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范文范例【汇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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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范文【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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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目前,部分地区黑恶势力仍然严重影响基层政权的稳定,尤其是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的村镇,仍然存在着横行乡里的“村霸”,更有甚者直接把控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基层就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村霸”上,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进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夺取新胜利。
自20xx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拉开帷幕,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促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因而,黑恶严扫必除、起肃必清。
严“打”出头鸟。
20xx年“扫黑除恶”重点任务是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想要“打”就要先有人“喊”,当前“扫黑除恶”学习大活动、宣传大阵地、监督大行动铺天盖地如浪潮般,涌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形成黑恶可除、黑恶必除,扫黑除恶需大家的社会氛围,动员人民群众、凝聚人民力量,为人民群众撑腰、做人民群众坚实后盾,相信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顶风作浪、轻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黑恶势力“出头鸟”严厉打击、刨根究底、一打到底。
横“扫”地头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要揪出黑恶势力“保护伞”,扫平当地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处罚的地头蛇,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集合起来,外科手术式精准打击,釜底抽薪、顺藤摸瓜、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
铲“除”滋生土。
先扶正而后固本,“扫黑除恶”不仅仅要黑恶可除、黑恶必除,更要做到黑恶再无,不断形成防范的机制体制,时刻在在头上悬着达摩克利斯之剑,提高黑恶势力的犯罪成本,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培养“扫黑除恶”人人有责,“扫黑除恶”一直在路上的社会风气。治标治本,增强自身的抗病性、抗毒性,抵制黑恶势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发芽的土壤。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社会稳定、长之久安的生活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久久为功,要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抓住“落一子而满盘皆活”的关键环节,常怀风雨无阻的心态、风雨兼程的状态,迎着“扫黑除恶”的奋进浪潮,勇立潮头,不断奋进,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三国时期刘备在临终时嘱咐儿子刘禅:“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意在教育刘禅不可轻视小事情,不要因为好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影响小就去做。这句话至今对我们修身养性仍具有指导意义。
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从中央层面提出扫黑除恶,并明确提出严打“保护伞”、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挖彻查等要求,深刻表明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社会转型期积累了不少矛盾,在赚取经济利益过程中的非常规手段也不是小概率事件,某些人法治不彰的理念渐渐固化,诸多原因,导致一些地区、行业和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突出。虽然,这些涉黑、涉恶势力并未产生颠覆性破坏,很多时候是以化“恶小”的方式存在。但这种“恶小”,危害却不小,它们渐成搅乱一方安宁的祸水,成为很多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社会痼疾。对于它们的依法严惩,势在必行。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个人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眼的小事开始的。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因此,扫黑除恶工作,一定“不以恶小而不为”,必须是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对黑恶势力绝不手软,对“保护伞”连根拔起。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9月1日晚,秦皇岛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海港区团结里某超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警情,造成两名受害人死亡。秦皇岛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赵某进行抓捕,经过19个小时的追捕工作案件宣布告破。犯罪嫌疑人赵某被群众发现在河北大街汤河桥处畏罪自杀。在网上看到知情人评论,事件起因竟然是因为一个西瓜,两位老人因为对事发超市买的西瓜不满意,多次来超市争吵,后被冲动的超市员工刺死。一个西瓜酿成3人死亡的惨剧,不由让人唏嘘长叹,这个社会怎么了,戾气这么重!
老人为什么对一个西瓜斤斤计较我认为是生活幸福感不高,压力大,金钱方面的事容易触动老人紧绷的心弦,二是公民素质不高没有培养正确的价值观,社交处事法,因为对西瓜不满意多次与上门与店员争吵索要高额赔偿,行凶者也同理才一时冲动酿成惨剧。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如何降服这一个魔鬼,在于提高公民素质,在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于实现中国梦。
邓小平同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正式提出“精神文明”。在1979年10月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必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党的十二大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行了界定,并明确提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文化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文化塑造人,精神文明的根本任务是提高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根本目标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 培育“四有”新人是邓小平同志文化建设理论的落脚点。
形象的指出:当高楼大厦在我国大地上遍地林立时,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并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意义重大。
基层村、社区居委会应该把提高公民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核心价值观落到实处,
利用村规民约、道德讲堂、十星级文明户、身边好人、最美家庭等多种形式活动广泛宣传,以点为模范标杆向面全方位扩散,让“四有”精神深入人心。今年开始的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工作正是这项事业有利推动剂,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育德,全民齐参与创造文明和谐的大环境,抚平社会戾气。
日前,成都市郫都区公安机关同市场监管部门组成“打传”小组,进入居民小区展开行动,捣毁多个非法传销窝点,抓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甚至非法集资、非法拘禁的嫌疑人数十人——这次“精确打击”的背后,离不开网格员提供的准确线索。(20xx年09月01日四川日报)。
网格化管理是近年来各地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方式,也是“推动源头治理创新”“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途径,四川把网格员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提高线索发现能力的创新举措之一。全省23万余名网格员扎根在基层,利用情况熟、联系广的优势,既当侦察兵又当宣传员,让小网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大作用。
“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从这句口头禅中可见网格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尤其重要,他们不仅关键时刻顶得上,牺牲私利深入群众,发现更多线索,做好黑恶苗头摸排,还广泛宣传,发动更多力量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报道所称的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17号网格员彭英(化名)就是其中之一。网格员是群众与政府间的纽带,他们拥有熟悉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等社会治安要素的优势。四川把网格员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是要利用其深入群众的独特优势,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变被动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这是四川的创新之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艰巨的攻坚战,必须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基层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等重点,全面排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作为基层网格员要既要铁面无私、重拳出击,形成扫黑除恶的雷霆之势;又要保持耐心、深入调查,将根深蒂固的黑恶势力连根拔起,在第一时间将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上报相关部门;摸排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发现报告涉黑涉恶案(事)件;协助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涉黑涉恶线索开展核查,查清楚、解决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把扫黑除恶斗争下沉到网格,充分发挥网格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主体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打好主动仗、合成仗、持久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网格员责无旁贷的重大责任。正因如此,网格员要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充分发挥网格员在责任格内“人熟、地熟、基础信息熟”的优势和作用。其实,网格员们除了分发宣传资料、开展“一日双巡”等,还经常组织召开社区群众会、张贴公告、挂横幅、面对面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此,我们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夯实网格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就目前而言,全省已形成全方位的高压态势,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参与到对黑恶势力的斗争中,共治社会基层环境,共享社会安定成果。可以说,这些都离不开网格员作用的发挥。网格虽小,作用很大。全省各地要充分发挥网格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用,让小网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大作用,坚决打赢打好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不断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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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范文【第二篇】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纪委监委的同志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动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问责,把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
经过近两周的清理,把2017年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的再排查,纪委书记指出,要精心组织,细致摸排,重点整治有问题的地方,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今年以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一个个曾经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的“保护伞”“地头蛇”“黑老大”纷纷落网,为地方群众“扫”出一片海晏河清与朗朗乾坤,可谓大快人心。然而扫黑除恶没有“休止符”,各有关部门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歼灭战,为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扫黑答卷”。
凝聚民心所向,奠定扫黑除恶的牢固根基。黑恶势力是危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社会和谐稳定、严重影响党的执政根基的“恶性毒瘤”。这些“毒瘤”不根除,广大人民群众也不会有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当前,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触底”,部分黑恶势力更加注重“易地伪装”“隐身行事”,企图以此“瞒天过海”,躲避正义的制裁。人民群众身处基层,既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直接受害者,也是第一见证者。因此,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就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群众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真正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扫黑除恶“辐射网”,以“秋风扫落叶”的压倒性态势涤荡黑恶势力。要把扫黑除恶的落脚点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实实在在的真招、准招,“扫”出风清气正、国泰民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步接一步走向胜利。
《通知》明确指出,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黑恶势力根深蒂固、盘根错节,仅靠“单打独斗”很难肃清,只有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才能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还原地方“晴朗气象”。各有关部门要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协同联动、无缝对接,切实攥成一个拳头,共同发力,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运转、集中高效。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整治影响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尽锐出战、点“穴”出击,真正形成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的工作局面,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确保扫黑除恶不留余地,不留死角。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自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都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了开展扫黑除恶转型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勇于担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依法查处,绝不含糊。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为了使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目的早日实现,我县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重视。
针对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指出的当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十个突出问题,我局认真审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以便及时纠正。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治站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大判断、重大举措,都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入整治思考。他反复强调,“在领导干部的所有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因此,明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重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题会议学习、推动党员干部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必要性认识到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
加强宣传引导跟踪巩固效果。
引导我局各部门关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增强工作人员扫黑除恶意识及单位的整体学习氛围。自觉接受督导,做好问题整改,及时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反映情况。通过微博、微信、部门网站等线上宣传方式及线下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活动中来。周期性的进行宣传发动,不断改进宣传流程,跟踪巩固宣传发动效果,总结、固化后加以推广。
深入线索排查责任落实到位。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进一步拓展线索摸排触角,在坚持群众走访、信访举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信息员及时将摸排信息定期汇总、上报。将摸排的责任落实到人,对于摸排不细致、不深入及瞒报、漏报,错报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积极协作配合加强通力合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扯领域广、涉及地区部门多、情况错综复杂。我局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衔接制度。对于触及司法领域的案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积极协作配合公检法的工作,落实“一案三查”,加强通力合作。
深入专项整治打击黑恶势力。
认真研究土地资源方面涉黑问题和工作隐患,迅速启动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深入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打击黑恶势力。
切实解决群众问题挺高群众评价。
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除黑恶成效的直接受益者。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是衡量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标尺。对于群众来访来信,将做好登记,认真调查,及时回信;对涉黑涉恶突出的地方,进行明察暗访,深挖细查,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善用新媒体,实时展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斗争成果,体现为民服务的坚定决心,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优势。通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来提高群众评价,增强群众认同感。
规范资料收集建立健全档案。
档案资料继承了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具有事件、历史再现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的不规范与不完整极大程度上体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具体问题。参照平利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建设目录,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纳,从而在整体上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有更全面的把握,对局部环节存在的缺失与问题也可以起到查缺补漏的效果,以便及时完善我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不足,并为后续工作重点指明方向,提供指导。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强宣传发动,深入综合治理,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助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范文【第三篇】
致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是: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城乡结合部等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发现以下十一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范文【第四篇】
三国时期刘备在临终时嘱咐儿子刘禅:“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意在教育刘禅不可轻视小事情,不要因为好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影响小就去做。这句话至今对我们修身养性仍具有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从中央层面提出扫黑除恶,并明确提出严打“保护伞”、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挖彻查等要求,深刻表明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社会转型期积累了不少矛盾,在赚取经济利益过程中的非常规手段也不是小概率事件,某些人法治不彰的理念渐渐固化,诸多原因,导致一些地区、行业和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突出。虽然,这些涉黑、涉恶势力并未产生颠覆性破坏,很多时候是以化“恶小”的方式存在。但这种“恶小”,危害却不小,它们渐成搅乱一方安宁的祸水,成为很多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社会痼疾。对于它们的依法严惩,势在必行。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个人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眼的小事开始的。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因此,扫黑除恶工作,一定“不以恶小而不为”,必须是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对黑恶势力绝不手软,对“保护伞”连根拔起。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范文【第五篇】
中共中央、国务院1月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对黑恶势力掀起了强大攻势,打掉了一批影响较大的涉黑组织和涉恶团伙,有效打击了黑恶团伙的嚣张气焰,社会综合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社会生态进一步净化。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要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事关全局的突出位置来抓,以更大战果诠释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一要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发出扫黑除恶号召,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打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从年初开始,中央、国务院专门下发通知,中央政法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通告,就是要集党和国家之力把这项专项斗争抓好。大家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前提,是夯实执政根基、净化政治生态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社会治安治理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斗争。二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从目前掌握情况看,尽管有关部门采取多种举措,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但群众参与度还是不够高,不少人心存顾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扫黑除恶成效。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把宣传发动贯穿于专项斗争始终,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参与,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三要深化特殊群体服务管理。进一步落实对进城务工人员、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措施,坚决防止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社区党组织要做好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辖区吸毒人员教育矫治、康复医疗和管控工作,对被打击处理的黑恶势力成员要建立台账,加强跟踪动态管理。只要各方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弘扬新风正气、涵养淳朴民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一定能取得胜利。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范文【第六篇】
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20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压实工作责任。
1、忠诚履行政治责任。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将专项斗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党委、各部门的领导责任,形成党委书记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贯彻落实“十项制度”。结合中央和省、市要求,学习各地先进工作经验,建立完善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调研指导、综合治理等十项基础工作制度。各部门根据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规范扫黑除恶工作程序,有效推动工作开展。
3、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街道党委,办事处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市、街道、社区三级组织领导机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抽调专门工作力量,配齐专业人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领导体系。将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高效推进。
二、加大打击力度。
4、加大线索核查力度。以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巩固线索排查核查成果,确保线索核查办结率、群众实名举报反馈率、查实涉嫌犯罪线索立案率达到100%。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规范线索分类受理、移交、登记、反馈程序,确保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5、宣传发动营造声势。不断加大电视、广播、报纸、网上的宣传密度与强度,及时维护更新横幅、电子屏幕。继续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主流媒体,突出集中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传、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刷除有害信息,妥善处理重大舆情,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三、推进综合治理。
6、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完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形式,及时将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向党委和政府通报。
7、加强扫黑工作拓展延伸。坚持“一案一整治”,认真总结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问题隐患漏洞,研究出台整治工作方案,集中清理治安乱点和行业乱象,推动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治理。建立完善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认真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态势新趋势,精准研判,综合施策。
四、开展督导检查。
8、深入开展调研指导。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政领导同志监督、指导、表率作用,及时发现解决专项斗争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指导工作的实效性。组织街道各部门围绕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强化调研成果运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9、以上级督导检查为契机抓好问题整改。积极配合中央督导组和省督导“回头看”,做好迎接督导检查各项工作。对中央督导组和省督导“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快速响应、全力处置,精准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重大问题严肃问责追责。
10、建立督导检查常态长效机制。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委巡视相结合,街道选派督导人员,对上级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落实情况、社区线索核查情况和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查办情况及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专项督导、机动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1、建立战果抽查机制。督促街道各部门及时准确上报各项重要战果数据,防止出现数据不实,甚至虚报、漏报、瞒报战果情况。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专项斗争战果进行实地抽查、对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的坚决纠正并严肃问责。
镇扫黑除恶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常规工作来抓,持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明确重点,打出了声势,震慑犯罪。一个阶段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从镇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配合派出所,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大宣传,大造舆论。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下步工作意见。
1、加大宣传载体运用的广泛程度,做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
2、“扫黑除恶”工作应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
3、部门联合执法,各司其职,执法必严。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范文【第七篇】
朗朗乾坤,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黑恶势力是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毒瘤。如果任由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将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我们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战略高度,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通知要求,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
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彰显了党和政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迈向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决心和信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最根本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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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蒙医医院全体党员认为,扫黑要坚持,除恶要长治。扫黑除恶不是一朝一夕,而是长久以顾。在人民的生活水平增加,当需求和欲望跟现实存在反差的时候,难免会滋生黑恶想法。所以我们的党政机关和公安民警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长期坚持、不断打击,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城乡一把抓,黑恶一起打。不管是繁华都市还是乡村,都存在黑恶势力,城市有黑恶组织,乡村有村霸恶霸,都严重威胁了人民的幸福生活。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生活环境时刻牵挂着习总书记的心。所以我们的公安民警,党政组织要联合起来,把城乡统一起来,不能顾比失彼,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的严防严打高压态势,将黑恶势力一网打尽。
深挖“保护伞”,纪委要牵头。我们的纪检监察组织要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是涉及到各个部门,任务艰巨。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将思想统一到党和国家上来,将规划付诸实际行动,晓民之所想,思民之所需,解民之所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为人民安居乐业扫清障碍,为健康中国建设作出努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范文【第八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工作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安排。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8月30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和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并多次召开党委会和乡村干部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各村也于9月3日前召开了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将县乡会议精神做了传达,同时对本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工作做了详尽的安排。
二、强化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乡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高度重视,接《通知》后,党委、政府迅速组织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开会,及时传达《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宣传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综治维稳办主任、乡派出所所长、综治维稳专干、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和工会主席等为成员的乡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维稳办,由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成员单位或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相关事宜。村委会也成立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宣传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由乡综治维稳办牵头,以派出所为主体,司法所、文化站和全乡网格员共同协助配合,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以全民参与为主线,开展宣传:
1.利用赶场天悬挂扫黑除恶宣传图片、张贴宣传标语、播放扫黑除恶专题片等开展宣传,赶集过往群众积极观看扫黑除恶宣传图片,发放宣传资料900张,受教育群众约2000人/次。
2.到乡九义校、赵坪小学、卫生院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3.在乡政府宣传栏上张贴相关扫黑除恶知识。
4、利用led、短信、村公告栏、阵地建设、各村外出党员微信群,在家村民微信群等开展宣传。
5、利用摩托车搭载音响流动播放扫黑除恶音频宣传。
四、突出管理,加强摸底排查。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专项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工作成效。
1、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了全乡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战争,对遏制黑势力人员滋生,落实宣传教育、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目标任务营造了良好的禁毒工作环境。
2、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了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打击恶霸意识。
3、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为巩固“平安”创建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打击恶霸势力的意识,在全乡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4、通过摸底排查,乡未发现一起黑恶势力。
六、目前存在问题。
1、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宣传地点多为村委会周边,对较为偏僻的组户宣传力度还不足。
2、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各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重要性的紧迫感认识还不足,摸排的问题上报和反馈不及时。
3、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乡党委、政府和派出所、乡中心学校等部门和单位联系还不够密切,没有建立起联动联控机制,情报共享方面还存在短板。
七、下步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并及时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加强与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严格执行“月报告”,每月向乡综治维稳中心汇报上月全村扫黑除恶摸排问题及其矛盾纠纷问题汇总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并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和单位相互协作,加强联动联控机制,实现资源和情报共享,坚决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范文【第九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国、全省扫黑除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我们积极行动,认真开展该项工作,一是根据文件《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并召开了由全体人员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拉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序幕。
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各地高度重视,通过开动员大会等方式首先在社区中讲解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街道和社区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包居单位、辖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再利用7月7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契机与领导到辖区门店、居民家中《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类打击重点》,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开展,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宣传活动中,社区组织学习了中央、市委、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精神,采用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向辖区居民及辖区商业门店宣传扫黑除恶重要意义,教育广大群众树立遵守法律、依法维权的观念,积极动员群众举报揭发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范文【第十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高效、有序推进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县扫黑办的具体指导下,县司法局紧密结合当前形势,统筹安排、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各基层司法所主动作为,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协作配合,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部署要求,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人民调解案件和重点管控人员中存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局扫黑办逐一分析研判后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县扫黑办等上级部门,形成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把“战火”向基层燃烧蔓延。
二是畅通渠道,发动群众。严格按照“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基本原则,我局先后在局机关、各基层司法所设立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信箱,公布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切实畅通举报渠道,确保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鼎力支持。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法律七进”“特色三进”为契机,在局机关、各司法所办公区张贴了《关于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制作悬挂横幅60余条、宣传展板3处;并在各乡镇人流密集地带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向群众大力宣传了一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战果,发挥了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引导、发动人民群众主动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是加强教育,提升技能。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xxx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深化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强化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业务水平,坚定了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必胜决心。
五是重点督导、层层压实。8月,我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基层司法所和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