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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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了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成我镇村级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人员管理及职责
1、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村级财务实行以会计委托制为核心的“五统一”管理工作。“五统一”即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财务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委会的委托,以镇为单位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审核记账、统一票据、统一财务公布的内容和时间、统一建档管理。同时逐步推进村级会计电算化工作。
2、镇设立村帐镇代管办公室,隶属经管站管理,配备专职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各村的票据审核和会计核算等工作。会计核算范围包括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支情况,村下属公司的收支情况。各村必须配备一名报账员,村报账员接受镇经管站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3、镇代管会计工作职责:按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业务,把好财务审核关,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单,对村报账员实行业务指导,协助各村做好财务工作。
4、报账员职责:村报账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支、财物管理、村级统计、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结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财务上墙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5、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处理账务,定期核对现金、盘点物资,做到账实、账款、账证、账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同时要保持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换。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镇经管站提出意见,村两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同时将讨论结果报经管站备案,并按规定办理交结手续,编制交结清单,并由经管站和村财务主任现场监交,在未办清交接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7、会计核算制度应按照《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册账及各项登记簿,做到记账规范及时。各村报账员设在现金、存款记账、债权债务备查簿和各种经济合同账。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各村报账员向经管站核报收支账目,同时盘点现金、存款余额。
二、财务预决算
1、村级财务活动实行预决算管理。各村在编制预决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经济情况,并进行财务分析。
2、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财务预决算由村两委会讨论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开栏中公布。预算实施过程要在公开栏中一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根据预算实施情况,可按编制程序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决算必须向村民公开。
3、财务预决算必须报经管站备案。镇经管站要在每月审核的同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和分析,年终对决算进行审核。
三、原始凭证管理和使用
1、各类票据要有专人保管,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保管和使用过程中,不得遗失,谁遗失谁负责。
2、村级收据统一使用“**经济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购买收款收据。严格实行收据领购制度,做到限量领购,原则上各村每次收据领购数量不得超过一本。村报账员使用收据向经管站领取,收据用完后,采用以旧换新的办法,收据存根由经管站统一存档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须取得合法的、规范的原始凭证。自制凭证统一使用付款单,工资报销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各种付出发票必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会计不得入账,对不符合规定手续的付出发票,会计、报账员有权要求补充更正,另外对所有开支能取得正式发票的一律凭正式发票报账,不得以便条(收据)报账,严禁各村记账。
上述各项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况(如:发展集体经济等)确需超额开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据自身集体经济年收入情况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额开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处理,即先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蹲点领导以及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资金中列支。
四、货币资金及资金账号管理
1、严格执行权、账、钱分管制度。财务审批人只管审批,不管钱、账。会计只管账不管钱,报账员管钱不管账,非报账员不得保管集体现金。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金。
3、村要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超额应及时对存入银行,如出现失窃或短款,报账员要负赔偿责任。报账员严禁私自出借现金,严禁挪用公款,各村(场)禁止另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借资金时,须经财务审批人审批。公务完毕后预借款必须在七天内结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集体不得为个人或单位作贷款经济担保。对公款私借及担保的,应由谁批准谁收回,收不回的由审批人偿还。
6、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内部往来等款项。对各项拖欠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并对账外拖欠款及时纳入账内管理。对一时无法收回的,应订立还款协议限期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集体提书面意见,报经管站备案。对各种应付款项要定期清理,按时偿还并及时化解不良债务。村集体不得擅自举债、借债搞公益事业或建设新项目,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加强资金账号管理,各村(场)原则上只允许开设一至两个银行帐户,银行账号仅为本单位经济业务服务,不得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如需特殊情况需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需收取一定管理费(按资金额的2%收取)
五、财务审批
1、村(场)书记主持重大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把握村(场)财务收支情况,按月集中村(场)干部审查一次财务收支,负责审批村(场长)主任经手的开支发票。
2、村(场)财务实行村主任(场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实行村(场长)主任一支笔限额审批书记核准制度,实行先审后批,对不合理开支有权拒绝审批。
3、审批权限: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村(场)两委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谈论通过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
六、收支报账
1、村收支票据每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经管站审核后,由代管会计入账,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作出妥善处理。
2、支出票据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报账。凡支出发生后二个月不报账的,无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审批报销。
3、非报账员代收各种款项的,应在收款后三天内向报账员结清。
4、各村的一切建设项目资金支付都必须有合同,预决算单、竣工验收报告单、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否则不得入账。
七、财产物资管理
1、会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逐项登记管理。
2、固定资产的更新购置,应根据财务计划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更等重要事项须报经管站审核备案;作价转让的要合理估价并公开转让,并及时收回价款。
3、村集体的固定资产的承包或租赁,应经村集体讨论决定,由村合作经济组织办理承包、租赁手续、签订书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收缴承包费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资产承包或租赁实行公开招标。合同期满,应对承包租赁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验收,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赁者负责修复或赔偿,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4、要确保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各村(场)不得团集体财产抵押贷款,为他人担保。
八、经济承包合同管理
1、村(场)要严格按照《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好集体资产发包和租赁工作。
2、村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及工程建设项目等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经管站备案。其中数额较大的工程发包建设项目必须按镇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
3、村报账员应根据合同设立承包合同台账,明细登记合同的兑现情况。对年终合同兑现有困难的要求其办好欠交承包☆☆款或减免手续,并及时入账。年终各项承包合同兑现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九、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1、村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民理财小组的成员一般3-5人,村两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要认真听取和反映全体村民对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期每月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切实履行职责,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进行财务审查。
2、各村(场)要实行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布表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签名,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方可公开。
3、各村(场)的财务按季上墙公布。村(场)的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各季财务收支明细、村干部工资补贴、基建项目和固定资产购置、承包办法及指标等项目要逐项及时公开。
4、各村(场)的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财务收支明细、重大基建投资和大型资产购置计划开支,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镇备案后方可实施。
5、财务公开除上墙公布外,并可采取会议、广播等多种形式,其公布内容须保留十五天以上,公开栏旁须设置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十、审计监督
经管站汇同镇纪检、财政部门每年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全面审计,一经发现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违纪金额全额上缴镇财政,对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财务报表及档案管理
1、镇代管会计、村报账员应按有关规定登记各种账簿,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力争数据准确,并分类编号、装订、归档保管。村财务档案,如账册、凭证、报表、各类合同、土地承包资料、有关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上级档案保管年限规定执行。对装订成册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镇经管站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实行统一归档管理,一村一柜。村级会计资料集中保管为十年,期满后逐年返还给各村(场),由村(场)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落实专人管理。
3、严格档案查阅使用手续。除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履行公务需要查阅档案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凡要查阅村级会计档案,须经经管站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将查阅情况作书面记录。
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5、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簿册,报镇经管站批准,并派人监销。
十二、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村级财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报镇政府和镇经管站:
1、发现贪污挪用公款现象。
2、发现报账员现金、有价证券或财务档案等被窃事件。
3、发现对外进行经济担保现象。
4、被有关部门查封银行账户的。
5、其他须报告的重大财务事项。
重要事项报告必须真实可靠,在口头汇报的同时,并报送书面报告,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三、本财务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财务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如上级对村级财务管理有新的规定按上级文件为准。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第二篇】
农村村级组织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组织,它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但它既要自主履行村务管理职能,又要协助政府从事许多行政管理工作。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项资产所发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的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石。随着农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村级财务管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也越来越大,对新农村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许多村级干部普遍存在着“重生产、轻管理”的片面认识,没有很好地执行民主理财制度,认为严格财务管理不利于搞活经济,不利于自身工作的开展,影响村干部在群众中的权威地位,不利于农村财会队伍的稳定。近年来,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方面的措施,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不断加强和规范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但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运行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不少地区村级财务管理不善、问题较多,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反应强烈的一个热点问题,既损害政府形象又影响干群关系乃至农村稳定,阻碍了新农村的建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金管理混乱
货币资金管理混乱是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其表现是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非财务人员插手现金,坐收坐支,村主要干部长期不报账、不结账,现金被贪占、挪用,致使会计没账理、出纳没钱管,会计、出纳形同虚设,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私借、白条单抵库抵现金的现象严重。
(二)财务收支管理混乱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财务收支管理混乱表现在:财务收支无计划,没有控制措施,随意性很大。1.在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非生产性、非公益事业的开支大。部分村干部,打着搞生产、促发展的幌子,吃、请、送,以外出学习考察为由,游山玩水。2.对村级公益事业的建设,不“量入为出”,民间借贷较多,由于民间借贷利息高,致使村集体的包袱越来越重。3.有些村对有些收入没有记账,有的村财会人员对村委主任、村长批的条子不审核就付款。
(三)会计档案管理混乱
一些村没有建立会计档案制度,从而造成部分村财务管理资料杂乱无序、残缺不齐。某些村委会的会计凭证,一直不按规定装订成册。对于一些重要单据,如拨付款单据,主管会计也不及时整理单独立卷保管,而是随便存放。各种会计档案没有按规定如期归档保管或销毁等。
(四)集体资产管理不严密
农村集体财产是全体村民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村民的共同财富。有的村不建资产总账,没有如实登记和反映集体资产的数量、价值及其变动情况。没有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被个别村民随意无偿占有,一些村干部擅自出租、出借集体资产的现象严重,侵害了广大村民的利益。
(五)财务管理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财务管理公开是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村民了解村级财务收支的一个窗口,也是村委会的一项义务。但是有些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欠具体,较空洞,群众无法了解资金的用途、去向。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支出项目和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不及时不具体,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如对货币资金盘点情况不公开、债权债务情况表没有解释等。
(六)财会人员不稳定,业务水平低,配备不齐
村级财会人员不稳定,往往会随着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换届而更换,任人唯亲,村财会人员的地位得不到保障,担任会计的人员不敢坚持原则,对村干部的违规行为缺少约束力。由于农村难以留住人才,使大多数上岗的财会人员没有上岗资格证,这些人对财会知识知之甚少,造成账目混乱。而有些村不按规定配备财会人员,由村负责人兼会计或出纳,有的村配备的财会人员身兼数职,既管钱物又管经营,严重违规。
二、完善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一)稳定和提高财会人员队伍,规范农村村级财会工作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村级财务管理队伍,是搞好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是促进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保证。稳定和提高财会人员队伍,规范农村村级财会工作有多种途径。如,实行农村村级会计委派制或实行农村村级会计记账制,各乡村可根据本乡村的实际状况,对各村的财务管理采取其中的一种方式开展工作。
1.实行农村村级会计委派制
农村村级会计委派制是指由乡镇政府公开招聘会计人员,择优录用,委派到辖区内的村组,从事财务工作,参与村组的内部管理,代表政府监督村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被委派会计人员的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乡镇政府负责。这样,会计人员便能更好地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真实地反映村集体资产的经营核算、成本费用等经济状况。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
2.建立会计记账制度
在有些地区可以推行农村村级会计记账制度。农村村级会计记账制度,是指在“三个民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四权”(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理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情况下,由各村的报账员定期将收支票据送乡会计服务机构记账的会计管理方式。本质上,被的单位即各村仍是独立的会计主体,村负责人依然直接审批核定所有支出凭证,记账的部门,则凭其高素质的专业能力为村里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会计记账业务。保证了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要健全和完善农村会计的选拔任用机制,实行农村会计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出台的《农村会计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现行的农村会计进行资格认证,优胜劣汰,并通过各种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方式,对村级财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农村财会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建立农村会计任用审批制度,凡农村会计的任用、调换都要经过乡镇上级部门批准,以稳定农村财会队伍,保持农村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水平。
(二)大力推广村级财务管理信息化,提高农村村级财务基础管理的规范性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信息化就是运用现代的信息技术,对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各项业务实施信息化管理,是财务管理手段的发展方向,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技术手段上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按照国家财会制度的统一要求,完善会计科目,健全总分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账等基本会计账目,彻底根除“流水账”、“本本账”。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套适合本村经济发展的账户体系,统一规范村级的账目结构,防止账外账、小金库等不法财务行为的发生。可在政府的协调与支持下,与企业合作,开发适合本地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软件,切实提高农村村级会计业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促进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三)建章立制,规范农村村级财务管理
建立良好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搞好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必须按照农业部、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的相关要求,完善各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即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民主理财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规范村级财务工作,统一会计科目、会计凭证、账簿、记账方法、会计报表,做到事事人管,人人有专责,避免赤字预算,严禁无票据或白条收付款,各项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支出,违规收支不予入账,做到账款、账实、账证、账账、账表五相符。
(四)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和职能,强化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1.政府出台加强农村审计方面的文件,明确农村审计的机构以及审计范围、任务、审计程序及职权、奖惩等,提高农村审计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促进农村审计落到实处。
2.县、乡两级政府应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审计组织,审计干部任免制度和审计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计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度复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3.建立和落实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制度,规定凡纳入委托管理的集体财务,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开发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都要进行审计。如集体土地征用、上级划拨、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使用、村内“一事一议”、村办企业上缴、集体投资收益等资金的使用,都要加大其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并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要责令如数退赔。情节严重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五)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强化村级财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就是要将村级财务管理置于群众的经常监督之下,加强其外部监督。财务公开要做到及时、全面、具体、真实,真正落实好群众对村级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1.各村成立民主理财组织。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村民主理财小组由5-7人组成,由村民推选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威信较高,并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的人员担任。村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职责履行情况,年终要组织村民会议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工作不认真、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可罢免其资格,并进行调整。
2.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内容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进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财务活动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村公益事业项目等方案的实施,都应向村民公开,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村集体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集体企业上缴收入和改制企业股权收益等,都要纳入公开。要细化公开内容,对收支情况既要逐项公开,条理清楚,又要逐笔公布明细账目,严禁以项目公开代替明细公开或搞“大而化之”的假公开。
3.公开时间要及时,做到月结月公布,设立固定财务公开日,日常财务活动要坚持每月公开一次,形成一月一公开的制度,对于重大财务活动应随时逐笔公布。
4.公开形式要多样化。公开方式要以公开栏为主,各村要在住户集中,位置显眼,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坚固耐用、防风防雨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等其他形式做好公开工作。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第三篇】
关键词: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农村经济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
1 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云南省兰坪县乡(镇)一级均成立了村级财务代管中心,其机构主要设在乡(镇)农经站,由乡(镇)农经员承担相应职能职责,认真执行《兰坪县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办法》,实行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的制度,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按月、按季度公示,全面实现了电算化管理。但在财务规范性建设上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部分村委会(社区)的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村务公开等流于形式,造成农村村集体资产流失,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得不到保障。
管理制度不健全
兰坪县自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管以来,一方面资金管理制度基本上还沿用2010年的资金管理办法。随着新农村建设逐步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壮大,村级资金不断增加,旧的资金管理办法难以跟上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亟需探索新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级财务运行机制,从而使财务管理跟上时代的步伐。另一方面,由于少数农经站干部和村组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遵章守纪意识不强,在村级财务活动过程中执行制度不严格。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村经济业务发生后报账不及时,甚至出现跨年报账的情形。部分收入未及时入到农经站账户,甚至直接拿单据报账,坐收坐支问题突出;二是部分村委会报账员手内现金余额过大,在换届时,又将上届所移交下届的应收款单据进行入账代管,所代管的应收款有可能变呆账、坏账,一方面挫伤应收款催要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占有村委会的资产。
财务管理监督亟需加强
一是开支审批手续不够完善。少数开支单据或无事由,或无经办人签字,或无审批人审批,或无民主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二是部分票据不规范。部分村组仍有使用三联收据收款或白条单据付款的情况,本应取得正规合法凭证的经济业务,却以非正规票据代替,附件单据缺乏相应的印章或发放人员签章;三是民主监督委员会未能履行监督职能。部分村(社区)民主监督委员会主任与村委会主任为同一人,失去了监督职能,而有的民主监督委员会由于无报酬或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不愿参与或不按要求参与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收支管理不规范,财务公开不完全
农村财务收入主要来源为上级补助、村集体经济组织上缴、村提留、土地补偿款征收等方面,收入来源单一,支出也主要用于村干部补助、平时村级日常事务开支。但由历史与文化因素的影响,有些村干部法制意识不强,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不明确或未起到民主监督的作用,部分村干部在财务支出上未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部分村委会在村务经济业务办理过程中,日常生活开支及会议生活费用金额、非生产性费用过大。在财务公开上不明确公开本村财务活动及账目,怕村民反对或有怨言,影响干群关系。
历史原因造成旧账处理不及时
部分村委会应收、应付款中部分款项年限太长,有的己达10年以上,大部分应收、应付款已成呆账、坏账;固定资产中含有以往农村电力输送线路、农村通组公路等,按现有“双代管”,不符合列入固定资产的要求,但代管资产或负债资金,没有统一的相关要求及指导,对于日常的代管工作,部份资金长期挂账,却失去实际意义,反而使村委会资产虚增,应付款使村委会负债增加,从而使村集体资产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失去财务管理的实际意义。
村级财务管理人员配备薄弱,经费紧缺
乡(镇)农经站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队伍力量薄弱,部分财务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导致业务不熟悉,在开展工作中无法统筹兼顾;另一方面,没有专项的村级财务代管和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工作经费,在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中比较被动,只能按部就班,缺乏统筹规划。
2 规范农村集体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机制
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委托代管机制,注重资金管理的同时并重资产、资源管理,出台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资产、资源台账,认真记录村集体“三资”增减变动情况,让村集体“三资”有账可查,有册记载,确实保障村级资产家底清、账册明。积极探索新的经济形势下,制定相应的村级财务账户管理制度、库存备用金制度、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细化管理规定,以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以制度管理人,层层落实责任到具体的人和事;切实加强民主理财,强化民主监督机制,让农民群众参与到村级财务决策管理当中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提高思想认识,加大监管力度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对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乡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统一思想认识,常抓不懈。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职能职责,认真抓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严格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针对本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和完善,创造一个干部清白、群众明白的农村财务管理环境。
加大审计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做好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把村级财务审计监督作为一项常规工作,作为督查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针对乡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配备专门的农村财务审计队伍,加大审计力度,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审计督查,明确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农村社会的稳定。
完善财务清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债权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对至今挂账的应收款、应付款、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将部分已形成事实的坏账、呆账进行核实,做好登记处理。制定相关的债权债务清查方案,针对具体情况做出处理,该销账的进行销账,该清偿的进行清偿,认真化解村级债权债务,使村集体的资产、负债、账面代管金额真实、具体,从而使村级账务更具有参考性和实际意义。
加强支出管理,完善财务公开制度
村级财务委托代管中心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时应严格按照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对村级财务实行预决算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的监督作用,严格控制每个村委会资金使用额度,启用备用金限额制度,控制大笔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有条件的村可启用预决算方案,并经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张榜公布。在财务公开中,按照村民能明白、能接受、通俗易懂的方式将财务收支情况逐笔逐项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向村民征集意见建议,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行使民利,让农民真正当家做主。
加强基层财务人员的素质教育
基层财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术水平、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因此指导及培训现有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人员显得尤为重要。定期或不定的请财务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财会人员,加强管理,对有条件的财务人员做硬性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加大对村组财务人员及镇会计的财经纪律、思想素质教育,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是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
保持村级财务人员的相对稳定,配备财务代管工作经费
参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中心和村级财务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果确实因工作需要调换的,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工作要求及人员情况,按实际工作需要调配,并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另一方面,配备一定的农村财务管理审计经费,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村级财务清查、清理和村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工作,使村级经济活动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第四篇】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财务“双”制度“四权不变”原则
农村社会的经济利益是农民的权益, 最集中地体现为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当前农村主要矛盾和纠纷的一个焦点就是农村财务管理,如果解决不好,不仅会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 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而且会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甚至引起社会矛盾, 阻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中村级财务“双”制度是我省在农村财务管理中一项有效的、科学的财务管理举措。
村级财务“双”就是在保证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村两委会经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将村集体的帐务处理和货币资金(现金存款)管理委托乡镇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心,进行会计电算化财务处理和货币资金监督管理。乡镇设立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财务“双”。农村推行财务“双”旨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基层民主和监督,深化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妥善控制和处理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化解干群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浙江省各地农村自2006年开始全面实行农村村级财务“双”制度,具体做法是乡镇成立集中记账专门机构(乡镇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心)集中管理核算村级财务,各村设报账员实行定期报账制,村日常支出实行备用金制度,所有账务由乡镇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心办公室统一核算和管理。
从实际实施落实效果看,该制度对村级财务的监管起到了一定的成效,各地村级财务基本上杜绝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但在具体实施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足,特别是在各级纪委、农业主管部门的联合财务检查中暴露出一些具体实施中的问题。如在误工补贴的发放中,具体流程可以先由村两委造清单、监督小组长审核、主任书记审批、到出纳处核实、复印留底、领钱发放、最后再交回票据。这就有效的避免了导致财务账目管理的滞后和信息不全面的情况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本文就浙江省在实行村级财务“双”制度下农村财务管理问题进行探索提出相应策略。
一、浙江省在实行村级财务“双”制度下农村财务管理现状
农经工作涉及农村领域的方方面面,包括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经统计以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当前农民最为关心的就是村级财务问题,农村财务工作透明、公开已经成为农民最感兴趣的村级事务,因为这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近几年来许多乡镇因为财务方面的原因出现过多起群众上访事件,规范财务行为已经刻不容缓。为了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工作透明度。我省各个行政村已经全面实行了会计委托制,各村会计按季到乡镇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心统一做帐、记帐、审核,会计电算化已经全面实施,农经管理工作正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
(一)各行政村全面落实财务“双”的新管理措施
浙江省各市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全面铺开财务“双”新制度前,各市县进行了村级示范试点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后,全面落实。在全面推进财务“双”制度前,各级乡镇人民政府通过组织召开研讨会等形式,向基层群众介绍实行财务“双”制度的各种好处,使群众了解推行财务“双”管理制度的作用在于从源头上杜绝村干部挪用、滥用村级财务,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抵制白条现象,严格实行账款分离管理,减少由于财务问题出现的上访案件。同时落实了推行村级财务“双”制度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即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收支审批权、收益分配权四权不变的原则,具体以村级会计、出纳委托乡镇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心管理。同时将示范村的经验和成效加以分析和推广,基本上广大基层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级财务“双”有了充分的了解,在思想统一、制度全面、操作规范的情况下,此项农村新财务管理制度推行有序且有效。
(二)具体财务新政操作中时间节点明确
浙江省各地农村在落实财务管理新政中,对具体操作时间节点有明确的时间界限,要求各村会计在规定财务期间将财务报乡镇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心,以便尽快办理各种交接手续。同时在规定时间节点上村两委会、会计到乡镇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村会计核对了当年上半年科目余额、现金存款余额,并在核对单上签字确认。各村村委会主任代表、委托单位、乡镇农经干部代表、受委托单位分别在村出纳资金盘点移交清单、 村级财务档案移交清单、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心出纳职责、村级财务业务委托书上签字盖章,确认双方委托关系成立,使村级财务管理走上规范化。村支书对村出纳资金盘点移交进行了鉴证。明确的时间节点操作,使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能在规定的会计核算期间完成相应的财务核算、审计等系统工作。
(三)实施了村级财务“双”制度后村级财务透明度提高
实施了村级财务“双”制度的行政村,大大促进了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和工作效益的提高,财务公开及时,增加了财务管理工作透明度。各村对开展的各项农业经济项目的各项经费开支和收益有了统一的财务信息控制系统,在乡镇级财务监管中心,不仅全面掌控各类会计科目的收支现状,同时对各行政村项目经济的财务成本控制提供了科学准确的财务分析报表,为基层农业项目在资金有效利用等方面提供了财务保障。同时从财务制度上保障基层农村在经济发展中对基本干部财务工作规范化、廉洁化方面提供了相应的制度保障。
浙江省各地农村推行财务“双”后,从源头上杜绝村干部挪用、滥用村级财务,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抵制白条现象,严格实行账款分离管理,减少由于财务问题出现的上访案件。推行村级财务“双”制度坚持“四权不变”(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收支审批权、收益分配权)的原则,村级会计、出纳委托乡镇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心管理。浙江省各地在全面实行村级财务“双”制度以后带来了明显的效益,经济纠纷明显减少,财务管理制度化,正常化。党员、村民代表对实行“双”制度表示欢迎。
二、浙江省在实行村级财务“双”制度下农村财务管理策略
从实际实施落实效果看,该制度对村级财务的监管起到了一定的成效,各地村级财务基本上杜绝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如报账滞后,现金管理混乱,审批不规范等,但在具体实施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足,特别是在各级纪委、农业主管部门的联合财务检查中暴露出一些具体实施中的问题,如设立备用金影响了会计核算,造成了许多弊端,去年开始取消了备用金制度,而且就2000元备用金来说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如在误工补贴的发放中,具体流程可以先由村两委造清单、监督小组长审核、主任书记审批、到出纳处核实、复印留底、领钱发放、最后再交回票据。这就有效的避免了导致财务账目管理的滞后和信息不全面的情况发生。
就此在具体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策略: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通过推行村级会计委托制和会计电算化等途径,不断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取得了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一些村农村财务制度不完善、内部管理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仍较突出,由此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农民来信来访增多,引发了干群关系紧张,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各村两委会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发展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物质权益和民利为核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农村财务运行和管理机制,有效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2、工作原则。坚持民主管理,推进财务公开和民主制度,增强农民群众民主管理意识和能力,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这里强调的是财务公开。
(三)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工作重点
1、完善村级会计委托制。进一步规范会计委托行为,强化会计监督。确保会计核算准确、如实反映经济活动事实。严禁侵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及收益,维护集体资产产权。村报账员要及时报账(乡镇确定每周哪几天为报账日)。
2、深入实施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各村委会要全面建立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统一规定财务公开时间、内容及格式,并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固定公开栏上按季或按月公布财务明细账。凡属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生产直补及良种补贴等重大事项都要及时公开(按制度要求的时间公开)。
3、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银行存款账户管理、财务预决算、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报账、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财务档案管理等财务制度。制定和完善村干部报酬、误工补贴、出差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行为。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补贴和其他待遇。全面清理银行存款账户,按照每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一个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的要求,取消多余户头。村级各项收入,包括上级补助、奖励及社会捐助的资金、物资必须统一纳入集体经济组织账户核算,严禁公款私存、多头存款和设账外账、搞小金库等,严禁擅自出借集体资金或利用集体资金谋取私利,严禁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全部收据上交管理中心,所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由管理中心统一开票。
4、加强经营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经营承包、发包以及工程项目建设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和公开招投标制度。凡涉及工程项目建设、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及出让、物资采购等事项必须经村班子集体讨论,群众较为关注或金额较大的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
(四)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
农村财务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农村财务管理“一把手”责任制,明确专人分工负责。
三、结束语
新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大大促进浙江省各地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和工作效益,同时财务公开及时,增加了财务管理工作透明度。这项工作的开展所带来的财务管理的几点启示:首先,创建财务公开规范村首先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村级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既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农村工作的难点。通过财务公开规范村的创建,能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管理,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有效防止村干部铺张浪费乱花集体资金和贪污、挪用集体资金行为,促进基层组织廉政建设。其次要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质量。其次,实行财务“双”要严肃纪律,认真确保“双”的资金安全,严禁平调、挪用村级集体资金。第三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要坚持制度化,要依托乡镇党委政府建立长效机制,才能真正维护群众的利益。最后,财务内容要规范化公开。公开程序要规范,财务公开表由乡镇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心统一电脑生成,公开内容细化,做到逐笔、逐项公开,让群众看懂。监督到位,公开栏边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及时作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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