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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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了系统完整地保存分公司在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
1.归档范围
a.分公司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公文、电报、薄册、图表、书信、日记、会议材料等,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b.在工作中形成的图纸、说明书等由工程部负责归档。
c.各部门在专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专项档案,如:会议档案、声像档案、合同档案、审计档案等,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d.员工登记表、体检表、培训记录、考核成绩、有关证书复印件等员工档案,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e.财务档案按《财务管理规定》的范围归档,由行政部负责。
2.归档要求
a.归档的书面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要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归档的电子文件需排版整齐;字体一般是宋体,标题三号字,正文四号字;语言通顺,文字输入正确无误。
b.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齐全。
c.归档的书面文件必须是原件,电子文件为最终使用件。
d.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
3.归档时间
a.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上半年内归档。
b.员工档案及时归档。
c.财务档案按季度归档。
4.归档份数
a.各类书面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电子文件一般归档一式三份(其中包括软盘上一份)。
b.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一式两份或适当增加其归档份数。
5.不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
a.重份和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b.上级单位发来供参考的抄件和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
c.未经会议讨论和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电报草稿,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重要法规性文件、草稿除外)、铅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主要领导亲笔修改稿和负责人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
d.从正式文件、电报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证明材料。
e.参加非主管单位召开的会议,不需贯彻执行或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f.非隶属单位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g.下级单位送来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和不应抄报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
6.各部门主任要对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档案资料的保管
1.分公司档案资料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其他各部门档案资料均由各部门自行管理。
2.存放文书档案要有专用柜架,在排放上应按照类别和时间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存放电子文件应有专用硬盘分区或专用文件夹;在保存电子文件时,按照类别和部门的不同分别存入不同名称的下级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应能简洁、清晰地反映所存文件的类别或所属部门。存放文件的软盘或光盘上必须贴有标签,以方便查询。
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情况。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
4.存入胶片、照片、录像带、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和专门的卷盒,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火柜内。必要时采取复制、拷贝。
5.每半年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工作,做到账册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文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文书档案发霉或虫害要及时消杀;对于出现损坏的电子档案也要及时拷贝、另存。
6.行政部需做好档案资料室的防盗、防火、防虫等安全设施。
三、档案资料借阅管理
1.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借阅档案的权利和义务。
2.员工查阅档案,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报所在部门主任批准。查阅分公司档案须报行政部主任批准。
3.在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a.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b.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
c.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不得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4.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5.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6.借阅者在归还档案时必须填写档案利用效果记录。
7.调离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四、档案鉴定和销毁
1.档案鉴定工作由各部门领导自行组织进行;日常档案的鉴定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2.鉴定的主要项目有:
a.档案保管期限表。
b.对到期档案提出存、毁意见。
3.确定保管期限原则:
a.对本部门有长远利用价值并能反映部门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b.凡是在一定时间有利用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4.鉴定工作应该定期进行。
5.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部门主任应及时责成有关人员负责修改、补充。
6.销毁档案的程序:
a.经鉴定列出需销毁的各种档案清单和销毁的报告,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由各部门实施。销毁清单及报告应归档。分公司的档案销毁必须经分公司经理批准。
b.档案销毁时,由部门派二人以上进行监销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
c.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在销毁档案过程中出现失密或对部门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为规范档案管理,保证小贷、担保业务档案资料(以下简称档案)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及客户的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二、档案的管理是指对公司已发生的项目资料、权属证明等进行整理,并统一移交档案管理人员编号归档。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档案台帐及权证档案台帐记录,便于资料查询、借阅、管理。
(一)客户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制定专人负责。
(二)档案管理员对客户档案资料的安全性负责。
四、档案的整理与移交
(一)业务的具体经办人员(项目经理A、B角)为档案移交人;
(二)部项目经理A角将项目资料按档案清单(附后)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编制好册内资料清单(具体到每一项内容的页数,包含资料中的封面及所有纸张)移交项目经理B角,清单一式三份,A、 B角各执一份,档案资料中一份,A、B角、档案管理人员三方分别签字确认。()项目经理B角根据清单内容对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档案及相关有权人员签字完整并编码之后移交给档案管理员,若资料中有重要资料或签字缺少,项目经理B角须列出补充资料清单要求项目经理A角补齐;
(三)项目资料包括四部分:立项审批资料、重要合同或单据等、项目调查资料、客户或企业资料;(具体内容及顺序附表);(四)业务发生后与客户所签署的合同,属于客户但客户未拿走的部分,应列入档案附件交档案室保存,列入附件的资料不进行编码;
(五)档案的移交时限为项目结束后(一般为贷款发放后)的五天之内,具体为项目经理A角三个工作日内移交项目经理B角,项目经理B角两个工作日内移交档案室,特殊情况说明原因经有权审批人同意后可以酌情延后;
(六)档案管理员在接交档案时,按照项目经理B角提供的清单一一核对档案资料,双方确认无误,项目经理B角、档案管理员双方签字确认;
(七)档案管理员在档案登记本上按时登记所接收的档案名称,双方签字确认;
(八)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统一编号,并按照档案号相应给档案中的合同编号。
五、重要权证资料的移交
(一)重要权证资料包括:贷款或者担保客户的财产权属证明原件、保证人的财产权属证明原件、他项权证原件、动产抵押登记通知书、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其他权属证明原件;
(二)重要的权证应与档案资料分开移交,重要权证视同现金管理,相关权属证书在第一时间移交公司指定的权证管理人员,A角列出重要权证移交清单,AB角及档案员三方在对清单上所列权证的名称、权证号、数量核对无误后,单独移交档案室存档并在移交单上签字确认;
(四)档案管理员应将所收到的权证存入保险柜单独保存;
(五)存档的权证应按项目按项目编号分开保存,且权证编号应与项目的档案编号一致。如档案号为鸿借字第001号档案对应的权证档案编号也为鸿借字第001号。
六、档案的借阅
(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需要借阅档案可以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员工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必须按借阅需求填写《档案资料出借单》,并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二)档案管理员凭《出借单》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并登记台帐;
(三)档案借阅人必须在《档案资料出借单》规定的期限内,将所借资料完整归还档案管理员;
(四)档案管理员核对资料完整无误后将档案复位,并登记台帐。
七、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制度内容
为做到客户服务部与客户的良好沟通,掌握客户的人员构成、公司性质、物业费交纳情况等,有必要建立一套综合的客户信息系统,而客户档案可以协助客户服务部以最便捷的方式提供以上信息。因此,为充分利用客户信息并管理好这些信息,特建立此制度。
二、管理目标
客户档案资料全面、准确、有效。
三、适用范围
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
一般客户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1.收集客户单位资料
2.客户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3.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4.客户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5.客户资料补充
6.客户联络资料
7.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8.客户与管理处往来文件
9.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10.客户维修记录
11.客户投诉记录
12.客户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与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与工作程序
四、注意事项
1.及时上行下达客户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2.协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3.做好与客户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4.接听客户投诉,解决客户投诉;
5.接听客户工程报修电话,及时联系修复。
4、物业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办公室负责指定接待员、档案员负责业主档案的信息收集、管理及整理工作;
2、专管人员须将业主的档案资料分户建立、逐一保存,建立统一目录,同时建立电子档备份。各类信息详细排列,以便查阅;
3、客户信息档案的内容包括:业主收楼及验收文件、装修文件、日常维修文件、缴费文件、回处理文件及投诉建议等其他文件;
4、专管人员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表,纸文档与电子文档同时进行。及时跟进业主档案的变更,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5、业主档案信息应严格管理,注意保密。严禁非相关人员查阅,以保护业主的隐私,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6、为确保文档安全,文件柜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工作;
7、业主档案永久保存,及时与业主沟通,及时变更业主信息,保证其准确性。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1.公司各物业项目的档案资料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包括代理主管)负责监督保管,由文员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2.有关物业管理公司验收档案、图则、业主及住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设备设施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要求上锁,未经主管许可,他人不得动用。
3.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存档,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文件清单及编号目录。
4.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目录及存档文件清单每季度上报公司备案。
5.物业管理公司档案在历任主管调职、任职时应向公司或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确认后方可离任。
6.物业管理公司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主管书面确认,如有违反的作泄密处理。
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要求的保管责任人将作适当处分。
9.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导致遗失、泄密的,对物业管理公司有重大影响及损害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物业管理公司保密规定:
1.在工作范围获有关的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内部资料,业主、用户单元和物业管理处员工个人资料及其内所载有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购/租合约及金额、特别条款、物业管理公司及公司内部情况、业主及用户个人情况等均属工作保密范围。
2.业主、用户及员工资料统一存放在办公室文件柜中,由专人负责注记及存档等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每周审核,其他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查阅。
3.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文件柜备用钥匙由主管保管,主管及秘书因需告假时,经指定的授权人士,方可代为执行以上事务4.应工作所需而放置于办公室、监控中心、大堂接待处的业主及业户联系电话、员工个人联系电话、地址等,必须隐藏放置,不得张贴于显眼处,不得外泄。
5.公司制定的各类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及工作指引,由物业管理处统一保管,高级管理员以上级别人员可借阅(须办理借阅手续),每次限时一周。
实行借阅目的为指引员工培训,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及复印。
6.发布的各类通知通告,应限定时效,过时收回。
7.员工应具有维护他人阴私权利的法律意识,主动为公司及业主保守秘密,对于任何人士不正常的`打探行为,应坚决拒绝并向公司报告。
8.员工因执行保密规定不当,致使公司、业主、业户或管理员工利益受不良侵害的,公司将按员工守则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三、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
1、物业管理公司验收档案:
1)土建、设备安装竣工资料(图纸、设备资料);2)设施设备之质检、消防、劳动局、公安及音像管理等部门验收合格文件;3.)机电设备保养合约;
4)公共区域设施设备验收记录(管理公司);
5)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移交记录(发展商、承包商与管理公司);
6)单元验收及移交记录(承包商、业主与管理公司);2、物业管理公司二次装修档案:
1)用户单元二次装修图则及审批手续;2)二次装修期间管理处监督检查资料;3、业户资料:
1)入伙情况记录;2)业主(租户)情况登记(包括名称、单元号、联系人、建筑面积、交接单、入伙时间或租用期限等);
4、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文本汇编:
1)管理合同、管理公约、用户手册等统一装订成册;
2)物业管理公司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及装修规定等;
3.)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管理分包合约;
5、物业管理公司设备维修保养类:
1)各类设施设备要有专门的维修保养制度及应急措施;2)各类设施设备有独立的维修档案,及日常巡检维修记录;3.)主要部位如变配电间、监控中心、电梯机房等应有工作日记、交接班记录、巡视记录及人员进出记录;
4)物业管理处有用户维修保修单,维修后应有回访记录;
6、物业管理公司设施设备检测类:
1)变配电间要有供电部门定期电气测试报告记录;2)电梯要有劳动部门合格证书及年检报告;3.)生活水箱要定期清洗并存记录,清洗后要有卫生部门水质检测报告,清洗工作应有有效体检证明;
4)避雷系统要有定期检测报告;
5)应有定期沉降检测报告;
6)消防泵、管道应有定期试机及换水记录,烟感及温感探头应有定期测试工作记录;
7)其它设施设备检测记录资料;
7、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运作类:
1)正式文件应用电脑打印操作,并有规定的电脑档号及存档目录记录;2)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收缴情况3.)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财务报告
4)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运作报告;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会议记录(包括内部会议及与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的会议)
(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即分别为公司、部门管理,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单位、经办人负责将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二、文件资料点收、整理和归档
1、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检查文件的文本及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入。
2、文件如经过抽查,应有部门主管领导的签认。
3、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善,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承办人。
4、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催办工作,按规定程序符合立卷标准要求,及时分类、立卷、归档。
三、档卷管理
1、每年对档案材料的数量、保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做好相关的防范措施,注意保密工作。
3、保持档案室清洁,随时擦拭档案橱、架,并采取防虫蛀腐朽工作。
4、每年按规定清理一次,已到保管期限,确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列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作销毁处理。
四、档案调、借阅
1、严格履行调、借阅登记、审批手续,一般仅限在档案室查阅。
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复印或摘抄文件,须经领导批准。
2、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
3、档案归还,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立即归入档卷。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五篇】
第一条 为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有效保存和应用档案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档案信息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技术的、商务的、综合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批件、标书、纪要、图纸、照片图片、测绘数据、视频、签证、信函、通知、报表等,包括纸质资料、电子版资料和多媒体资料等。
第三条 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工程类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存档、应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 调度员、测绘员、施工管理员、监理工程师、招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公司运行管理部门是档案信息资料的来源,负责相关资料的绘制、记录、编辑、修改、整理、装订、审核与报送工作。
第五条 各种档案信息资料应按要求分类编码保存,要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适当的通风。具体要求参照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条 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应在归档的同时向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
第七条 旧管网改造时,由规划建设管理部进行现场测绘,及时绘制改造后的图纸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涉及调度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的,应同步更新。
第八条 档案资料的借阅执行综合档案相关条款。
第九条 档案信息需要同时向综合管理部归档的,应按要求归档。
第十条 保存三年以上的工程类档案资料应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统一保存,需要留存备用的可留复印件。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执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