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管理制度【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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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篇】
1、一台塔机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每班一个司机一个指挥一个司索,在多层面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个指挥和司索;
2、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3、司机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标准节是否有开裂现象,标准节螺丝是否松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各滑轮的磨损情况,各联接销轴的连接情况,以及各润滑点的油液润滑情况,“四限位”“两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发现以上问题及时向塔机租赁单位汇报,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除标准节开裂外,以上各种事项司机必须及时处理;
4、司机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以拒绝执行;
5、在塔机起升、下落重物时,指挥必须执行“起重臂和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6、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按照《塔机操作规程》和《十不吊》作业;
7、在塔机起吊过程中严禁将钢丝绳与钓钩吊斗连在一起时进行人工装卸,司索必须将钢丝绳取下后,吊钩升到臂根部,转开吊斗位置后方可进行人工装卸;
8、司索必须服从指挥的指挥,对于指挥的。违章指挥司索可以不执行。但司索在吊挂重物时必须知道重物的重量和该塔机起重臂各位置的吊重量以及绳索怎样挂牢靠,在起吊后不松动、下滑。取钩时必须等所吊物体停稳、放平后方可进行;
9、每台塔机指挥不只是指挥本台塔机的起吊等还必须观察其周边物体的情况,以便该塔机正常安全使用;
10、塔机租赁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两次严格的设备巡检,并填写好巡检记录,交项目一份自己保留一份;
11、司机、指挥、司索、塔机租赁方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2、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有专人管理,设立机械操作班;
13、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三者之间必须使用规定的语言进行上下联系;
14、司索必须每天检查吊斗挂钩焊接的牢固情况,捆绑吊装必须由专业的司索员操作;
15、司机上班要有详细的塔吊运行记录,下班有双方签字的交接班记录;
16、司机在物体起吊至下落过程中必须响铃或按喇叭,以提醒下方施工人员避开重物,塔吊运行时,先响铃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
17、塔吊司机、指挥、司索必须尽量做到协调一致,配合无误;
18、塔吊停用时,必须对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等一一加以检查,并拉断电源,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9、当遇有恶劣的雨雪、大雾天气及风力超过六级都必须停止使用塔吊;
20、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高低错开使用,高塔吊运行时,低塔吊大臂必须转动到高塔吊旋转半径范围之外,低塔吊运行时,高塔吊吊钩收至大臂根部,避免发生两机大臂相撞事故;
塔吊吊物必须先垂直上吊物体再旋转,后走小车,这样当两台塔吊的高差超过20m时,高塔吊的吊物超过低塔吊机身才开始旋转,其使用将基本不受限制。
21、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确保一机一台班三人,且操作工不得疲劳作业,坚决不允许一人同时指挥两台塔吊;
22、塔吊作业无指挥人员,或只有一个指挥,或无证指挥时,司机必须拒绝操作。
23、以上条款接受人签字后必须无条件执行,如发现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款,一次罚款100元。
24、关于塔吊使用过程中违章行为的检查,塔机租赁单位派专人协助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巡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报告安全员,由安全员依据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塔吊管理制度【第二篇】
本工程第一批为了确保施工正常进行,配备大型设备,塔吊5台,协调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需委派项目部安全主管与材料设备主管负责运转维修、保养的工作,塔吊的安装拆由专业施工队伍负责装拆。
施工要点:
装拆及加节有施工方提供施工方案,经总工批准后实施,并报当地安监站备案。
安装或拆除前,由生产经理组织,必须对专业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教育、拆装安全技术交底。
装拆时由安全科安排设置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标志,并有专人监护。
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主管部门、市建委、市劳动局、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挂牌方可使用。
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做好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由材设科负责。
吊塔施工升降机加节,每次均应申请,经批准后,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控制点:
必须由总工批准方案方可实施。
司机、指挥及装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期检查、保养、维修、调整,负责。
塔吊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塔吊司机的任职条件
1、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2、经公司考核确认具备相应岗位能力。
二、塔吊司机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塔机的构造原理、技术性能。
2、坚持日常的检查维护保养,如果发现较大的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安排,当班司机应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4、塔机进行大修和检修时,积极配合维修人员,熟悉塔机的检修情况及性能。
5、要紧密配合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当遇到无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物体重量过重时,不得进行操作。
6、对于两班作业的塔机,当班司机应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操作中的隐患、故障一定要填写清楚,并当面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7、日常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应及时的记录。
8、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一、塔吊司机的任职条件
1、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2、经公司考核确认具备相应岗位能力。
二、塔吊指挥的岗位职责
1、每天下班后向各班组工长了解第二天的吊装工作任务,合理的调节各班组的吊装任务。
2、在明确工作后,配合各班组需要吊装物料工作,在作业工作中检查物料是否捆绑牢固在确定安全后给塔吊司机指令。
3、吊物在屋面下降时,应提示作业人员避让,防止碰上作业人员。
4、严禁超负荷使用塔吊及工具和索具
5、协调各班组得吊装任务,不得因吊装问题发生冲突事件。
6、在室外作业时,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浓雾、雨雪等不良气候,应停止作业;夜晚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条件。
7、塔吊吊运大型吊物经过障碍时,须先调查测量核算障碍的宽度、高度,以确保其顺利经过。
8、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施工电梯司机岗位职责
一、施工电梯司机的任职条件
1、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2、经公司考核确认具备相应岗位能力。
二、施工电梯司机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准时上班,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上班时间禁干私活。
3、必须关好平台防护门及人货电梯防护门方可开行。
4、施工高峰期间应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开机人员不得任何理由拒绝加班,延误工期。
5、发现机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开机人员严格按照人货梯操作规程开机。
6、及时做好机械操作运行记录及机械维修保养记录。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并及时上锁,钥匙不得随意交给她人。
7、每日清扫货箱,保持干净。
8、严禁超载
9、与安全员定期对防护门、连接杆及通道平台的安全检查。
塔吊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7、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8、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9、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0、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1、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2、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3、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4、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5、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6、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17、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5、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6、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7、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9、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20、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四、塔吊作业后
1、操作完毕,吊钩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处,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起重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各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如若塔机是行走式塔机,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夹轨器。
3、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早发现隐患,做好保养,保持机械完好。
4、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交接。
塔吊使用管理制度【第五篇】
塔吊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1、一台塔机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每班一个司机一个指挥一个司索,在多层面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个指挥和司索;
2、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3、司机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标准节是否有开裂现象,标准节螺丝是否松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各滑轮的磨损情况,各联接销轴的连接情况,以及各润滑点的油液润滑情况,“四限位”“两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发现以上问题及时向塔机租赁单位汇报,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除标准节开裂外,以上各种事项司机必须及时处理;
4、司机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以拒绝执行;
5、在塔机起升、下落重物时,指挥必须执行“起重臂和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6、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按照《塔机操作规程》和《十不吊》作业;
7、在塔机起吊过程中严禁将钢丝绳与钓钩吊斗连在一起时进行人工装卸,司索必须将钢丝绳取下后,吊钩升到臂根部,转开吊斗位置后方可进行人工装卸;
8、司索必须服从指挥的指挥,对于指挥的违章指挥司索可以不执行。但司索在吊挂重物时必须知道重物的重量和该塔机起重臂各位置的吊重量以及绳索怎样挂牢靠,在起吊后不松动、下滑。取钩时必须等所吊物体停稳、放平后方可进行;
9、每台塔机指挥不只是指挥本台塔机的起吊等还必须观察其周边物体的。情况,以便该塔机正常安全使用;
10、塔机租赁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两次严格的设备巡检,并填写好巡检记录,交项目一份自己保留一份;
11、司机、指挥、司索、塔机租赁方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2、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有专人管理,设立机械操作班;
13、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三者之间必须使用规定的语言进行上下联系;
14、司索必须每天检查吊斗挂钩焊接的牢固情况,捆绑吊装必须由专业的司索员操作;
15、司机上班要有详细的塔吊运行记录,下班有双方签字的交接班记录;
16、司机在物体起吊至下落过程中必须响铃或按喇叭,以提醒下方施工人员避开重物,塔吊运行时,先响铃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
17、塔吊司机、指挥、司索必须尽量做到协调一致,配合无误;
18、塔吊停用时,必须对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等一一加以检查,并拉断电源,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9、当遇有恶劣的雨雪、大雾天气及风力超过六级都必须停止使用塔吊;
20、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高低错开使用,高塔吊运行时,低塔吊大臂必须转动到高塔吊旋转半径范围之外,低塔吊运行时,高塔吊吊钩收至大臂根部,避免发生两机大臂相撞事故;塔吊吊物必须先垂直上吊物体再旋转,后走小车,这样当两台塔吊的高差超过20m时,高塔吊的吊物超过低塔吊机身才开始旋转,其使用将基本不受限制。
21、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确保一机一台班三人,且操作工不得疲劳作业,坚决不允许一人同时指挥两台塔吊;
22、塔吊作业无指挥人员,或只有一个指挥,或无证指挥时,司机必须拒绝操作。
23、以上条款接受人签字后必须无条件执行,如发现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款,一次罚款100元。
24、关于塔吊使用过程中违章行为的检查,塔机租赁单位派专人协助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巡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报告安全员,由安全员依据上述条款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