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练舞蹈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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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孩子练舞蹈的心得体会大全【第一篇】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坚持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令行禁止。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巡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健全和完善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体系建设,主动履职尽责,形成党组书记抓,班子成员抓,各科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良好局面。
2.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经常性开展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持续开展“纪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着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班子成员及一般干部中存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行问责,切实履行执纪职责,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3.深化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定期分析研判全局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紧盯重要节点,突出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效能和“四风”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按照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
5.强化宣传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之中,扎,定期到红色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学习,不断推进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文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风尚。
专业孩子练舞蹈的心得体会大全【第二篇】
1.高度重视,以身作则。
学校党支部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摆上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自觉地把学校各项工作置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和教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部署,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分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教师的各项考核中,与工作过程、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相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年来,学校党支部始终做到: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并做到关口前移、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认真部署,落到实处。
认真研究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明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继续贯穿学校各项工作的始终,全方位渗透到工作主线当中,特别是以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执行力建设为抓手,加大宣传、教育、预防、监督、制度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力度,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坚持宣传教育先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基础作用,我们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入手,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学习廉政准则,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将学习贯彻与落实“一岗双责”相结合,与遵守党纪国法和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相结合,与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相结合。
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党员干部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自觉做到知利害、明得失、转作风。
(二)加强党支部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监督力度。
1.加大对原有规章制度的梳理、修订及汇编工作,制定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度针对我校“学校管理制度”和“绩效分配方案”的修订,先后监督学校开展2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完善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讨论通过各项考核办法,使各项制度更加细化、合理,达到了自己参与制定自觉遵守的目的,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工作的开展。
2.大力推行党务公开,不断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结合校务公开等工作,健全办事制度,细化评议内容,制定党组织和党员考核办法,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3.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规范学校校建及教学器材采购行为。切实抓好学校财务逐笔公开工作。牢牢把握公开内容关、公开形式关、信息反馈关,重大政策公式宣布,食堂大宗采购、大型建设由支部监督,有效解决学校财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内容笼统、公开方式单一、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为促进规范化、标准化学校创建夯实基础。
4.度每学期由校党支部监督开展一次校务委员会会议和家长委员会会议,及时将校务向家长社会公开,加强了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学校管理决策更具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严守纪律、做好先锋表率,我校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学校领导班子集中带头学习,熟读掌握《准则》和《条例》具体内容,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2.学校以“两学一做”活动为龙头,以党员月会、行政例会、教师例会和假期学习等契机,认真落实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榜样》,广大党员教师积极参与,通过学校qq群或书面讨论等形式,进行谈学习体会、谈认识,收到了良好效果。
3.发动党员认真承诺践行,在加强学习的同时,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签订学思践悟《准则》和《条例》承诺的活动,每一位党员干部郑重作出书面承诺:坚定理想信念,守住纪律“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纪律规定执行情况。
针对可能出现的“节日病”,我校要求全体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严禁接受不正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及现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和烟酒、食品等节礼;严禁工作日饮酒,不准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和违规停放;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娱乐、串岗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参与封建迷信、赌博、色情及打架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准参与家庭聚餐、朋友聚会等活动时讲排场、比阔气,酗酒闹事,损害教育系统形象,形成了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的有效机制。与此同时,严于律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各项制度,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积极倡导健康、有益、文明的生活方式。
1.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管理水平都还不够高,在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过程中会出现管理跟不上的现象。这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重学习,重反思,全面提高领导班子的各项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2.由于我校是一所刚建的新校,学校的中层干部基本上属于年轻化,缺乏工作经验,因而学校相对在中层行政人员的管理与党员干部培养方面,还不够深入细致,导致中层人员以及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参差不齐,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存在一定的不足。
3.家校沟通工作还需再接再厉,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要再度深入挖掘家长和社会中有利的教育资源,把“能力家长”与“社会各界力量”真正吸纳到学校的管理与发展当中来,走好群众路线才是学校工作常青常新的根本保证。
4.目前学校现有制度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制度的制定更要体现人性化管理,以人为本,把人文关怀和制度管理刚柔并济起来,真正反映出制度良好的导向作用,真正落实到有利于学校的发展、教师的成长和学生的培养意义上来。
1.加强思想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觉悟。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理论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同时紧密联系学校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改进学习方式,深化学习效果,促使党员干部把理论学习的过程变为理论思考的过程,变成形成思路、完善决策、促进工作的过程。
2.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凝聚力。要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员干部民主生活化制度,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3.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要深入开展“党员先锋模范岗”主题活动,通过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党员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新观念、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提高能力。
4.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要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报告有关事项,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抵制各种诱惑,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新的一年,新的起点,学校班子成员将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实现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处事方式的明显转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紧抓机遇,乘势而上,拓展学校发展新空间,创造教育质量新亮点,开创办学水平新境界,用我们不一样的付出,去创造出不一样的精彩,将**小学推向又一个崭新的高度!
专业孩子练舞蹈的心得体会大全【第三篇】
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1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
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
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
8.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
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
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xx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1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8.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一)落实分管职责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xx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xxxx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要求,结合xxxx工作安排,现制定xxxx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xxxx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一)统筹谋划部署。
1.担负xxxx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xxxx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安排部署xxxx工作意见,根据县委制定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4.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指导督促xxxx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其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6.xxxx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推进部署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
7.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8.健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9.每年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醒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时必谈、家庭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时必谈、个人有信访问题反映时必谈、岗位分工调整时必谈。
10.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社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范围,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
11.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委室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典型案例。
13.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通过组织约谈、定期通报、查处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风”整治效果。
14.坚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改作风问题,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根源,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五)维护群众利益。
15.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构建多方位信访受理举报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6.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工作。
17.支持县纪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纪检组每季度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强人大机关纪检队伍,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和队伍建设。
(七)推进源头治理。
19.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0.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权力公开。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
22.高度重视县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九)严格监督考核。
2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xxxx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xxxx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年度考核。
25.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听取意见和社会评价体系,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配合局党组发挥从严治党主体作用,结合本人分管的办公室、扶贫、党建、综合法规等科室工作,现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商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局党组关于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体安排。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结合实际,定期研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定期向局党组述责述廉。
二、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每季度听取办公室、扶贫办、综合法规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改进要求,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分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醒纠正。
三、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对分管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
四、抓好廉政风险防控。认真研究分管部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选人用人、公共资源交易、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每年对办公室、扶贫办、综合法规科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述职并进行点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五、带头执行党规党纪。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被组织约谈函询的情况及时主动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1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
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
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
8.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
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
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xx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洛发〔20xx〕7号)精神,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一)统筹谋划部署。
1.担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根据县委制定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根据县纪委工作部署,制定开展“讲政治、懂法律、守规矩、强能力”专题活动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
4.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指导督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其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6.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推进部署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
7.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8.健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9.每年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醒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时必谈、家庭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时必谈、个人有信访问题反映时必谈、岗位分工调整时必谈。
10.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社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范围,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
11.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委室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典型案例。
13.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通过组织约谈、定期通报、查处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风”整治效果。
14.坚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改作风问题,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根源,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五)维护群众利益。
15.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构建多方位信访受理举报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6.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工作。
17.支持县纪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纪检组每季度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强人大机关纪检队伍,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和队伍建设。
(七)推进源头治理。
19.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0.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权力公开。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
22.高度重视县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九)严格监督考核。
2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年度考核。
25.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听取意见和社会评价体系,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令行禁止。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巡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健全和完善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体系建设,主动履职尽责,形成党组书记抓,班子成员抓,各科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良好局面。
2.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经常性开展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持续开展“纪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着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班子成员及一般干部中存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行问责,切实履行执纪职责,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3.深化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定期分析研判全局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紧盯重要节点,突出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效能和“四风”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按照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
5.强化宣传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之中,扎,定期到红色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学习,不断推进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文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风尚。
为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x县发〔2021〕x号)要求,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和局内工作实际,现将班子成员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李xx(局长、党组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2、全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二次,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每年上廉政课不少于一次;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与班子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二次,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落实好“一岗双责”。
3、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4、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加强对分管科室、部门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督促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3、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支持配合局纪检组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协调落实案件调查、改进作风和预防腐败等工作。
4、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王xx(党组副书记)。
2、对分管的就业促进科、县就业服务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彭xx(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对分管的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彭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督科、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局、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赵xx(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检查考核、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报告,配合县纪委严格审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和政纪的行为。
2、维护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4、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
杨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周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办公室、后勤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责任清单。
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发展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定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作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检验。对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
2、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关系管理制度、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坚持加强组织领导。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集团党的建设和经营工作的总体布局,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
4、通过召开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式和工作现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5、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定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抓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目标,推动责任落实。
6、开展党员廉政建设专项考核,运用考核结果,督促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7、加强问责工作,支持纪委履行职责,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坚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为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9、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导向,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10、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把住宣传思想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四)坚持以好干部的标准选人用人。
11、从严选人用人。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干部队伍作出的新部署,严把政治首关,用好标准、好作风、好方法、好机制,选对党忠诚之人,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2、从严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强化廉政把关作用,提任干部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未出具廉政鉴定意见的拟提人选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防止带病提拔。
(五)坚持作风建设高标准毫不动摇。
1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住五一、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节前重申纪律要求、节中开展明察暗访、节后核实问题线索,严查严处顶风违纪问题。
1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5、广泛开展廉洁文化示范项目活动,加强集团公司廉洁文化建设,规范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行为,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廉政提醒。
1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形成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
(五)坚持强化权力监督绝不放松。
17、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资金管理、材料采购、招投标、技术分包、劳务分包、设备租赁等重点领域岗位职权的监督管理。
18、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纪律监察体系,加强纪检委员岗位设置,细化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19、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20、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重运用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运用好“四种形态”。
21、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研究解决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纪委履职尽责当好坚强后盾。
(五)坚持从严要求发挥表率作用。
22、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业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自己和亲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冯弥,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持集团公司党委全面工作,是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落实“一岗双责”,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4、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把选用干部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5、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初围绕个人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材料,在上级考核时进行报告。
6、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教育监督。
7、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8、其他应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的情况。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
专业孩子练舞蹈的心得体会大全【第四篇】
5、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8、局机关支部、办公室承担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
(二)宣传教育责任。
1、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健全廉政学习教育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作风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必修内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讲授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党课至少一次。
3、坚持和完善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承诺和廉政谈话制度,将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崇廉、倡廉、守廉的浓厚氛围,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2、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和游客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选人用人责任。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树立敢担当、重落实、善创新的用人导向,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
2、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严禁超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严禁违规设置领导职务名称、严禁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禁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五)制度建设责任。
3、全面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阳光使用权力;
任清单;
6、完善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六)惩治腐败责任。
1、建立健全腐败问题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组监察室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2、坚持教育惩处并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
(七)监督管理责任。
1、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加强对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股室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3、定期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
(八)示范表率责任。
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着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法规,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清正廉洁、秉公用权。
2、确定专题并主持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3、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管好班子。
1、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三)带好队伍。
1、以上率下,以班子自身建设带动全局干部队伍建设;
2、以健全制度纪律约束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为核心,带队伍、抓队伍、强队伍;
(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2、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及时排除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统筹各方面的力量,推动案件查办工作。
(五)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党章党规的刚性约束;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1、协助局党组书记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部署和工作安排;
3、针对分管股室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要具体批办查处。
(二)强化工作指导。
1、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方案严格审核把。
2、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定期听取汇报。
定期听取分管股室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解决分管股室在作风、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突出问题,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四)加强日常监管。
2、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严重问题要及时向局党组书记汇报。
(五)自觉接受监督。
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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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纪委(纪检组)责任。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克服软弱涣散、纪律松弛,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严肃查办案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4)强化作风监督。加大对反对和纠正“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相关要求。”
(5)深化教育预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6)严格追究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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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x县发〔2014〕x号)要求,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和局内工作实际,现将班子成员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李**(局长、党组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2、全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二次,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每年上廉政课不少于一次;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与班子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二次,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落实好“一岗双责”。
3、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4、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加强对分管科室、部门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督促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3、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支持配合局纪检组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协调落实案件调查、改进作风和预防腐败等工作。
4、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王**(党组副书记)。
2、对分管的就业促进科、县就业服务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彭**(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对分管的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彭**(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督科、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局、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赵**(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检查考核、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报告,配合县纪委严格审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和政纪的行为。
2、维护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4、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
杨**(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周**(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办公室、后勤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专业孩子练舞蹈的心得体会大全【第七篇】
为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使镇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依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xx省纪委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和《中共xx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清单。
1.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镇党委、镇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xx镇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2.镇党委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安排部署,明确班子成员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同时,研究专项工作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3.每年1月份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县、镇纪委的监督。
4.每年至少听取2次各党支部和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5.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按照县委巡视、巡察及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重要问题线索核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每年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由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8.每年听取1次镇政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镇党委各委员按照职责分工,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单位党支部和包抓村(社区)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9.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问责办法(试行)》、《xxx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及《xx镇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切实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0.建立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通报曝光制度。每年至少通报曝光2次违法违纪典型案件,重大问题随时通报曝光。
11.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制度,镇党委班子成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要把执行党规党纪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作风建设督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镇纪委组织开展检查,特别是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
12.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每季度组织1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党校培训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
13.认真组织学习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带头执行。每季度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看齐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4.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5.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专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
16.在全镇倡导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18.健全干部监督机制,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微腐败”成为“大祸害”。
19.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党委“三项机制”和《实施细则》,在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基础上,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0.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检查,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1.镇党委领导班子要根据巡视巡察监督、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问题,甄选约谈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约谈,每年不少于2人次。
22.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化解信访问题等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
23.加强和改进民生监督工作,大力支持镇纪委严肃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24.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每年对公开内容至少更新1次。建立完善党内全方位监督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25.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加强对村(社区)、驻镇单位“一把手”的监督,每年到联系村(社区)、分管单位检查不少于2次。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26.支持和配合上级巡察机构开展工作,委员会议集体研究上级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和情况报告。
27.支持镇纪委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镇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每年专题研究讨论镇纪委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
28.每季度听取1次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等情况汇报,领导和支持镇纪委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为镇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9.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每年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
30.依法依规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31.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镇党委宣传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
32.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
33.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从政道德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每年开展1至2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
34.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3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
36.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留存和市纪委备案。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党委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会。
2.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和掌握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亲自带队检查不少于1次。
3.每季度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按要求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和请示,第一时间进行签批,提出督促办理意见。
5.认真传达县委、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镇实际,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落实情况亲自过问,每年不少于2次。
6.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7.重视和支持镇纪委按照党章和“三转”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每年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不少于1次,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对执纪执法机关查办大案要案的请示汇报按次研究,作出决定。
8.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分析全镇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整体状况每年不少于1次。
9.研究制定镇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班子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
10.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不少于2次,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11.加强日常教育,对班子成员开展常态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坚持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每个月不少于1次。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2.加强对镇党委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每年开展单独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及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等情况。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及时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发现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督促调查核实,并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1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4.督促指导镇纪委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典型问题,每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通报曝光不少于2次。
15.每年按比例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不少于1次,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组织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
16.自觉廉洁从政,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17.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9.树立良好家风,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政府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抓好镇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政府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会。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程,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加强政府自身作风建设,坚持不懈解决“四风”问题,推动全镇政府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专业孩子练舞蹈的心得体会大全【第八篇】
系统各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市委、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以及上级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清单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和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中心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坚决防止党的领导弱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坚决防止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坚决防止对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下属失教失管失察,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其他腐败问题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做好年度任务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任务落实。
2、驾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局。及时听取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研究解决具体事项。
3、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每年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进行自查并进行评议,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县纪委。及时向县纪委请示报告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等情况。
4、每年年底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5、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规定,构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机制。实行任前任中廉政考察、廉政谈话、廉政培训制度,防止“带病提拔”。
6、完善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把关机制。对拟提拔干部凡提必测,测试成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并对照岗位履职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交党组备案。
7、强化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宣传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党组中心组每半年至少集中学习讨论一次,每年至少组织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一次。
(三)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
8、严守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纪严于法、纪先于法,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党组成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要把执行纪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9、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和黄志丽、刘龙清等先进典型,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完善“四下基层”、倾听群众诉求常态化等机制;推行“马上就办”制度,不断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的具体措施。
10、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化解信访问题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加强监督制约,源头防范到位。
11、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党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程序,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党务、政务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内监督、选人用人、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抓好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执行。
13、健全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机制。建立健全我局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培训、差旅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的改革与配套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14、完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加强任职廉政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拉袖子、咬耳朵,防止轻微变成严重、违纪走向违法、小错酿成大祸。
(五)加强检查考核,推进责任落实到位。
16、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机制。每年组织对下属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六)加强指导督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到位。
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具体承担5项责任。
1、组织落实。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带头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2、严抓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3、严管队伍。加强对所属支部领导班子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了解掌握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及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等情况,并提出要求。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组织分析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整体状况,突出问题导向,倒逼制度改革创新。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4、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带头管好配偶、子女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承担9项责任。
1、主动承担和落实党组班子责任清单中本人应该履行的责任。
2、组织抓好具体负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召集两次以上反腐倡廉专项工作会议,听取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深入到分管部门、单位进行工作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4、结合业务部署,指导、督促分管的部门、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
5、督促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6、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带头开展廉政宣传、廉政承诺,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一次以上;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一次以上;对分管部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查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党组和纪委负责人报告。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对分管部门、单位发生案件的查办工作,督促做好配合调查,抵制说情风,排除办案阻力,坚持“一案双查”。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上级领导机关批办、转办的违纪违法案件或信访问题。
8、带头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从严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清正廉洁的表率。
专业孩子练舞蹈的心得体会大全【第九篇】
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xx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0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
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
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
8.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
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
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淑玲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吴少义副主任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专业孩子练舞蹈的心得体会大全【第十篇】
1、继续抓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进行责任追究。
2、继续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决纠正和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案件的查处力度。
3、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活动,加大党内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
4、认真贯彻执行党内法规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拓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领域。
5、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切实规范干部职工的从政行为,切实提高便民服务工作质量。
6、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