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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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
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为达到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不断投入资金,切实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投入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如:防火灭火项目,通风除尘或防毒项目,防早声项目等。
2. 更新安全设备、设施、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日常维修。
3.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费。
4. 配备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经费。
5. 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安全费用编制及审批。
1. 单位负责人根据本单位安全状况、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投入的。长远规划。
2. 编制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 各个项目的资金来源。
(2) 施工单位和负责人。
(3) 设计单位和负责人。
(4) 竣工和投产使用日期。
三、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1. 单位在当年设备更改、改造资金中提取20%以上的费用用于安全技术措施。
2. 设立专门帐户、科目、专款专用,不得擅自、随意用安全投入的资金,
3. 安全技术措施项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安保部门按计划供应。
4. 有关职能部门按安技项目任务书,务必精心组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四、检查与验收
1. 安全技术部门要定期督促,检查安技措施项目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对重大有安技措施项目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 主管领导带领工会等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3. 安全技术措施项竣工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领导带领有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重大项目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参加验收。
4.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所在单位,必须把运行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及其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作出评价。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纳入正常的安全设备及设施的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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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2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目的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并对其使用监督检查。
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出。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费用的审批、使用管理。
4资料与要求
安全费用包括
A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B为从业人员配备贴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C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
D职业卫生改善、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
E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F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G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
H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职责。
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月份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提取比例按附录标准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财务部门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填写《安全费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取使用。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状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
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由安全环保部按年度计划审批,年末编制汇总。
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5相关记录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安全费用台帐》
《安全费用审批表》
《安全费用汇总表》
《领料单》
附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超额累退方式)
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提取;
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提取。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3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目的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必要的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安全设备、设施的购置、维护、检测费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险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安全研发措施和隐患整治费用;
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检修
安全标志及标识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活动
4、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安全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财务提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以营业收入而定逐年提取。
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财务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公司全年经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公司总经理或安全生产实际控制人是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责任人,要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做到安全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在本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满足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生产先进者奖励费用项目等进行合理安排安全费用。
各部门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由采购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再报财务部执行。
年度结余的安全费用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门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规定管理使用。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效益。
6、安全领导小组及财务监督
公司财务部和安全领导小组应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管理及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制度贯彻执行。通过民主渠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提出合理建议并采纳的职工予以奖励。
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说明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具体情况。
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4
煤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第一部分矿井巷道基本概况
水矿集团公司所属的生产矿井有8个,除中岭煤矿为新矿井外,其余7个矿都是开采多年的老矿井。老区7个矿,由于开采了多年,已到了深部,井巷分布范围广、巷道系统路线长,在用巷道一般都在20km以上,最长的有50km以上。老区7个矿中,除个别矿的巷道状况较好外,其余矿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各方面的原因,造成巷道失修严重,巷道状况差(有的矿井巷道一般失修率在10%以上,严重失修率在5%以上),制约着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二部分矿井巷道安全管理目标
1、满足通风要求:巷道支护完好,通风断面贴合规定,通风系统畅通,确保通风安全。
2、满足提升运输的要求:提升运输路线畅通,巷道断面及支护到达规定要求。
3、满足排水、瓦斯抽放系统管路铺设的要求:铺设排水管路和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断面务必贴合设计要求,支护务必完好。
4、满足行人安全的要求。
5、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部分矿井巷道安全管理职责体系
井下巷道是煤矿生产的活动场所,对井巷的安全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各矿务必成立矿井巷道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矿井巷道安全管理职责体系。
1、矿长是矿井巷道安全管理的第一职责者,负责保证巷道维护、修复的人、财、物的投入,负责检查、督促巷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到位。
2、成立矿井巷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井下巷道的日常检查,编制井巷维修计划,安排施工队伍对井下巷道进行维护和修复,保证井下巷道的。完好和各生产系统的安全。
3、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组长由生产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工程师、监察处长、通风副总工程师、分管巷修副总工程师等担任,成员由其他副矿长、其余副总工程师,技术科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风工区区长、技术科分管巷修的副科长、其余工程技术人员及区队、科室管理人员。
4、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组长职责制(生产副矿长巷道安全管理职责制)
①负责按照修复计划组织修复队伍对巷道进行修复,确保修复任务的完成和修复质量的提高。
②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所有井巷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巷修队伍进行修复、维护和处理。
③负责解决井巷修复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工器具。
④负责领导和组织新材料、新工艺、新支护手段在巷修中的应用,结合实际,探索有效的支护手段,解决三软巷道及高应力巷道中的支护难题。
⑤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井巷施工质量的监管体系,对锚杆、锚索及注浆支护现场务必有专人进行监管,确保施工质量。
⑥在上述职责范围内,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修复计划完不成,矿井巷道状况长期没有好转,甚至出现影响矿井正常安全生产,威胁矿井安全的状况时,将追究其职责。
5、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职责制(总工程师矿井巷道安全管理职责制)
①负责组织编制巷道大修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计划。
②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井巷修复安全技术措施。
③负责组织探索和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的支护手段在井巷支护中的应用,解决三软巷道和高应力巷道中的支护难题。
④在思考井巷布置时,要将井巷布置在岩性好,不受采动压力影响的层位中,避开在三软围岩及应力集中区域布置井巷。
⑤负责组织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务必大力推广使用锚注支护工艺和跨巷道回采技术。
⑥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立健全井巷施工质量监管体系。
⑦对生产系统中存在的问题要拿出解决办法,并负责组织和督促实施。
⑧在上述职责范围内,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巷道修复工作受到影响,矿井巷道状况长期没有好转,甚至出现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威胁矿井安全的状况时,将追究其职责。
6、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职责制(监察处长矿井巷道安全监督职责制)
①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所有井巷进行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提来源理意见,并限期进行整改。
②负责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③在上述职责范围内,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事故或发生安全事故,将追究其职责。
7、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职责制(分管巷修工作副总工程师职责制)
①负责参与组织编制巷道修复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
②负责组织、安排井巷修复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对措施的审批严格把关,做到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先进,所选用的支护形式和巷道断面合理,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③负责组织井巷施工质量的检查,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有权要求返工,对存在的问题务必拿来源理意见和推荐,并及时向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汇报。
④负责组织和参与井巷支护状况调查,掌握全矿井巷的支护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
⑤在上述职责范围内,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修复计划完不成,矿井巷道状况长期没有好转,甚至出现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威胁矿井安全的状况时,将追究其职责。
8、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职责制(通风副总工程师矿井巷道安全管理职责制)
①掌握主要通风系统井巷的支护状况,断面大小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分管巷修副总、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要求和督促安排处理,并追踪检查处理状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和矿井通风的安全。
②如果是因为检查不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没有重视、没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解决或视而不见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通风系统不稳定、影响矿井通风安全,将追究其职责。
9、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制
①参与每周的巷道状况调查工作,认真、仔细检查巷道的支护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②日常下井要仔细观察所经过路线的巷道支护状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同时提来源理意见和推荐。
③如果所经过的路线和工作地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检查出问题或查出问题没及时汇报有关领导采取措施处理而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其职责。
第四部分矿井巷道巡检、维修规定
1、每周由生产副矿长组织一次全矿范围的井巷安全状况巡查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召开会议进行汇报和汇总,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处理措施,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安排队伍进行处理。
2、分管巷修副总工程师每月务必对全矿范围内的井巷至少检查一遍,掌握全矿井巷的安全状况,对井巷的安全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汇报总工程师和生产副矿长,提来源理措施,并跟踪落实整改。对失修巷道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编制月度、季度、年度修复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3、通风副总工程师每月务必对全矿主要通风线路至少检查一次,掌握全矿主要通风巷道的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总工程师和生产副矿长汇报,提来源理意见和推荐,跟踪落实整改状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4、监察处长、总工程师和生产副矿长每季务必对全矿范围内的井巷至少检查一遍,掌握全矿井巷的安全状况,及时安排施工队伍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第五部分矿井巷道维修计划管理
1、年末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下年主要通风巷道大修年度作业计划,并报公司计划部、生产部审定批复。上报时间为下年的元月份前。
2、矿井以年度巷道大修作业计划为依据,结合矿井实际状况,每一季度末,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编制下一季度的巷道大修作业计划,并报公司计划部和生产部备案。
3、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月度修复计划,根据矿井实际排定修复队伍。
4、务必严肃巷道修复计划管理工作,计划一经排定,务必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5、要把巷修工作提高到与采掘工作的同等地位,加强巷修工作的管理力度,认真考核巷修计划的完成,制定能激发、能提高巷修工作效率的考核机制,确保巷修计划的完成,从而改善矿井巷道状况,到达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六部分井巷维修安全质量管理
1、对井巷进行维修之前务必编制贴合现场实际、针对性强的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技术科、安检科、分管巷修副总工程师及总工程师审批。
2、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中务必具有:①修复前首先对修复巷道进行加固维护的措施。②修复迎头前、后方5-10米范围内的加固措施。③前探支护和临时支护措施。④敲帮问顶措施。
3、修复迎头务必有安检员巡视检查安全设施的使用状况和规程措施的落实兑现状况。对于重点修复迎头或者处理冒顶等工作地点务必安排专职安检员。
4、修复措施中务必明确规定所用支护形式(画出标准的支护断面)、支护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5、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务必有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监管。对施工质量,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旬检和月检,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除给予相关处罚外,还务必重新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第七部分井巷维修断面及质量要求
1、修复巷道断面的选取务必是在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等要求的基础上,不得小于原设计断面。
2、如果待修复巷道的原设计断面已不能满足通风、运输的要求,要对其进行改造时,务必参照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巷道断面设计的指导意见》或参照集团公司下发的《掘进巷道标准断面》进行设计。
3、巷道修复质量标准参照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中的掘进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
4、在修复措施中,对工程质量要明确施工质量标准,并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5、井巷修复的施工质量务必到达合格品以上,凡达不到要求的务必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第八部分监督考核
1、每年末由各矿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编制下年巷道大修计划上报集团公司,由公司生产部和计划部到各单位进行核实批复。
2、各单位按照公司审定批复后的年度大修计划,根据本单位巷道的失修状况,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在每季度末排定下一个季度的巷道大修计划和修复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生产部和计划部,同时将本季度的巷道大修完成状况上报集团公司生产部和计划部,由公司生产部组织现场验收。
3、主要通风巷道大修费用由安全费用列支。对各单位井巷大修完成状况的考核遵照《水矿集团公司主要通风巷道大修改造资金使用考核办法》执行。
4、年初由集团公司根据各单位的实际状况,给各单位下达巷道失修率控制指标,年底由集团公司生产部组织进行检查,如果巷道失修率没有控制在指标范围内的,矿井采掘质量标准化等级定为不合格。
第九部分罚则
1、矿长是矿井巷道安全管理的第一职责者。如果因为矿井巷道严重失修而影响安全生产,将追究其职责;如果矿井巷道严重失修,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状况下而安排生产,将追究其职责;如果因此而发生安全事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矿长的职责。
2、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监察处长,分管巷修、通风副总工程师等是煤矿井巷的主要管理者,务必对照自己的职责,加强煤矿井巷的安全管理,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其职责,甚至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造成矿井巷道严重失修,严重影响矿井正常生产、甚至造成安全事故,将对照其职责,追究其职责。
3、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务必在本职岗位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用心认真地参与煤矿井巷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认真等原因造成矿井安全事故,将追究其职责。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