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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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总则
为使公司对客户的管理规范化、有效化,保证稳定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客户界定
公司客户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和经销商。
公司有关的律师、、广告、公关、银行、保险、融资协助机构,可列为特殊的一类客户。
三、客户信息管理
公司营销部(、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客户信息、资料、数据的分类、汇总、整理。
公司建立客户档案,指定专人负责,规定统一格式、内容,并编制客户一览表供查阅。
四、客户档案的建立
1、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建立客户档案户头。
2、客户档案适当标准化、规范化,摸清客户基本信息,如客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3、客户档案资料、信息、数据要做到定期更新、修改。
4、客户单位的发生重大变动事项、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均须记入客户档案。
5、积累客户年度业绩和财务状况报告。
五、公司各部门与客户接触的,均须报告所辖部门(除该业务保密外),不得局限在业务人员个人范围内。
六、员工调离公司时,不得将客户资料带走,其主管部门将其客户资料接收、整理、归档。
七、建立客户信息查阅权限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阅客户档案。
八、客户管理
接待客户,按公司对外接待办法处理,对重要的客户按贵宾级别接待。
与客户的信函、传真、长话交往,均应按公司各项管理办法记录在案,并整合在客户档案内。
对一些较重要、未来将发展的新客户,公司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员与之联系,并建立联系报告制。
负责与客户联系的员工调离公司时,应由公司及时通知有关客户,并指派其员工顶替调离员工迅速与客户建立联系。
九、附则
本办法由营销部(、信息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信息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了加强我校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师生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上网师生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
二、不得登录、收藏含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网页,何存上网日志,记录保留至少60天,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三、不玩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网上电脑游戏。
四、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五)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五、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第三篇】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遵循”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实时公布”的原则对金融业机构信息进行管理、维护和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和地市级分支机构负责金融业机构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管理金融业机构信息,负责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管当局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负责全国性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和代报机构分类名录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负责中国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负责辖内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和辖区内监管当局分支机构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属地原则负责辖区内区域性法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和事业部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
第五条金融机构新增、变更或撤销,应在有关部门批准后的7 个工作日内准确、完整地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相关信息。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与各金融机构共享金融业机构信息。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金融业机构信息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和金融机构应在本系统内全面应用金融机构编码,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积极推动辖区内金融机构在各领域应用与共享金融机构编码。
第九条金融机构的编码和码段管理应当严格执行《金融机构编码规范》 。
第十条禁止伪造、变造、冒用金融业机构信息。
第十一条禁止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使用金融业机构信息。
第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应当加强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金融业机构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保证金融业机构信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有效。
第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应当对辖区内金融业机构信息有效性等进行年度验证,确保金融业机构信息的唯一性和相关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
第十四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报人民银行上一级机构批准后可以向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金融业机构信息服务,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管理和保密制度的规定。
信息管理制度【第四篇】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已就军队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推出相关公积金政策。
根据该制度,已开设个人账户的退役军人可将部队一次性发给的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全部转移到市中心各管理机构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制度也鼓励现役军人在地方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现役军人可个人缴存开户,按照自愿的原则向驻温部队住房公积金专门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个人全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经部队审查后,确定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
按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现役军人的缴存年限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据悉,军队退役人员和现役军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含部队转移计算的月数),在温州市区、各县(市)购建自住住房时,如符合条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信息管理制度【第五篇】
1.目的
为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规范办公系统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整合办公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公质量,制定本标准;
为了规范企业局域网内计算机操作,确保计算机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制定本标准;
企业范围内的网络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系为工作需要而配置,其配置对企业的各项工作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并得到日常系统的维护,制定本标准;
对计算机的配置、使用、安全、维护保养等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制定本标准;
对软件的购置、发放、使用、保密、防毒、数据备份等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确保生产及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标准; 2范围
本标准分七大部分:办公自动化、ERP管理、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网络机房与网络设备管理、计算机设备管理、网络与网络安全管理、电话和虚拟网管理;
企业信息文档的上传、发布与协作(信息文档特指企业或部门之间交流与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通知、请示、报告、文件、工作联系、通报、简报、会议纪要、计划、信息传递、报表等);
管理
企业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
网络机房与网络设备管理;
企业计算机设备的购置、管理与操作;
网络与网络安全管理;
企业电话和虚拟网管理;
3.职责
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的配置、购置、使用的统一管理工作;
信息中心网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网络机房与外围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信息中心网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网络设备的采购计划的编制;信息中心主任负责各部门计算机配置的批准;中心主任负责各部门计算机软件购置的批准;
各计算机配置部门负责计算机的正确使用及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各计算机配置部门负责计算机信息的安全与保密工作;
4.办公自动化
企业办公自动化的主要运行单位
各部门、生产车间等相关有电脑的部门;
企业办公自动化的主要载体
企业OA系统办公,办公系统主要用于信息文档的传递、交流与协作、企业内部邮件的收发;
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操作要求
系统账号由各部门负责人将姓名及职务告知信息中心,信息
中心统一建立账号和分配权限;
办公系统由各部门使用人操作,每天上班后保持办公OA系统处于在线状态;
个人密码由自己掌握,信息中心分配给用户的初始密码,第一次登录后,应将初始密码修改,如有不改密码者或把密码告诉他人造成的后果自负;
各部门在接受、处理下必的通知、工作联系及文件时,重要的文件和通知应及时保存到本机,以便使用;
部门按要求进行信息浏览,对公司发布的制度、通知、公文协同等,应及时进行处理或回复,以便于公文发起者和办公室及时了解各相关部门的处理情况;
在拟定公文时,应按相关要求填写,再提交相关部门传阅和领导核批,并且一定要注明主送部门和抄送部门,最后由送部门签发文件;
各部门上传的附件资料、信息用word文档和Excel电子表格的格式传送(文案类一律用word文档,表格类一律用Excel电子表格),不得采用wps、cced等格式;
严禁在系统中发布非法言论或图片,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程序
公告通知、新闻、工作流、待办事宜、内部邮件、便签、常用网址、文件柜等在办公网首页中发布,部门负责人以个人密码进入,
对发布的信息点击发表评论进行阅办和处理,或下载学习;
办公自动化系统内部文件共享在“信息交流模块”,里面的“公共文件柜”里面,各个部门、各个人员都只能有权访问自己部门或自己有权限访问的数据;
企业信息中心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技术保障和培训工作;
管理
主要运行单位
各部门、生产车间等使用ERP系统的相关单位;
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ERP管理负全责;
系统所涉及到的人员权限分配、密码分配、密码变更由信息中心掌控,并由信息中心备案,员工初始密码由信息中心统一设置、第一次登录后员工必须修改ERP系统密码,如不修改初始密码产生的后果由使用者负责;
6.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信息安全管理负全责;
信息安全管理所涉及到的人员权限分配、密码分配、密码变更由信息中心掌控,并由信息中心备案,员工可设置、修改计算机操作系统密码(不包括管理员密码),系统设两个账号,一个是管理员账号,密码只有网络管理员知道,一个普通用户账号,密码由使用电脑人员自己设定。
严禁员工在公司局域网内擅自共享文档,并严厉禁止使用完全访问权限,确需共享的文档一律采用只读访问;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全访
问,设置完成访问密码,该密码只能告知访问人员;
营销、财务、外贸等部门所涉及到的商业数据,禁止共享;特殊情况下应设置访问密码后共享;
使用win20xx和winxp操作系统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设置系统登录密码,密码由操作人员本人设置,但应通知部门负责人;一般情况下,网络管理员可修改本密码,但必须通知操作人员本人;
员工不得向未经授权的第三人提供密码,一旦发现密码泄露,应当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以更新密码;
员工发现计算机有异常情况,比如文件丢失、文件被删除、密码失效、数据被指定以外的其他人员加密、修改等,应立即通知信息中心;
严禁员工私自连接互联网,员工在连接互联网时不得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事情,比如看电影、游戏等,违反本规定将进行考核;
严禁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传输公司文件到第三人;传送至分公司或办事处含商业机密信息的文档必须使用密码进行加密,密码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任何人员未经公司许可,严禁泄露公司数据资料;因操作不当或失职造成损失的,按公司经济赔偿管理制度执行赔偿;
严禁员工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员工对公司局域网进行攻击和破坏,擅自更改公司局域网网络设置的行为视为对公司局域网的破坏和为;管理员在不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前提下,有权对局域网设置进行修改,但必须保证不会造成设备和软件故障;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大范围的网络维护工作,需报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