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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规章制度范例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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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1

26、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B)

A、二万 B、五万 C、三万 D、一万

答案解析:《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7、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A)

A、二;五

B、五;十

C、三;五

D、十;十五

答案解析:《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D)

A、五年;十年 B、五年;十五年

C、十年;二十年 D、五年;终身

答案解析:《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9、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D)

A、1万元以下、3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下5万元以下、1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下、5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下、1万元以下

答案解析:《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

30、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c)

A、2万以上5万以下;5万以上10万以下

B、3万以上5万以下;5万以上10万以下

C、5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下;5万以上8万以下

答案解析:《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1、《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的方针是( B )。

A、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B、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C、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C、预防第一,防治结合

答案解析:《消防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32、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B)学时。

A、16 B、20 C、36 D、48

答案解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3、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A )学时。

A、16 B、24、C、36 D、48

答案解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4、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是( C )。

A、股东 B、安全管理人员 C、主要负责人 D、安全负责人

答案解析:《消防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A)规定。

A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B应急管理部门 C交通运输部门 D消防部门

答案解析:《消防法》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36、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A)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A县级 B省级 C市州级 D 乡镇级

答案解析:《消防法》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7、( B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A乡镇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市州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D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答案解析:《消防法》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38、( A )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A乡镇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市州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D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答案解析:《消防法》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39、( B )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A乡镇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市州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D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答案解析:《消防法》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40、( B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A乡镇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市州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D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答案解析:《消防法》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1、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可以停工留薪,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C)个月。

A、6 B、10 C、12 D、3

答案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2、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苗头,应立即向( A )报告并撤出不安全的现场。 A、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 B、公安部门 C、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保卫人员

答案解析:《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43、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限期消除,处(C)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处()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 追究刑事责任。 万以上5万以下;5万以上10万以下 万以上5万以下;5万以上10万以下 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万元以下;5万以上8万以下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4、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处(D)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万元以下、3万元以下 万元以下5万元以下、1万元以下 万元以下、5万元以下 万元以下、1万元以下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45.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B )

A.进行安全条件论证 B.进行安全评价 C.分别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D.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或者进行安全评价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46、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哪几个(ABCD )等级?

A:一般事故 B:较大事故 C:重大事故

D:特别重大事故

答案解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7、某事故造成2人死亡,该事故是(A)。

A:一般事故 B:较大事故 C:重大事故

D:特别重大事故

答案解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8、某事故造成3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该事故是(B)

A:一般事故 B:较大事故C:重大事故 D:特别重大事故

答案解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9、某事故造成5人死亡、并造成8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该事故是(C)

A:一般事故 B:较大事故C:重大事故 D:特别重大事故

答案解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0、《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 ( C ) ,方可上岗作业。

A.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B、培训合格证书 C.相应资格

D.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书

答案解析:《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51.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D )

A.一定要自己想办法排除隐患 B.立即逃离作业现场 C.告知工友注意安全后继续作业 D.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章 第五十九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52.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制度,以下表述错误的是(C ) A.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 B.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应当公开 C.只有对实名的举报才应当进行调查核 D.举报事项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答案解析:《吉林省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七条 举报方式分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两种。

(一)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同时提供真实姓名和真实有效联系方式的举报形式。

(二)匿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以不署名或者不提供其真实姓名的形式进行举报,但应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53.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 D )。 A.劳动用工情况 B.安全技术措施 C.安全投入资金情况 D.事故应急措施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54、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D )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安全生产法》.

A.防止 B.减少 C.杜绝 D.防止和减少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55、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 D )的法律责任。

A.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 B.生产安全事故直接责任者 C.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监管部门 D.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56、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 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 A )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A.安全发展 B.经济发展 C.社会发展 D.和谐发展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57.《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A)。

A.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B.枪支弹药 C.高压气瓶、手持电动工具 D.大型机械设备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58.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B )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A.劳动保护 B.安全生产保障 C.职业危害知识 D.工伤保险 答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59、( B )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A.安全生产协会 B.工会 C.共青团组织 D.妇联组织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60、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C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 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A.应当 B.可以 C.必须 D.尽量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61、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C )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A.施工单位 B.应急管理部门 C.建设单位 D.安全评价机构

答案解析:《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6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C )的工艺、设备。

A.生命安全 B.公共安全 C.生产安全 D.人身安全

答案解析:《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63、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 D )、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A.巡查 B.检查 C.记录 D.评估

答案解析:《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64、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 B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有关主管部门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

答案解析:《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65、工件、物料应堆放整齐,平稳可靠,不得超过( A )高度。 A、2m B、3m C、4m D、5m

答案解析:《物料堆放高度国家标准》 工件、物料摆放不得超高,在垛底与垛高之比为1:2的前提下,垛高不超出2m(单位超高除外),砂箱堆垛不超过m.堆垛的支撑稳妥,堆垛间距合理,便于吊装。流动物件应设垫块楔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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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山草香为大家整理的5篇安全生产培训规章制度范文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的写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方案2

为贯彻落实基础管理整顿工作,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及应急能力,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公司决定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一)利用3个多月的时间,按照“分工种、分层次、分岗位”的方式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使员工熟悉、了解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熟知岗位工作职责和岗位安全操作知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二)进一步促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能力、安全事故遇险应变技能,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安全基础知识全员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应知应会知识培训覆盖率100%。

二、培训对象

全体员工。重点为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一线操作人员。

三、培训目的

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基本常识,了解和熟悉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熟悉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知识,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公司安全生产。

四、培训方式

采用集中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自行安排。

五、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实施计划

(一)第一阶段(9月9日~10月9日,宣贯准备阶段)

各单位组织员工学习北化集团安全生产与节能减排专项治理活动要求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7个重要安全管理文件。人力资源部整理全员安全培训资料,编写完成《公司安全生产全员培训讲义(基础类)》。

(二)第二阶段(10月10日~11月24日,安全基础知识理论学习阶段)

1、培训实施单位:公司各单位

2、培训课时:集中授课至少16课时(其中2课时培训考试)

3、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事故危害与事故预防、生产安全基础知识、生活安全常识。

(4)公司级安全教育应知应会知识。

4、培训要求:

(1)各单位编写本单位第二阶段安全生产培训学习计划,印发给本单位员工;

(2)学员做好笔记,人力资源部会同监察审计部不定期抽查,抽查时少1人次,扣本单位生产经营考核分;

(3)11月17日~11月21日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分批进行考核验收,考试成绩9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限期学习后组织补考,对补考仍未通过的,下岗培训。考试时各单位中层管理人员亲自监考,人力资源部或监察审计部工作人员巡考。

(4)各部门做好培训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5)各单位于11月22日~11月24日分批组织学员召开培训心得或体会座谈会,内容包含对安全基础知识的认知、结合安全基础知识学习与工作实际反映业务或岗位安全管理需求和不足、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合理化建议等。要求座谈会记录齐全。

(三)第三阶段(11月25日~12月5日,业务或岗位安全知识理论学习阶段)

1、培训实施单位:职能部室、基层生产单位、辅助单位

2、培训课时:集中授课至少6课时(其中1课时培训考试)

3、培训内容:

(1)基层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职能部室学习内容)

(2)各生产、制造、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基层生产单位、辅助单位学习内容)

4、培训要求:

(1)各单位编写本单位第三阶段安全生产培训学习计划,印发给本单位员工;

(2)学员做好笔记,人力资源部会同监察审计部定期抽查,抽查时少1人次,扣本单位生产经营考核分;

(3)12月2日~12月5日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分批进行考核验收,考试成绩9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限期学习后组织补考,对补考仍未通过的,下岗培训。试时各单位中层管理人员亲自监考,人力资源部或监察审计部工作人员巡考。

(4)各单位做好培训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四)第四阶段(12月6日~12月24日,安全行动学习阶段)

1、安全环保部组织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制作或更新事故漫画宣传册、图文并茂的安全标语及事故展板。

2、各生产单位每班组织班前“三讲”活动。要求向岗位员工做到“三讲”:即讲任务,安排当班工作任务和操作标准、工序流程和重点环节;讲安全,根据当班生产任务和作业现场实际,对每位员工、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的安全注意事项逐条讲清;讲培训,根据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每日一题培训,并于12月24日前对培训内容进行考试。

3、安全环保部在该阶段组织各单位分批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消防实战演练,要求有对抗演练环节。

(五)第五阶段(12月25日~12月30日,检查验收阶段)

由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安全环保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记录资料、现场实地检查和询问员工等方式,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全员培训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培训走过场或培训时间、内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各单位负责人及安监员、职教负责人在此期间要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由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安全环保部共同编写《公司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教育工作检查验收报告》。

六、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实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好各阶段学习活动。

(二)积极动员宣传,各单位要组织一次动员会,提高员工在安全管理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明确全员安全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

(三)学习结束后,各单位要组织一次总结会,认真总结、分析全员安全培训前后的效果和存在的不足,形成本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总结,于12月30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

(四)要把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与基础管理整顿相结合,与经营风险控制相结合,与安全管理目标相结合,与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等相结合。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强化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引用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20xx)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80号

四、职责

(一)公司负责组织本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调岗”、“复工”、“四新”培训。

五、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

公司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具备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并接受再培训。

(二)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公司组织参加政府安监部门举办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公司组织参加政府技术监督部门举办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在有效期满前至少3个月提出复审申请。

(三)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进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的“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公司安全办应建立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1.公司级安全教育

(1)介绍公司现况、安全主要危险源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5)进行法制、遵章守纪和事故案例教育。2.部门安全教育

(1)本部门的。概况、生产管理特点及重点设备、危险源点;(2)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规定;(3)本部门危险作业点及安全注意事项;(4)本部门事故教训;(5)本部门应急预案及相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3.班组安全教育

(1)本班组的生产情况、人员组成、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2)本班组安全生产特点、作业要求及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装置的作用和维护方法;

(3)本班组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4)本岗位(工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5)示范本岗位(工种)实际操作方法,主要讲安全操作步骤、方法、要领及异常情况的识别和处理;

(6)劳动保护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四)“调岗”和“复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调换工种、离开工作岗位六个月重新上岗的员工应进行部门、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事故案例。

2.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禁止行为;

(2)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3)事故案例。

(五)“四新”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涉及的有关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四新”教育由各部门实施,安全办进行监督,培训率应为100%。

2.“四新”安全教育的时间,根据其教育的内容确定。教育的主要内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操作要领等。

(六)全员教育

全员教育由公司组织,每年至少一次。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生产、消防、电气等相关);

4.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职业健康培训;

6.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7.事故案例等。

(七)相关方的安全教育

1.相关方指来公司的下述人员: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施工人员,租赁承包方、劳务分包方等。

2.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坚持“谁主管,谁教育;谁接待,谁告知”的原则。

3.对进入公司区域的相关方须由主管部门进行安全告知,可采用书面文档、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

4.对来公司施工的、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人员,除公司安全告知外,应监督相关方对其员工进行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培训,进行安全交底。

(八)培训计划及实施

每年末由公司组织培训需求调查,依照结果制定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报批。

(九)培训效果评估

公司组织对每次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进行改进。

(十)培训产生的记录管理

1.公司须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2.公司每年对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方案4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二、培训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项目部各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使项目管理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提升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方案。

三、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安全培训计划表

20xx年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计划表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地点为准。

六、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不得无故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天报请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2、参加培训人员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保持安静,并将手机调到振动状态。

3、培训人员自带纸笔,并做好记录;

4、培训完毕,根据要求对培训情况进行笔试,考试不及格者,记入年终绩效考核。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5

第一条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和守法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工种训练。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第三条凡新入厂职工必须经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1、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职工报到后,由总裁办负责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工厂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一般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4)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经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

2、二级(车间)安全教育

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其教育内容:

(1)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经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三级(班组)教育: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可采取讲解和实际表演相结合方式。其教育内容:

(1)本岗位(工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本岗位(工种)事故教训及危险因素的预防措施。

经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第四条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填写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单位领导负责。

第六条新入厂职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学习,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顶岗。

第七条凡属外包工和参观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1、对外包和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分别由基建部门(或委托单位)和承包、外借人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用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经生产单位同意后,方可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2、对进厂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教育内容:本厂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

第八条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情况。

第九条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次不得少于50分钟,不得挪作它用。

1、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车间领导或安全员要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生产部要定期抽查。

2、车间干部、工人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日活动,厂级领导必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

3、安全日活动内容(同班组安全日活动制度中的安全活动内容)。

第十条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演示文稿、标语、漫画、图片、安全讲话、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经常对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按劳动部门规定)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专业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程和事故案例、以及故障排除等,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第十三条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要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十四条职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十五条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等)6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第十六条对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第十七条总裁办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安全技术知识考试,成绩要登记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并做为评比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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