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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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开早会所有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到,主管主持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晚上19002200每月厂长根据生产进度安排公休一天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结伙
三、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7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并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适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2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3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搬运方便,防止在使用型号,规格时拿错。
4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5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较高或良性物品,从重处罚。
五、工程技术人员出模师评审
1、工程技术自行设计,放样品经过第一次评审不合格,修改后第二次评审仍不合格的,罚款100元
2、工程技术放样品评审合格后,投入生产,未将生产资料传达给相应的部门一次罚款100元。例如:效果图,模板,模板台帐,材料清单,工艺流程,以及技术指导性文件等
六、本厂物料管理单据的使用
1本厂生产用物品,半产品,成品以及派工单所使用表格均要填写生产编号
2要填写生产编号的表格如下:
《申购单》《采购单》《进仓单》《领料单》《退仓单》《生产日报表》《员工派工单》《成品入库单》《不合格处置报告》《工序检验报告》《产品交接单》〈料检验报告》,质量记录不真实,统计错误,造成损失的从严惩处,每次处罚50元。
车间生产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市场管理员每日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防火巡查。检查由物业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人、市场管理人员组成。消防安全重点商户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物业部经理。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商户下发消防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市场管理人员和被检查商户的门市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资料:
1、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2、线路是否有乱接乱挂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坚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营业结束或下班后,关掉电闸、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
6、其它需巡查的情景。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资料: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景;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景;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景,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消防工作人员的'知识掌握情景;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景;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景和设施运行情景;
8、防火巡查开展情景;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资料。
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生产管理制度目的:规范生产过程中的行为,确保生产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条 此管理制度使用范围:电机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条 权责:生产员工应遵守生产管理规定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生产支持人员应应遵守生产管理规定支持保障车间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生产准备
第四条 员工需按公司规定着装,佩戴好厂牌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日早上拉长需组织班组进行早会,早会在上班前10分钟进行,并控制班组会议在10分钟之内。早会主要讲述前一天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当天生产任务安排,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文明生产等信息,并对上述问题给予分析和提醒。
第六条 按规定佩戴好劳保用品,确保生产安全。
第七条 将物料、工具放于规定位置,保证工作台面整齐有序。
第八条 检查机器、工装是否正常,如异常须及时报告组长。
第九条 所有准备工作就绪后,依照作业指导书,工艺控制卡进行生产。
第十条 生产拉长必须定期记录岗位生产记录表。
第三章 生产过程
第十一条 依据作业指导书进行产品自检与互检,不良品放入有标签的红色容器(如红色周转箱)。
第十二条 生产过程中如检出的不良品比平常超出2倍或从未发现的不良现象,应及时报告拉长处理。
第十三条 生产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工装出现故障或不良品是因设备工装引起时,员工不可擅自调整设备工装应立即停机通知拉长。
第十四条 生产因休息时间(午餐、晚餐)中断时,作业现场必须进行整理、生产物料、工装夹具必须放在制定的位置,用电设备必须处在断电状态。
第十五条 生产因生产停止或换线时,工作台上的不用的物料,不良品及工装须全部清理好搬离现场,不可有不明物品在现场内。
第十六条 生产中须时保持工作区域整洁,跌落地面的物品应实时检回。
第十七条 生产中需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经拉长同意领取离位证才可离开,时间不超过5分钟。离岗及上岗时间须于岗位生产记录表上注明并由组长填写。
第十八条 每组每次不能超过两个人同时离岗,人员离岗空位需拉长填补,因特殊情况被调离工位时,必须将工作区域的物料工装、用具、劳保用品摆入到位,清扫工作台面方可离开工位。
第十九条 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巡视监察生产员工工作情况,遇上违规员工应立即纠正处理。
第二十条 车间生产拉长应积极安排、组织、协调生产,不得出现长时间(1小时以上)的停工现象,经相关人员(模具维修、车间工艺等)对由于生产异常导致可能长时间(1小时以上)停工的应通知生产办公室,由生产办公室再安排生产任务。
第二十一条 各生产拉长严格按照生产任务单生产,跟踪生产数量,对生产总数要严格控制,不容许出现少产、超产(生产数量大于生产任务需求的1%)现《山草香·》象;车间拉长要对任务排产单生产数量和车间实际生产数量的准确性负责,不容许出现数据与实物不符的现象。
第二十二条 各生产拉长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对人为因素导致的产品质量损失由各拉长记录备案和分析,并于每天提交车间工艺,由车间工艺和质量管理视生产情况于每周或每月给予质量报表分析,提供数据不得虚报谎报。车间产品质量按如下步骤过程给予严格控制:
a)每天开班生产由质检确认首样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b)在生产过程中操作员工要求不断自检,对产生的人为不良品找出原因并分析,超出工序指标的应负相应的责任;后工序对前工序要建立互检意识,并及时对前工序给予提醒和纠正。后工序有权拒绝前工序不良品,也有义务向前工序反馈质量问题,要求前工序整改后生产,不得出现“视而不见”的行为;
c)生产过程中质检起监督作用,出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班组进行整改,班组整改后方可生产。出现较严重质量问题和分歧,班组长一定要及时告知车间工艺或质量管理,由车间工艺或质量管理出面解决;
d)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各班组长对生产过程质量给予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教育、及时分析解决,由拉长记录、分析提交车间。
第二十三条 在交接班时各班组之间要互相交待当天生产状况、异常情况和生产质量情况,应相互协助和解决车间生产,不容许出现班组交接不清晰的现象。
第二十四条 车间全体班组和员工应无条件服从车间生产安排,上班期间不容许迟到、早退、旷工、串岗等现象。车间内更不容许出现嬉戏、打闹行为。
第二十条 车间员工事假需经拉长、车间领导事前书面批准同意、否则将视为旷工。安排加班时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加班,有事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十六条 车间生产过程中,各拉长要对现场生产过程给予全程监控,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除特殊情况外,各生产拉长不容许出现比生产员工早下班的现象,各拉长完成车间应检查项目后方可下班。
第二十七条 正常上班期间,若无特殊情况,各生产拉长在上班期间不容许外出(脱离岗位),保证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能及时到位处理,若要外出必须经过车间批准同意。
第四章 生产结束
第二十八条 每天生产完成下班时,须将生产中的零部件加工完毕后才停机,机器工装上不可有未完成的零部本件。
第二十九条 工作台面尚未完成的物料须清理好,并作好防尘工作。
第三十条 对设备工装,工作台面进行清扫、清洁。
第三十一条 将工作区内的物料、设备工装、劳保用具按规定摆放到位后,关掉电源开关。
第三十二条 经拉长下达下班指令后才可停止生产作业,认真整理、清洁工位,然后排队打卡下班。
第三十三条 下班后,拉长检查班组责任区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第五章 生产支持
第三十四条 车间生产支持人员包含品质工艺管理、设备模具管理、现场安全管理等,各职能岗位人员一切生产活动均为车间正常生产服务。
第三十五条 车间品质工艺管理需及时处理车间生产异常技术问题,及时解决技术难点,同时配合公司各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控制生产质量指标,维持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三十六条 车间设备模具管理应及时对车间现有设备模具状况分析,保证设备模具能用于正常生产,若设备模具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维修处理或及时申请补充等手续,不容许出现在生产时才发现设备模具不正常情况。
第三十七条 生产管理应按公司生产计划安排车间生产,配合车间产品产能与设备及模具情况制定滚动计划,及时将生产信息反馈车间生产支持及班组长,以便车间能及时生产,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物料员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第三十八条 车间现场主管和安全管理对现场环境及安全卫生等给予监督,同时督促各班组的生产活动,保障生产按5s管理进行。
第三十九条 所有现场的异常问题,相关人员必须在车间现场解决,真正做到“到现场去,解决问题”的工作态度。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四十条车间生产考核办法目的:保证车间生产顺畅,能按期按量完成车间生产任务,同时确保各生产班组长的生产管理、车间环境卫生管理以及生产劳动纪律的全面实施,对车间创建一流生产班组,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起到监督考核作用。
第四十一条本生产考核办法由车间编制,各生产班组长配合修正,经车间领导批准同意后实施,本考核制度公布后车间生产班组将按此生产管理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车间将对本考核制度给予及时修正。
第四十二条 电机车间各班组和全体员工都要求相互监督考核,若有违反以上管理考核制度的按下述生产考核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每月表现良好的班组和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四十三条拉长考核分数,其直接只管作业长独立承担拉长、物料员的50%考核分数。
第四十四条由于各拉长没有按上述要求安排生产、控制生产过程、管理生产环境卫生、及时反馈或处理生产异常问题,导致生产受阻、现场混乱、不良品数量过多等现象的,直接拉长负全责,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考核扣罚5~10分。
第四十五条由于设备、模具问题导致生产延误的,分人为操作因素和设备、模具因素给予相应的处理方式,出现类似情况的由各班组和车间工艺、设备管理等人员调查原因,并按以下情况给予分析:
a)人为操作因素:由人为导致设备、模具损坏,延误生产的,由各拉长和设备管理给予设备、模具损伤评估,车间确认生产状况,视情节严重给予当事人考核扣罚5~10分。
b)设备、模具因素:由于客观因素导致设备、模具等无法正常工作,模具维修没有及时处理而延误生产的,生产拉长负全责,拉长负管理责任,视生产进度给予考核扣罚5~10分。
第四十六条在生产准备和生产过程中,车间拉长和物料员没有及时跟踪物料到位情况,导致生产延期;由于生产数量的不符导致再生产等现象的,班组物料员和拉长负相关责任,按生产影响程度给予考核扣罚5~10分。
第四十七条由于车间生产主管安排生产不当,没有按公司生产计划中心要求安排生产导致货期延误的,视公司生产计划进度给予考核扣罚5~10分。
第四十八条对全体操作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没有按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导致操作失误、造成人为不良品的给予考核扣罚5~10分,各班组长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的,当班拉长给予同等处罚5~10分。
第四十九条车间生产支持模块、人员没有履行各自岗位职能,没有及时处理车间生产问题而导致生产异常、产品质量损失、交货期延误等现象,直接扣罚相关岗位责任人5~10分。
第五十条车间每月进行管理考核汇总或考核评比,对生产良好的班组或个人(考核月内均按生产管理考核制度执行)给予适当奖励1~10分。
第五十一条车间全体员工积极提出改善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环境的,经车间评估实施并收到一定成效后给予相应的奖励1~10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生产管理制度由电机车间编制,电机车间具有修改权、解释权,本考核制度只适用于电机车间生产管理。
第五十三条本生产管理制度受电机车间各班组和全体员工的维护和监督,电机车间各班组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受本制度约束。
第五十四条若此生产管理制度与公司管理制度有冲突时,以公司管理制度为准。
第五十五条本生产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