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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读书个人心得体会范文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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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书心得体会1

《双城记》是继《大卫·科波菲尔》和《远大前程》后看过的第三本狄更斯的小说。

本书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讲述了一个自愿放弃贵族身份的法国正直青年查尔斯·艾弗勒蒙德(又名达奈)靠自己的双手在英国成家立业,不曾想他的岳父——一名在巴士底狱关押18年,心智受损的法国医生亚历山大·马内特,正是受他家族迫害的无辜百姓。马内特在女儿露西爱的呼唤下回归正常阳光生活,为回报女儿的爱他战胜了内心的阴影。善良友爱的一家人其乐融融,直到法国革命的风暴来临。

达奈为了搭救曾经的仆人毅然回国,然而等待他的却是断头台,他大大低估了激化了的阶级矛盾的力量。马内特凭借巴士底狱囚犯的身份成功解救达奈,然而其牢狱之灾的阴影被曝光,前一天还热烈拥戴的狂热群众此时成了波涛汹涌的狂暴复仇者,无辜的达奈终被判死刑。不过老天或者狄更斯并没有放弃达奈,一个品质良好却无所作为的堕落青年西德尼·卡顿代达奈赴死。卡顿怀着对露西的爱,至死相信这是他所做过的的事。

爱让马内特医生重获新生,爱让达奈摆脱家族的桎梏,爱让露西拥有幸福家庭,爱让卡顿英勇就义。爱让渺小的个人不致在社会狂潮中淹没,让卑微的生命有自己的活法!

开篇名言——“那是的年月,那是最坏的年月,那是智慧的时代,那是愚蠢的时代,那是信仰的新纪元,那是怀疑的新纪元,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绝望的冬天,我们将拥有一切,我们将一无所有,我们直接上天堂,我们直接下地狱——简言之,那个时代跟现代十分相似,甚至当年有些大发议论的人士都坚持认为,无论说那一时代好也罢,坏也罢,只有用比较级,才能接受。”

就义名言——“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比永远不死。”

生命在我!

读书个人心得体会900字2

适者生存,我以前没有什么感受,但是,看了“地理中国”以后,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适者生存”的道理。

翅碱蓬是一种植物,长得像小树一样,它原本是绿色的。

翅碱蓬自身具有抗盐成分,由于盐分破坏了叶绿素,使得被海水浸泡过的翅碱蓬成为了红色;且浸泡得时间越长,颜色越鲜艳;浸泡得时间短,则红得就淡一些。

这翅碱蓬原本是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当地的人们,会采摘翅碱蓬作为青菜来食用;而红色的翅碱蓬,味道则又苦又咸。

翅碱蓬成就了盘锦市的红海滩,这红海滩成了盘锦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也成了很著名的一个景点。

梭梭,被誉为“沙漠梅花”和“沙漠卫士”,它是我国荒漠区最重要的植被类型,也是亚洲荒漠分布面积最大的一类植被。

梭梭,属于灌木植物,一般只有三四米高,外形也不出众。但是,梭梭树丛顽强挺立,迎风挡沙,给沙漠带来了生机和活力,是戈壁沙漠最优良的防风固沙的植被之一。  梭梭为什么能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关键在于它的种子。梭梭的种子是世界上发芽时间最短,也就是种子发芽最快的,只要遇上雨水,短短的两三个小时之内就能萌发新的生命。

梭梭这种独特的种子,能抓住下雨的大好时机,而后迅速生根发芽,这是适者生存的有力佐证啊!  红柳又名:柽柳,多枝柽柳,柽柳科、柽柳属植物,灌木或小乔木,叶绿花红,枝叶可供药用,为沙漠盐碱地造林树种。

红柳,耐旱、耐热,尤对沙漠地区的干旱和高温有很强的适应力。红柳多生于河漫滩、河谷阶地上,沙质和粘土质盐碱化的平原上,沙丘上,每集沙成为风植沙滩。红柳广泛分布于新疆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和吐鲁番盆地、甘肃河西走廊盐碱地、内蒙古巴丹吉林沙漠等。

红柳根系发达,直根深入土中,接地下水,最深者可达10余米。侧根多水平分布,甚广阔,且多细根。根株萌发力强,耐沙埋,沙埋后可于根颈处萌发大量纤细的不定根,枝条亦迅速向上生长。由于这种特性,在沙区往往形成高大的柽柳沙堆,成为独特的景观。

红柳遍地生根、开花、结果。沙丘下的红柳,根扎得更深,把触须伸得很长,最深、最长的可达三十多米,以汲取水分。红柳把被流沙掩埋的枝干变成根须,再从沙层的表面冒出来,伸出一丛丛细枝,顽强地开出淡红色的小花。红柳,生长较快,寿命可达百年以上。春天红柳火红色的老枝上,发出鹅黄的嫩芽,接着会长出一片片绿叶。藏族老百姓又亲切地称她为“观音柳”和“菩萨树”。

无论是‘翅碱蓬’,还是‘梭梭’或者‘红柳’,它们无不诠释了“适者生存”的道理啊!

读书心得体会3

偶然一次,看到了《朗读者》的宣传片,觉得很有意思,就从第一期的“遇见”、“陪伴”、“选择”、“礼物”……一直看到最后一期的“家”、“味道”、“青春”。伴随着《朗读者》最后一期的结束,我以为和它的缘分就到此了,却在偶然的机会在阅览室看到了整理成书的《朗读者》,欣欣然将它读起。

朗读,对于我来说,似乎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阅读,却是我的一大爱好,从未间断。一直以来,对于朗读我总有些偏见。总是觉得阅读是用心在聆听,是与作者的心灵交流,而朗读是一种对情感的表达和消耗,是寻求被听者的共鸣。通过《朗读者》,让我品味到朗读的真正魅力。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生阅历,朗读中都蕴含了个人的理解和味道。而,那1篇篇经典的读本,也为我提供了更多的阅读选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阅读呈现出碎片化、快餐化的态势。我们已经有多久没有认认真真拿起一本书将它读起了?我们面对网络上如海水般涌来的书目,花费在选择一本书上的时间和成本也呈阶梯式增长。越来越快节奏的生活,越来越浮躁的生活状态,能够静下心来读一本好书,是当下这种生活所必需的。我想,《朗读者》的出现,或许正是为了满足人们的这种诉求吧。朗读亭,出现在城市中的各个角落,为人们提供了一片朗读的净土。我们已经多久没有朗读过了?那些感动我们的篇章,或许正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等待着绽放。

在《朗读者》中,我对“味道”篇印象深刻。我对“味道”一直都很敏感,小时候,就能闻到不同的“家”的味道,遇到“味道”篇有种如遇知音的感觉。读到张小娴《爱情的餐桌》,让我想起了,在餐桌上的各种遇见。常常觉得,吃饭不仅仅是吃饭,和不同的人吃饭,味道是不同的。和小孩儿吃饭,餐桌是个狩猎场,满满的都是争夺后的香甜滋味;和家人吃饭,餐桌是个黑白电影,平淡中却带着一起老去的温馨味道;和朋友吃饭,餐桌是个茶话会,带着一种聊到地老天荒的味道;和恋人吃饭,餐桌是个摩天轮,充满着浪漫的味道。当然,生活百味,味道不仅仅是在餐桌上,更充斥了我们的生活。我们遇到的悲伤、快乐、挫折、喜悦……都会让我们去思考,去体会,慢慢的成为我们自己独特的“味道”。通过《朗读者》,让我对味道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能引起人们共鸣的篇章当然不仅仅是“味道”,不同的主题,通过不同的读本,诠释了丰富多彩的内容,拨动着每个人的心弦。

遇见《朗读者》,让我品味到了朗读的美好,阅读的魅力。品味朗读,爱上阅读,或许,正是这一种遇见,馈赠给我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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