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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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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规范公司的津贴及补贴管理工作,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以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福利、津贴管理的原则

1、补偿性原则:福利、津贴是对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的一种物质补偿,也是员工薪资收入的一种补充形式。

2、差异性原则:员工所享受的福利、津贴根据个人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3、透明性原则:公司所有有关福利、津贴的制度、形式及执行都是公开的。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临时用工除外)。

第四条员工福利

1、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有关保险费用。员工入司通过7天试工期后公司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公司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及为其代办大病救助保险(个人自费)

2、各种年节福利

员工年节福利包括春节:150-300元/人、中秋节100-200元/人。以购物卡或现金方式发放。

3、各种补贴

(1)结婚贺礼: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公司给予结婚贺礼600元;正式员工工作未满1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公司工作的贺礼加倍。

(2)丧事慰问金: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后公司给予慰问金500元。

(3)教育培训:为了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为员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公司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的提供相关培训,公费进修等。

4、员工年度体检

凡在公司工作年满两年以上的员工,均可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每两年一次的体检,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体检工作。

5、专项福利

通讯津贴

①公司员工按职级每月享有5元通讯津贴(集群号);

②其他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申请适当的通讯津贴。

特殊津贴

针对特殊岗位员工,将按对应岗位给予岗位津贴。

年资(一线员工)津贴:员工在企业服务一年后,享受80元/月年资;服务满两年后,享受120元/月年资;服务满三年后,享受160元/月年资(封项)。

每年年底评选一定名额的优秀员工或优秀干部给予奖励。

每年春节为返乡员工报销来回车费(具体标准以每年公司规定为准)。

报销条件:①在公司规定的春节假期期间,未有提前离岗、延期返岗(小时以上)发生;

②春节期间,因公司工作需要,特定值班日未有提前离岗(小时以上)发生;

③公司规定的春节假日和特定值班日期间,总经办领导特别批准提前离岗和延期返岗的人员。

离职老员工返厂福利

①离职老员工(指未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正常离职人员)重新返厂工作,公司持积极肯定态度,鼓励优秀老员工返厂工作,视情况对给企业发展付出心血的老员工给予年资和周年奖(五周年、十周年)福利;②针对离职老员工返厂专项福利,在该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由总经办做出福利批示,行政部按指示执行工资核算。

6、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第二篇】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增强员工归属感和责任感,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福利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除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特殊奖励之外的利益和服务,是公司整体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4.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整体福利政策的制定与调整;

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相关福利。

5.福利构成

公司福利由法定福利、普惠福利、特殊福利三部分组成。

法定福利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给员工的基本保障性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法定休假、高温补贴等。

普惠福利是公司提供给全体员工的保障性利益和服务,包括免费工作餐、健康体检、入职体检、节日礼物或礼金、夏季冷饮券、团队旅游、团队活动经费、生日礼金、结婚礼金、新生儿贺礼、探望慰问生病员工、开门红包等,具体标准详见相关管理办法。

特殊福利是公司基于职位、职务或绩效而有所差异的福利,是对部分员工提供的额外福利,具体参照公司相关制度或通知。

交通补贴:对公司高管,公司统一配车使用,对中层以上管理者以及经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福利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法定福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班车

公司统一福利项目工作餐意外伤害保险

带薪休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津贴

福利补充商业保险门急诊、住院综合医疗保险

女员工生育保险

员工子女医疗保险

节日慰问费

公司专项福利项目

应届毕业生安置费

第二章法定福利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的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养老保险。

(四)转移时间

员工离职时,在档案关系转出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六)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企业上年度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X 1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X 7%

1、公司和个人缴费标准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2、按北京市劳动局规定:从20xx年起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即为8%。

(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1、北京市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终身不变。

2、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3、个人帐户按员工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例如,20xx年个人缴纳的7%的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4%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5、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养老保险基金。

(八)享受待遇

1、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0年以上;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后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5年以上的员工,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不足规定的,在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3、员工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标准,由员工累计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额、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决定。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同时按照北京市规定实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的制度。

(二)办理时间及手续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完毕之次月,公司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为其办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员工本人需提供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四)参保情况的变更

员工离职时,在停发工资的当月,根据社保中心的规定,员工应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交回人力资源部,以便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中心。

(六)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X 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X 2%

2、大额医疗互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X 1%

个人月缴纳额=3元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

(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1、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员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2、个人帐户由两部分组成:

(1)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社保中心依据北京市规定将公司缴纳费用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小于3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35~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小于70周岁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划入个人帐户; 70周岁以上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划入个人帐户。

3、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患病时可以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中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八)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可依据北京市规定,报销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例如:20xx年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用在20xx元以上、42000元以下部分报销50%;住院医疗费用在1300元以上、56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80%~97%;住院医疗费用在56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0%。

2、个人帐户用于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急诊的医疗费用;凭定点医院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按规定由本人自付。

第五条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失业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失业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单位年缴纳额=企业缴纳基数X %

个人年缴纳额=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六)失业保险待遇

1、户口在本市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员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在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在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在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在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在1999年11月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5、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

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6、北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领取本人失业保险金总额60~80%的医疗补助金。

第六条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由公司负担费用。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工伤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工伤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总额X费率(%)

个人不需缴纳费用。

(六)享受待遇

1、经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指定医院或者医疗机构认定属于工伤范围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必须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3、员工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员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1)鉴定1~4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待遇;

(2)被鉴定5~10级的,一次性发给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16个月工资。

(七)工伤情况的申请:

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需提交如下材料: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经过、现场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同时,有关职工、当事人或亲属应当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了解工伤情况,并如实提供情况。

第七条住房公积金

依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公司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一)办理时间

自员工办理入司手续次月起,依据个人自愿的原则,按照中央在京企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

(二)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地点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四)缴费标准

单位月缴存额=被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

员工个人月缴存额=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

(五)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1、购、建、大修自有住房;

2、偿还用于本人住房方面的贷款;

3、支付本人分摊的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15%的部分。

(六)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1、员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2、支取分期付款或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直至付款或贷款还清为止。

3、一次性付款买房的,自购房合同签署一年内,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

、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依据规定只能支取一次。

4、以配偶名义买房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住房公积金的结算

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向员工提供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的本息对帐单。

(八)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员工离职或调动工作时,应提供调入单位为其开户的个人帐号,持调入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移手续。

2、员工因离职、停薪等各种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公积金结余本息仍可保留在该员工个人帐户内。

3、员工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可办理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全部本息余额。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九)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由公积金缴存人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其委托银行申请优惠购房贷款。

2、在公司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都可以申请贷款,贷款条件及程序依据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公司统一福利项目

第八条工作餐

在正常工作时间,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

第九条班车

公司为员工提供正常上下班的班车服务,由公司总裁办负责协调安排相关事宜。

第十条带薪休假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补充商业保险

为了给公司员工提供更好的医疗待遇和人身保障,公司为全体正式员工购买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具体内容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医疗及津贴保险、小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大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基本住院综合医疗保险、女员工生育保险、员工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医疗保险。具体保障范围、报销管理及赔付标准详见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四章公司专项福利项目

第十二条节日慰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正式员工。

(二)发放标准

根据公司当年度的经营财务状况,可适当调整发放额度,参考标准如下:

春节500元/人;

五一劳动节500元/人;

国庆节1000元/人。

第十三条应届毕业生安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当年度接收的学历在大专(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及手续

1、路程费:毕业生凭乘坐车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可以报销从学校到北京站路途中的硬座火车票和北京站到公司的出租车费。

2、生活安置费:毕业生凭《报到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在当月工资中向其每人发放生活安置费为500元。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员工归属感,体现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福利待遇是集团在岗员工除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的报酬,是集团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集团自身经营情况而定。

第四条集团本部正式员工适用于本制度,集团各下属公司可参照制定本公司福利制度。

第二章

第五条福利待遇的种类集团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集团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七条集团根据自身经营条件设置的福利项目包

括:节庆福利、假期福利、生活福利、培训福利、工会福利及补充养老、医疗计划、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福利。

第三章

第八条法定福利

(一)社保保险

1、集团依法为所有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员工试用期转正后,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缴费起始时间为员工入职日期。

3、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根据集团上年度经营状况,结合西安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由人力资源部每年对集团员工统一进行调整。

(二)取暖费、降温费

1、发放标准:按管委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当年相关文件执行,如未发文明确,将参考省政府当年文件标准执行。

2、发放方式:按月与工资合并发放。

第九条补贴福利福利待遇的标准

(一)节庆福利

1、每逢元旦、春节、中秋节、劳动节、国庆节、端午节,为集团员工发放过节慰问品。

2、标准为元旦20__元/人,春节20__元/人,中秋节300元/人,劳动节及国庆节分别500元/人,端午节300元/人。

3、每年3月8日,为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4、每年6月1日,为有14岁以下儿童的独生子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二)假期福利。

集团为员工提供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福利,具体享受内容及休假方式见集团《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

(三)生活福利

1、餐费补贴

(1)集团为员工提供一日三餐免费工作餐,不再发放现金形式餐补。

(2)其他临时进入公司人员,以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为准,可酌情享受此项福利。

2、交通补贴

(1)当月的交通补贴于次月1号至5号凭票(公交卡充值发票、油票、停车票、出租车票等)报销,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在标准之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的按标准报销。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不享受此项福利,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00元/月。

3、通讯补贴

(1)当月的通讯补贴于次月1-5日凭票报销,原则上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按各职级所享受的标准,标准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按标准上限报销,报销金额与当月工资合并发放。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实报实销,部长级正职、各部门主持工作部长级副职500元/月;各部门不主持工作的副部长、部长助理300元/月,主管级员工、专员、辅助岗位150元/月。

4、工装福利

集团依据实际需要每2年为员工配发工装(春季、冬季)。标准为高管5000元/套;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500元/套。

5、年度常规体检及医疗卡

(1)集团每年组织员工集体体检一次。

(2)体检费用标准高管、总经理助理1000元/年;其他员工600元/人。具体发生费用,以当年领导批示的具体体检项目及费用为准。

(3)员工年度医疗卡标准800元/人。

6、劳保用品

(1)此福利是公司人本管理的一种体现。

(2)劳保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超市卡、

购物卡等,不以现金形式发放。标准为:高管500元/季度;总经理助理400元/季度,中层、主管及专员300元/季度,辅助岗位150元/季度。

7、观影卡

(1)此福利是为丰富员工文化生活而设立。

(2)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影院团体卡,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度观影卡标准为800元/人。

(三)培训福利:

集团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

培训福利包括: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等。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四)工会福利

1、员工本人因病住院、生育(或其他需要人文关怀的事项)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礼品费用标准不超过300元。

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3、员工结婚,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4、员工生日慰问:集团高管层(含总经理助理)据实报销,中层、员工生日费用标准300元/人,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配送鲜花和蛋糕进行庆祝。

5、文娱福利:集团为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员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提供的福利,如定期组织聚餐或出游、开展文化活动等。具体实施根据集团实际情况而定,由发起部门进行组织。

(五)补充养老计划

1、此福利为企业年金,是为集团为司龄满1年的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具体享受根据年出勤情况按月折算。

2、具体标准:总经理25000元/人;副总经理22000元/人;总经理助理20000元/人;部长级正职15000元/人;部长级副职10000元/人;部长助理8000元/人;主管6000元/人。

3、专员与工勤人员不享受此福利。

(六)补充医疗计划

集团为消除员工后顾之忧,化解用工风险为员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为1000元/人。

(七)意外伤害保险

集团为防止员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员工补充办理的本保险,标准为高管层、总经理助理400元/人,其他员工均200元/人。

(八)其他福利

集团根据年度自身经营状况,由总办会审议或经有关领导批示,年末可适时增补年底双薪、奖励基金等其他福利项目。

第四章

第十条

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集团福利待遇的给付统筹保险由集团统一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在《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试用期员工享受福利待遇标准,参考《试用期管理办法》执行相应标准。

第五章

第十四条

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

附则本制度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修

起施行。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第五篇】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采购科、人事部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

2、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四、具体内容及要求

1、福利范围

(1)培训提升

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训,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每年由人事部制定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工龄补助

公司为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放工龄补助,具体执行标准为满一年200元,满两年300元,满三年500元,满四年600元,满五年800元,五年以上1000元。

(3)节日礼品

公司在每年的。中秋节、春节为公司员工发放节日礼品,以示慰问,具体由办公室、采购科执行。

(4)就餐补助

公司为员工提供就餐补助,每周三为免费工作餐。

(5)婚庆福利

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办公室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660元结婚礼金,以示祝福。

(6)公费旅游

公司每年组织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外出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每年由办公室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7)健康体检

公司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优秀员工和特殊岗位员工每年一次,其他员工每两年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落实。

(8)夏季防暑

夏季公司为员工发放夏季防暑用品,根据实际岗位情况发放防暑补助。

(9)生日礼物

公司为入公司满3月的员工发放生日礼物以示,具体由人事部负责落实。

(10)丧事吊唁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时,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吊唁,以示抚慰。

2、福利范围、数量的调整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福利范围和数量时应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相关文件及表格及记录表单

1、《薪酬管理制度》

2、《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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