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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青海公安英模先进事迹观后感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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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公安英模先进事迹观后感篇1

------胡波同志先进事迹汇报材料

胡波同志,男,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三级警督,现任全州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惠于警队钢铁般纪律,坚强的意志,严谨的氛围,胡波同志在从警15年以来,时刻以一颗赤诚的心诠释着一名新时代人民警察的定义,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着自己,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创建和谐社会的新时代,始终把党的事业同自己的理想溶为一体,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当代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扎实实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对社会、对人民、对事业的高度负责和执着追求,用实际行为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无愧于时代的检验,人民的重托!

一、忘我工作,打造平安和谐全州

全州县地处湘桂交界之处,是广西北上中原的咽喉要道,商贾云集,名副其实的广西北大门,无论人口和管辖地域都堪称桂林市第一大县。特殊的地理位臵和复杂的治安环境对于维稳工作是一大难题,刑侦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躬身实干是胡波同志的人生信条,奉献刑侦事业是他永恒的追求。胡波同志从警15年以来,特别是参加刑侦工作以来,打开了一个平凡警察的人生精彩序幕。胡波同志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近万起,其中侦破命案200余起,特别是近三年来,他亲自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800余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000余起。2007-2008年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1年5月荣获桂林市十佳杰出“青年卫士”称号,2011年荣获全区“追逃能手”荣誉称号(记二等功一次)。

2010年10月,由于工作业绩突出,上级任命胡波同志担任全州县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走上领导岗位,他始终不忘自己的本色和职责,用他的话说:如果说以前我是一个战斗员的话,那么现在我既要当好战斗员,还要当好指挥员。作为全县刑事案件侦破的当家人,胡波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办人情案,不收黑心钱,不做保护伞”,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工作与家庭的关系,时刻用实际行动践行入警誓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忠实履行职责,勇挑重担,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局党委的领导下,脚踏实地,雷厉风行,求真务实,无怨无悔地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在担任大队长以来,胡波同志带领民警屡破大案要案、扫黑除恶、开展追逃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战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大队上下的支持下,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胡波带领同志们从辖区多发性侵财案件入手,严厉打击街面“两抢”、入室盗窃、街面诈骗、农村地区偷牛盗马盗狗、盗抢机动车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仅去年以来,就打掉飞车和徒步抢夺团伙8个,抢劫团伙6个,盗窃团伙12个,诈骗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89人,破获案件200余起,追缴被盗汽车、摩托车和电动车及耕牛、现金及金银首饰等赃物。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在担任大队长以来,胡波同志直接参与侦破的各类刑事案件500余起,其中命案28起,共刑拘763人,逮捕245人,打掉涉黑团伙52个,其中相当部分属于区市级比较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这期中包括杨时伟母子被杀案、全州首例零口供定罪的命案、无名尸体案、社会影响较大的校园中学生命案、故意故意伤害致死案、部督强奸杀人案等疑难案件的侦破、2012全州工矿企业保险柜被盗系列案件。

2012年,全州县现发命案10起全破。命案必破,胡波牢记在心,他把学到的技侦情报分析研判的方法和技巧,结合以前曾从事过刑事情报信息研判的工作经验,大胆地创新思维,创造性地灵活运用于分析研判工作中去,屡屡突破“破骨头”,对大量的数据进行细致地分析研判后,共分析出有价值的线索10余条,准确深挖出6名命案作案嫌疑人的藏身地点,为抓捕工作指明了的方向。特别在侦破“”抢劫杀人案中,他的灵活创新侦查理念和独到的立下了汗马功劳。2011年5月开始的 “清网行动”中,截止到当年12月14日,胡波同志带领的全州县刑事侦查大队共抓获网逃124名,其中投案自首81名,命案逃犯23人,10年以上命案逃犯7人(其中潜逃时间长达28年的逃犯一名)。在2011年的清网行动中胡波同志亲力亲为,站在第一线随警作战,率先做到“四带头”:带头吃住在单位、带头上门教育规劝、带头冲锋陷阵、带头严守纪律;始终做到“四亲自”,即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指挥调度,亲自包案追逃、亲自督导落实。曾先后到桂林、重庆,贵州等地外出追逃,一去就是十天半个月,往往是回来之后连家都顾不上回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追逃工作。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绩的取得是光鲜的,付出的心血是艰辛的,胡波同志在这些成绩取得的背后的付出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在他的工作字典里面没有星期日,没有节假日,警情就是命令,每当提及父母妻儿他的愧疚之情就涌上心头,难以自抑,因为他给他们的时间太少了,他的妻子也是一名警察,同时也是一位非常贤达的警嫂。自从他干上刑侦工作以来,他经常是加班加点,回家之后已经是极度疲劳了,倒头就睡,家里的事情是不再指望他了,这么多年以来,很少陪妻子散步,更不用说外出旅游散心,孩子不止一次埋怨他不回家,对他的抱怨最多的就是没时间陪着一起玩,忘我的工作换来的是大案、要案的侦破,全州刑侦工作不但保持了“命案破案增多,发案减少”的强劲势头,同时结合清网追逃行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换来了全州治安环境的好转,一方平安得以保障!

二、心系群众,树立当代警察形象

一个优秀的中共党员,一个力耕求实的警界模范,首先是一个深赋同情心念大众的人,才能开创出耀眼的警界业绩。胡波同志就是这样的。群众事无小事,千家欢乐,万家平安是胡波同志从警最大的心愿。

在“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等心系群众的工作中,胡波同志根据大队的实际情况,精心构建行动措施,扎实开展,主动作为,锤炼队伍,树立形象,抓细做实“深入走访”和“开门评议”两大关键环节,以有效的工作举措狠抓了落实,充分体现出刑侦的工作特点,集中智慧和力量,及时攻坚,破获了一批大要刑事案件,始终保持了严打整治高压态势,提高了“打、防、控、服”水平,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信任感和满意度,用行动显“威”争“位”,创造性的开展了以下举措:一是走访,干警走出门。大队上下统一思想,分片负责,组织广大民警深入辖区、深入群众,扎实有效地进行了走访活动;二是评警,群众请进来。以“警营开放日”活动助推“开门评警大走访”。以“向群众报告、请群众评议”活动为抓手,敞开大门访民意,打开心扉听民声。三是办案,全队动起来。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打击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安全的犯罪、重大刑事犯罪以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以严打刑事犯罪为主线,让人民群众感到社会治安更安全。在胡波同志的工作日记中我们可以看到,胡波同志认为为人民服务对他而言不仅仅是“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四有四必承诺,而是把人性至善的感悟做更加潜性发挥,平实无华中孕育精神的唯美。

多年来,胡波同志坚持每年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带着同志们一道探望慰问受害者家属、犯罪嫌疑人家属、敬老院的老人们,给他们送去精神和物质上的关怀和慰藉,听民意、解民忧,嘘寒问暖那些受伤害的心灵,真心实意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

三、

笃志而体,志向当存高远

“志当存高远,愿乘长风破万里浪。”胡波同志无私的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时刻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忠诚于事业、对群众无微不至,对得起臂膀的肩章和头顶的警徽,严于律己,公道正派,公正做人,清廉从警,是一位优秀的人民警察,最后让我们预祝他在从警的峥嵘岁月中,用不消减的忠诚之心再添佳勋,谱写出无悔于时代的壮丽篇章!

青海公安英模先进事迹观后感篇2

李岩先进事迹

李岩,男,现年49岁,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清丰县人。1987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时任濮阳市交巡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

李岩同志从警二十五年来,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心系群众,竭诚为民,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曾先后荣获公安部"全国学济南交警先进个人"、"河南省人民好卫士"、“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交警”、"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濮阳市人民满意公务员”、"濮阳市十佳交警"、"濮阳市十大杰出青年"、"濮阳市十佳卫士"、“濮阳市人民满意的十佳公安民警”等多项荣誉称号,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2000年其先进事迹被载入由公安部印制刊发的《光辉岁月·中国公安功模荣誉档案》一书。他的先进事迹屡见报端,先后被中央、省、市十余家新闻单位报道,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2012年6月13日上午9时许,李岩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倒在了交通执法工作第一线。

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

李岩同志对公安交通管理事业倾注了满腔的热忱。他每天总是最早一个到岗,最后一个撤岗,同事们都称他为“铁人”。就在得知自己生病后,仍向支队领导要求坚持值好“两节一会”的最后一班岗。无论在什么工作岗位上,李岩同志都是高标准严要求。1990年李岩元宵节前夕,因天气太冷,台阶过滑,从岗台上滑下来,造成左脚脚踝骨骨折,当时正值元宵灯展开始,支队全力以赴,仍警力不足,他就一跛一拐地来到执勤地点,坚持上岗,坚持到任务结束,致使伤势进一步恶化,致使留下每逢阴天下雨都疼痛难忍。

1994年,李岩同志的母亲突然患了急性白血病住进医院,当时正值省“三优杯”活动关键时刻,任务重,人员少,就连其他警种也投入战斗,他几次写请假条,都又偷偷撕掉,对谁也没讲,继续坚持上班,直到有一天,他的弟弟慌慌张张跑到岗亭找他,流着泪说:“母亲的鼻子喷血了,你快点儿去医院看看吧。”直到这时支队和大队的领导才知道这件事,支队长亲自到岗上,命令他立即去照顾他的母亲,硬是把他从岗上拽了下来。

1994年,李岩担任了负责该辖区的交警中队中队长。上任的第三天,他就和战友们在学校门口设立了一个“交警承诺岗”,向全体学生、老师和家长郑重承诺:“孩子上下学时,负责护送所有学生安全通过马路;在家长未来接孩子之前,负责看护所有学生。”由于警力紧张,这个“交通承诺岗”几乎成了李岩的专岗。他每天早上都是提前半小时上班,晚上推迟半小时下班,就这样坚持了整整10年,直至其2004年调离这个大队。10年来,子路小学无一名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孩子们亲切地叫他“保护神叔叔”。

2008年8月调入交通科后,李岩同志迅速熟悉业务,以最快的速度进入角色,在标线施划中严把质量关,施划标线5万余平方米无一处质量问题,其中有4个工程队,因惧怕李岩同志把关太严,不辞而别。带领设施民警和维修工人,对全市各个路口的红绿灯进行了检查,修复损坏路口的红绿灯;检查全市10000米隔离护栏,修复29处105片护栏。为保证濮阳市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有一次夜间巡逻,他突然发现京开大道火车道路段出现莫名的薄雾,能见度一度只有20来米,车辆经过极易出事。这是一种偶然现象吗?凭着人民警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特有的职业敏锐性,他决定对大雾进行一番深入系统的调研。在前后近两个月的时间,他每天都是凌晨3点钟起床,赶到此路段进行观测和记录,掌握了这种薄雾的起散规律并形成了详尽的书面材料。经支队领导研究确定,加强了在特定时段对这一路段的执法工作,确保了车辆及行人的安全。据不完全统计,在多年的交警生涯中,诸如此类的工作调研,李岩的行程已达上万里,排查和消除危险路段116处。

李岩同志在的工作上的表现得到了组织上的充分肯定,他几乎历年被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评为先进工作、优秀党员,多次被评为“省优秀人民警察”、荣立三等功一次。95年因在岗位上的突出表现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人民好卫士”,96年全国公安系统掀起踊跃学习济南交警的热潮,李岩同志在其中表现优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学济南交警先进个人”并荣记二等功一次。

一心为公,至个人安危与不顾

交警工作虽然不像是刑警、特警工作危险性较大,但是由于在路面工作,更容易被人民群众所接触,会有更多突发状况要处理,人们常说有困难找警察,首先最容易找到、接触到的就是交警。在李岩从警的25年生涯数次面对危险和生死的考验,他都是置个人安危与不顾,一心从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

1991年1月22日,李岩同志刚在市人民路口执勤,一个妇女悄悄的走过来,神色慌张,递给他一张纸条然后就头也不回的走了,原来那个妇女从京东旅社路过时,5楼扔下一个纸条,让她马上交给警察。李岩当时一看是用一张烟盒写的:“警察同志,我在506号住,快救救我,”署名是王金柱。他立即带人赶到现场,救出了王金柱,并在同事的配合下,抓捕了主犯何旭光,何旭光是山西长治人,在长治作案后在逃,来到濮阳与市区刘某串通一气,瞄准了山东省电缆厂的业务员王金柱,将其绑架,以10万元向王金柱的家人发出了勒索信,主犯被捕后,由于在长治还有杀人罪,被押解回山西受审,山西警方和山东警方,对一个交警破获此案都感到震惊,他们说“你们濮阳的警察真厉害,我们佩服。”

1995年12月18日下午2时许,濮阳市区建设路南海大酒楼下一辆车号为豫j-14035的车,被四个歹徒拦截,四个歹徒对司机张红光拳打脚踢,正在附近执勤的李岩闻讯后,火速赶到出事地点,李岩不顾个人安危制服一个手持棍棒的歹徒。此时受害司机已口吐白沫,不醒人事。李岩派人把抓获的歹徒送到派出所,又亲自把伤者送医院抢救,忙活一个多小时,直到伤者脱离危险才松了一口气。

2004年市交警支队和巡警支队合并为交巡警支队,李岩同志工作性质发生很大变化,要负责110出警工作,更增大了工作的危险性,夜晚巡逻处理的打架斗殴,偷盗抢劫事件更是多不胜数,曾经有一次李岩警官对家人说:“我现在由于工作的原因,得罪了许多流氓地痞,也抓捕了一些偷抢犯人,所以你们在外面要多小心,有人问道你们是不是我的家人,一定要说不是,以免给你们带来危险······”2005年一天接到报警,有人偷盗手机,赶到现场后他发现是一名维族小女孩,也就十岁左右大小,当时那个女孩看到警察就跑进了附近的马颊河里,由于河床里有大量淤泥,小女孩陷进了淤泥出不来,越陷越深,李岩警官不顾个人安危,跳到淤泥里面把她救了出来,后移交派出所处理。

2006年2月份的一天,李岩同志因操劳过度突然发病胸口疼痛,经医院疹断为心前降支堵塞近70%,经抢救和治疗他的身体逐渐有了好转,但他永不言败,他利用业余时间刻苦钻研电脑知识,自费参加电脑培训班,通过三个多月的夜校学习现已能熟练掌握,并能利用电脑制作课件,讲授交通指挥手势课。多年来,他兼任着辖区七八家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的校外辅导员,经常去为孩子们搞交通安全教育,为我市中学生、小学生及幼儿园的孩子们上交通安全课,为支队新民警、新协警进行上岗前培训。2007年,李岩同志协助拍摄我国第一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景拍摄的大型安全教育故事片,在拍摄过程中,有一次,在我市东环路因抢时间拍摄,从早晨8点到下午5点,他即指挥交通又帮助演员拿东西工作了9个小时,心脏病犯了他偷偷地吃点药,后来被摄制组发现强迫他回家休息,他的敬业精神受到了演职员工的交口称赞。

2008年,公安部提出在全国开展岗位大活动练兵后,这时正值他家中孩子考学无人照顾,而且身患重病每天都要按时吃药来稳定病情。而他为了积极响应号召,努力克服这一些列困难,担任起了濮阳市交巡警岗位练兵活动总教练的重任,在训练中和普通民警一起摸爬滚打,一起学习,始终坚守岗位,值完夜班后不休息带病继续进行训练,一个月下来,李岩同志整个人瘦了10多公斤,领导让他休息,他却说:"这算什么!"知道李岩同志的人都不约而同的竖起大拇指称赞他。李岩同志的汗水没有白流,在支队领导及李岩同志带领下,濮阳市交巡警支队代表队在全市举行的岗位练兵活动中,取得了团体第三名的成绩。

2009年9月份,“濮阳中华龙文化节·杂技艺术节暨第七届运动会”期间,李岩担任整个活动交通安保任务的总协调,一线实地勘查场地,制定保卫方案,部署安排警力,他和战友们每天都要忙活到深夜,有时候通宵达旦。有两天,他总感觉胃不舒服,吃不下饭并时而呕吐。同事们让他去医院看医生,他总是推托说:“活动马上就要结束了,也不差这一两天。”领导不放心,就以命令的形式让其晚上抽时间必须去医院。一检查,竟然是胃癌晚期。面对这样的结果,他在瞬间的惊震后便平静下来:“没事,‘两节一会’结束后我就来住院!”主治医生坚决不同意,生气地说:“癌症病人我见多了,没见过像你这样的!” 就这样,在确诊为胃癌晚期后,李岩仍然回到了任务第一线坚持了4天,保障了市“两节一会”重大活动的圆满结束才入院治疗,但是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在李岩住院期间,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多次去看望他。每次见到领导,他谈得最多的还是工作,想得最多也是工作。一旦感觉身体轻松些,他就会穿上警服,执意回到执勤第一线。直到去世前一天探望他同事回忆说,在李岩的生命最后一天,说自己有三个愿望:一是能穿上新警服;二自己是党员,去世后希望身上能盖上党旗;三是希望有生之时能够到交警岗位上去站最后一班岗。

心系群众、为民利民的公仆情怀

从警25年以来,李岩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宁可自己麻烦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作为服务理念,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充分发挥公安服务工作的优势,赢得了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在市交警支队存放的130余件(封)锦旗和感谢信,见证着李岩的感人事迹。

1998年2月5日下午1时许,一名叫吉凡的中学生骑自行车在市区供销社门前不慎摔倒,小腿骨折,门牙断了两颗,浑身是血,下班路过的李岩看到后,立即跑了过去,把伤者送到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需要交钱,可是吉凡身无分文,他就拿出自己的钱挂号,买药,垫付了住院押金,并设法通知了伤者的家属,两天后,吉凡的父亲专程送来一面锦旗,上书十个大字“警民鱼水情,平凡见真诚”。

李岩作为市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以来,分管着全市机动车的通行证办理业务。那天上午11点50分许,办证厅里来了一位山东籍卡车司机,要办理“超限过境通行证”,并且要求很是急迫,但又没带任何手续。李岩看下班时间已到,便直接跟随这位外地司机去查看了他的车辆和所载货物,用最快的速度与该车所在地交警部门取得了联系,顺利地为该车办理了“过境超限通行证”。司机感激地拉着李岩的手说:“濮阳交警,no1。如果按正常手续和程序办理通行证,我来来回回至少要两三天的时间。货物不能按时送达,就得承受3万多元的经济损失。”

2009年6月的一天下午,出租车司机郭志社接到处罚通知,他因超速行驶被处以200元罚款和扣2分的处罚。郭师傅很清楚自己前几天在从濮阳县往市人民医院运送一位病人时超速行驶了,因此自觉便到交警支队接受了处罚。办完处罚手续后,郭师傅恰与李岩相遇,便说了自己受处罚的事。李岩听后,果断地对郭师傅说:“你说的如果属实,是可以免除处罚的。”郭师傅连忙推辞说:“算了算了,我是个老出租了,我知道自己确实违章了。”李岩让郭师傅先去工作,自己却马不停蹄地对郭师傅违章行车的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道路监控录像、医院收治记录以及病人证明,最终免除了对郭师傅的处罚。拿着返还的200元钱罚款,郭师傅眼睛湿润了:“这200块钱,让我铭记李岩警官一辈子!”

类似这些出现在李岩同志身上的好人好事还有很多,虽然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但却真真切切的为老百姓做了好事、做了实事,树立了交警良好的形象,是李岩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实写照。

从严要求,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高风亮节

李岩同志自始至终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在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他时时注意自身的形象,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警,在工作中能坚持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勇于比奉献、树正气;在生活中,向低标准同志看齐,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从工作、生活、学习中为基层民警做好表率,敢于抵制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教育广大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做到不徇私情,秉公执法,模范遵守廉洁从警各项规定,敢于抵制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

从警25年来,李岩共查纠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0余万起,没有出现任何一起执法过错或投诉案件,以强烈的党性原则树立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李岩有一个20多年的朋友,情同手足,关系十分密切。有这样的密友在交警支队,他的朋友也曾认为自己的私家车可以一路绿灯。有一次他的车因闯红灯被罚款和扣分,就找到李岩要求免除处罚。李岩笑着接过了罚单,说:“扣分是免不了的,罚款的事我给你办。”送走朋友,李岩来到办公大厅,从兜里掏出200元钱为他缴纳了罚款。几天后,他的朋友从其他人那里知道了此事,非常惊讶,心里犹如打翻了五味瓶。他指着李岩说:“你这个家伙,真是个‘铁面判官’,让我说你什么好呢!”从那以后,这个朋友开车再没有违过章,也再没有找李岩办过有违原则的事情。

担任市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李岩负责着全市交通设施的改造工作。每搞一项施工,他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标,按照标准监督施工,绝不允许出现任何的纰漏。2009年,全市铺开5万余平方米的交通标线施工工程。一家交通设施公司的领导得知后,在一天晚上揣着红包敲开了李岩的家门,要求在招标中给予照顾。李岩说:“就凭你拿着红包来找我,你已经失去了竞标的资格。”最后,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获得了工程的施工权,完工后一次性验收达标。这些年,李岩经手的大大小小的道路工程不下20项,项项都是省市优质工程,且在施工经费投入上比初期预算节省计数十万元。施工方知道了李岩,理解了李岩,每次承揽工程都是在“质优价廉”上下功夫。

逝世后领导、同事及社会各界人士的赞誉

李岩同志的去世,牵动了整个城市。追悼会上,上至市领导、公安局长,下至普通干警、出租司机、下岗工人,莫不泪雨滂沱,悲痛不已,6月14日上午,濮阳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以及社会各界共计400余人,在长青陵园为李岩举行追悼大会。期间多家媒体到场报道,追悼会结束后,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与会者。他们的话,让人们从不同侧面更多地了解了李岩。

市公安局领导:李岩同志是全市公安干警的优秀代表,他常年战斗在执法第一线,长期带病工作,即便是在身患癌症后,依然是稍一好转就坚持回到工作岗位,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交警的崇高形象。去世前,他向局领导表达了三个遗愿:一是死后要穿上一身崭新的警服;二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身上要覆盖中国共产党党旗;三是再到马路上去站一回岗。李岩同志的前两个遗愿得到了满足,而他的第三个遗愿,已经永远不可能实现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事:我和李岩同志在基层中队并肩战斗了25年。他是一个心中时刻装着工作、装着他人的人,他是把工作当成事业去干的人。他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他心系群众、为民利民的公仆情怀,他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高风亮节,值得我们永远学习。作为李岩的战友,我一定会发扬他的光荣,践行他的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奉献,创造一流。

市子路小学老师:我到子路小学工作的时间不长。起初令我感到奇怪的是,学生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词汇就是“保护神叔叔”。后来,我就知道了李岩警官,知道了他在学校门口执勤10年的坚持和坚守。我想说,他走了,却永远活在我们全体老师和一茬又一茬孩子们的心中!

市家具厂下岗工人:李岩警官是一个难得的好人,更是我的“恩人”。2005年,我在街上捡拾破烂的时候认识了李岩警官。得知我的家庭情况后,他当天就带着米、面、油来到了我家,嘱咐我有什么困难尽管去找他。就这样,他资助了我整整8年,直到去世前,他还惦记着我和老伴。我没有文化,说不出什么大道理,但我一定会把李岩警官当成我的榜样,力所能及地帮助别人,回报社会。

市翱翔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昨天6月13日得知李岩警官去世的消息,我难过得一夜都睡不着。他是执法者,我是驾驶员,有人说我们是“鱼”和“网”的关系,可我从来没有这种感觉,相反,我认为我们是“鱼”和“水”的关系。他是一个正直的人,一个讲原则的人,一个热情执法、公正执法、人性化执法的优秀交警。正是在李岩警官的教育、监督和培养下,我才从一名“小错不断”的新手成长为“河南省五星级优秀驾驶员”。在这里,我想代表全市出租车司机说一声:李岩警官,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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