行价格审定,1000元以下的直属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处理意见,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材料报矿长审批。对有保质期要求的,仓管员应提前一个月报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处理。

对不能及时处理的材料,应统一放置于仓库的待处理材料隔离区内。

待处理物资管理

对回收再利用物资、项目部遗留下来的物资须填制《待处理物资登记表》,并报财务进行价格审定,1000元以下的物资由相关部门根据待处理物资的情况可做出内部调剂、变卖等处理,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资产处理须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仓管员设置账本并按实际情况登记入账。属资产类物资需按相关办法执行。

对“待处理物资”,仓管员应每季度至少整理、汇总一次,报部门或==项目经理审核后,提交上级部门待处理。

对于需调剂的资产,按相关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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