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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管理制度【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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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使公交广告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广告公司的制度。端正公司职员态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职员的行为准则,更好地经营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不得违反《广告法》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布各项广告业务。

2、广告业务应根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合法发布。拒绝发布不健康、不合法的广告内容。

3、公司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

4、公司职工不得私通外来广告人员作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5、在使用媒体发布广告时,维护好广告媒体完好、干净、整洁。

6、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职工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7、职工服从管理,听从工作调派。

8、对待客户做到热情、有礼貌、耐心解答、不与客户争吵。

9、坚持原则,尽职尽责,认真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10、严禁违反操作、制作规程,避免损坏设备、浪费源材料,造成经济损失。

11、严禁工作马虎,不负责任,忽视质量和安全,避免造成媒体、设备、材料损坏。

12、严禁工作懒散、拖拖拉拉、延误广告发布时间,造成经济损失。

13、爱护、管理好制作设备及材料、避免发生丢失情况。

14、制作的源材料、严格计划按量供给,避免造成浪费。

15、按期定时对媒体的维护,对有损坏的应及时修整(理)完好。

16、职工不得隐瞒、瞒报有关公司的广告业务信息。

17、对有损公司及广告公司利益及形象的事情,职工有举报的义务和责任。

18、未经主管人员审查、认可及未签订正式合同,任何职工不得私自在公司媒体发布任何广告。

19、职工不得私自收取客户回扣及好处费。

20、业务员承接的业务,应及时上报主管人员审批,以免拖延发布时间。

21、职工出差、外出洽谈业务,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之事。

22、业务员所结业务账务应及时报予财务作账,不得超过24小时。

23、业务员所接广告业务信息,应作好记录,并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广告管理制度【第二篇】

1、工作时间

1、1每周工作日:实行五天制;

1、2工作时间:am:9:00—12:30,pm:13:30—6:00

1、3每月出勤22天为全勤;

2、考勤规定

2、1设定打卡制,并每天进行严格的考勤打卡,每天上午上班各打卡一次。

2、2必须遵守签到规则,严禁迟到早退不签到或代人签到。

2、3早9:00打卡完毕,没有打卡或找人打卡以旷工论处;

2、4每月xxx日行政部汇总上月考勤,一式两份,原件存入考勤档案,复印件留存财务部;

2、5因工作原因或临时事故未及时打卡,经直接领导证明,最晚于次日补签,否则做旷工论处;

2、6每月统计考勤时,对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补签。

3、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现象,依下列规定处分:

3、1迟到、早退

3、1、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内到班者每月给予三次机会,第四次按迟到论处;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到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15分钟后到班者,按旷工半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直接领导证明者除外。

3、1、2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1、3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直接领导证明者除外;

3、1、4迟到、早退一次普通员工罚款xxx元,主管级以上罚款xxx元,从被罚款者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3、2旷工

3、2、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3、2、2未来公司上班,却委托他人打卡,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2、3旷工1日扣2倍基本工资;

3、2、4无故连续旷工3日(含)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者,罚旷工天数3倍基本工资。

3、2、5无故连续旷工超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超6日者,按自动离职论处。

4、打卡人员:除总经理以外的全体员工;

广告管理制度【第三篇】

食品销售公司广告的投放和管理

根据公司20xx年的销售目标任务,特制定20xx年广告投放管理条例,目的是加强对广告、促销的审批、监督和管理,使之真正起到促进销售、服务销售的作用。

一、广告投放的实施规则:

年广告费按公司年销售额的8%额定。其中中央电视台按2%年销售额提取,由广告部统一安排。全国卫视台联播或省级电视台的广告按年销售额的%提取,由广告部统一洽谈、签订协议,按照各类产品促销推广的需要,有重点的进行投放。公司统一集中安排的促销活动及形象宣传费计划为2%;其中一个点为公司全年的统一促销活动,另一个点用于20xx年支持各市场进行大型公益或促销活动等。大商场、大超市按销售额的规定比例提取,约%;各省销售分公司的地方媒体的广告投放以及促销活动、促销用品的投入按公司规定的额度实施,详见20xx年各市场广告费分配表。

2.广告部负责制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省级卫视台或省级电视台的全年广告投放计划。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具体实施各项广告投放工作。

3.大型户外广告由各市场填写申请表,报大片区经理审核同意,由广告部统一洽谈合同、制作画面,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落实具体实施工作。由各市场进行验收并监督该广告的全程投放。

4.促销活动费用由销售分公司按3%的额度与客户共同策划、使用。太阳伞、冷柜等配送性带广告促销用品由公司统一制作发放。

二、投放媒体选择原则:

1.广告所投放的媒体须确保是收视率或收听率高的媒体。

2.必须能实施监听、监播的媒体。

3.能享受到最低优惠价的媒体。

4.能提供新闻宣传等全方位服务的媒体。

5.特殊原因,必须要投放的媒体。

6.地级媒体有选择的投放,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媒体,原则上不考虑投放。

3、广告协议的签署与审批

(一)广告协议签订要求

1.广告协议需明确签署刊播媒介,并加盖介公章。

2.广告协议格式应以我公司统一制定的协议书为蓝本,并且用电脑打字填写,不得随意改动。所有涂改过的协议或手工书写的协议,一律无效。

3.各市场签订广告经办人资质:

(1)省级媒体由广告部或省级经理签订;

(2)地级媒体由省级经理与地级经理签订;

4.广告协议到期后,如该媒体仍需继续投放,应重新签订新的协议。

5.广告协议由经办人签字后,段经省级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再上报广告部审核,最后报总经理审阅批准。

6.不能与经销单位签订广告协议,也不能由经销单位垫付广告款。广告费不能用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须报请总经理批准方可破例。

(二)广告协议审批程序

广告协议具体审批程序为:各市场省级经理审核签字------广告部审核、部长签字------总经理批准-------总经办盖章。每一个广告协议签订后必须完成广告审批手续,盖章生效后方可执行(出差可委托他人办理。)未经审核盖章,擅自执行广告协议,扣罚当事人相当于协议总额的30%的奖金,同时扣罚省级经理相当于协议总额20%的奖金,如经办人为省级经理扣罚相当于协议总额的50%的奖金。

4、广告投放实施要求:

1、广告部和市场必须根据每个月的销售情况按月制定月广告投放计划(附计划表),确定广告播(刊)出时段、次数、投放额度、广告内容等基本要素,经广告部整理、汇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2.广告实施后,广告部和各市场要根据当月计划将已投放广告汇总上报(附实投表),并书面说明该月广告投放的。效果。

3.广告部和各市场要根据核定的全年广告计划制定每月投放计划,确定投放频率、投放额度、广告内容、播出时段等。电视广告要按计划上报并按规定版本播出。协议中的赠播条款必须按规定播出。如赠播未播,视同购买广告一样,公司有权拒付相应的广告费。

4.报纸广告的内容原则上由广告部统一制定、统一老刊登。特殊情况,由各市场自行刊登的报纸广告,要求广告刊出的内容正确清晰,不能用复印件或传真件,否则广告费由执行者自付,公司一律不予承付,由此造成与媒介纠份等不良后果,则扣除当事人该笔广告投放总额的30%的奖金;省级经理则扣除相当于该笔广告投放总额20%的资金。

5.由公司洽谈、实施的大型户外广告需各市场指定专人实地验收,并填写验收表格,同时要作不定期抽查。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广告部督促发布单位在一周内整修完毕。

6.电台广告由各市场实施监听,广告部抽查监听。

5、广告计划与实投

(一)、广告计划

1.各市场在每月18日前根据上月的销售额定的广告投放金额上报广告投放计划。广告部对各市场上报计划进行审核后报总经理审阅批准。审批通过后,广告部对按时上报的各市场广告的审批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销售公司。各销售分公司须根据批准的广告计划实施广告投放,并确保实施率达到90%以上。作为广告费承付的凭证之一,广告计划原则上不允许补报,如遇特殊情况,则须在投放前做好补报手续。广告补报计划必须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执行。凡未经公司同意,擅自投放广告,须扣罚经办人该笔广告投放总额的30%的奖以及省级经理该笔广告投放总额2%的年终奖。

2.广告投放计划要坚持合理、有效的原则,并且按公司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定。经广告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计划,各市场须在2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

(二)广告实投

1.根据各市场当月计划内实际投放的广告情况,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实施结果,实施结果作为广告费承付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不允许补报。如遇特殊情况,经销售公司总经理按规定处罚后,由广告部部长批准同意,方可办理补报手续。每个市场全年不能超过2次。

2.凡因实施结果上报不实,造成统计数据不准,则扣罚当事人每次200元。凡实施结果未报的已播出广告,原则上作为赠送广告处理,费用一律不予支付。由此造成与媒介的纠纷,由经办人负责解决,造成不良后果,则扣除当事人投放总额的30%的资金,省级经理20%的资金。

3.上报广告投放实施结果,要做到及时、正确,并且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填写清楚,不符合要求的实投表,广告部有权退回,各市场须在1个工作日内重做。如超过规定上缴的时间,则扣罚省级经理每次500元。

4.各市场每月上报广告实投时,须同时广告投放进行分析,总结本月广告投放效果,以利于次月能更合理、有效的投放广告。

5.每季度,名市场须向公司提供所投放媒介收视

(或收听)情况调查报告1份,供公司考核评价广告投放的效果。

6、广告费承付必备7、条件

1.广告计划、广告实投。

2.播出通知、播出证明(必须加盖电视台,日报公章,或以上单位广告部公章,但不能是代理公司公章)。

3.广告监播相符。省、市地方电视台由广告部落实监播,工保留监播录像带2个月。

4.广告发票。发票必须真实,绝不允许我公司经办人自行填写。广告发票必须按规定要求详细注明月广告费及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发票台头统一填作xx三个字。

5.具备承付条件的广告费,由广告部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凡手续不全者,广告部每2天1次书面通知销售公司,由各经办人负责补齐相关手续后,广告部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付款手续。谢绝销售人员自行来广告部办理广告费。特殊情况需经销售公司部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前来办理,否则广告部有权拒办。

8、促销活动实施细则

(一)、审批

各市场根据当地市场实际销售的需要,在公司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可自行制定促销方案,促销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时间、实施细则、费用预算、效果预测等,如涉及配置促销用品的还需填写促销用品申请spanclass=grey表,促销方案需经广告部核价、销售公司审核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地区经理制定的促销方案,省级经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报广告部核价、销售公司审核。地区经理如在5个工作日内未得到明确的审批意见,可直接向总经理申报。

(二)、报销

1.所有促销用品原则上一律由公司供应部联系厂家制作、购买,如确实由于活动时间紧迫,在不高于公司核定价格的前提下可在促销方案中提出经公司审批同意后予以当地制作、购买。所有当地购买、制作的促销用品回公司报销时必-15%的奖金,严重者依法查办。

公司统一制定抽促销方案销售公司应根据方案精神在各市场具体操作中提出要求并制定统一的报销表格,办理报销手续时除按要求填写报销表格外还需附上相关的证明、清单,销售公司财务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核,未按要求执行的市场公司将不予以报销活动费用,并扣罚当事人及省级经理5%-20%的奖金。如确实系实际销售的需要对原定方案进行变通或调整,必须提前报请公司同意。

促销活动如涉及经销单位垫付费用或产品,报销时还需认真填好代垫费用客户清单、附经销单位出具的有效收据、产品出库凭证,所以报销单据均需经办人、分管地区经理、省级主管签字确认后公司才视同有效,予以审核报销。

所有促销活动的批件均需提前交销售公司办公室备案,报销期限最迟不超过活动结束20天以内,否则公司将考虑不予报销并对责任人按每次5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

(三)、监控

销售公司负责对促销活动的监控,采用市场----业务员----公司和公司-----市场的双向检查,借此考查促销活动效果和促销用品的实际投放。具体办法如下:

1.各市场在促销活动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并拍摄活动执行情况作为凭证。详细做好促销用品分发使用记录,并于活动结束5天内将活动情况总结,促销用品实际投放数量、明细和结余数量按统一格式报销售公司,以便公司检查、备案,。促销用品一经上报,公司将予以登记,市场予以封存,由公司统一调配。

2.公司根据各市场上报的相关材料定期进行抽查,以考察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合等情况将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人及主管5%-50%的年终奖。

广告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保证本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制定以下四项制度。

一、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制度

公司对承接的广告业务应先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根据广告的内容和广告客户提出的宣传要求,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以下广告证明。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3、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提供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文件。

没有提交广告证明的,公司登记员须向广告客户索要。

二、广告业务审核制度

登记并收取了广告证明之后,由公司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审查人员要把广告内容、广告证明和广告管理法规进行对照和全面审查。

广告审查的内容:

1、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告客户是否真实合法的组织。

2、审查广告是否真实。

依据《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a、广告的语言文字要真实,画面表现也要真实,广告构思符合客观事实。

b、注意广告中有无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

c、广告内容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致误导消费。

3、审查广告的合法性。注意广告内容和广告表现形式是否合法。

a、审查广告中有无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也就是广告中有无涉及到《广告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中禁止出现的情形。

b、审查广告宣传的表现形式是否合法,根据《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不得以新闻报导形式发布广告。

c、审查承揽的广告是否是规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违反《广告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d、审查广告是否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在审查时,有疑问的,审查人员应主动向广告监督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有关规定。

e、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4、复查。

广告负责人或广告复审人员对广告和广告证明复查,确认手续齐全的,由负责人签字,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广告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制作。确认手续不全的交由审查人员通知广告客户补充提交证明或不予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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