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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心得体会范文范例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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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第一篇】

1、业务开展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各类登记业务19728:首次登记4133,转移登记7260,抵押登记3739,其他类登记2712。共登簿19728笔,办结率100%。

缮证发证10999:其中不动产登记证书7260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739本。出具不动产房屋查询证明580份。

2、根据市营商环境专班部署要求,结合我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积极完成登记财产指标的各项工作要求。

3、规范窗口设置,积极宣传,加强咨询辅导,着力打破以往办理模式,让办事群众可以就近办、便利办,全面实现“全市通办”,并设置了“绿色通道、土地二级市场、企业服务专窗、金融服务、全省(市)通办、异地通办、不动产业务综合窗口、不动产税务交易联办、不动产水电暖联动过户”等一系列便民服务窗口。

4、深入贯彻山东省、烟台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和政务服务“双全双百”精神,持续提升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高新区实现企业购买不动产零登记费用。

5、完成金山湾、马山街道农村房地一体不动确权登记工作。

6、进一步优化高新区营商环境,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即时办结”全面推行。

7、高新区自实现“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来,不断优化升级,力争最大化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再优化,相继推出了“不见面”“零材料”“全程网办”“无还本转贷组合业务”“智能审批”等便民利企的新举措,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抵押、注销的“秒批秒办”,网办率达到全市第一。

8、贯彻落实《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制度创新和加快流程再造,全面实现交房即办证、交地即办证。目前已完成吾悦广场项目、力高阳光海岸项目、泰利模具项目等4宗土地的交地即办证业务;已完成祥隆理想城7栋楼722户的“交房即办证”的相关工作。新闻报道分别烟台高新、烟台广播电视台、山东大小事儿等多渠道发布。

9、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税务部门、世纪安图技术公司以及高新区19家开发企业在高新区创业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了“不动产+税务联办平台”专题会议,实现了不动产税务“一窗受理”,保障了不动产税务联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10、根据市不动产统一要求,成立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专班,解决了容大东海岸、力高阳光海岸、东方御景等小区办证难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均已办完首次登记并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开始正常办证。

11、根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对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与完善。配合浪潮技术人员进行登记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对接、测试工作。

12、对核心区和金山湾区域测量标志点进行维修管护,进一步做好辖区内测量标志日常维护和巡查管理。

13、协调涉及我区“多测合一”工作的各科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多测合一”工作涉及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科、土地经营科、土地管理科、规划科、人防科,目前部分科室该项工作没有进展。

三、

下步打算。

1、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大厅建设,强化人员配比、窗口数量、配套设施、科技支撑等方面的配备,做到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少排队、不排队,最大限度提高服务质量。继续推出便民便企措施,持续深化“全市通办”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拓宽政府为民服务渠道,用真心融入百姓,用真情服务群众。

2、在企业购买不动产零登记费用的基础上继续提升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在更广泛的领域与银行开展合作,最终实现银行查询、贷款审批、抵押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贷款发放的无缝衔接。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继续精简材料,做到“能享尽享,应减尽减”,严格落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措施,提升企业满意度,做到全程帮助、事后回访,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3、常态化推行即时办结、交房即办证、交地即办证。努力做到让服务“多走一步”,让群众“少走一步”,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不动产登记利民便民护民为民的“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继续进行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申请、地籍调查、审核登簿进行全链条流程再造。加强部门之间、部门和企业联合和沟通,继续精简材料,做到“能享尽享,应减尽减”,在开通企业服务专窗、绿色通道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容缺受理、容缺办理、告知承诺等措施。并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加强宣传,增派人手,积极告知、引导、帮助办事群众和企业,确保今年改革成效稳固进入常态化。

4、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时间安排,积极协调相关业务科室,通过参加培训、学习等方式,尽快推进我区“多测合一”工作。根据《关于做好迎接省审计厅对我市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各环节工作落实并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最优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第二篇】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我中心紧紧围绕“群众为先,服务至上”的服务宗旨,坚决贯彻落实省自然厅印发的《2021年度湖南自然资源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交房即交证”、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等各项工作。在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全体不动产人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总结如下:

一、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截至2021年6月,受理业务6450笔,办结业务共计6340笔。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6395本(份);为县城投公司抵押融资约亿元,雀塘产业园抵押融资约余亿元,为盘活新县经济发展添砖加瓦;完成房屋落宗6506栋,宗地落宗公顷;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12659人次,开具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4219张,日常不动产信息补录469条,整理归档不动产登记档案1848户,配合县住建局查询廉租房补贴1200人次,完成领导干部核查800余人次。

二、房地产办证信访问题逐步化解。

“小小一本产权证,牵动千家万户心。”房地产“办证难”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安全稳定,也影响经济发展大局,备受社会关注。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湘自然资传电[2020]9号)、《全省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湘信联办明电[2020]16号)等文件精神,对近年来的房地产办证信访问题进行起底、摸排,并移交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办公室进行统一甄别、归总,分类建立台帐,深入调研项目存在的问题,掌握办证“难点”和“卡点”。截止目前,成功化解县委家属区10栋、县委4栋、县委6栋、县委13栋、县委9栋、滨江时代城等项目办证信访问题,共计化解户数558户。

三、“交房即交证”提上日程。

为切实解决“交房长期办不了证”“住权与产权不同步”的问题,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政务管理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分管副局长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起草了《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报局领导审批并下发。经多次与局法规股、执法大队一起协商,拟定目前各项条件较成熟的“锦绣华府”和“雍翠怡景”为试点项目,其中“锦绣华府”初定于9月底交房,“雍翠怡景”于12月底交房。

四、积极探索地下车位发证工作。

随着房地产行业发展,开发商对地下车位发证的呼声很高,推行地下地车位发证工作,是一项利企利民、增加财政收入的“三赢”工作。我中心组织业务骨干先后赴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学习考察。总结两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具体情况,拟定了《地下下车位发证实施办法》,并先后召开了两次集中商讨会议,已形成比较熟意见准备报局党组审批。

五、“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去年以来,省厅深入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统筹推进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建设,建设“一窗办事”平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现中心已完成接口开发、业务测试工作,并成功完成登记系统与省“一窗办事”平台对接、开发企业本地接口开发工作。权利人不需来登记大厅,直接在外网申请,工作人员内网审批,实现“零见面”办理。截止目前,完成网上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预抵押登记59笔。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积极与住建、税务等部门对接,稳妥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力争在9月底完成“锦绣华府”项目“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

二、总结网上办理业务经验、升级系统、组织培训、向银行扩大接口,逐步实现各项业务网上办理。

三、《地下车位发证实施办法》报局党组通过后,考察试点项目,推动地下车位发证工作。

最优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第三篇】

自2020年3月18日,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以来,与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数据一直无法对接共享,造成企业及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跑多个部门重复提交资料,成为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针对这一问题,xx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协调会议,解决存在问题。

2020年9月23日,xx市人民政府再次召集市属相关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开会。会议决定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业务整合到一个部门。以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主设置统一流程,优化办事程序,在最短时间解决两部门之间存在的数据对接问题。9月25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拉设专线,首先对司法查封、档案查询窗口进行合并,将原房屋预售备案、产权信息与2020年3月18日之后不动产信息共同设在一个窗口查询,由两部门共同出具一个查询受理结果。

在未解决完系统整合情况下,取证信息、送达回证等均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同时加盖两部门公章方可生效。该决定于2020年9月25日起执行。

目前,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合计工作人数43人,共设置窗口40个。计划自10月1日起,将推行当日办理即时取证,即办即取。

最优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第四篇】

自20xx年3月18日,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以来,与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数据一直无法对接共享,造成企业及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跑多个部门重复提交资料,成为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针对这一问题,xx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协调会议,解决存在问题。

20xx年9月23日,xx市人民政府再次召集市属相关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开会。会议决定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业务整合到一个部门。以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主设置统一流程,优化办事程序,在最短时间解决两部门之间存在的数据对接问题。9月25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拉设专线,首先对司法查封、档案查询窗口进行合并,将原房屋预售备案、产权信息与20xx年3月18日之后不动产信息共同设在一个窗口查询,由两部门共同出具一个查询受理结果。

在未解决完系统整合情况下,取证信息、送达回证等均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同时加盖两部门公章方可生效。该决定于20xx年9月25日起执行。

目前,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合计工作人数43人,共设置窗口40个。计划自10月1日起,将推行当日办理即时取证,即办即取。

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根据岗位需求制定了岗位工作计件量,针对不同岗位工作人员要求按规定完成计划内工作量,对工作人员每日完成工作量实行了计件管理;开设预审窗口,对办事群众做到一次性告知,避免群众多跑路。从便民利民角度不断进行完善改善,提速增效,优化服务。

(一)根据自治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要求,20xx年7月1日起进一步精简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手续,取消企业群众重复提交的办证材料及证明。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在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实行承诺制,依据申请人承诺办理相关事项,企业及群众申请办理时,针对不同办理事项予以承诺确认。

(二)20xx年8月12日,在办事大厅设立自助查询机。群众查询不动产登记结果和档案资料在我中心可一次办理完成,无需再去多个部门重复查询。在查询机上通过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证后,免费查询产权人本人名下不动产信息,并打印查询结果。

(三)在厅不动产登记局支持下,xx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见面”申请受理模式继续推广,与移动公司合作,拉设专线至各房屋开发公司,结合房地产企业从业端登记业务申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承接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商品房首次登记、商品房(期转现)转移登记、抵押预告登记转现房抵押登记的业务报件,群众及企业在各房屋开发公司房产部门从业端办理完网签备案同时,即可提交不动产申请登记资料。

(四)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功能,逐步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推进网上咨询、预约、申请、查询、反馈等服务事项“能上尽上”,打造“不打烊”的“数字不动产登记”,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做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实现“最多跑一次”。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本季度,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件数14640件,登薄15530件,缮证11678本,发证13975本,归档13546件。

截止20xx年9月30日,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件数118853件,登薄111281件,缮证87837本,发证90522本,归档97544件。

最优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第五篇】

xx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

我区于20xx年5月18日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过近三个月的不断摸索和学习,逐渐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流程,规范操作登记程序,基本实现便民高效的登记要求。但是在我区不动产登记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原来分散登记中的弊病,导致了部分不动产统一登记严重滞后,大大影响了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受理和形象,故特向上级反馈存在的问题,恳请给予指导。现将问题反馈如下:

问题一:办理了房屋登记,但没有办理土地登记,查询房屋登记资料只有土地权属证明。

20xx年之前,金安区各乡镇普遍存在由当地土管建设所为登记申请人开具土地使用证明,证明的基本内容是申请人所占土地属于国有土地,界址清晰,面积准确,无权属纠纷、土地证正在办理之中等,申请人仅凭借该证明就进行房屋登记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土地一直没有登记,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不明确,四至模糊,面积未实测。

问题二:办理了房屋登记,但没有办理土地登记,查询房屋登记资料也没有土地权属证明。

金安区早期房屋登记中不需要土地登记或土地证明,但房屋登记材料中写有土地证书号(经查没有土地登记资料),其土地性质集体、国有不清晰,划拨、出让不明确,也无土地使用权的任何信息,但已经办理了房屋登记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现在办理不动产,无法鉴定土地使用权性质。

问题三:办理了土地登记但没有办理房屋登记。

金安区于20xx年已完成“三权”登记发证工作,但因乡镇规划等原因,特别是农村宅基地没有建房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房屋信息不能记载,无法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特此请示。

20xx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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