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管理规定(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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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目的
推行工作日志制度,便于了解公司各部门的工作状况、工作效率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而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给予正确、有效的指引和妥善的解决,以确保在分工协作以及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基础上,强化执行,提高效率,进一步规范管理。
同时,工作日志制度也利于员工对自己工作内容和工作过程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了解,并且通过自我监督和总结,提出合理化建议,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合理规划工作日程和流程,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提高个人工作技能和能力。
此外,工作日志制度是公司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绩效管理的原始依据之一。
二、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经理及以下各层次管理人员、正式和实习期员工。
2、本管理制度规定了上述人员每天必须填写工作日志。
三、原则
1、真实性:真实、客观填写《工作日志》相关内容;
2、完整性:保证《工作日志》及相关内容填写的完整性;
3、简明性:《工作日志》的填写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并可按重要性从大到小有序排列;
4、及时性:《工作日志》当日及时填写;
5、权威性:《工作日志》将作为公司员工月度、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及以后人事决策的原始依据之一存档。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不定期对公司各层次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工作日志》进行查阅,确认并提出指导意见;
2、副总经理负责:定期对部门经理及员工的《工作日志》进行检查、确认、审阅并提出指导意见;
3、部门经理负责:每天对本部门员工以及基层主管的《工作日志》进行检查、确认、审阅并提出指导意见;部门经理在公司每周例会上,主要依据工作日志向总经理、副总经理汇报总结本周工作,并计划下周工作要点;
4、人事行政负责:负责本规定的贯彻执行,定期对各层次管理人员及员工《工作日志》的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审阅,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日志记录及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总经理并追究相关人员有关责任。
五、应用
1、《工作日志》以电子文档形式完成并上交。
2、各部门员工每天将填写的《工作日志》于每天21:00前交至人事行政部,最迟须在次日上午9:00前交人事行政部,(特殊情况未能及时上交,应向负责人解释原因,并在当天工作日志表中加以说明。)
3、人事行政部每天将收集的《工作日志》交副总经理检查、确认、审阅以及指导;
4、副总经理自行安排对各部门员工工作日志的检查、确认、审阅以及指导工作。
六、管理措施
1、人事行政部对员工的《工作日志》依部门分类、分级、分时间保管,以便于检索和查阅;
2、本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3、处罚:对于不按时上交《工作日志》且不遵守《工作日志管理制度》者,每次每项处以20元罚款。
保险公司日常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规范公司管理日常工作,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着装仪表规范
1、公司员工日常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不允许衣着暴露。保证工作服及身份标识的完整和清洁以备随时应对重大活动。
2、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不得浓妆。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3、说话要和气、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为集体创造团结、友善的氛围。
第二条工作行为规范
1、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临时有事外出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2、上班时间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干好本职工作,不许乱窜办公室,不许大声喧哗,不许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打牌、上网聊天、玩游戏。
3、办公室人员不准拉帮结伙,拨弄事非,传播小道消息,争做文明员工。办公室要经常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各部门应积极协助工作,对违规者和不服从者,可以按章处以罚款。注意保持室内办公环境和办公台面的整洁有序。
4、生活区内严禁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扔烟头、纸屑、吐痰等。
5、爱护办公设备、仪器。节约使用纸张,能用废纸打印的不得使用新纸,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三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经营行为,加强保险业和保险中介服务业税收征收管理及税源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依法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审核批准,持有保险中介经营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中介服务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保险代理机构及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保险中介机构"),均属《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的使用对象。保险中介机构凭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中介经营许可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统一发票》。
二、保险公司只能向合法的保险中介机构支付手续费(佣金)、公估费、劳务费等业务收入。保险中介机构取得上述收入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开具《统一发票》,不得开具其他发票及自制收据凭证。保险公司以收到的《统一发票》作为支付费用的凭证。
三、保险中介机构在开具《统一发票》时,应根据提供的保险中介服务的具体内容同时向保险公司报送"业务结算表",并逐笔列明该"业务结算表"中的各个项目,包括:客户名称、险种、保单编号、代收或代缴的保费、收费时间和解付时间、手续费、佣金或公估费的计算方法及金额等内容。"业务结算表"由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
四、各保险公司在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手续费(佣金)、公估费、劳务费等中介费用时,必须将各保险中介机构开具的《统一发票》及"业务结算表"一并作为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费用的原始入帐凭证,其他自制付款凭证或保险中介机构提供的其他发票,不得作为支付中介费用的凭证。
五、《统一发票》分电脑票和手工票两种。电脑票规格为190mm×127mm,手工票规格190mm×130mm,采用汉、英两种文字。《统一发票》基本联次为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印色为黑色;第二联为发票联,印色为棕色;第三联为记帐联,印色为红色;第四联为业务联,印色为蓝色。《统一发票》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存根联、发票联背涂为浅绿色,第三联背涂为浅兰色,第四联为普通打印纸(发票样式附后)。发票联、记帐联填开的字迹为浅绿色,业务联填开的字迹为浅兰色。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仍采用红色荧光油墨套印。《统一发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集中印刷。
本规定之外,需要增加《统一发票》联次,以及增加汉文和少数民族文字对照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六、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及本通知的规定领购、填开、保管、缴销发票,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按期报送发票领用存报告表。在未使用税控收款机前,电脑票中"税控码"栏目暂不填写。
七、《统一发票》于20xx年7月1日启用,旧版保险中介服务发票于20xx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保险公司日常管理制度【第四篇】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需在<考勤表>上签到。有事提前请假,填写<员工请假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缺勤。
2、每日早会,无故不得迟到、早退,不参加,如有急事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无故迟到、早退、不参加者,给予警告,两次警告以上(含两次)给予30元的负激励,五次警告以上(含五次)给予50元的负激励。严重的直接调离岗位处理。
3、每日值日人员需提前到办公室做好办公室内的卫生工作,若发现忘记打扫卫生者,给予一周打扫卫生的处罚。每日值日人员后还需要检查办公室所有电器设备前一天晚上是否切断电源。若发现有电器未切断电源的现象,给予当事人50元负激励,给予前一天晚上最后离开的人员50元的负激励,上班前首先整理好自己办公桌,办公物品摆放整齐,办公桌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4、工作时间内办公室人员需将手机调成振动,不得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吵闹等;发现一次给予警告,两次警告以上(含两次)给予30元的负激励;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例如不得在办公期间打扑克、玩游戏、听mp3、看影碟等,发现一次给予30元的负激励,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给予50元的负激励。严重的直接调离岗位处理。
5、维护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随手乱放乱扔杂物(如饮料瓶、废弃的纸张、纸盒等),禁止在办公室内吸烟,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干净、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发现一次给予30元的负激励,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给予50元的负激励。
6、所有办公室人员应妥善保管、爱护和使用各种设备、办公用品等,无故损坏公司办公设备等应按照原价予以赔偿公司。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降低消耗和费用,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7、下班后,必须把电脑、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备电源及插排开关电源断开,把桌椅摆放整齐,收拾好办公用品,维持办公室清洁。
8、下班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必须关好门窗,检查电脑、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备及插排开关的电源是否断开,一切检查落实好,然后在《检查登记表》中签字离开。
9、所有办公室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保存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