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交接班规章制度细则【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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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的管理制度【第一篇】
交班人员应将当班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应仔细检查、核对配备的器材(如对讲机、电筒等)、岗位内的物品、工作记录本,如无异议,双方签名认可,责任随之移交。
第一条交接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接班准备,接班人员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岗,准备交接班,未提前赶到岗位的接班人员,按迟到处理。
第二条交接班内容如下:
1、值班装备完好情况(交装备);
2、值班室内物品完成情况(交物品);
3、上一班值班注意事项(交情况);
4、值班室卫生(交卫生)。
第三条交班人员应将当班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应仔细检查、核对配备的器材(如对讲机、电筒等)、岗位内的物品、工作记录本,如无异议,双方签名认可,责任随之移交。如有异议,应立即向队长汇报,队长应立即给予明确指示,当场不能确定的情况,应做好详细书面记录,并及时跟进处理。
第四条交接班应由队长或指定负责人带队,有2个以上(含2个)岗位的接班队员应列队接班。程序如下:
1、接班人员列队到值班室前,立定。
2、岗位接班人出列,与交班人互相敬礼,然后按照以上要求交接班。
3、交接班完毕后,交班人入列。
4、由队长或负责人带领队列到下一个岗位按以上程序继续交接。
5、交接班完毕,由队长或负责人带回。
第五条已到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而交班人员自行离岗的,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以外,交接班人员均应按旷工予以追究。
交接班制度【第二篇】
1、班级要建立幼儿入园登记册,并随时根据变化及时更正,与家长保持直接联系。
2、幼儿园大门要按园内规定的时间开放,不随意放人进园,来访者要说明原因,填写外来人员登记,由门卫带领前往,门卫有事离岗,必须有人替岗,切不可空岗,防止幼儿单独离园。
3、接送幼儿时,家长一定要把幼儿送到有关教师手中,教师一定要把幼儿亲自交到家长手中,防止教师不知谁把幼儿接走的现象发生。
4、教师在园内带幼儿活动要经常清点人数,回活动室前必须清点人数。带幼儿到任何地方教师必须使队伍保持在视线范围内,防止幼儿走失、发生意外。
5、活动组活动前后教师要组织幼儿逐个班级接送,不让幼儿自己回班级,避免幼儿不回班级和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6、教师要注意闹情绪的幼儿,防止幼儿乘机离开集体自己单独活动或走失,教师在交接班时一定要说明交接的相关情况,班级幼儿的当天情况三位教师都要了解,防止出现误差。
7、在幼儿睡眠时教师不能离岗,做好幼儿入睡的安抚、巡视工作,防止个别幼儿离开睡房或发生意外情况。
8、任何时候教师都要坚持岗位,不能出现空岗、脱岗现象,使幼儿时刻保持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9、教师交接班时,主班教师要将幼儿人数、家长的嘱咐以及带班时发生的情况如实、全面的反映给接班教师,完成后续工作,做好衔接,让家长满意。
10、对幼儿的每一个活动教师要心中有数,要有强烈的责任感,每个工作人员对个别离开集体的幼儿一定要过问,切不可视而不见,做到人人负责,责任到人,保证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交接班制度【第三篇】
1、上下午班、夜班老师要相互沟通,协作全都地向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进展的'教育,准时交换状况,讨论解决的方法。
2、要求交班老师仔细填写交班记录,接班老师仔细检查每一个幼儿的身体状况,幼儿人数与交班记录相符,方可签上自己的名字,谁签名谁负责,如接班人未签名,发生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因此交班人应要求接班人在检查幼儿身体后签上自己名字方可离岗。
3、交班记录内容如下:
(1)幼儿基本状况(人数、心情及健康状况、带药状况及对体弱儿照看等)。
(2)幼儿进食状况、教育教学状况、活动状况。
(3)有无事故发生(包括小伤、破皮状况)。
(4)家长工作
4、无论任何状况,交接班程序不能简化,交接班记录不能漏写或补写。
交接班制度【第四篇】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1)锅炉燃烧良好,汽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2)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3)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4)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5)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6)交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2.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1)锅炉运行情况。
(2)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3)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4)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5)必要的备用材料,如盘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润滑油等是否齐全。
5.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7.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应做好交班前的准备工作。将所用仪器、器皿清洗干净放在指定位置,清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2.水质化验分析人员,在交班前对软水、锅水进行一次化验分析,将结果填人运行记录簿。
3.接班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岗位,进行设备检查,了解运行情况,认为符合交接班规定要求时,办理接班手续。
4.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能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5.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