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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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第一篇】
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对全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特别是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建议,进行了回顾总结和思考,现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xx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扎紧织密党内法规制度笼子。近年来,针对在执纪审查、巡视、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我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从制度层面“补短板”、抓规范。省委印发《关于推进制度规范全覆盖的工作方案》,编制年度省委制度建设清单,既研究出台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配套制度,又根据实际需要抓好建章立制,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后,我省聚焦问题、举一反三,制定了巡视整改省级层面制度建设清单,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充分发挥制度治本作用。定期举办党内法规制度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对党内法规制度,特别是廉洁自律准则、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进行深入解读;组织有经验的基层纪检干部对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交流心得体会,开展执行情况讨论,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熟练运用、准确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能力和水平。从省纪委来看,针对“酒桌办公”问题,我们协助省委制定了《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针对私设“小金库”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针对“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量大面广”问题。
二、存在问题。
无法正常规范的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市党内法规工作机制还处于初步建立阶段,“碎片化”情况明显,没有系统完备的工作运行机制和制度。比如,制度建设上,对中央、省上相关制度的操作细则还没有落实,党内法规制定办法、规划性文件备案办法等文件还没有制发下去,导致各级各单位缺乏相应的规范要求;工作推进机制上,党内法规工作各种要求分别散见、依附于各种工作安排上,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
四是业务不熟悉。一直以来,我市都没有从事党内法规专业性人才,虽然去年市上专门安排人员到省上系统学习党内法规工作业务,但随着办公室人事变动,相关人员暂不再从事党内法规工作,新的还需要一个学习培养的过程。各区县、各部门业务能力普遍较低,特别是在文件起草和执行方面十分欠缺,有的该备案的文件不备案,有的不该发的文件任意发,有的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冲突较多,等等,迫切需要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在文件制定、备案和执行等方面的工作水平,保证党内法规落到实处。
三、几点建议。
要内容和要求,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二)着力完善党内法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市上政策法规处尽快开展实质性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能职责;有条件区县成立相应机构,条件不充分的要有专门人员从事具体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文件制定、报备、清理等进行考核。探索建立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府相关法律部门在文件审查方面的作用;建立规范性文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商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
(三)着力做好党内法规重点工作。尽快启动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好下备一级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优,有件必审、有审必严,坚决消除个别“红头文件”违法违规现象。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度,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并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推动党内法规落到实处,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四)着力提升党内法规业务水平。针对各级各部门对党内法规工作不熟悉的情况,建立常规性和灵活性的学习培训机制,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宣传教育,促进党内法规工作开展。加强指导培训工作,采取区县派员上挂学习、召开座谈会、建立业务平台、通报备案情况等方式,提高区县和有关部门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能力。
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第二篇】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第三篇】
通过反复学习、与同事谈心,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深刻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多,危害大。
1、政治理论学习不主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一是不够重视,认为经常读书、看报看电视,缺乏系统性的学习和理解,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二是在学习上存在着一定的实用主义和片面性,用什么学什么,需要哪方面的理论知识时才去认真阅读。三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耐不下心来,一知半解,缺乏系统性、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深入学习。四是以基层工作忙、事务琐碎为借口,不愿静下心来学习,沉下去思考。由于缺乏认真细致、深入的学习,在具体工作遇到困难时,战胜艰难险阻的动力和精神支柱有不牢的苗头,在从事的信访工作、民兵预备役工作具体工作难度较大时,有困惑、有畏难,战胜困难的动力不足,理想信念坚守不够。其危害是跟不上时代飞速发展的步伐,不利于是非鉴别力、洞察力的提高,不利于业务能力的改善,不利于为民意识的加强。
3、党性修养需要进一步提高,创新意识不强。认为在基层工作时间长凭经验干工作,凭老思维处理问题,不愿过多的思考和探索,怕冒风险、怕遭非议,认为还是老办法、老路子比较稳妥,思想上力求四平八稳,忽视了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在工作方法、工作形式上缺乏创新意识,疲于应付;几项工作同时需要开展同时进行时,有烦躁心理,批评同志不讲方式;不能主动开展新工作,创新新路子少,日常工作疲于落实,信访工作疲于应对。其危害是欠缺在新形势下解决新问题的新方法,工作缺乏规划性、前瞻性、创造性。同时不利于同事之间的团结。
4、政治纪律性不强,政治纪律约束不够。一是遵守党的纪律不够严格。僻如在朋友同学聊天家人聚会时,有些人因某些事发表对社会不满、诋毁党的信誉的言行,自己碍于面子不能针锋相对,甚至有时人云亦云随声附和。二是自己在坚持党的思想路线上还是有一定差距。在“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上做得不够。三是执行政策纪律不坚定。僻如中央《八项规定》明确规定“要厉行勤俭节约”,但仍有讲排场到酒店吃饭现象。其危害是不利于树立党的权威,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不利于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
5、组织纪律性淡化。党的组织纪律处理各级党组织之间以及党组织和党员之间关系的规范。在这方面,一是存在不能虚心听取同事在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在处理信访事项时固执己见。二是安排部署工作征求同事意见少,凭经验干这个,凭经验安排工作。其危害是不利于群策群力,不利于发挥同事们的积极性,不利于工作又快又好的顺利开展。
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第四篇】
一、凡诊治病人的医务人员均为法定责任报告人,对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时,必须按规定及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上报医院预防保健科。
二、全院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发现传染病均有报告义务。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三、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四、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五、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一)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在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到国家疫情监测信息系统。发现其他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
(二)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在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三)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立即进行报告。
六、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七、设专人负责疫情报告、登记核实、统计和分析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第五篇】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吉林师范大学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全力以赴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1.以人为本,提高站位。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与特殊意义,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形成相应防控工作预案,把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3.统一领导,逐级落实。成立学校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基层单位成立基层领导小组,由部门负责人及学院党政负责人负总责,层层明确各项防控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落实工作、细化责任,科学有效、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逐项落实防控措施。
4.群防群控,协同应对。全校上下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
领导小组职责: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指导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学校防控工作预案;协调解决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经费等保障;督促落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信息上报,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主任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兼任。
1.落实防控应急日常工作。及时传达部署上级部门下达的预防控制政策文件精神,实行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疾控部门上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信息。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办校办。
2.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定期开展全校范围消毒,特别是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会议室、办公室、留学生公寓、幼儿园、附中附小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消毒,提前做好消毒隔离和人员防护。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会议室、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及后勤保障。配足口罩、防护服、红外测温仪、体温计,完善隔离区第八学生宿舍基础设施。加强水电暖等重点值班岗位管理,定期进行检测检查,保障水电暖安全。
责任部门:招标采购中心、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5.做好开学返校预检及就诊病人分诊工作。第一时间完成隔离防护准备,做好隔离区内医务人员安排、相关培训、操作流程等工作。制定开学返校预检与就诊病人分诊工作方案,确保预检、分诊、隔离等工作万无一失。校医院开设独立的、与正常门诊隔离的发热门诊,严防交叉感染。及时与市疾控中心、中心医院等专家进行沟通,争取得到技术、人员和设备的最大支持。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
6.完善防控机制。开展校内疫情“零报告”工作,摸清寒假期间在校师生员工情况,面向离校师生员工,督促做好体温自测,并通过“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放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
7.加强重点人员排查。重点关注疫情发生区域返校师生员工及近期有过旅行经历师生员工的具体情况,重点做好湖北籍师生员工,尤其是武汉市师生员工的实时动态跟踪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8.抓实师生员工体温测量和隔离工作。做好隔离空间预备(四平校区第八学生宿舍、长春校区培训中心七八九层)、师生员工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对于体温异常者,进行隔离观察。
9.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对于假期离境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教师,劝导其延期返校。对于假期未离境外籍教师,引导其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外籍教师返校后,做好信息统计、体温检测、居处隔离工作。暂停涉外派出、团组出访、文化交流与学术会议等活动。推迟境外团组来访与国际会议举办。
责任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0.启动封校管理。除正门、南门外,关闭校区其他所有入口,正门和南门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及安保人员,全程值班值勤。校外所有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禁止通行。校内车辆、师生员工及离退休职工凭本人工作证、学生证、离退休证通行。所有入校人员均需验证、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查登记,发现异常立即转交卫生部门处置。
责任部门:保卫处。
11.加强流动人员管理。严控校外非工作人员进入校园。采取车巡人巡视巡相结合的方式,在校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防止校外人员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校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责任部门:保卫处。
12.密切关注教职工、外籍教师动态。全覆盖进行排查监测,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组织填写《人员活动地点登记表》《在外人员统计表》。严格落实“请假报备”制度,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出。严格落实“隔离监管”措施,对离开四平市区返回人员,特别是疫情发生区域返回人员严格实施隔离措施,签订《健康承诺书》,自行在家隔离14天。一旦发现疫情,严格按程序逐级上报,绝不允许缓报、瞒报和漏报。
13.根据疫情情况做好教学调整工作。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允许师生员工提前返校,并实行分流返校。延误课程调串至每周周六完成。
责任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
14.推迟寒假艺术类加试工作。原定于2月16日在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举行的书法(师范)专业加试报名与考试工作延期进行。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部门:招生办。
15.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优势,利用学校官方微信等网络平台,大力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上级防控要求,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师生员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发放《致全校师生的一封信》,印制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手册,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及家长,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注意饮食、交通等方面安全,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及时总结应对疫情工作特色做法与有效方式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在征求同意后,进行社会推广。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16.做好舆情管控。关于疫情动态以政府发布的信息为准,不擅自对外发布疫情信息。教育广大师生员工关于疫情动态以政府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轻视、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擅自转发来历不明的疫情信息。一旦发生负面舆情,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解疑释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发出吉师好声音。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17.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提高网络安全设备防护等级,发现存在网络安全问题的电脑予以断网处理。严格网站访问控制。对学校主页发起网络攻击较多的地域限制访问,二级网站在此重要时段仅允许校内访问。严格网站更新策略以防止非法篡改。除党委宣传部指定电脑外,其他部门及电脑均不能更新学校网站及二级网站。建立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每天进行监督排查。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信息网络中心。
五、检测与报告。
1.各部门、单位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体系。安排专人进行监督排查、汇总上报,对异常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追踪观察,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要重视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2.成立督促检查组,主管副校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督查办公室。负责防控工作督促检查工作。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防控专项督促检查工作,并督查相关职能部门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督促检查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上报党委,严肃问责。
3.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报告程序。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如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4.及时上报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疑似病例。
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第六篇】
一、执行职务的部门主管和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必须建立疫情管理组织,指定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疫情报告工作。疫情管理人员在报告疫情的同时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通报。
三、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感染致病性禽流感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与2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对其它忌口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害、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软下疳、非淋菌性尿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等),应当在24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四、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8小时内卫生局报告。
五、责任报告人在报告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同时,应用电话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简单的报告。
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第七篇】
一、日常预防工作:
1、提高认识:提高师生卫生意识是防病的基础,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并实行接触人群的健康监察与有相关体征人群的医务监察,是控制传染病蔓延与流行的重要措施。
2、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成立园长、主任、班级教师、卫生保健教师组成的幼儿园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实施对传染病预防等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及处理突发事件。
3、常规工作分工:
(1)由保健医负责日常的传染病预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师生了解传染病的预防与相关的体能锻炼知识,从小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个人卫生意识。
(2)利用家长学校、幼儿园广播、网页、宣传板等,向师幼、家长、社会宣传有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做好防治工作。
(3)后勤主任与保健医负责幼儿园室内外、校园环境的卫生打扫及检查指导,对一些易忽视的卫生死角,加强督查,组织人力,进行经常性清扫,确保园内环境的整洁。检查结果与考核挂钩。
(4)加强幼儿园卫生长效管理,由保育员、班主任协助保健室坚持晨检工作。
(5)由保健医对体检异常者进行跟踪了解,督促就医,及时反馈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二、园内传染病发生的处理:
1.保育员、班级教师负责每天对本班幼儿健康状况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幼儿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病例数超过正常时,应及时报告保健医,并提供班级幼儿的基本情况。对班级幼儿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每天2次报告保健医。
2.保健医负责每天检查晨检情况,并记录归档。出现传染病疑似病例时,负责及时将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发病班级、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幼儿进行暂时隔离,必要时护送相关医院就诊。负责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统计后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对病愈返园的幼儿,返园当天必须先到幼儿园保健室,经保健医检查后(卫生部门出具的返园证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4.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解除通知后,方可对幼儿园采取解除控制措施。
三、幼儿园领导。
1、组建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一组织、协调应急工作。
2、当事件发生时,幼儿园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流行的情况,停止进行集体性活动,避免发病班级学生进入集体活动场所,对发病较多班级的学生,相对限制活动区域,必要时使用备用教室,防止发病班级之间的交叉感染。疫情严重时,报请相关部门后,考虑停课。
3、幼儿园需加强同疾控中心的联系,保持信息通畅,密切关注幼儿的发病状况。
4、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网页、板报等多种形式,坚持正面宣传,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情绪,使之自觉配合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做好幼儿园内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不同季节传染病发生特点,宣传传染病的危害与防治知识,增强疾病预防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对发病班级教室进行彻底消毒,加强教室内空气流通,要经常开窗通风。对食堂、厕所进行消毒,以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第八篇】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切实维护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三、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前。
四、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超过度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员,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
五、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额温超过度),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
七、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考核。
1、各部门要根据制度要求展开部门工作。办公室将对各部门不定时抽查,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班主任每次处以50元的负激励,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部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的负激励。
2、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300元以上的损失。
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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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类传染病为强制管理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
2.《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况增减甲类和乙丙类传染病病种,以适应情况的变化。
3.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及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如实公布全国疫情并随时通报重大疫情,并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
5.传染病的控制包括:
(1)控制传染源。(2)切断传播途径。(3)宣布疫区。(4)对尸体的处理。(5)药品生物制品等的供应。
6.解答)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隔离治疗甲类传染病患者和病原体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患者和炭疽中的肺炭疽患者。隔离期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擅自隔离治疗的,公安部门可以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淋病、梅毒患者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接受治疗。治愈前不得进入公共浴池、游泳池。(2)对除艾滋病、肺炭疽病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患者,应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3)在明确诊断前,对疑似甲类传染病患者进行医学观察。在诊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在诊疗中发现甲类传染病的疑似患者,应当在两日内作出明确诊断。(4)对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者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卫生防疫机构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对甲类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的污染场所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5)甲类传染病患者、病原体携带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淋病和梅毒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检疫、医学检查和预防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患者和病原体携带者应接受医学检查和预防措施。
7.切断传播途径:
为控制传染病爆发、流行,必要时当地政府可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批准,采取下列紧急措施:(1)限制或者停止集会、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员聚集的活动;(2)停工、停业、听课;(3)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4)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县级以上政府在接到报告时,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下级政府在上级政府作出决定前,必要时可临时采取第1,4项紧急措施,但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5)及时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
8.宣布疫区:
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在疫区内实行紧急措施,并可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行卫生检疫。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9.对尸体的处理:
对于患鼠疫、霍乱和炭疽病死亡的病人尸体,由治疗病人的医疗单位负责(消毒处理),处理后应当立即火化。
10.检测管理的对象:
根据《艾滋病检测管理的若干规定》,我国艾滋病检测管理的对象为已确诊的艾滋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疑似艾滋病病人、或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
11.检测管理措施:
卫生、医疗保健机构发现艾滋病病人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送其到指定的医疗单位接受治疗。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疑似艾滋病病人、以及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可根据预防的需要,实施下列部分或全部措施:(1)留验;(2)限制活动范围;(3)医学观察;(4)定期或不定期访视。
12.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权益保护: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不受歧视,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社会福利;对检测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结果的确认属个人隐私,有关部门不得泄露。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机构为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提供医疗服务,被指定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收拾,对其中经济特别困难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应报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费用。
13.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2)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3)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4)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登记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邮寄医疗废物,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14.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2)应当在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3)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4)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第十篇】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新冠肺炎疫期学校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全体教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离退休人员),全日制在校生,保安和驻校物业公司、食堂承包经营商员工,校内住宅区人员(不含学校教职工)。
(一)报告内容。
1.每日动向,含现居地、外出、接触人群等。
2.健康状况,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
3.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报告形式。
1.各部门指定1人(出国境访学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由人事处相应管理人员负责)及时与所属教职工取得联系,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做好教职工出行动向和健康情况摸排工作,收集准确信息,建立台账。各部门每日上午8:30前向人事处指定qq上汇报所属教职工前一天情况。有教职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所在部门应每日动态报告症状变化情况。
2.人事处收集汇总各部门报送情况,每日上午9:30前通过qq报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报告内容。
1.每日动向,含现居地、外出、接触人群等。
2.健康状况,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
3.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报告形式。
1.所有辅导员及时与所有学生取得联系,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做好全体学生出行动向和健康情况摸排工作,收集准确信息,建立台账。各系每日上午8:30前在qq工作群汇报各系学生前一天情况。
2.学生工作处收集汇总各系报送情况,每日上午9:30前在qq工作群汇报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报告内容。
1.每日动向,含现居地、外出、接触人群等。
2.健康状况,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
3.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报告形式。
保安、驻校物业公司、食堂承包经营商各指定1人,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做好相应驻校员工的出行动向和健康情况摸排工作,收集准确信息,建立台账,并于每日上午8:30前向后勤处报送所属员工前一天情况。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每日动态报告症状变化情况。
(一)教职工亲属。
教职工亲属按所在单位、学校的报告要求报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教职工也应及时向我校后勤处报备。
(二)承租人。
出租人应做好承租人的出行动向和健康情况摸排工作,并于每日上午8:30前向后勤处报送承租人前一天情况。有承租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每日动态报告症状变化情况。
1.各单位、有关人员的信息报告要准确到位,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
2.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对工作玩忽职守、不履行工作职责,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按照学校或有关单位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开展的人员,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