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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范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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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第一篇】

在东方,一向流传着女娲捏土造人的传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在西方,则相信上帝创世说,也同样根深蒂固,深入人心。然而,达尔那部惊世骇俗的巨作:《物种起源》则扭转了一切。为世俗中迷茫的我们指引了前进的方向。

《物种起源》使那些远古的传说,在它的面前不攻自破。它摆脱了科学的束缚,使人们的思想进一步得到了解放;它引领了时代潮流,使自然科学迅速崛起;它惠及了后世,更使我们明白了拼搏的重要。虽然在这条人们慢慢认知科学,了解科学的道路上,存在着诸多坎坷,但阳光总在风雨后,是金子总会发光的。《物种起源》经得起岁月的推敲,经得起后人的考核。“生命仅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的细胞的开端”,这多么令人难以置信,但世界就是如此奇妙,一粒小小的种子能够长成参天大树,一粒小小的受精卵,则诞生了我们……读着《物种起源》如让思想插上智慧的翅膀,在科学的天空翱翔,亲身感受着自然的神奇与美妙。

《物种起源》使自然科学迅速崛起,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引领着这原本保守的时代,使它走在世界前列,李卜克内西对此做过生动比喻:“达尔文远离大城市的烦嚣,在他宁静的庄园里准备着一个革命,马克思自我在世界嚣嚷的中心所准备的也正是这种革命,差别只在杠杆是应用于另一点而已。”《物种起源》中的进化论引导着人们深入研究,为分子遗传学生物学开拓了道路。由此,进化论不愧被称为19世界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有了它的推动,自然科学迅速崛起,如虎添翼,科学领域的发展又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社会又向礼貌迈进了一大步。这无不显示着它的辉煌。读着《物种起源》感受着先人的智慧,科学的伟大,在它面前我就像沧海中的一粒粟,在这巨作的震撼下,望洋兴叹。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句话无不在提醒着我们要竞争,要拼搏,这就是生存的法则。同样在这奇妙的自然中也无法改变,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着血腥的一幕幕,弱肉强食,强者称王,已成了一种习惯,一种不可改变的规律。历史就是最好的见证者,中国清政府闭关锁国,从而造成中国与世隔绝,远远落后于世界潮流。中国落后了,落后就要挨打!中国由此走上了半殖民地半封建化道路,开始了中国百年来的屈辱史。唯有强者才能称王,唯有适者才能生存。此刻这条中国巨龙最终复苏了,沉睡了这么久也是时候腾飞了,中国吸取了历史的教训,一刻也不敢松懈,奋起直追。因为历史证明,适者生存,这条生存法则是亘古不变的,唯有适应才是上策。对于我们本身,既然自然选择了我们,我们有幸在这个世界上生存,那我们就要好好把握,既来之则安之,努力拼搏,不要让自我成为弱者,成为别人的垫脚石,不要让自我成为别人竞争的牺牲品。仅有拼搏,才能让自我变得强大,才能适应这个社会,立足于这个社会。读着《物种起源》,感受着竞争的无情,告诉我们现实的残酷,但与此同时,它也激励着我们勇敢前行。因为未来充满战场,需要我们的拼搏。

《物种起源》的魅力就在于此,这是一场没有硝烟,没有鲜血的革命,却悄无声息地改变着人们,影响着社会,冲击着世界。《物种起源》让我感受到了科学令人着迷的气息,科学如同一个巨人,他有伟岸的身躯,挺拔的身姿,气吞山河的气势,无不让人震撼,令人仰望。就让科学解放我们的思想,使科技崛起,国家兴盛,激励着我们拼搏向上吧!

一本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第二篇】

最近我有幸地拜读了陶行知先生的《陶行知教育mz》,读罢这本书,我受益匪浅。陶行知先生作为一名留洋的教育家,在深刻了解了中国的文化和社会现实的基础上,所提出的教育学说,既强调了教育的显示功能,又关住了教育的终极目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他的理论和实践,应该成为中国教育血液的重要成分。他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敬业精神让人感动,我也为之折服。在读到《教学合一》这节时,陶行知先生提出了教学要合一的观点,有三个理由。第一,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生学;第二,新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第三,先生不但要拿他教的法子和学生学的法子联络,并须和他自己的学问联系起来。简而言之,一,先生的责任在教学生学。二,先生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三,先生须一面教一面学。我仔细阅读,细细品味,联系我的教学,我感觉陶公所提出的“教学合一”的观点很有道理。我们教育的对象是学生,教师的课堂设计应适合本班学情,根据学情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实施教学,那么这样学生就会乐学了。教师除了正常的教学工作外,确实还需要不断的学习,用丰厚的知识去充实自己,不是有句话“教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就必须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活水吗?”

《学生的精神》中提到三点;(一)学生求学必须具有科学的精神;(二)要改造社会必具有委婉的精神。(三)应付环境必具有坚强人格和百折不回的精神。我想说说我自己的感受。现在的学生正如陶公所说容易“自满”,自己刚刚对这个知识点有一定的领悟,就沾沾自喜,但真正实践做题时,却无从下手。学生对学习缺少一定的目标,很多学生不知道自己到学校来接受教育是为了什么。每当找学生谈话时,我便会问“你准备读完干什么?”学生的回答:“不知道。”他们从来很少会想过我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会是什么样?这就导致学生在学习上不想下功夫,更不愿意吃苦,对于周围的环境学生很少从自身找原因,而是把更多的原因归纳在外界的环境上。例如,学生作业未完成,当问其原因时,学生回答无非这几种“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交作业?”“我不会做。”“我不知道做哪道题?”“我忘记交作业啦!”“课代表交作业时没告诉我!”诸如此类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让人无可奈何,更多的时候我在问自己:“我们的学生到底是怎么了?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变成这样?”

回首这些年的教学,我在不断的告诉自己:你一定要学会去转变角色了,你现在已经是一名教师了,陶行知先生的《教育mz》中师范生的第一变——孙悟空,也是这样告诉我的,只有先知道怎样做一个好学生,才能培养出来许多好学生。可是为什么是变成孙悟空呢?陶行知先生说孙悟空有目的,有远虑,有理想。他是抱着一种目的去拜师的,这无形中就告诉了我们如何做一个好学生。

一本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第三篇】

今天我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欢聚一堂,这次的主题是读书"!我认为主题下面还应加九个字: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现在我开始发言了:读书一定要用心去读,不能囫囵吞枣、走马观花,不读书是万万不行的,因为书是智慧的结晶,是治愚的`良药,书是你的良师益友,带你游览知识的海洋。书也是你忠实地朋友,你伤心时安慰你,你高兴时和你一起欢乐!

总而言之,书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你一定要好好利用它,希望大家多读书。大家加油!我想信你们!

一本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第四篇】

当徐斌老师发下《我与地坛》这本书时,我并不知道这是史铁生的散文集。喜欢上他,仅仅因为书签上史铁生淡定的样子,两眼微眯,在洁白的书签上,静静地望着什么东西。那种目光,仿佛穿越一切,就那样直直地望着你,躲不开,逃不掉。

《我与地坛》讲述的是史铁生在双腿残废后,在地坛中见到那些充满活力的人后,发出的内心感慨。作者把地坛当做了自己不愉快时发泄的地点,地坛也是史铁生思考自己前途命运的地方。

拜读《我与地坛》,起初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因为老师说要我写读后感。可是,读着读着,不禁被作者母亲伟大的母爱感动了。

在《秋天的怀念》这1篇文章中。作者双腿残疾后脾气变得十分暴躁,喜怒无常,悲观厌世。作者的母亲虽然身患重病,但她依然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让孩子开心,让一个双腿瘫痪的儿子重新振作起来,不再颓废下去。当儿子答应她第二天去北海看菊花时,她欣喜若狂。但是几分钟过后,她却无法支撑自己患有重病的身体,旧病复发,倒在了血泊之中。她临终前那句没有说完的话,仍是担心他那双腿瘫痪的儿子和未成年的女儿。读到这儿,我不忍再读下去,我深深地感受到母爱的伟大。

伟大的母爱让史铁生身残志坚,成就了作家,也演绎了精彩人生!也让我再一次懂得了母爱所激发的创造活力。

一本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第五篇】

今天,天气清爽。吃过早饭,我读了《两只狮子》的故事。故事中有两只小狮子,一只很刻苦的学习生活的本领;一只不学习本领,说靠妈妈是森林中的大王而不用学习本领的。妈妈告诉不学习本领的小狮子说:“总有一天妈妈会老去的,会离开小狮子的,只有自己学到本领才能生存的。”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只有自己好好学好本领,才能更好的.生存!只有自己好好学习,才能更好的生活!通过读书,我快乐的学到很多知识。

一本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第六篇】

从文字的层面看,路遥的《人生》,文字是朴实的,易读的。读路遥小说不像读鲁迅,张爱玲小说那般吃力。也侧面说明了三人对文字的追求的不同。鲁迅文字文白夹杂,文字使用准确而精炼。文白的切换还被用在新旧对比的区别上。比如狂热人日记中序言写狂人已经病好是文言写成,代表旧的。日记正文是新思想是用新白话写成的。张爱玲的文字则来自明清小说旧白话。人生的文字中看不出路遥加工的地方,我想可能正是他想要做到的。因为从后面内容和时代上看,路遥应该希望自己的作品在农村有更大影响力。加之当时受教育的知识分子仍不算多。

从探讨的问题上看,路遥要讨论的问题很明确,就是农村的知识青年该怎么奋斗?是一心向往城市,关心国家国际大事,还是热爱吾乡吾民,扎扎实实为家乡做贡献。显然,作者给出的答案是后者。

和两个女主角的爱情就是象征。巧珍在高加林低谷的时候给了他安慰,但却无法和他沟通思想,只能和他讨论庄稼地里的事情和母猪生了几头小猪。但她又是如此善良,即使在高加林抛弃他转而爱亚萍的时候,还只是偷偷自己伤心不愿意憎恨高加林。亚萍正好相反,她可以和高加林讨论国家甚至国际大事,甚至在新能源的问题上看法让高加林都感到佩服。她也是真心爱着高加林,但她也有自己的问题。她对农民的身份有歧视的一面,虽然她最后表示即使高加林一辈子是农民她也愿意跟随,但那明显有冲动的成分。这也是为什么在高加林没有成为记者前她没有表露对他的爱。另外她有小姐脾气,会因为小事情发脾气。当高加林面临两份爱情选择的时候,他选择了亚萍。从结局作者对这个决定是批评的。因为选择亚萍的一个理由是亚萍和高加林说她们家要去南京发展,而且通过她父亲的关系可以把他也调到南京去。他们一起憧憬着去南京后一个做主播,一个做记者。可惜到最后高加林被打回农村,得到消息的时候,他才发现他真正爱的是巧珍,他拒绝了亚萍跟他去农村的提议,并明确表达自己爱的是巧珍。

《人生》中描述了两段不同的生活经历,一段是农村劳动的生活经历,一段是城市的生活经历。在农村,水是脏的,自由爱情是不被允许的,劳动是苦的(手脚被磨出泡),人们的`观念是陈旧的。在小说结尾前都是这样,直到最后再次被打回到农村。而城市则是干净的,是充满希望的,人们是有文化的,恋爱是可以自由的。要说城市有什么不好,那就是城市人对农村人身份的歧视,还有城市人好像比农村人更有心计(这点似乎站不住脚,高明楼也有心计)。高加林在成为全县瞩目明星后,自认为前途一片光明。而且也极有可能跟着亚萍一家到南京发展时,突然被打回现实。这是作者的设计,因为高加林的往上爬,根基不是自己的努力而是他叔叔的下属给他走的关系。计划着去南京发展,也需要亚萍的爸爸的关系。我觉得这是作者要反对的,不靠自己的努力而通过走关系,往上爬却忘记了根植的农村。到了最后,高加林发现他真正爱的是巧珍,是作者希望让农村青年看到他们真正的对家乡的爱,家乡永远不抛弃他们。就像高加林被打回村,迎接他的不是嘲笑是安慰。

一本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第七篇】

怀着激动的心绪,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出名著作《三国演义》。

曹操的狡诈,刘备的谦虚恭谨,孔明的小心,周瑜的胸怀狭小,每独自一个人物都具备不一样的性情,笔者塑造的痛快淋漓,细细品尝,让读者似乎进入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部实质意义是以智和勇来顺次展开的,不过我觉得智永恒是胜过勇的。譬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徒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承担不了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合适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阿斗,整日饮酒取乐,不理朝政,甘心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终竟至演出了让天仆人耻笑的事物,乐而忘返。谁会想到一个国度的统治者能做出这么的时移俗易的事物来呢?暴虎冯河,大敌现时,只能抵死出征作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假如吕布在白城门上的楼服从谋臣的计谋,不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假如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物和关羽申说白,哪里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前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度,魏,以前煊赫一时;蜀,以前功成不居;吴,以前名震江东。这样来看,从国度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情。曹操,欺负压迫老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雄霸江东。

假如说魏国在魏蜀吴里计谋最强,一点儿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可以称作举世无双,司徒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不过两私人都有自个儿致命的弱项:曹操多心,司徒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一准是伏龙诸葛亮。他那傲人的机灵,熟练的兵阵,无不让后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点人物,不过我觉得都还不如孔明。吴,一个占领三江六郡的国家,能算做上是有计谋策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一段时间的周瑜就记诵兵书,洞晓布阵。通过一番刻苦的尽力尽量,终于当上了水上作战部队大都督,总统舰艇兵。然而他太过于忌妒,死正当中年时。从这些个人物和国度我们不不好看出人的性情的关紧性。性情关系着成功。

每私人都有自个儿的目的,只要踏塌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寻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信任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这个暑假,我读了《三国演义》,它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关紧的文学出名著作。《三国演义》这本书由罗贯中以陈寿的《二十四史》,范晔的《后汉书》及元代的《二十四史》为根据,通过熔裁在元末明刚刚创立作的.。它描写了近90积年的重大历史事情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览了魏蜀吴兴亡的历史画卷,形象地重演了这一风云变幻而又兵荒马乱地历史时期,具有活力地揭示了统治集团内里钩心斗角、勾心斗角、相互串通而又互相抢夺的关系,向读者展出了一副精彩壮阔的历史画卷。

那里面有庸主献帝阿斗,胸襟狭隘的周瑜,敦厚的鲁肃,英勇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非常态。这些个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个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觉的是这本书之中所描写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他降汉不降曹、秉烛通宵、千里走单骑、过关斩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获悉故主消息儿,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觉得虽降了敌,但最终仍然归来了,不惟仍算忠,并且还要算一种不容易得到可贵的忠。

一本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第八篇】

在一个晴朗的一天,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在《三国演义》里,我最佩服的就是诸葛亮了,他足智多谋、聪明过人,给刘备出过许多金点子。人们常说:“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死诸葛吓走活仲达”这些都是用来形容诸葛亮的。据我所知,诸葛亮从小熟读兵法,一边种地,一边生活,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而且,诸葛亮读的书可多了,有了一定的文化,才会被人们称为“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啊!

就像《空城计》,司马懿攻下街亭后,又攻打没有防备并实力弱的西城。诸葛亮知道后,临时想了个“空城”的妙计,吓退了十五万魏军,保住了西城,得到了部下的赞誉。你看,诸葛亮多么厉害啊!竟然可以以不到一百个人吓退十五万大军,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当没有武官,没有金戈铁马,却打败了十五万人,这对我们来说,简直是不可能。把文中的诸葛亮换成我们,那一定是手忙脚乱、不知所措、抓耳挠腮了吧!可诸葛亮,镇定自若,临危不惧,丝毫感觉不到一丝慌乱的心情,就连魏国的大将司马懿也不敢冒犯他,实在令我们佩服啊!

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令我们十分佩服,我越来越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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