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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演讲稿范文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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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演讲稿【第一篇】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xx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九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为了叙述方便,我先把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作以介绍:

xx年,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城电*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xx年3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1元;

第二次,xx年4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1元;

以上,参与抢劫8次,刘某参与抢劫4次,张某某参与抢劫5次,某某某参与抢劫3次,樊某参与抢劫3次,李某参与抢劫2次,梁某某参与抢劫1次,关某某参与抢劫1次,丁某某参与抢劫1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保某某等九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保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鉴于保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应减轻处罚。刘某、梁某某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某某、某某某、樊某、李某、关某某、丁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xx年某月1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保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xx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元;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元;判处樊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元;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元;判处关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元;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xx、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一、四对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上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离开学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无靠,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xx、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xx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xx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关于法制教育的演讲稿【第二篇】

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来到我们慈溪市长河镇蓝天小学, 给同学们上这堂法制课,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陆高君,是长河派出所的民警,是我们长河镇长丰村、云海村和长河居委的责任区民警,大家都是我们长河镇的小新市民,我想以后很多同学是要留在这里为我们长河的发展贡献力量的,以后如果同学们的户口要迁到这里来,怎么迁,可以来找我哦。

同学们,你们现在每个人都处在令人羡慕的花季,那如何珍惜现在自己所拥有的大好光阴,正确对待社会和人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校能学到一技之长,进而进一步成长为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才,值得我们在座的每一个同学进行认真思考。

好的,我们现在开始今天的主题,由我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心理素质以及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了解的问题。

近年来,在司法机关办理的犯罪案件中,有不少是青少年,也有不少就是我们学生,他们之所以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在于他们不懂法,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他们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败坏校园风气,在给社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同时,也使自己和家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今天我要讲的第一个话题是: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了而去做。下面我就先给大家讲一个今年我经办的关于“偷盗农作物”的案例。“农作物”大家知道吗?就是农民伯伯种在地里的东西,像瓜果蔬菜这一些。为什么我今天会选这个案例与大家讲呢?因为在这个案子里,有跟同学们差不多年纪的孩子参加,所以我想很需要在这里给大家讲一讲,引起大家的重视。

我先把简要案情给大家讲一下:在今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谷某和只有14岁的未成年人蔡某、董某一起到我们长河镇三塘江上去网鱼,在网鱼的时候看到后面有一片瓜地,就趁无人之际,摘了几只西瓜和一些小白瓜,后在回家途中被巡逻民警发现并抓获。这件事情小吗?小吧。可能同学们也会想:摘了几个瓜有什么了不起的,又值不了几个钱,谁谁谁以前有摘过也没事啊。的确,这件事情很小,但它却实实在在的触犯了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最后,谷某、蔡某和董某都因“恶小为之” 而受到了处罚。

是的,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一定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法律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

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

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

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

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

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牢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黑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我们小学生明辨是非、分清好坏的能力有限,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就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到时小错累积成大错,后悔可就晚了。

好的,下面我们再聊另一个话题,再聊这个话题之前,我先问一下在座的各位同学,你们有没有QQ呀?(来,有QQ的同学请举一下手,好的,放下来),是的,接下来我要跟同学们聊的就是关于“上网”这件事。那同学们上网一般都做些什么呢?是上网聊天、查资料、看电影还是玩游戏?的确,网络已经与我们的生活已经变得息息相关,但是,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带来的危害我们大家都清楚吗?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已经成为了网络的“三个公害”。目前,“网络犯罪”已经在犯罪总量中占据了不容忽视的地位,而在网络犯罪嫌疑人当中,我们的青少年占了很大的比例!在这里,我就先讲一个关于网络犯罪的案例:

学生胡某在网吧里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胡某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胡某旁边的一名同龄的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他看到后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受害人的胸口,致受害人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现场,胡某才惊醒:“我是不是杀死人了,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胡某沉迷在血腥的暴力游戏中,已经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

同学们,“电脑是一种工具,是给我们用的,而不是玩的;学会用的人是聪明人,只会玩的人则是愚蠢的”。同学们平时在上网的时候要做到1、聊QQ要谨慎,2、不进不良网站,3、不玩暴力游戏,正确的使用网络。

三、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

根据实践经验,我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一点:就是避免自身不要受到非法侵害为首要任务。我们不提倡同学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的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电话报警,报警打什么电话号码呢?(互动110)119、120含义。

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有的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大家一定要记住:

1、旷课、夜不归宿;2、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出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另外我再讲几点同我们小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方面的建议,供同学们借鉴:

一、独自在家时怎么办?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门,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

(2)钥匙要保管好,不要把钥匙放在衣服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

(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二、游戏时如何保证安全?

1.要注意选择安全的场所。要远离公路、铁路、建筑工地、工厂的生产区;不要进人枯井、地窖,防空设施;要避开变压器、高压电线;不要攀爬水塔、电杆、屋顶、高墙;不要靠近深河流、水井等。这些地方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伤亡事故。

2.要选择安全的游戏来做。不要做危险性强的游戏,不要模仿电影、电视中的危险镜头,例如扒乘车辆、攀爬高的建筑物、用刀棍等互相打斗、用砖石等互相投掷、点燃树枝废纸等。这样做的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预料不到的恶果。

三、外出时迷失了方向怎么办?

l.平时应当注意准确地记下自己家庭所在的地区、街道、门牌号码、电话号码及父母的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需要联系时能够及时联系。

2.在城市迷了路,可以根据路标、路牌和公共汽(电)车的站牌辨认方向和路线,还可以向交通民警或治安巡逻民警求助。

3.在农村迷了路,应当尽量向公路、村庄靠近,争取当地村民的帮助。如果是在夜间,则可以循着灯光、狗叫声、公路上汽车的马达声寻找有人的地方求助。

4.如果迷失了方向,要沉着镇静,开动脑筋想办法,不要瞎闯乱跑,以免造成体力的过度消耗和意外。

四、同学之间不宜开的玩笑:

1、不能在同学后面用双手卡住同伴的脖子,容易造成颈椎骨折。

2、不能突然坐在同学的腿上,可能会把同学的腿坐断。

3、不能突然地吓唬人,会把同学吓坏。

4、不能偷偷地抽走椅子,以防同学摔倒受伤。

5、不要在门上放东西,一开门,门上的东西砸下来,会把同学打伤的。

同学们,讲到这里,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最后送给大家6句话: 1、珍惜学习机会。2、提高鉴别能力。3、谨慎交结朋友。4、切莫虚荣攀比。5、增强防范意识。6、掌握自救本领。

1、珍惜学习机会。

要坚持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

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结朋友。

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

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比如说我们家在哪住,家里什么汽车一类的信息。

5、增强防范意识。

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

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法制演讲稿【第三篇】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是为了保护我们而存在的,我们什么也不用做?是的,法律是保护我们健康成长的,却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也赋予了每个人的义务,也要求每个人知法、懂法、守法。也许有些同学会讲:我还小呢,讲-法律还远着呢?那就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们先来看这样一组数据,全国每年有近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

居首位的,就是交通。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可见,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很多着违法犯罪现象,我们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我们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那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我认为,作为一名小学生,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努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努力学习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知识。合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

2、热心宣传法律法规。我们要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3、努力学习和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同学们,即将到来的12月4日,是我国第9个法制宣传日,我们天河区也在12月份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月”主题实践活动。在此我向大家提出倡议:让我们行动起来,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去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

我的演讲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的演讲稿【第四篇】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让法制常驻你我心间”。 最近在我们温馨的校园里,出现了极其不和谐的音符,有人不经允许私自离校,有人因小小摩擦挥拳动手,有人因语言不和恶语相加、有人因沉迷网络不思进拳…凡此种种,令人担忧,也催人深思。究其原因是纪律意识淡雹法治观念不强所致。

春夏秋冬,风雨霜雪,这是自然法则对万事万物的支配。 茫茫人海,芸芸众生,社会的法则也无处不在地规范着每个人的行为。“无规矩难以成方圆,无尺寸难以得长短”。 遵纪守法,建立和谐,不是当下的时髦,不是媒体的点缀,它是平安生活的需要,是幸福生活的追求。我们每个人心中有法,行为遵法,社会自然和谐,生活自然安康。“事遇法则行,不遇法则止”。若反其道而行之,背离法律、法规,就不可能有和谐可言。列车失去轨道,只能导致灾难;河水离开河床,只能造成泛滥。君不见,餐桌上染红染绿的食品,吃得人“花花肠子”;君不见,劣质装修材料,害得小儿惨遭白血病;君不见,为一点蝇头小利而大打出手,大动干戈;君不见,有人心理失衡,怨恨报复,杀人放火。在这些人眼中,哪有什么国家的法律,又哪有法的影踪。“法”为大事,它关系到安邦定国;“法”又细微如丝,它关系到我们每一个生活的细枝末节。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遵法、守法 ,才能将个人的守法就变为大众的守法,小和谐就能汇聚成大和谐。 毛泽东主席曾把青少年比作是“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 当一轮初升的太阳在海天之间冲破云蔼,喷薄而出,这是一种状观和勇气。 1

我们应将青春年少作为学习奋进的资本,而不是游戏人生赌注。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生命,没有理由不遵纪守法,更没有理由不好学上进!什么叫遵纪守法呢?对中学生而言,就是遵守《中学生守则》,践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谈到遵纪守法,有的同学就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如果鱼离开了水,将是死鱼。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更会失去生命。人也如此,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将会被车辆撞倒。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家长老师要求我们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要互相关心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倡议,从今天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做一个知法懂法、爱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

哲人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法则。” 是的,让法在我心中,在你心中,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

法制教育演讲稿【第五篇】

同学们:

在一年里,有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特点。如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小草绿了,树开始发芽长叶了,夏天是植物生长最迅速的时期,秋天是硕果累累的季节。那么对于我们成长中的同学来说,我们12岁、13岁、14岁、15岁正是人生大好时光,青春花季,是我们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最好时期。根据青春期这个阶段特点,结合学校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今天老师要与同学们共同分享成长中的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校会的题目是“人生如四季,花季最美丽”。

在我们每一个懵懂初开的少男少女们心中,对交朋友问题、男女同学的交往问题、所谓的早恋问题、网上知己问题都感到好奇而又容易困惑,那么怎么样才能正确处理好这些问题呢?

一、交朋友的学问

中国有句俗话:“虽有兄弟,不如琴声”,结交朋友,实乃人生一大乐事。但是,交友不当,也可能后患无穷,甚至会一失足成千古恨。那么中学生到底可以和哪些人交友呢?

首先,中学生应该交一些敢于指出自己缺点和错误的朋友,他们说的话可能不那么好听,甚至可能你根本就听不进去,但他们的话如同良药,虽不中听但可以治病。

其次,虽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是成绩好坏不是区分类群的标准,中学生可以和成绩好的同学交朋友,也可以和成绩差的同学交朋友,能够走到一起并互相交流和促进就可以成为朋友。

第三,中学生最好不要交“马路朋友”。“马路朋友”是指校外的自己不太了解的人,虽然自古就有一见如故的佳话,但交朋友是一件应该非常慎重的事情。虽然陌生人未必都是坏人,但把自己交付给一个陌生人总不是那么安全。加之,中学生涉世不深,社会经验少,被“马路朋友”欺骗的事情常有发生,所以最好不要和他们来往。

要结交好的朋友,可以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要以诚信为基础。诚实守信是做人的根本,也是交朋友的基础。

2、要以尊重为前提。尊重别人,以尊重别人换取别人对自己的尊重,尊重是结交朋友的前提。

3、要以共同的目标为志向。兴趣、爱好、个性、特长甚至相同的遭遇会使人们结为朋友。但是,共同目标才是朋友的灵魂。没有共同目标的朋友,只能是吃吃喝喝的“酒肉朋友”,互相利用的“临时朋友”,鲁莽行事的“草莽朋友”。这种朋友害人害己,不是真正的朋友。

二、男女同学的交往。

对中学生而言,异性同学之间的正常交往不仅有利于学习进步,而且有利于个性的全面发簪。男女同学的交往是正常的、自然的,也是必然的。班集体的建设、交往的扩大、友谊的建立和发展都离不开男女同学的正常交往。但现实生活中,在男女同学交往方面叶存在着不少问题,如何克服这些问题呢?下面和同学们一起分享下异性同学交往的四大原则:

1、自然大方。男女生交往是很自然的现象,和异性交往时要像和同性同学交往一样,言语、表情、行为、举止自然大方,既不夸张、也不扭捏做作。

2、坦率真诚。在异性同学面前,要坦率地表达自己,真诚地帮助对方,这是交往时的一条重要原则。

3、把握分寸。男女同学应尽量在集体中交往,言行举止要留有余地,不能毫无顾忌,身体接触也要做到由分寸。

4、注意方式。假如有异性同学对你表示好感,要用恰当的方式婉言拒绝,不可以不顾对方感受伤害对方,或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要克服交友对象不正确、超越友谊的界限和交往方式不恰当等问题,才能做到男女生的正常交往。

三、早恋是一场小感冒。

在男女生交往中,由于彼此产生好感而无心学习,导致成绩下降。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分清主次,学生时代,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习,没人能一边热恋,一边学业有成。那么此时你最需要做的转移注意力,多参加集体活动,多做自己感兴趣的事,重新整理一下学习头绪。有人说,早恋对于明智的人只是患了一次小的“感冒”,过不了几天就会好的。

例如,有一个女生在初一的时候,喜欢上班里一名男生。那个男生不仅学习好,人长得帅气,文体方面也很出色,是班里好多女生暗恋的对象。开始的时候,他们还能像普通朋友那样说说话,但自从女生向男生表白后,男生就开始躲避女生了。直到初三,女生突然醒悟,在他们这个年龄,根本谈不上感情,所谓的早恋,不过是对某人的好感,或者崇拜罢了。

青少年由于生理和心理尚未成熟,所以常常会把对异性同学朦胧的好感主观地认为是“情感”或是“爱”。其实,这种“情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随着自己的不断长大,你对“情感”的看法也会日渐成熟,甚至会发生让你自己都感到惊讶的变化。所以,与其在这种双方都不能把握的“情感”中浪费时间和精力,不如把全部心思放在学习上,用你的努力证明你的优秀。

四、网上知己要不要见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我听过的故事,有一名少女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自称“帅哥”的网友,两人谈得十分投机,最后决定见面,约定了见面时使对方认出自己的暗号。见面那天,少女多了个心眼,偷偷藏在暗处等待网友的出现。网友如约出现了,而少女却吓得转身就逃。原来网友是她过去的邻居,因为骗财骗色被劳教过好几次。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仅仅通过聊天很难真正了解对方,更不知道对方要求见面的真实意图是什么。少女们因此上当受骗的报道屡见不鲜。所以,一定要谨慎小心。彼此在网上有知己的感觉,那就在网上聊好了,何必非见面不可呢?如果对方一再要求与你见面,那他意图就更可疑了。花季年龄是人生最美好的年龄,也是最危险的年龄,一定要小心保护自己。

人生如四季,每一个季节都有特定的任务。你们正处在长知识,长身体的季节,不要错过这个季节,更不要过早的进入“下一个季节”。这样对你们的成长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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