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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热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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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宿舍就寝管理制度【第一篇】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学习的场所,是学校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的重点。为了使学生有一个安全、安静、卫生的生活环境,加强住宿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后勤主任任副组长、班主任任组员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建立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领班领导、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值周教师、执勤教师定期值班检查。

二、学生宿舍应有安全通道,有完好的防盗设施,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明令管制的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自带电器。

三、宿舍应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和舍门无脚印、污迹,并定期进行消毒,做好灭蚊、灭蝇工作。

四、遵守作息时间。住宿生要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熄灯,按时起床,熄灯后不准点蜡烛看书、说话、听音乐等有影响他人休息的任何事情。

五、注意宿舍安全。要妥善保管钱包皮夹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全体室友离开宿舍时锁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任何电热器具,严禁在室内生火做饭、酗酒、吸烟、玩牌、焚烧纸片及易燃物品,并向楼外抛掷杂物;离开宿舍时应随手锁门窗,注意防火、防盗,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楼内值勤人员或校警。

六、维护公共纪律。通校生不得进入公寓楼,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晚自习后按时回宿舍楼,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严禁擅自在校外留宿。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亲友同学,严禁留宿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

七、维护宿舍环境卫生。生活用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不在墙上乱涂、乱贴,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严禁把剩饭、剩菜、垃圾杂物倒入洗脸间、水池或便池中,严禁从楼上往下泼水、扔垃圾。各宿舍选一名室长,负责宿舍卫生安全,每个成员应服从室长安排,轮流值日,打扫宿舍卫生,宿舍门内贴值日生表,门外贴住宿学生名单,楼道、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卫生由楼管人员负责安排打扫。

八、保持宿舍安静,不大声喧哗、起哄,影响他人休息。不讲粗话、脏话,不看色情书籍,不抽烟喝酒。注意适当宿舍文明文化氛围,墙上布置应积极、健康、催人奋进。定期进行文明宿舍评比。

九、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洗头,勤洗勤换衣服、鞋袜、勤晒被褥。

十、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未经容许不私自搬动、拆卸宿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开无人灯。室内外墙壁、公用灯、地面、桌凳、门窗玻璃、门锁、衣柜等设施设备一律按相应位置承包到宿舍,凡损坏者依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情节恶劣者给予纪律处分,各宿舍管理承包到每一位老师。

十一、恪守《文明公约》。严禁室内外墙壁张贴字画、钉钉子、涂画、刻画;节约水、电,杜绝“水长流,灯长明”;自觉搞好室内外卫生,做到“一齐”(床铺衣物或用具放置整齐)“两无”(无灰尘、无死角)“三净”(门窗玻璃净,桌凳床铺净,地面四周净)“四轻”(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拿放东西轻)。

十二、服从总务处统一安排,学生宿舍房间由总务处统一安排,未经总务处同意不得随意调换房间、床位或私自占用。需要调房时,学生应服从调整。

十三、加强检查、定期考核。楼管员、值周教师随时检查宿舍卫生,并纳入班级量化管理之列,定期对各宿舍财产进行清点,每学期由班主任负责配合做好宿舍财产移交工作。

中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加强对学生宿舍楼的安全保卫、组织纪律、清洁卫生及财产、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学生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宿舍规则。

一、学生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随意迁动,不串宿舍,不住宿他人床位,每宿舍选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宿舍工作。

二、按指定位置张贴本宿舍成员表、值日表、宿舍公约。

三、宿舍长安排本宿舍成员轮流值日,每日按军训内务要求整理宿舍内务,搞好宿舍和个人卫生。

四、任何人不得容留外来人员住宿,擅自留宿造成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宿舍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打闹奔跑、吹哨、滑旱冰、打球等,及从事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熄灯前两分钟上床作息,熄灯后五分钟内进入睡眠状态,不许点蜡。

六、爱护宿舍内外的一切公物。

(1)不要在宿舍内乱钉、乱拉、乱挂、乱贴,防止涂抹、蹬踏、污损墙壁。

(2)爱护和管理好宿舍楼内的门窗、玻璃、照明器具、床铺等公物

(3)节约水电、注意关灯和关闭水龙头。

七、遵守午休、晚休纪律,按时就寝,不在外留宿。

八、宿舍内不准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防止失窃,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门窗并上锁。

九、注意保持楼道、水房和厕所卫生,禁止向水房、厕所、楼道、窗外及水池、便池内乱扔、乱倒杂物,不在楼道内泼水,严禁将饭菜等倒入楼内及将饭菜倒入宿舍卫生间。发现下水道阻塞及时疏通或报告宿管人员。

十、舍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天打扫、拖地板;每天检查,评分公布。要求每个宿舍做到:窗明几净,被褥叠放规范,物品摆放整齐。

十一、按时起床、出操、上课,上课期间不在宿舍内逗留,有病需卧床休息者,需经校医务室证明、教育处同意并向班主任请假方可,上课时间及课间无特殊原因不准回宿舍。

十二、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在宿舍内存有蜡烛,打火机等任何火种。严禁点蜡烛、蚊香,以防失火。严禁私用电器,宿舍内不得私装灯座插头,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杯、电褥子等电器,保证用电安全。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床上蹦跳打逗,不搞危险攀登。

十三、创建文明宿舍,提倡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不谈低级趣味的话题,禁止学唱和收放不健康歌曲,不看内容不健康的`书刊。

十四、凡违犯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教育、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确保宿舍楼安全、文明、舒适、整洁、卫生,给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中学生宿舍就寝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按时作息:

1、夜自习结束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不得在教室等其他地方停留。

2、按时就寝,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讲话,不谈笑,不得干扰别人睡眠。

3、起身铃响后立即起床,整理好床铺。

4、星期日、星期一到五,都要参加夜自习(初一、初二星期五不夜自修),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先书面申请,班主任核实并签字,并告知值日教师。

二、爱清洁,讲卫生:

1、保持宿舍整洁卫生,每天早饭前及中午各打扫一次寝室,按床号轮流值日(查实二次不值日者,取消寄宿资格),积极参加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

2、注意宿舍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将变质食物及有臭味的物品拿进寝室。随便向窗外泼水,乱抛果皮纸屑杂物的给予警告处分。

3、保持宿舍整洁,物品排放整齐,不乱挂衣服和其他物品,不弄脏室内外墙壁。

4、注意个人卫生,衣被、鞋袜勤洗勤晒,头发勤理,指甲勤剪。

三、注意安全,加强保卫:

1、寝室内不私自拉线装灯,严禁点火点灯、蜡烛,杜绝一切火种。私自拉线装灯及点火油灯、蜡烛的通知班主任严肃教育。

2、不得私自留宿朋友,或私自调换宿舍,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寄宿资格。

3、及时关锁门窗,上课时间内一律不得进入宿舍。凡翻墙爬门者,发现一次通知班主任教育一次,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4、寄宿生不在校内寄宿时必须严格执行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同意并告知宿舍负责人处。

5、要尊重舍务老师和值日老师,听从劝告和教育,不得强词夺理,更不允许无理顶撞。

6、生活节俭,穿着不讲究名牌,不允许把MP3等贵重物品带入学校,只给学生少量零用钱,不允许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四、健全组织,加强管理:

1、各寝室推荐各舍长一名,负责本室纪律、整洁、保卫工作,并及时向舍务主任反映。

2、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舍长应立即反映给值日老师处查明原因,按情论处。

3、坚持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凡严格遵守宿舍制度的宿舍命名为“文明宿舍”。

中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第四篇】

学生宿舍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与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其安全稳定是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基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为根本、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为学生的成长与成才营造良好的氛围与和谐的环境。为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入宿

1. 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安排,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学生如需调换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经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至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调换。

2. 学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中心,并凭本人有效证件交款后补配。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门锁的,须报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备案。费用学生自理。

3. 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住宿费每新学年初缴纳一次。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而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4. 安装空调的寝室,住宿学生应按照《空调租赁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二、作息制度

1. 学生宿舍的晚间熄灯时间:

周日-周四:23:00

考试期间:24:00

周五、周六、节假日:通宵供电

装有空调的学生寝室,应按照熄灯时间自觉熄灯。

2.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晚间熄灯之前必须回到宿舍。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不得无理要求延迟熄灯时间;在熄灯同时,由宿舍值班员关闭宿舍楼大门。

3. 学生熄灯后归来的,应向宿舍值班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对于无特殊原因而经常熄灯后归来的学生,宿舍值班员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关学院反映情况。

三、宿舍安全

学生入住前,统一签订《住宿协议书》与《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明确权利义务,承担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诺言。

1. 宿舍楼内严禁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主要包括①电热类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毯、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取暖器等;②高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电水壶、电夹板、卷发棒等;③烹煮类电器如电饭煲、电热锅、电磁炉等。

2. 严禁损坏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公共设施,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3. 严禁使用明火如焚烧、蜡烛、酒精炉等,严禁拉闸,严禁私自改动电表,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在床上使用交流电电器,严禁使用超长接线板与充电应急灯等。

4. 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充电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

5. 严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寝室成员住宿。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7. 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8. 严禁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楼内禁止饲养宠物。

9. 严禁宿舍内放置管制刀具。

10. 严禁高空抛物。

11. 提高安全意识,发现漏电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机停、人离寝室切断电源。

12. 严格执行值班室会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务人员须佩带有效证件出入宿舍,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四、行为规范

1. 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 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

3. 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 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的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 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 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五、用电管理

1.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月免费使用5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该宿舍住宿学生自行支付。学生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购电站购电,电费价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电价格。

2. 每学期开学初,各寝室可根据住宿人数至购电站一次性免费领取6个月的用电额度。

3. 电表有购电提醒功能,当电表剩余电量低于20度时,电表会自动断电一次作为提醒。此时,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到购电站购电,以恢复供电。

六、退宿手续

1. 毕业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办理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等有关物品。

2. 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住宿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入住。

3. 毕业生在办理离校退宿过程中,须接受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玻璃、门锁、灯具、水电、电话等设施设备的验收,如有丢失、损坏的,按照《住宿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照价赔偿。

4. 提倡文明离校,毕业生在离开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

5. 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原因退宿时,凭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 学生办理走读需退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校外住宿登记表与校外住宿承诺书,经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走读手续。

七、三级建家

1. 学生宿舍开展“三级建家”评比活动,每学年评选出“合格之家”、“优秀之家”与“模范之家”。

2. 每学年初进行“三级建家”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寝室进行检查评审,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第二学期末进行总评。

3. 凡被评上的寝室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该寝室内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时给予加分。

4. 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类奖学金获得者所在寝室必须为“合格之家”。

5. 学生党员、市级各类评优所在寝室必须为“优秀之家”。

6. 每学年卫生成绩平均16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合格之家”的申报评选,17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优秀之家”的申报评选,19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模范之家”的申报评选。

7.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检查寝室内务,对寝室每周的卫生平均成绩建立数据库管理,并在宿舍楼内公布。

8. 寝室卫生检查中,每学年中有两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发黄牌警告,通报学院。第三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寝室卫生项目为零分。

9.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定期抽查申报三级建家寝室情况,并汇总反馈相应学院,学期末与学年末在网上进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评为“优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寝室,均可获得年度“文明寝室”的称号。

八、违章处理

1. 学生在宿舍楼内的违章处理实行扣分制度,处理种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取消住宿资格、校级行政处分等。每位住宿学生每年起始总分为10分,凡违反以下规定的,按相应分值扣除,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2. 内务卫生成绩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内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从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其他破坏或阻碍学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斗殴,破坏公物、高空抛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学生在宿舍楼内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窃电、私自改动电表、私拉电线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学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楼发生火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1—5分扣分处理。

9. 凡认识态度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3分追加扣分处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开具白色警告单。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黄色警告单,并抄送学院。

11. 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5分的,在宿舍楼内通报批评,取消“三级建家”评选资格,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将相应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10分的,取消住宿资格,在楼道内张榜公示,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扣分情况每月在宿舍楼内公布一次,以学年为单位累计。

12. 凡取消住宿资格的,学生必须于两天内搬离寝室。需要申请再次住宿的,一个月后,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处理。

13. 凡给予校级行政处分的,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实,经核准后报学工部(处)。留校察看以下的违纪处分报学工部(处)部(处)务会议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由学工部(处)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各类处分结果必须由违纪学生本人签字并向全校公布。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读学生,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学宿舍管理制度【第五篇】

一、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

定期检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

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6、按时到校上课,夏季6:00离开寝室;冬季6::30离开寝室。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准许的假条。

7、中午不允许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跟宿舍老师请假。

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宿舍值周队查寝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1、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三)、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5、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四)宿舍纪律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或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积分1分;

2、跑操时,无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积分分;

3、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到教室学习,无故在宿舍内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积分1分;

4、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积分分。

5、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6、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积分1分;

7、宿舍值周队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积分分;

1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1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积分1分;

16、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积分10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

18、没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员同意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积分5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19、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积分1分;

20、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有人员1分;

21、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2、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积分2分;

23、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积分1分。

三、宿舍卫生标准

1、地面: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窗玻璃及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鞋: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

5、物品: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7、窗帘:宿舍内窗帘悬挂整齐,不得乱扯、乱挂。

8、空气新鲜: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

9、卫生区: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10、墙壁: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四、检查、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宿舍值周队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宿舍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宿舍值周队每天检查,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积分。

6、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7、各班宿舍卫生得分为本班学生所在宿舍得分的总平均分。

9、根据积分情况,每月评选“优秀寝室”,并发放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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