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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稿

网友发表时间 2795509

同志们: 

《XX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再有半个月时间就要正式实施了,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非常及时、也十分必要。《条例》正式实施前我们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程序多、要求高。因此,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动员大家迅速行动起来,按照部门职责和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为10月1日《条例》的正式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刚才,XX同志通报了《条例》的立法过程,XX副市长从《条例》颁布的意义、如何加大宣传、如何推动《条例》实施作了很好的动员,特别是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请大家一定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宣传实施好《条例》再讲几点意见。 

一、要迅速统一思想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到位才能行动到位。在对《条例》宣传实施上,首先要在统一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切实做到三个“深刻理解”。

一是深刻理解《条例》出台的背景。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立法法》,授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之后,全国有不少设区市相继制定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省内目前有西安、安康和铜川三个市制定了相关的地方立法。我市确定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这个立法项目。主要有三个方面考虑:第一,考虑群众的期盼。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习俗。但随着时代的进步,无论是作为一种传统的庆祝方式或是一种传统的娱乐方式,都逐步被更现代、更科学、更文明、更精彩的庆祝方式和娱乐方式取代。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大气污染、环境污染、噪音扰民、不安全事故多发,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特别是一些“搬家炮”“开业炮”等无序过度的燃放,更加严重影响广大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历次人民代表大会上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和意见建议,对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反映特别大,迫切希望得到解决。第二,考虑工作的基础。在2016年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关于在城区限放烟花爆竹的议案》就被确定为正式议案,市政府在议案办理期间,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形成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奠定了工作基础。第三,考虑实际需要。对于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化传承等事项,市政府急需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利用地方性法规规范和保障其健康发展。特别是烟花爆竹燃放专项整治活动未能上升到法律层面,缺乏强制性和约束力,导致管理难度大、成本高,难以持久。制定出台该部《条例》,必将有力解决这些难题。

二是深刻理解《条例》的制度安排。《条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吸收了其他地市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立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原则,立足XX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反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后表决通过,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共二十二条,采用禁限结合、统一规定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理念,科学合理地设定了权力和责任、权利和义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深刻理解《条例》实施的意义。《条例》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实践,是落实我市绿色循环发展、生态优市发展战略、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是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体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规范城市管理、促进环境保护、倡导移风易俗必将发挥积极作用。可以说,这部《条例》的实施,既是一项破解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难题的城市工程,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民生工程,大家务必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宣传实施上来。 

二、要迅速抓好责任落实

刚才,XX副市长对各部门、各单位职责进行了明确、作出了具体部署。我相信,只要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要求,主动担当,狠抓落实,就一定能够推动《条例》顺利实施。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这项工作还需要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配合、通力协作。为此,我着重强调三个层面的责任要求。

一是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涉及千家万户,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量大、面广,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区)、镇(办)三级政府作为《条例》实施的主体,负主体责任,务必要牵好头、抓好总,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当前,从政府层面来看,要迫切解决好三个问题:一要抓紧划定具体实施范围。条例中仅对市中心城区的禁放范围进行了明确。除此之外,条例授权市、县(区)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发展实际适时确定禁止燃放区域。因此,市、县(区)政府要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规划法》等科学划定禁止燃放区域,明确界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二要抓紧明确具体奖励措施。《条例》明确规定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进行奖励。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奖励的额度、奖励资金的来源、奖励的执法部门以及对举报人员的保护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积极性。三要抓紧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条例》实施初期阶段,工作中难免会遇到阻力,甚至引起矛盾冲突,如果处理不好、处理不及时还容易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要组织编制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二是部门要协调联动。《条例》的实施单靠一两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必须形成合力,协同作战,建立有效的监督模式,构建长效的宣传机制,形成完善的管理体制。特别是《条例》实施过程中,往往一个问题的解决需要依靠多个职能部门合力共为,相互配合,才能取到较好的执法效果。因此,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努力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三是基层要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中,镇(办)、村(居)委会、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身处工作一线,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既有了解掌握情况的就近优势,也有属地管理上的直接优势。要根据《条例》的职责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宣传、巡查、劝阻和警示等工作。 

三、要迅速营造浓厚氛围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是贯彻实施《条例》的前提,也是有效开展禁放工作的基础。会后要立即全面启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营造浓厚的贯彻实施氛围。

一是要形成多元宣传工作格局。市、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特别是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工作的总协调、总调度,切实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字、网络有专题,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努力形成人人了解《条例》、人人遵守《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要积极推动各项宣传工作。各相关执法部门要认真研究《条例》,将宣传教育同自身工作相结合,细化措施,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特别是现代传媒手段,深入广泛地做好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条例》的知晓率。要突出抓好中心城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学习宣传工作,领导干部、广大党员要自觉带头学习、带头宣传,以良好示范作用带动形成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是要加强《条例》的教育培训。要紧紧围绕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分期分批组织各级干部进行专题培训,甚至可以启动对社区、物业小区、社会组织的部分群众的培训,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相关人员都能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 

四、要迅速加强督促检查

《条例》实施到位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要加强督促检查。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加强协调调度。市、县(区)政府要抓紧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积极支持主管部门做好执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要加强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执法中一些难点问题,全面推进《条例》贯彻实施。

三是要加强人大监督。监督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是法律赋予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下一步,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力支持和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好《条例》。

同志们,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是加强XX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契机,深刻理解当好“XX生态卫士”的核心要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学习《条例》,广泛宣传《条例》,自觉遵守《条例》,严格规范执法,努力提高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水平,真正让《条例》落地生根,为奋力谱写XX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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