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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范例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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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1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9月1日,新《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新起点。这个新起点,意味着“素质教育”由教育理念、教育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意味着“均衡发展”成为新时期义务教育发展的新方向;意味着政府将更多地承担起对义务教育的责任;意味着广大教师的地位、职务、待遇、培训等将得到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下面,我就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谈谈个人的一点学习体会。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新时代的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的老一套不放手,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因此,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在新法中,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新法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

新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这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当前,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存在很大差别,带来了择校等一系列问题。

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法律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这些都会从法律层面保障义务教育朝着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通过学习,使我们了解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我们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在平时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以学生为本……,使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2

在目标的定位上,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__版)构建了素养型的语文课程目标。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包括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是一个整体。

第一个方面是文化自信。感受与热爱、继承与弘扬、关注与参与、了解与借鉴,是要我们重点培养学生在这些方面的行为表现,希望通过这些行为表现能够增强文化自信。

第二个方面是语言运用。这里面我们要关注三组名词,第一组是语感和经验,学生在日常生活当中培养并且丰富自己的'语感,进而提升语言品质。第二组是意识和能力。发展这样的一种语感和经验,学生要有自觉意识和能力。第三组是内涵和情感,感受语言文字的内涵。

第三个方面是思维能力。思维能力的发展方面,我们更关注的是学生思维品质的提升,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学生求真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思维和语言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学生在运用语言的过程中关注到语言的思维表现,二者是共生共长的。

第四个方面是审美创造。关于审美创造,需关注几点:第一点,是学生的审美经验,语文学习过程中,语言文字的美以及语言文字所表现出来的生活美、自然美、思想美,帮助学生积累审美经验。第二点是审美能力。第三点是审美观念,学生的经验和能力都需要在正确的审美观念的指导下。

学段要求里细化了四种实践活动,识字与写字、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识字与写字是基础,四个学段,根据不同学段要求进行不同的教学实践活动,四个学段又体现了新课标的连续性、阶段性。

总之,义务教育语文教学转化思路——在真实的情境中解决现实问题。由学习任务驱动到关键能力培养再到核心素养提升,学生在语文实践活动中去提升义务教育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3

本人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

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当然,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取决于执行的过程。这种实效不仅在于用法律规范政府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投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等。更在于让其他人有法律的依据,合力打击那些非法行为。因为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在于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随之而来产生的监督行为。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的法律。不是政府和学校,而是学校、学习横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响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总之,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4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5

通过四天的学习,授课老师们对《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解读,使我越来越感受到这次课改绝对不仅仅是改变一下教材而已,而且还是学生学习方式的彻底改革,更是我们教师教学方法上的重大改革学习了语文《新课程标准》,让我认识到语文新课程标准改革的重要性及改革的实质性,在新教学理念的支配下,作为语文教师,学习新课程标准,在教学工作中给我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对我来说,新课改是一场对话,一座平台,更是一把迈向成功教育的钥匙。我们怎样才能创设轻松的学习环境,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以及尊重学生个人的感受,一改以往语文教学,为了总结经验,便于今后的工作,谈谈自己的体会。

课堂教学需要师生双方的共同活动,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和创新精神是“新课标”赋予教育工作者的使命。教师就应该激活学生的情感,营养学生的德性,并用自己的航标之灯,去照亮学生的希望之路,使他们的心灵世界也通明透亮。孕育着这样的心灵,一切美好的事物才能从外部走向内部,从客体走向主体,一句话,才能内化为学生的素质。

在课堂教学中,要有意识地让学生在自主学习、交流合作中,逐步提高独立探究的意识,增强与人合作的需求感。从而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学会与人交往和合作。这是课堂教学研究的主攻方向。《语文课程标准》指出:“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我认为,应抓住“小学生主体性的发展”和“探究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着眼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使学生成为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 这就极其需要拓宽教育教学的视野,语文中进行探究学习,对培养自主学习能力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语文中探究学习,是学生在语文实践中获取知识、方法、情感体验的过程。探究的可以是文章的思想、内容,也可以是词句之美、景色之美、情感之美、意境之美,也可以是学生感悟学习过程,领悟学习方法的过程。“探究”更重要的还不是结果,而是探究过程本身,然后获取探究的乐趣,培养学生主动探究的意识。探究性学习的目的在于改变学生由单纯地接受教师传授知识为探究学习方式,为学生构建开放的学习环境,提供多渠道获取知识,并将学到知识加以综合应用于实践的机会,促进他们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策略,培养穿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个性。

《新课标》更重视语文知识与能力的培养。强化语言实践便是《新课程标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的能力,其主要途径是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一个成功的教育工作者,他能够和谐地把读贯穿于课堂教学的始终,既能让学生充分阅读,又能有效发挥教师的指导阅读的作用。教师应充分了解“学情”,营造使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情境,有针对性地进行学法训练,提高学法指导的自觉性;适时引导学生自悟学法,有意识地强化活用,加强能力迁移。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对孩子的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我们的老师细心、耐心地教导、引领。但我相信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学理念、教学手段的不断更新,会出现了更多让人们感到高兴的事情。我们的语文教学课堂才会真正地发出金子一般的光彩,总之,新课程改革,符合时代的要求。新的课程、新的起点、新的重任都需要发挥每位课改教师的聪明与辛勤劳动。“功夫不负有心人”,相信我们的汗水不会白留,耕耘过的土地一定会结出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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