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生活污水处理协议(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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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生活污水处理协议【第一篇】
20**年以来,全镇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攻坚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战略性任务,以农民致富增收为重点,以全面脱贫摘帽为目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周密部署,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各项工作。
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责任落实,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考核监察,营造良好氛围,调动和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保障。抽调人员,配齐设备,建立健全以农业服务中心为主阵地、贫困村为主战场、贫困户为主攻点的工作网络。
二是建立层级责任保障。明确脱贫任务、时限及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建立运作程序保障。镇党委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困难群众,确保扶贫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同时将把扶贫工作成效纳入党员干部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考核挂钩,严格奖惩。
五是建立动员宣传保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贯彻学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考察扶贫工作时的系列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和工作办法;先后召开镇脱贫攻坚动员会、脱贫攻坚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会、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会、充分调动党员干部扶贫工作积极性;印发扶贫政策宣传资料、脱贫共建知识问答小册子,确保机关干部、贫困户人手一册,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
脱贫攻坚贵在精准,成败在于精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我们以精准扶贫为突破口,坚持因地制宜、因户而异、因人而异,在精准识别上下功夫,在精准分析上动脑筋,在精准帮扶上求实效,真正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精准识别贫困对象。严格按照“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的要求,扎实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严格按程序清退,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重新识别纳入,确保底数清、对象真、信息实。全面完成全镇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和信息采集工作,并建立完善动态管理体系,非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精准分析贫困原因。在摸清地数的基础上,详细统计贫困对象基本情况、收入构成、对政府的诉求等情况,分门别类地归纳梳理因病致贫、因学致贫、因婚致贫、因房致贫等六个致因,强化数据支撑。
三是精准制定脱贫措施。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针对贫困原因,充分结合实际,因户、因人制定帮扶计划与帮扶措施。
一是抓产业发展,拓宽增收渠道。进一步加大品种改良与产业拓展,加速农业提质与群众增收步伐。
二是抓基础设施,优化脱贫载体。坚持把扶贫开发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强化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抓技能培训,增强造血功能。加大对贫困户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强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与可持续发展后劲。
四是抓扶贫开发,做好民心工程。
五是抓协调推进,突出民生保障。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保体系;加强卫生事业发展,加速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巩固发展城乡医疗保险,完善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补助政策和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程;积极为贫困家庭学生办理高校助学贷款;对贫困村优先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最热生活污水处理协议【第二篇】
搞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关系到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要根据农村具体现状、特点、风俗习惯,以及自然、经济与社会条件,因地制宜地采用有效的、多元化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和经济适用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作者:马秋清郝建国周晓靖作者单位:马秋清(新乡市环境监测站,453000)。
郝建国(新乡市辐射环境监管站,453000)。
周晓靖(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453000)。
刊名:科技资讯英文刊名:science&technologyinformation年,卷(期):“”(22)分类号:x52关键词:生活污水处理处理模式人工湿地稳定塘。
最热生活污水处理协议【第三篇】
近年来,我镇大力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先后建设成两处美好乡村,分别为2015年省级美好乡村和xxx村和2015年省级美好乡村xxx中心村。
为改善美好乡村生活生产条件,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在xxx村建设中,我镇投资700余万元,新建污水处理能力2200吨/日污水处理站一座,选用a2/o法处理工艺,并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740平方米,位于我镇xxx村境内。在xxx中心村投资70余万元,新建污水处理能力200吨/日污水处理站一座,该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中。
二、xxx美好乡村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
1、污水设施改造标准过低,明污转为暗污。虽然在新农村建设中,新建了漂亮的公厕,部分农户家中也有了简易的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目前大部分没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建后的设施真正达到无害化标准者甚少。所谓的“三格式”,实际为直排式。生活污水绝大部分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了河道或排出室外空地后任意渗入地下,少部分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任意渗入地下,严重污染河水和井水,从明污转为暗污,致使一些河道和水塘成了天然的集污池。
危害。“70年代淘米洗菜,80年代洗衣灌溉,90年代发黑致癌,新千年代熏臭无奈!”这是老百姓对河道水塘水质变化的感官评价,也是河道水塘水质逐年恶化的见证。水体的污染,使流域水环境的保护雪上加霜,并直接或间接地严重威胁着工农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与健康。
3、布局不够合理,水资源浪费严重。目前,在农村由于水资源相对丰富,节约用水的意识相对不强。而且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注重形式、应付检查者居多,治标不治本。各行政村缺乏系统整体的、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设施不到位、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冲洗厕所座便器的水都是自来水,然排出去的水却是污水。特别在一些地区,由于属于砂石土壤,极易污染地下水或下游的河道水。生活污水原本就是最稳定的水资源和最好的有机肥源,当用水和需水量增加时,污水的产生量和可再利用量的潜力也更大。中国有句俗语“肥水不流外人田”。而今,却把这些供应最稳定的宝贵的“肥水”当作“废水”排向了河海,成了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三、xxx美好乡村污水处理对策建议
1、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设镇村污水处理设施
城市排水体系统一处理。即村庄内所有农户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收集后,统一接入邻近污水管网,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村庄污水,达到投资省、施工周期短、见效快、统一管理方便等效果。对于其他大多数行政村,应从资源化利用角度出发,采用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设计合理的处理方法,尽量减少基础投入和处理成本,有效提高污水资源利用率。如对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分享的“最热生活污水处理协议(汇总8篇)”,可采取分散处理模式,即将农户污水按照分区进行收集,以稍大的村庄或邻近村庄的联合为宜,每个区域污水单独处理,采用中小型污水处理设备或自然处理等形式处理村庄污水,以达到布局灵活、施工简单、管理方便、出水水质有保障等效果。而对村庄布局相对密集、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镇村企业或旅游业发达、处于水源保护区内的单村或联村可采取集中处理模式,即对所有农户产生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统一建设处理设施,统一处理村庄全部污水。
2、就地处理,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回用。不仅节约水资源,还大大地改善居住环境卫生,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
3、引污入地,大力发展有机农业
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沼液)是农产品安全生产的首选有机肥料。其一部分可就地直接回用,作为肥料用于园内绿地,既解决了绿化灌溉必需的水、肥问题,还可杀灭一些危害植物的害虫。其余的可作为生产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的优质液态复合肥的主要原料。在农作物需肥水季节,可将生活污水生物消化转化的废液,用地埋管送到农田、果园、蔬菜大棚等处,通过地下渗灌等方式,为农作物提供氮、磷、钾和有机营养物质。在农作物不需肥水季节,将污水厌氧消化废液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生物处理和深度净化,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进入农田各种支渠,渗入地下,涵养农田水分,或进入生态湿地、人工湖等贮存,供干旱时使用。这样,水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充分利用,有效保护农村美丽的'家园不受污染。同时也科学合理提高污水有机肥料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养分资源的浪费,既解决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还可以降低化肥的使用,节约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财政扶持,促进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处理
要村一级筹措资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难度极大,因此,希望上级政府能够及时制订和出台有关激励政策,大力扶持和发展污水资源化处理产业,并在多方筹集资金的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促进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处理。
科学处理农村垃圾污水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从4月份开始我校组成专题调研组,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采取实地察看、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重点走访了王坟镇的20个村,与112位村民进行了座谈,就我市的农村垃圾、污水的处理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镇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将这项工作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特别是结合我镇实施的生态文明镇建设,在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在我市尚未形成。
(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
(三)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在我市还是空白。
(四)农村污水处理系统还处于试点阶段。
水的处理问题成了纸上谈兵。如按照现行的“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置”要求测算,一般沿海地区农村垃圾收集成本约为30─40元/吨,转运费用约为35元/吨。垃圾的处置成本也颇为昂贵,一般焚烧1吨垃圾需花费100元左右,填埋1吨垃圾也需要70元左右。以仙溪镇为例,一年用于垃圾收集、运送和处置的各级资金投入就需130万元。
(六)管理机制尚需理顺。一是执法主体有待明确。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造成农村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一)重发展,轻环境。一些领导干部在搞经济建设、抓工业发展的同时,忽视了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没有把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问题摆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
(二)重城镇,轻农村。长期以来环境整治的重心放在了城镇,很少虑及农村、山区。
环卫设施建设得不到重视,农村环境整治不够重视,垃圾、污水没有得到有效的收集与处理。
(三)重应急,轻长远。
与村民的座谈中问到什么是处置垃圾最好的处置方法时,得到的回答居然是发洪水,洪水一来,溪边的垃圾就被冲干净了。另一方面,目前我市许多行政村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内公共事业资金缺乏,对配备保洁员,建垃圾池、填埋坑及进行村庄整治力不从心.
四、几点建议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昭示了加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工作的必然性,群众健康生活的迫切需求催生了加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工作的紧迫性,农村生态环保要求凸显了加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工作的重要性。为此,我们建议:
(一)尽快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二)加快污水无害化处理进程
(三)尽快形成“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和以市为主、乡村为
辅的污水处理机制
(四)搭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多元融资平台
(五)建立完善环境卫生保洁的有效机制
最热生活污水处理协议【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xx﹞285号)和《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府〔20xx〕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乡村振兴战略旗帜,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导向,结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分类治理、建管并重”的原则,以污水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目标,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厕所革命,充分考虑不同村庄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优先解决人口规模大且居住集中的村庄、中心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村庄、农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一)总体目标。到20xx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总治理率达到70%以上,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及治理成效评估机制。
(二)年度目标。到20xx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已建设施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水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基本完成非正常运转的老旧设施和管网的改造任务。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体系,形成评估机制。
到20xx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黑臭水体周边、美丽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主体村、镇所在地、中心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
到20xx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其他规模较大、人口较集中的`自然村新建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
到20xx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全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三)镇街道任务。到20xx年,埔前镇需新增完成58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52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202完成7个、20xx年完成17个、20xx年完成20个、20xx年完成14个自然村,期末治理率达75%;源南镇需新增完成12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12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0xx完成7个、20xx年完成3个、20xx年完成2个,期末治理率达79%;源西街道需新增完成18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18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202完成7个、20xx年完成6个、20xx年完成5个,期末治理率达72%;东埔街道需新增完成1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于20xx年年底前完成,期末治理率达87%。
(一)编制专项规划。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目标任务,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到自然村,提出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完成县(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项规划要与乡村振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乡村旅游规划等互相衔接,确保布局一致,项目、工程和政策联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配合。以下工作均由埔前镇人民政府、源南镇人民政府、东埔街道办事处、源西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策划项目清单。合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建立“一村一策”治理台账,策划生成年度项目清单,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组织做好新建和老旧设施改造任务。下年度项目清单每年11月底前,由主管部门按照市下达年度计划或区定年度计划,从各镇(街道)中先重点区域、后一般区域原则,结合《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xx-20xx年)》,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内各具体实施点位由各镇(街道)具体选址,并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审核。(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三)实施精准治理。实事求是,综合考虑人口规模、聚集程度、排水现状、排入水体水质要求等,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污水纳入市政管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分区分类开展治理,力争做到“应收尽收、应接尽接、集中处理”。选择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工艺设备,同步推动村民户内设施卫生厕所、化粪池、隔油池等户内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完善化粪池防渗措施,实现管网范围内周边农户应接尽接。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通过完善已有排水管渠或其他污水运输设备、增设预处理设施的方式,就地就近将污水导入陆域、水域生态系统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四)开展提升治理。根据在用设施分类评估结果,以扩大污水收集覆盖范围、强化污水处理成效、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通过“修复、改造、重建”的方式,有序分批实施提升改造。重点完善居住集中、人口规模大的村庄管网,提升管网覆盖率及接户率。对废弃或损坏闲置、施工停滞的设施以及处理规模偏、成效较差的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对破损严重、错接漏接的管网进行修复;对治理模式不合实际、超出实际需求的设施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五)规范工程建设。积极落实《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建立快审快批绿色通道,结合实际精简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流程。加强建设质量管控,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建设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施工行为,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竣工验收新机制,以常规验收机制为基础,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技术部门骨干、区级河湖长、镇(街道)级河湖长、村级河湖长、村委领导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验收团队,以污水治理设施成效为导向,严把验收关。(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六)落实日常运维。建立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镇(街道)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参与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维管理体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长效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区级奖补资金,配套出台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办法,明确奖惩机制,定期开展治理成效评估,确保各镇(街道)、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效果。属地镇(街道)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运维单位进行运行维护,实现运维管理制度常态化,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配合)。
(七)推行社会共治。加强基层协管力量,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日常巡查纳入镇(街道)综合执法、村级协管队伍的工作范畴。发挥村级组织力量,有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借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组织、当地乡贤、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力量,帮助推动项目落地和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解读、案例宣传和问题曝光。(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八)强化成效管理。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在线调度管理、问题转办督办、整改跟踪反馈;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将污水收集率、出水达标率、设施运行率、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治理成效的重要内容,实行以效付费。(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一)明确实施主体。加大统筹力度,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统筹,以各镇(街道)作为实施责任主体,承担“投、建、管、运”责任,可联合区国资企业结合“区域人居环境整治”“n村连片风貌示范带”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以整合打包实施的方式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二)推进资产整合。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依法依规、分类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产整合,在资产整合过程中要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三)落实资金保障。一是投资建设资金来源方面,各镇(街道)可联合区国资企业结合“区域人居环境整治”“n村连片风貌示范带”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或专业银行政策融资(如国开行“百县千亿、千县万亿”工程贷款资金)解决,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生态环保补偿资金和区内其他涉农涉水资金作项目资本金注入。二是运维管理资金来源方面,将各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费用列入部门年度预算,由财政统筹污水处理费、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落实区级运维资金。(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领导任副组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和资源,明确产权归属,建立完善的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清理及检查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万企兴万村”等的作用,及时推动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实施监管、资金保障2个专班,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及依法依规做好统筹推动、上下衔接、督促检查、用地征地、报批建设等工作。各镇(街道)应参照区的做法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好属地主体责任。村(居)委会应主动参与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村规民约,逐步规范村民生活排水行为,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维护,配合做好选址、用地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建立快审快批绿色通道,精简项目申报、审批等流程,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
2.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保障制度,统筹乡村振兴、涉农、移民等资金用于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及运维,将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费用纳入年度预算。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统筹抓总单位,负责拟定安排年度建设计划督促各单位落实工作任务;指导建设主体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
4.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乡村振兴工作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指导有关镇(街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一体有机统筹,强化厕所革命工作推进,加强镇(街道)村河湖长建设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延伸;指导建设主体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乡村振兴资金、涉农资金等各类涉农涉水资金。
5.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对市政管网及已纳厂自然村的污水管网的日常管养维护。
6.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保障工作。
7.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质监督性监测,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统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指导建设主体申请生态环保补偿资金。
8.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协调下属国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融资、工程建设和日常运维管理等工作。
9.税务、电力等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
10.属地镇(街道)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有属地主体责任,负责根据攻坚行动目标和年度治理计划落实项目选址、征地设计以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级补助、乡村振兴资金、涉农资金、生态环保补偿资金等各类资金;负责社会舆情引导、群众动员、信访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衔接;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运维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管理考核。
(三)完善配套政策。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少于5%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依法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参照“城镇污水集中治理单位削减的污染物纳入可交易范围”的规定,探索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的“可监测、可统计、可考核”的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按职责分工)。
(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监测体系,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可作为评优依据或提拔任用考核内容之一。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运行维护考核方案,明确奖惩机制,定期开展治理成效评估,以奖代补形式落实各级运维奖补资金。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对虚假治理、表面治理、敷衍治理的,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广大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推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按职责分工)。
最热生活污水处理协议【第五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今天本站本站网友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
协议书。
的范本 ;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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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生活污水处理协议【第六篇】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治理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区统一部署,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西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在区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区农业局的大力指导下,经几年来的上下努力,分期分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农村治水氛围日益浓厚,治理任务如期完成,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推进情况
我镇共有23个行政村102个自然村(不包括5个撤村建设社区),截止2015年底,共完成23个行政村101个自然村的治理任务(铜鉴湖村的云泉自然村属于开发区块,不列入治理范围),完成接户9937户,铺设主管157721米,检查井28732只,化粪池9985只,终端114个。在终端处理工艺选择上,其中有无动力厌氧16个、人工湿地3个(2015年以前项目),微动力生物处理88个,mbr生物膜技术处理7个。初步实现了三年治理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具体批次情况:
2015年以前,由城-管、环保部门实施了31个项目,涉及31个自然村,共计投入资金万元,涉及农户2759户。
2015年,实施了第一、二批共36个项目,涉及19个行政村,覆盖43个自然村,共计投入资金万元,涉及农户3224户,建造处理终端58个。
2015年实施了第三批共16个项目,涉及16个行政村,覆盖35个自然村,共计投入资金8174万元,涉及农户3954户,建造处理终端56个。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具体做法
1、整体布局、分批推进。我们于2015年年初启动,以整村设计、分片实施为目标,进行前期的调查、设计工作,按照能够截污纳管的尽可能采取截污纳管,能够就地集中处理的尽可能集中处理的原则,合理选择截污纳管、集中式处理、分散式处理等不同治理模式,全镇共划分三批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牵头成立了区、镇、村三级联动现场办公室,落实了协调监管、巡查的工作机制。
2、全面发动、全力推进。开展治水宣传,向每户农户发放了《致农户的一封信》,让治水工作家喻户晓,形成配合支持治水工作的浓厚氛围,有的老百姓从一开始的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有抵触情绪,到最后主动要求整治的态度大转变。
3、方案完善、工艺合理。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第一、二批的基础上,工作方案更加完善,体现在入户调查上更加仔细,一户一方案更加清楚,线路走向趋于科学合理;终端设计上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治理模式,由以前的单一微动力增加了新型mbr生物膜技术处理,解决了一些村土地紧张的困难;对接户困难农户,采取砖砌化粪池或单独处理等处理工艺。
4、质量把控、更加严格。我们采取行政村作为招标主体、
材料甲供、项目名录库等措施,作为有效抓手推进项目建设,严抓工程质量,严格按图施工,强化项目监管。
二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整改提升问题。主要是2015年以前建成的污水项目,由于采用无动力湿地厌氧和三格式化粪池为主,相对于现在的微动力处理的标准要低;部分管路受地势问题未做提升处理,以及受到村民建房开挖等影响,导致管道污水出水不畅,有的管网存在暗污现象。对这批项目需要进行局部提升改造。
2、道路沥青铺设问题。第一、二批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已基本实施完成,但由于前期整治中都未对道路连接路面(未开挖未铺设沥青的道路)进行沥青铺设,产生较大的工程量漏项,造成村级道路一段白一段黑的现象,对村容村貌有影响,需要增加工程量(207万元),主要涉及白鸟村中白鸟(13万元)、铜监湖仁桥组(40万元)、周富村新塘头组(44万元)、桑园地村木桥头组(23万元)、龙池村李家组(87万元)。
3、户均补贴问题。为满足现行污水实施新标准,不断改进完善2015年度实施项目,对接户分项工作进行了变更调整,如设计户数的增加(为达到80%以上接户率),以及完善四水接入工作(原设计只针对化粪池的污水接入)。按上级要求拟报户均补贴,经初步测算每户补贴费用为元,共涉及3436户,共计补贴约万元。
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检测费49700元。现第三批检测费列入区财政承担,建议第二批检测费也一并列入区财政承担。
5、终端用地补助问题。为顺利推进污水终端建设,各行政村因地制宜,以2000元/年亩租金,向农户租地形式解决终端用地问题,经初步统计共涉土地亩,建议给予村社相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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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生活污水处理协议【第七篇】
本协议示范文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__]272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和《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20__]154号)编制。
本协议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如bot(建设-运营-移交),tot(转让经营权)等形式。其它形式如股权转让等可参照本示范文本。
本协议示范文本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等实施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过程中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示范性文件。鉴于项目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各地在参照使用本协议示范文本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示范文本的相应条款加以细化和补充。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应由项目执行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1条术语定义。
术语定义。
其它。
第3条声明和条件。
甲方的声明。
乙方的声明。
履约保函(bot形式适用)。
融资完成。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项目建设(bot形式适用)。
第4条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
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第5条设计。
设计要求。
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施工图设计。
甲方的责任。
第6条建设。
乙方的主要义务。
甲方的主要义务。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项目进度计划。
进度报告。
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不可免除。
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
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
第7条竣工。
项目设施竣工验收。
环保验收。
开始商业运营。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8条运营与维护。
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甲方的主要责任。
乙方的主要责任。
维护保函。
运行与维护手册。
水样的采集和储存。
水量的计量。
暂停服务。
环境保护。
未履行维护的处理。
污水进水水质超标。
更改出水排放标准。
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违约金。
处理水量不足违约金。
第六章项目设施的移交(bot、tot形式适用)。
第10条特许经营期期满时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移交。
移交委员会。
移交范围。
最后恢复性大修和性能测试。
备品备件。
保证期。
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移交效力。
维护保函的解除。
风险转移。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11条甲方和乙方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不可抗力。
保密。
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
第12条甲方的一般义务。
不干预。
不当兑取保证金。
第13条乙方的一般义务。
股权转让的限制。
遵守适用法律。
劳动安全标准。
项目文件的协调。
税金、关税及收费。
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
知识产权的赔偿处理。
第14条保险。
第八章违约赔偿。
第15条违约赔偿。
赔偿。
减轻损失的措施。
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对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章终止、变更和转让。
第16条终止。
甲方的终止。
乙方的终止。
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终止的一般后果。
终止后的补偿。
终止后的移交。
第17条变更和转让。
甲方的变更。
乙方的转让。
第十章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第18条解释规则。
修改。
可分割性。
第19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仲裁。
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继续有效。
第十一章其它。
第20条其他条款。
通知。
附件目录。
不弃权。
合同文字。
生效日期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维护污水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______________(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和法律依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本协议由_______市(县)_______(部门)(被授权人)(下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代表:_______ ,职务:_______;与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____市(县)签署。
鉴于:
(2)______________(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 年_______ 月对_______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______________,确定由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本项目。
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1条术语定义。
术语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以术语的拼音字母排序)。
“项目”或“污水处理项目”指_____污水处理项目,处理能力为每日___立方米,地址为_______。
“本协议”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16,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并入本协议。
“出水采样点”指为检测出水质量对出水进行采样之处。具体位置如附件4图中所示。
“法律变更”指:a.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中国任何政府部门颁布 、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或者b.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i)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或(ii)对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 要求发生的任何变化。
“工作日”指法定的正常工作日。
“化学品”指工程技术方案中所述的用于污水处理的化学品。
“基本水量”按每一个运营月内,日均____立方米计算的处理水量。
“谨慎运行惯例”指在中国的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者为建设运营类似于本项目的项目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采用的国际惯例和方法。
“进水采样点”指为检测进水质量对进水进行采样之处。具体位置如附件4图中所示。
“接收点”指本项目接收污水进水的具体地点,见附件4。
“交付点”指污水经过本项目处理后的交付点,见附件4。
“开工日期”指按以下方式确定的日期:(a)本协议生效后_____天,或_______(b)_____年___月___日,或_______(c)其他条件。
“开始商业运营日”指满足第条的规定,项目视为开始商业运营之日。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第条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批准”指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为项目进行融资、建设、拥有、运营、维护和/或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包括附件9所列的批准文件。
“融资完成”指乙方与贷款人签署并递交所需的有效融资文件(包括满足或放弃该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用以证明乙方为本项目获得举债融资所需的全部交易办理完毕,同时乙方应一并收到本协议和融资文件可能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指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它文件,但不包括:1)与股权投资人的认购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生效日期”本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协议生效日期。
“适用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
“商业运营期”或“运营期”指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
“特许经营期”具有第条规定的含义。
“投标保函”指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书同时提交的保函。
“维护保函”指按照本协议第条款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违约利率”指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加_______%。
“污水”指经污水管道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项目接收点未经本项目处理的污水。
“污水处理项目用地”指位于_______共计_____平方米将用于修建污水处理项目的场地,详见附件3。
“污水处理服务费”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就污水处理项目应向乙方承担污水处理服务支付的费用。
“污水处理单价”指处理每立方米污水的价格。
“运营年”指运营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的开始应自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年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月”指运营期内任一个公历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的开始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月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日”指运营期内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同日24: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
“移交日”指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设施的其它日期。
(b)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任何地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
“最终竣工日”指根据第条款颁发或视为颁发最终完工通知之日。
其它。
在本协议中:
(a)“元”指“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c)所指的日、星期、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和年;。
(d)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f)所指的“维护”应始终解释为包括修理和更新,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的权利,以使乙方进行_______(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
在特许经营期内,非经甲方同意,并仅限于本项目的融资担保所需,乙方不得擅自就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出租、质押或其它任何处置。
除非依据本协议进行延长或第16条而终止,特许经营期应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3条声明和条件。
甲方的声明。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期:
(2)甲方已经获得本协议附件9列出的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3)如果甲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乙方的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在生效日期:
(2)乙方已经获得本协议附件9列出的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4)如果乙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履约保函(bot形式适用)。
(1)生效日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按照附件10的格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设计和建设的义务。
(2)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自生效日期起至最终竣工日后的一年届满之日,或乙方按第条的规定提交维护保函的日期。上述较迟的一个日期到期时,甲方应解除履约保函,同时甲方在收到履约保函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应解除投标保函。
融资完成。
乙方应确保于生效日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实现融资完成,在融资完成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融资完成,并交付所有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完成已实现的其它证明文件。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3)在特许经营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
(4)对乙方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过程实施监管,包括产品和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企业成本等。
(5)甲方本着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的原则,有权及时将产品和服务质量检查、监测、评估结果和整改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受理公众对乙方的投诉,并进行核实处理。
(6)遇紧急情况,在可能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可依法对乙方进行临时接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享有特许经营权;。
(3)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4)接受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管。服从社会公共利益,履行对社会公益性事业所应尽的义务和服务。
第四章项目建设(bot形式适用)。
第4条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_______(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污水处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并确保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地使用土地。
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第条污水处理项目土地用于项目之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第5条设计。
设计要求。
乙方应按附件4规定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适用法律法规进行本项目设施的初步设计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程序,自行承担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应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本项目设计中的任何缺陷负责,甲方未对设计文件提出异议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项下其权利的放弃,或以任何方式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唯有第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乙方已审阅过附件4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设计文件中的任何错误、不一致、不明确或遗漏应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提出并给予纠正,否则造成的后果和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施工图设计。
乙方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附件4中列明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给甲方及具有审查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建设前审查。如果在施工图设计中需要对初步设计进行重大变更则应提出变更理由。有内容变更的施工图设计,必需经甲方批准方可以据此施工。如申报后 日内甲方未书面拒绝,视为甲方同意该施工图的内容变更。
甲方的责任。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应对设计中的错误负责:
(b)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错误的通知后,书面答复乙方按照原设计行事。
第6条建设。
乙方的主要义务。
乙方应依照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以及本协议的要求,负责本项目设施的建设工程,并承担建设工程中应承担的费用和风险,包括:
(b)进行施工前准备,及时提供所有必要的施工设施;。
(f)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按照本协议第条的规定交付有关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甲方的主要义务。
(a)在建设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所要求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
(b)给予属于甲方批准权限内的批准并保持批准有效。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在工程建设开始之前,乙方应根据附件6制定和执行工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并在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表中同时反映工程质量监控情况。
项目进度计划。
项目计划。
双方应根据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建设义务。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日期的最后期限将延长或修改。
(a)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
(b)由于第条所述的发现文物使工程建设的实施延误;。
(c)由于甲方的违约而造成乙方的延误;。
(d)由于乙方的违约而造成甲方的延误。
进度日期的延长
当第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方应在实际发生延误的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延期要求,并说明该延期是已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后所无法回避的延期。
收到延期要求的一方应积极同提出要求的一方就延期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意见。如提出书面要求的一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没有收到另一方对延期表示异议的书面意见,将被视为另一方对延期的要求已表示同意。
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
如果由于甲方的违约造成开始商业运营日的任何延误,乙方应:
(a) 提出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日期作适当延长;
(c) 有权获得延长特许经营期,相应延长的特许经营期应不少于被延误的商业运营期。
乙方导致的竣工延误。
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则乙方应就发生的任何延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____元。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兑取,直至履约保函全部兑取完。如果履约保函累计被兑取完毕或者违约金金额累计达到履约保函金额,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书。
进度报告。
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该月报应反映已完成的和在建的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预计完成工程的时间,如果进度和质量发生问题,应提出挽回的措施和计划。
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对建设工程的检查。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工程施工的前提下,检查乙方进度和项目的质量控制检验方法及结果,以确认工程建设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乙方应派代表陪同检查,提供检查工作的必要条件,若检查工作中涉及专有资料的保密问题,应按条保密条款执行。
不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如果工程建设不符合本协议的质量或安全要求,甲方可以就此向乙方提出警告。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不能或拒绝修正缺陷,甲方有权停止施工,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直到安全得到保证、缺陷得到修补、质量得到控制方可恢复施工。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不可免除。
不论甲方是否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应视为放弃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也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
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
在竣工日之后_______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
(a)_______份项目设施的全套施工和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记录;。
(c)_______份,甲方合理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技术文件或资料。
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
如果乙方在污水处理项目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遗址、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果上述发现导致建设工程的延误,应按第条执行,或双方按照第条款中(b)条款进行协商延长特许经营期或予以经济补偿。
第7条竣工。
项目设施竣工验收。
乙方应至少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
甲方在接到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派代表参加由乙方组织有关方面联合进行的竣工验收。如果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未参加竣工验收,则竣工验收可在甲方缺席的情况下按预定的时间进行,并将验收结果及时通报甲方。
如果竣工验收部分或全部不合格,甲方应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陈述不合格理由。乙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合格情况,并应至少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再次组织竣工验收。乙方应对因不合格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甲方在再次竣工验收结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未发出有关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并且验收结果已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则视为项目设施竣工。
环保验收。
乙方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前,在合理日期内上报环保部门进行环保验收。
开始商业运营。
(a)乙方通过环保部门或甲、乙双方认可的具有认证资格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且项目连续_______日出水水质满足污水处理出水质量标准,并接到环保部门发出的正式通过验收的通知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申请正式开始商业运营。
(b)甲方应自接到开始商业运营申请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开始商业运营,如不同意须同时陈述理由。如果不同意原因是由甲方造成的,甲方应在_______日内解决。如_______日内仍未能解决,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第_______日视为开始商业运营日。如甲方未于上述期限内发出同意或不同意的通知,视为同意乙方开始商业运营。乙方应将最终的开始商业运营日通知甲方。
(c)自开始商业运营日或视为开始商业运营日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污水进水,并按照第9条规定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8条运营与维护。
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包括税费)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乙方应确保在整个运营期内,始终根据下列规定运营并维护污水处理项目设施:
(b)附件6规定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c)运行维护手册以及污水处理项目内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说明手册和指导。
乙方应确保污水处理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地处理污水和污泥,使其达到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满足环保要求。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应只对甲方分享的“最热生活污水处理协议(汇总8篇)”,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项目自身产生的污水除外)。
甲方的主要责任。
甲方应确保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收集和输送污水至污水处理项目交付点,如期达到本协议规定的基本水量和进水水质,即每一个运营月内平均日污水量为_______m3和控制污水进水水质在附件1进水水质标准以内。
在整个特许运营期内,应督促乙方认真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规定的出水质量标准。
乙方的主要责任。
从开始商业运营日起,乙方应连续接受和处理污水(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将从接收点排入的进水经处理达到出水质量标准后,排放至交付点。
如果进水水量超过本协议规定的污水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提出拟采取的对超量污水进行处理的措施。通知发出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表示意见,则被视为同意乙方的措施建议。
乙方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合理的商业标准以及谨慎运行惯例认真而有效地处理其业务与事务,按附件15向甲方提交反映其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其真实性。
乙方应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和检验制度,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次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等项目,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的汇总、归档。
乙方应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状况及性能建立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对各项设施的图纸资料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完善公用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保持水处理设施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并在甲方的要求下将设施运行情况报告给甲方。
乙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充分考虑环境影响,维护生态环境。
乙方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报甲方备案,并按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乙方应保障生产和服务的稳定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如出现重大意外事故,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并尽最大人力、物力进行抢救,尽快恢复生产与服务;在事故影响期间,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公众的影响。
维护保函。
维护保函的出具。
在正式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一份维护保函,其格式为甲方可接受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维护保函应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作为其履行本协议项下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维护义务及保证期义务的保证。分期提供保函时,下一期的保函必须在上一期保函结束前一个月提供,以确保保函的继续有效。最后一次保函有效期要持续到特许经营期结束后12个月。
恢复维护保函的数额。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内兑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应确保在甲方兑取款项后的_______个月内将维护保函的金额恢复到人民币_______ 万元,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的证据。
维护的责任。
甲方行使兑取维护保函项下款项的权利不损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维护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义务。
运行与维护手册。
在开始商业运营之前,乙方应编制运行与维护手册。该手册应包括生产运行、日常维护、设备检修内容、程序和频率等,并在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前报送甲方备查。
水样的采集和储存。
(a)水样的采集和储存应满足附件4的相应要求;。
甲方有权指定代表或委派监督员在任何时候对乙方的检测程序、仪器、设备和结果进行现场检查和检测。
甲方核实或抽查的结果与乙方自检结果不一致时,应以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聘请第三方检测的细则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水量的计量。
乙方应按附件4明示的位置安装计量检测装置,计量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及出水量。在开始商业运营日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双方应将所有安装的流量计设定一个基础读数,以确定每一流量计的原始值。出水流量由乙方在每月_______日抄表,以确定出水水量。水量以立方米计算。甲方有权随时核查流量计读数及乙方的抄表记录。如果甲乙双方就水量记录结果存在分歧,任何一方有权提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确定。
乙方应使用符合要求的流量计连续测量、计算和记录在进水计量点提取的进水量和在出水计量点提取的出水量。包括瞬时流量和时、日、月、年的累计流量。
暂停服务。
发生计划内暂停服务,乙方应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下一年度维护计划,其重大维护和更新内容上报甲方。甲方应在预计的计划内暂停服务开始之前给与书面答复或批准,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使计划内暂停服务的影响降低到最小以使设施的处理能力在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维持不少于_______%的设计处理能力。每一运营年计划内暂停服务不得多于_______天。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甲方不承担基本水量义务。
若发生计划外暂停服务,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解释其原因并尽最大努力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服务。若因乙方原因计划外暂停服务超过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条款支付水量不足违约金。
环境保护。
乙方应始终遵守有关公共卫生和安全的适用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
乙方不应因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而造成污水处理厂场地和排水干管(如果有)土地(包括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及空气)或周围环境的污染。
乙方在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期间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项目设施周围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干扰。
但乙方对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不承担责任:(1)生效日期前已经存在的或潜在的;或者(2)因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引起的;或者(3)甲方导致的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
未履行维护的处理。
如果乙方违反其第条项下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维护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约向乙方发出通知,限期完成纠正性维护。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如乙方未在限期内进行纠正性维护,甲方有权依据附件11兑取维护保函项下款项对项目设施进行纠正性维护。
甲方及其代表应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污水处理项目设施,按照相关规定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进行监察,但甲方不得干涉、延误或干扰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报表、报告和资料,但应予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漏(政府相关管理机构行使行政职权的除外)。
在运营期内,甲方每月按污水处理项目当月处理后出水水量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包括以下两部分:
(b)甲方提供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超过基本水量,且在项目设计处理能力范围之内时,乙方全部处理,除按(a)条规定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之外,超额部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单价×超出基本水量的处理水量×_______%。
每年_______月乙方可根据能源、原材料、人员工资的变动以及由于政策法规的变更影响等因素,计算下一年的污水处理成本,若有必要可以向甲方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计算依据(人工费、药剂费、电价、物价指数等)和申请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要求,甲方应履行必要的审核、审批程序并在_______个月内给予答复。
乙方应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计算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向甲方开具账单或付款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提供当月运营报告,包括处理水量、水质检测情况、设施运行状态等情况。甲方在收到账单_______日内支付无争议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如甲方对账单有争议,应在收到付款通知后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就争议部分进行协商,也可提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确定。如双方对检验结果均无异议,则甲方应依照第三方结果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如甲乙双方未能协商解决,应依照第19条解决。
本协议项下任何逾期未付款项,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收款方收到款项之日止按违约利率计息。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支付一律以人民币支付。
污水进水水质超标。
如果污水进水水质超过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其在第 条项下的义务,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按下列方法处理:
如果由于甲方责任造成进水水质超标,甲方应向乙方给予适当补偿。
(b)如果污水处理项目没有能力处理,并持续_______天,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制订改造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改造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在新的改造方案完成前,按本协议附件2的规定调整出水指标,并豁免由此造成乙方的出水水质超标的责任。
更改出水排放标准。
因执行甲方要求改变的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标准,造成运行成本的增加或资本性支出,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违约金。
乙方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应按附件16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出水水质不能达标时除外。
处理水量不足违约金。
除非甲方的违约或不可抗力,乙方在设计处理能力之内未能对全部污水进行处理时,按未处理水量_______元/立方米交纳违约金。
第六章项目设施的移交(bot、tot形式适用)。
第10条特许经营期期满时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移交。
移交委员会。
特许经营期结束_______个月前,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派员组成移交委员会,具体负责和办理移交工作,甲乙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同。移交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政府指派有关部门担任,组织必要的会议会谈并商定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确定移交仪式,最后将移交信息在省级报上刊登,向社会公告。
移交范围。
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当日即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
(a)乙方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
(i)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ii)与污水处理项目设施使用相关的所有机械和设备;。
(iii)第 条要求的所有零备件和配件、化学药品以及其它动产;。
(c)土地使用权及与污水处理项目场地有关的其它权利;。
这些资产在向甲方移交时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债权、抵押、担保物权或任何种类的其它请求权。污水处理项目场地在移交日应不存在任何环境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
甲乙双方在办理移交工作的同时,应明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妥善安置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办法。
最后恢复性大修和性能测试。
最后恢复性大修。
(a)在移交日之前不早于_______个月,乙方应按照移交委员会商定的最后恢复性大修计划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进行大修,此大修必须于移交日_______个月之前完成。
(b)通过最后恢复性大修,乙方应确保污水处理厂关键设备的整体完好率达到_______%、其它设备的整体完好率达到_______%、污水处理厂厂内构筑物不存在重大破损。
(c)如果乙方不能根据上述要求进行最后恢复性大修或达到大修标准,甲方应有权兑取相应维护保函金额自行进行大修。在此情况下,应向乙方提供所发生的支出的详细记录。
性能测试。
在移交日之前,移交委员会应进行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性能测试。乙方有责任使测试所得各项性能参数都能符合附件4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果所测参数仍有差距,甲方有权从维护保函中支取相应费用以修正上述缺陷。如果保函金额不足使用的,甲方承担费用以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备品备件。
在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按附件4技术规范要求的在_______个月期间污水处理项目设施正常运行需要的消耗性备件和事故抢修的零备件,并提交备件的详细清单。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生产、销售污水处理项目设施所需全部备品备件的厂商名单。
保证期。
乙方应在移交日后 12 个月的保证期内,承担全厂设备和设施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因接受移交的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乙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尽快自费进行保修。
在紧急情况下,或乙方没有及时保修,甲方有权兑取维护保函的相应金额进行保修,但应将支出的情况告诉乙方。
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在移交时,乙方有义务将所有承包商、制造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在可转让的范围内分别无偿转让给甲方,并促成供应商以过去同样的优惠价格供应设备,在移交时,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合同延续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移交效力。
除条规定以外,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移交的完成而终止,甲方应接管污水处理项目的运营及享有污水处理项目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维护保函的解除。
甲方应在移交日起12个月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解除所有或届时未兑取完的维护保函的余额。
风险转移。
甲方承担移交日后污水处理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乙方的过错或违约所致。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11条甲方和乙方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爆发;。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甲乙方的原因引起的污水处理工程供电中断。
积极补救不可抗力的义务。
(b) 作出一切合理努力以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c) 尽快采取行动纠正或补救造成免于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
(d) 作出一切合理努力以减轻或限制对对方造成的损害;。
(e) 将其根据上述(b)(c)和(d)段采取的行动或行动计划定期通告对方,并在导致它免于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不再存在时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的处理程序。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本着诚信平等的原则,立即就此等不可抗力事件进行协商,
(a) 如果双方在_______日内达成一致意见,继续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甲方应按照附件12的规定向乙方进行补偿。
(b) 如果双方不能够在上述_______日期限内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可送达终止通知。
费用。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保险获得补偿,甲方可依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损失给予延期并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日起连续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双方应协商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和重新履行本协议的时间。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和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如果不能一致解决将会对项目的顺利进行造成实质性影响时,任何一方均可以按条款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保密。
任何一方或其雇员、承包商、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它方面,但不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如果尚未公布即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在特许经营期期满之后的_______年期间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的信息除外。本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
双方应相互合作以达到本协议的目的,并应善意地行使和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在此前提下,双方同意:
(b)如果任何一方获悉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属于:
(2) 合理预计另一方不可能获悉该事件或情形;。
则该方应尽快将该事件或情形通知另一方。
第12条 甲方的一般义务。
不干预。
甲方不得干预污水处理项目内部管理事务,除非本协议条款的执行受到影响。
不当兑取保证金。
如果甲方兑取了乙方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中的款项,之后乙方通过仲裁或其它方式确定甲方无权兑取,甲方应退还兑取的金额,并应补偿乙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以及支付自兑取之日至退还之日的利息,该利息按当时银行短期贷款利率执行。
第13条乙方的一般义务。
股权转让的限制。
附件7是乙方原始股东的名单及各自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乙方应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确保在协议生效日之后_______年内,未经甲方批准任何股东都不得将股权进行转让。在协议生效_______年后,在符合下列_______情况下,甲方应批准乙方进行股权转让。
(a)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
遵守适用法律。
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应始终遵守适用法律的规定。
劳动安全标准。
乙方应遵守现行的劳动保护法规,尊重职工的权利和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及有关标准。
项目文件的协调。
乙方应确保融资文件、股东之间的任何合同、乙方章程、本协议项下的保险单以及由乙方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其它合同都能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和都能够履行本协议。
税金、关税及收费。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行政性收费。
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
乙方雇用任何承包商和其雇员及其代理人,不应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承包商和其雇员及其代理人为本协议目的的所有作为或不作为视同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
知识产权的赔偿处理。
乙方应对本项目在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而引起的诉讼负责应诉和赔偿。
第14条保险。
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8的规定自费购买保险。
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本协议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有权购买该保险,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从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款中兑取需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第八章违约赔偿。
第15条违约赔偿。
赔偿。
任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减轻损失的措施。
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损失。如果一方未能采取此类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受损害的一方应有权从另一方获得为减轻损失而采取行动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如果造成损失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受损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扣除这些因素应承担的损失。
对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各方均不应对由于或根据本协议产生的或与其相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利润损失或附带损失或惩罚性损害赔偿负责。
第九章终止、变更和转让。
第16条 终止。
甲方的终止。
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于甲方的违约或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如果有允许的纠正期限而乙方在该期限内未能纠正,即构成乙方违约事件,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并兑取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中的保证金:
(a) 乙方未按时实现融资完成;。
(b) 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
(c) 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
(d) 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e) 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
(f) 根据中国法律乙方进行清算或资不抵债;。
(h)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甲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 个工作日内仍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乙方的终止。
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于乙方的违约或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如果有允许的纠正期限而在该期限内未能纠正,即构成甲方违约事件,乙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b)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义务;。
(c)甲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乙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终止意向通知。
按照第或条发出的任何终止意向通知应表述违约事件的详细情况并给出必要的协商期。
在终止意向通知发出之后,双方应在协商期内为避免本协议终止采取措施,如果双方就将要采取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在相应的协商期内纠正了违约事件,终止意向通知应立即自动失效。
终止通知。
在协商期届满之时,除非:
(i)双方另外达成一致;或。
(ii)导致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违约事件得到纠正,
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一方有权发出终止通知。
终止的一般后果。
如果本协议提前终止,则自任何一方发出终止通知起,至双方商定的提前终止日止,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不再有进一步的义务,但根据第条可能到期应付的任何款项,以及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之前发生的而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之日尚未支付的付款义务除外。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本协议中争议解决条款和任何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其它条款。
终止后的补偿。
乙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
在生效日期后,如果甲方因乙方违约事件而终止本协议,则甲方应有权收回乙方对该项目的相关权益。甲方在向乙方支付附件12补偿表所列的补偿金额后,乙方对该项目的相关权益将转归甲方所有。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从特许年限、已运营年限、乙方在项目中的总投入、乙方的过错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设定。
甲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
在生效日期后,如果乙方因甲方违约事件根据第条终止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收回该项目的相关权益。甲方在向乙方支付附件12补偿表中的补偿金额后,乙方在该项目中的相关权益将转归甲方所有。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由甲乙双方从特许年限、乙方已运营年限、乙方在项目中的总投资、乙方已获取的收益、该项目的预期收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第款项下不可抗力事件和/或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
如果因第款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依据第16条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附件12补偿表中所列的补偿金额。甲方支付该项目的补偿金额后,乙方将该项目中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甲方。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由甲乙双方从特许年限、乙方已运营年限、乙方在项目中的总投资、乙方已获取的收益、该项目的预期收益以及各方对此等事件承担的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终止后的移交。
乙方根据条款向甲方移交参照第条规定的污水处理项目所有设施的权利和权益。
乙方应于提前终止日立即向甲方移交污水处理项目的占有权和运行权。甲方和乙方应于_______日内按照条款确定终止补偿金额。甲方应在确定终止补偿金额后_______天内将终止补偿金全部支付。乙方在收到最后一笔终止补偿金当日,将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全部移交给甲方。
第17条变更和转让。
甲方的变更。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造成甲方的变更,但新的甲方应:
(a)具有承担原甲方对项目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能力,并重新得到政府的授权,以及:
(b) 接受并完全承担原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乙方的转让。
资产或合同的转让。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让、转让、抵押、质押本项目的资产,也不得在上述资产、权利和利益上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者以其它方式处置这些资产、权利或利益。
第十章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第18条解释规则。
修改。
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并具约束力。
可分割性。
(a)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b)双方应对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进行修改,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并且这些修改应尽可能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
第19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若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该争议未能得到解决,则应适用第条的规定。
仲裁。
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由甲乙双方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应提交给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在争议、分歧或索赔作出最终裁决前,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继续享有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在最终裁决作出后按裁决进行最终调整。
继续有效。
第19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仲裁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其它。
第20条其他条款。
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通过专人递交、快递、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按下述地址送至或发至对方:
一方的收件人地址、电传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若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下述情况应视为已送达:(i)如用信件进行任何通讯,在由专人递交、快递或邮寄方式(挂号、要求回执)发送至上述地址时;和(ii)如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在准确发送至上述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时。
不弃权。
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放弃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除非一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任何一方未坚持严格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未行使其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条款的放弃或对今后行使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合同文字。
本协议以中文订立,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二份。
本协议由双方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名下注明的日期签署。双方愿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
生效日期
(a)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或。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甲方)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乙方)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最热生活污水处理协议【第八篇】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乙方应施工需要,向甲方租赁拉森钢板桩等周转材料(租赁物)一批。
租赁物的具体品种、规格、数量及其租费标准如下:
签订地点:污水处理厂项目部租赁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合同双方经办人签字的收发材料单和明细码单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二、租赁期限:最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壹个月。超过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自合同签订日起,乙方提取租赁物后,由于乙方自身因素造成的不足最短租赁期限的返桩,乙方应按最短租赁期限向甲方支付租金。在征得甲方同意前,乙方不能将钢板桩转移至另外的工地。
三、保证金: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甲方在将上述租赁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深圳福永污水处理厂工地),乙方在租赁货物到场后24小时内将保证金全部打到甲方账号,租赁物归还给甲方后即办理总结算,甲方自收到由乙方确认签字的“检验报告”并在扣除乙方应付的所有款项后,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迟延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任何款项时,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减。乙方有义务及时补齐该扣减的金额。
四、提取与归还:双方签订合同后3天内,乙方必须提货,否则甲方有权对该租赁物另行处理。
乙方提取租赁物,即认可租赁物质量合格。
乙方在提取和归还租赁物事,应遵守甲方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提退货应提前三天与甲方联系,均按甲方指定的仓库提退,数量、质量等由双方当场验收。
乙方在其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不安全因素或应承担其它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租赁物归还时,以原物归还,应保证实物整洁完好,并应堆放整齐。
五、运输与装卸:甲方负责从甲方仓库将租赁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及费用,归还租赁物的运输由乙方自理。甲乙双方负责各自仓库场地的装卸。
六、租费结算:租费从租赁费送到工地的实际日期开始计算,每月月末结算一次,租费不能在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在每月15日内付清上个月的租费,逾期付款应按每日加收月总租费03%的带纳金。
第1页。
八、违约责任:。
1、租赁物应只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工程。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移工地、或转租或转卖给他人使用,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租赁期间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签约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1、如果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上述合同条款正常履行,则甲方有权到本合同涉及租赁材料所在的工程现场并提回。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本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权检查与本合同有关的工程施工点和仓储清点。
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承租方:
出租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