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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讲话稿【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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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的讲话稿【第一篇】

老师和学生:

早上好,我今天的主题是“守法,从我做起”。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必须明白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则,我们不可能成为方圆”。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无法正常运转。也许有人会不认同这一点,认为人应该有自由,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鸟儿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里游泳,它们是自由的。但是如果把鸟放进水里,把鱼放出来,它们不仅会失去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去。人在路上可以自由行走,但是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过马路,就有可能被车辆撞倒,失去行走的自由。

所以,世界上没有无拘无束的自由。纪律限制和保护自由。比如走进阅览室,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份宁静是多么珍贵!因为每个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所以每个人都可以不受干扰地享受安静阅读的自由。如果有人不守纪律,大声说话,这种自由就会消失。

我们国家讲究“依法治国”,而在学校里,我们按校规管理校园,按班规管理班级。为了促进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我们必须遵守纪律。古语有云:“不要因善小而行,不要因恶小而行”。小事堆积成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情做起,遵循《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学校,不要迟到,不要早退,有事请假。晚进教室喊个报告。只有经过许可,你才能进入。举手发言有礼貌。文明休息,秩序井然。遇到老师要打招呼。生活中,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候”的交通规则。

善于助人,待人友善,都是小事,但也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素质和修养。

我觉得如果每个人都能从自己做起,用自己的行为带动每个人,形成一个人人守法的良好局面,那么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渐成为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法治社会。孩子,少先队员,青年公民,我相信,守法从我做起。美丽的校园,和谐的社会,都是明天。

法制教育演讲稿【第二篇】

同学们:

为配合学校“法制宣传周”活动的展开,学校政教处安排我来给大家做一个“知法、守法、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法制讲座。我觉得这个讲座很有必要,也很有紧迫性,因为我们现实中已经发生了个别同学由于对于法律的无知,或者说是对法律的误解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案例。

为了杜绝这种的事件再次发生,我们今天的讲座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给大家讲一些非常实用的相关法律知识。(请大家看我们的投影)

首先是学习法律知识的意义,也就是法律的价值,学习它对我们有什么用;第二,我们要讲解的我们的年龄在法律上的效力,也就是说我们的法律,特别是《刑法》根据人的不同年龄,规定了什么样不同的法律效力。我们同学们都是未成年人,对这一点我们尤其应该准确的掌握;第三,我们要学习的是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也就是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同时,我们还要对几种常见的犯罪给予讲解,包括抢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第四,也是我们本次讲座的一个重点,那就是面对违法犯罪我们如何保护自己。讲完这四个方面之后我们会留一点时间给大家观看一个简短的、很有针对性的视频录像。

一、学习法律的意义。

同学们会说这个还不简单吗,就是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谈得上守法呀。同学们这样的回答是正确的,但是我们首先还不要讲这个意义。

首先学习法律的第一个意义是能够帮助你解决现实中遇到的困难。我给同学们讲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大家看投影),她到一个大城市去寻找她的亲人,结果到了大城市亲人没找着而身上带的钱花光了,只能乞讨为生,结果乞讨失败饿死在了大城市,这当然是一个很不幸的事情,是一个悲剧,那么我们的法律何为,我们法律能够帮助她吗?我告诉大家我们的法律是可以帮助她的,大家看有这样一部法律叫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根据这部法律我们在全国各地的大城市都建立了相应的救助管理站,(大家看投影,这是我们宁波的救助管理站)。这部法律的宗旨就是要救助流落在大城市,生活无着落的人,给他们吃的,给他们住的,帮助他们回家。大家想一想,如果这位老太太也知道有这样一部法律,有根据这样一部法律而在全国各大城市建立的“救助管理站”她还会饿死在大城市吗?(不会)。这是学习法律的第一个目的。

其次,学习法律的第二个意义是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安全。这其中又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我们不能像我们前面讲过的,因为自己对于法律的无知而违法犯罪被法律惩罚,我们现实中恰恰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而且就是在我么宁海的某个学校的一个同学,跟着社会上一个他的所谓哥们去抢劫,结果两个人都被判了刑。这个事情是这样的:我们这个同学平时就喜欢这个社会上的这位哥们一起玩,这位哥们对他也很大方、很慷慨,经常一起吃喝玩乐的钱都是这位哥们出。而我们的这位哥们呢,他其实也没有一个正当的工作,没有正当的收入来源,很快钱花光了。怎么办,要想办法弄钱啊,于是就想到了抢劫。跟我们这个同学就说,走,我们去弄点钱来花,你跟着我去,不用你动手,有什么事情我一个人扛着。这个时候我们的这个同学开始犹豫了,去还是不去呢,不去吧,这哥们平时对我又这么豪爽、耿直、大方。我不去也太不仗义了吧?去吧,会不会被抓,后果会不会很严重,这个时候他就发生错误了。他想到我只是跟着去,哥们也说了,只是去什么也不让我干,而且有什么事情他一个人扛着。哪怕是被抓住了,应该也没多大的事,最多可能就是批评教育一下吧。最终的结果是他们抢劫也成功了,但是后来也被抓住了。而且两个人都被以共犯的名义判了刑。我们的同学一下子就傻眼了!他只是跟去了,啥事情也没干。为什么要被判刑呢。我这里就要告诉大家了,那么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判错了呢?法院没有判错。理由有三个:

第一个罪过就是你去了首先你就起到了一个为你的哥们或者说是同伙通风报信的作用,有警察来了你肯定要喊,赶紧跑警察来啦?对不对?通风报信。

第二,你去了尽管啥事情也没干,但是你对被害人,也就是被抢劫的这个对象来说就是一种威胁,他看着你们是一起来的,如果你没去,一个人抢劫他,他还可能就反抗了,看着你们两个人在场,而且是一伙的',他可能就没敢反抗,所以你去了就是对被害人造成一种威胁;

第三,你去了对于你的哥们,你的这个同伙肯定是一种鼓励,也许他一个人就不敢去抢劫了,你在旁边,他胆子就大了。所以,有这样三个方面的原因,我们这个同学就跟着这个社会上的哥们一起被判刑了,坐牢了。个别这样的同学由于对法律的误解或者无知而走上犯罪道路,这种事情是我们很不愿意看到的,可以说这也是一种悲剧!

第三,学习了法律我们面对违法犯罪,我们就可以知道采取哪一些措施来保护我们的安全了,这是我们最后一部分要讲解的主要内容。

二、人的年龄在法律上的效力。

我们知道,我们在校中学生,我们的中职学校的学生基本上都是未成年人,那么未成年人如果违法或者犯罪是不是就不用受到惩罚,是不是就不用判刑了。那我们就来看看我们的《刑法》到底是怎么样规定的: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我们学完这部分我们就可以知道,并不是说我们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了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我们前面讲过的那个一起去抢劫的案例中,我们的这个同学还有一个误解就是,我还是一个未成年人,我跟着我哥们一起去抢劫即使是犯罪吧我可能也不会被判刑吧?结果他错了。所以我们在座的同学们一定要从这个案例中学到教训,我们说“吃一堑、长一智”。我告诉大家这是很愚蠢的办法。聪明的人应该是从别人的经验当中吸取经验,从别人的教训当中获得教训,而不是要自己去吃一堑,去跳入沟壑、跳入了万丈深渊才吸取教训,那个时候就晚啦。

三、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1、“违法”是对所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的统称;

我们讲违法不一定是犯罪,违法比如说包括违反《义务教育法》、《交通管理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

我们随便来看一部法律的规定,我们就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大家肯定奇怪我们法律中规定的内容怎么跟我们的中学生行为守则、学校的规章制度这么雷同啊?这是因为我们的学校是依法办学,学校的规章制度都是依据法律的规定来制定的,所以才会这样。其实我们的“不良行为”跟违法犯罪有很密切的联系,不是说我们同学只要有了这其中的一种或者两种“不良行为”一定会走向违法犯罪,而是说我们那些青少年犯罪人员当的百分之八十九十的人都是在校期间存在有不良行为的现象。我们的学校为了帮助这样的同学克服矫正这样的不良行为,有时候对同学们都很严厉甚至给予了部分同学各种处分,但是我们的一些同学还不重视,还无所谓。我告诉大家,其实这些有处分在身上的同学一定要引起重视,不要无所谓,有时候对你的影响会非常大。大家想一想,以后你要去当个兵,或者你不当兵你去参加工作,去一个公司、一个企业、一个单位,人家肯定要考察一下你在学校的表现吧?如果人家看到你的处分记录你想想看人家会要你吗?所以你如果不重视你身上的处分,人家可能也不会重视你;你对处分都无所谓,人家可能也会要不要你都无所谓。那怎么办?我们有处分的同学应该怎么办?你们应该积极的表现,通过一学期、一年、两年的的良好表现争取学校给你们撤销处分。

这些事今天我们所讲的主要内容,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课讲话稿【第三篇】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举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身说法进校园”活动,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首先,我代表学校感谢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呼和浩特女子劳动教养所和海东路街道、新城区关工委、少工委。今天我们在这里接受了一次震动人心的法制教育,相信每一个同学都受到了法律的洗礼。

整个活动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制教育课讲话稿【第四篇】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来给同学们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在上课之前,有一个问题我提出来给大家思考:学校是神圣的知识殿堂,监狱是肮脏聚集之地,这两个地方相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那么从学校到监狱究竟远不远?我希望大家带着问号认真听我的讲课,相信等课讲完了,对这个问题,聪明的同学们应该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的。

说起法律,可能有的同学会有这样的想法:我们都还只是小孩子,法律离我们太遥远了。真的很遥远吗?法律真的只关大人们的事,和我们小学生没有多大关系吗?那么请听下面这个案例:

前不久,有同学到学校交课外活动费时,老师要求学生在报名费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说以前发现有同学使用假币,在人民币上签上名字有及时找到假币的主人。当看到妈妈把给他的新钞票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时,这个同学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知道,这种在人民币上签字的行为是否违法。同学们,你们说呢?(此处等同学回答)

是啊,这位老师要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字,不但严重伤害了师生之间的感情,更为严重的,它是一种污染人民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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