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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晚会观后心得体会范文实用(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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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晚会观后心得体会【第一篇】

“同志,麻烦你看看我买的这酒是真是假”,3月15日,市中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大会在森博国际家居广场门前举行,现场人声鼎沸、摩肩接踵,尤其是市中工商分局设立的真假商品展示台前围满了前来咨询的人群。

会上,市中工商分局、市中区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汇报了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及“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情况;与会领导向市级消费者满意单位进行了颁奖,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宣读了倡议书;大会现场公布了20市中区消费维权十大案例,通过宣传展板发布了消费警示,开通了12315投诉申诉举报热线,工商、烟草、银行、保险等部门设立了咨询站及真假商品展示台,同时,全区11处工商所也通过走进社区、村居,设立站、点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便民投诉等活动。期间共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1起,当场解决15起,受到群众好评。

消费者权益日晚会观后心得体会【第二篇】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广大消费者的盛大节日,更是每个维权人的“提醒告诫日”。“公平守正安心消费”是今年的权益日主题,也是“共同体”理念的进一步显现,需要我们每个消费者为之努力。

“线上”+“线下”,维权要有速度、有温度。近年来,我们惊喜地发现,315维权活动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网上维权、维权热线、维权晚会、维权公益活动……维权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角落,我们可以感受到维权里的政府速度和温暖。面对今年疫情的特殊情况,苏州市消保委开展互联网消费投诉咨询公众服务日、消费维权宣传推广和线上互动活动,以搭建网上咨询投诉受理快速通道为中心,借助网站和微信平台作为消费咨询投诉主入口,通过“一个平台统筹,多个部门联动,凝聚多部门维权力量”实现消费者足不出户即可投诉维权,真正实现解民忧、暖民心。

消费者权益日晚会观后心得体会【第三篇】

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晚上做完作业我守在电视机前等到《晚会》的播出。

《晚会》不但没有文艺节目,就连歌舞也很少。从头到尾,基本都是主持人作介绍,放录像。从主持人的介绍中,我知道今天晚会的主题是:健康秩序,健康生活。

晚会一开始,主持人李勇就向我们介绍了许多关于药物中毒的事例。他告诉我们,不能滥用抗生素,不然会对生命带来危害。从电视播放的录像中,我看到:有两个女孩,一个叫曾倩,一个叫廖冬冬,都是因为滥用抗生素,使她们变成了又聋又哑的残疾人。还有一个女孩,由于抗生素使用不当,造成手坏死,最后被截肢,还差一点送了命。

还有一个事例,就是人们手机上经常收到一些短信息,说你中奖了,奖品是笔记本电脑和彩电、冰箱等,价值有好几万元呢!我妈妈的手机上,也经常收到这样的短信息。可妈妈说,那是骗人的,哪有那么多的好事?可在今天的晚会上,我看到有许多人都上当了,被骗了许多钱,有的人把家里的电视机也买了。这件事告诉我们:天下没有白吃的饭,天上也没有掉下来的馅饼。

还有一个事例,对我教育最深。说的是我们陕西安康有一个中学生,他叫张昊锋,17岁,他的学习很好,不但作文写得好,还会作诗。但由于他打电脑游戏很上瘾,经常在网吧打游戏不回家,他白天打,晚上打,最后累死在网吧里。当我听到电视上*妈的哭声,心里感到无比的难受。我要汲取这个惨痛的教训,坚决不进网吧打游戏。另外,在今天的晚会上,国家还公布了两项规定:一是任何药店,没有医生的处方,坚决不能向人们买抗生素;二是所有网吧,坚决不能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开放。晚会还向人们公布了举报电话12315,欢迎大家随时举报。

通过观看今天的《晚会》,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也让我学到了很*权常识。

还是那么一个舞台,却一年比一年奢华;还是那么大量的观众,却一年比一年增多;还是那么吸引人的内容,节目却一年比一年精彩。这就是一年一度的315晚会。

昨天是315,是全国消费者的节日。晚上19:45,我就已经早早的售后在电视机旁了。

现场的观众朋友,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大家晚上好!随着主持人热情洋溢的开场白,20xx年315晚会正式开始了。

晚会首先曝光了骗人治疗的神床。卖神床的工作者们用夸张,夸大的推销手段和甜言蜜语拉近与老人之间的感情,让这些老人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床能治病的说法,并心甘情愿的花一万多元买下这个完全没有任何治疗作用的床。

看到这里,我心里愤愤不平,对那些没有一点人情味的商人生起了阵阵恨意。今天我才知道,原来我们身边的人是如此没有良心,竟然会为了自己挣钱而不顾别人的经济损失及身体健康,这些商人太可恨了。

这些工人们只想着自己赚钱,从不想别人的利益,真的良心呗狗吃了吗?

看了今年的315晚会,我十分愤怒,气愤商人们只想着自己怎么赚钱,却从不为消费者考虑。最后,我希望消费者们不要被商品美丽的外表给迷惑。

今年的315又如期而至,央视的晚会曝光可谓力度空前,中华学生爱眼工程丧尽爱心、中国电信竟发垃圾短信、家乐福过期食品重装上市、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工作人员泄密、麦当劳执行双重“标准”、危险的玩具、液化气罐和灭火器等纷纷被曝光。

其中曝光单位的员工的几句话,更是让我印象深刻:“有时候客户投诉到这里,通道马上封掉了,我们会帮你把号码切换掉。”中国电信员工如是说,本来是要反对垃圾短信,却狼狈为奸地如此为垃圾短信大开“便利之门”,实在让人匪夷所思。“你又不吃,油煎一下细菌就都死了,没事儿。”“傻孩子,就是因为保质期过了,才更要用啊”麦当劳老员工如此教育新员工,精确到分钟的“品质参考手册”竟是如此执行,“柴鸡多少是咱们说了算”。好吧,论“不讲理”绝对无人可及,估计麦当劳,家乐福的粉丝看到这里,只能用“傻眼”形容了。

整个315晚会,让我最震惊的当属儿童玩具的制作现场和制作原料展示,生产原料已经如此不堪入目,生产中还要掺加甲醛,不禁要拷问这些无良的生产厂家,面对天真无邪的孩子,你们真下的去手啊,金钱已经把你们的心熏得乌黑了吧。

看完整个晚会,不禁感慨,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能够平平安安的活下来就是奇迹!希望央视的公开曝光要么促进企业的整改,让消费者今后稍微放心,要么让某些企业元气大伤,就此关门。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还没有一家企业敢于不珍惜自己的名声,漠视央视的舆论批评。果不其然,一大早,就发现数家企业通过自己的官方微博向消费者道歉,并承诺进行内部的整改,重塑企业形象。

在消费行为中,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老话说的好,只有买错的,没有卖错的。如果没有强制性的法规,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没有严厉的惩罚手段,仅靠企业的自律,仅靠消费者的投诉,是远远不够的。至于依赖于央视的监督与曝光,那是更不可能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更重要的靠制度,才能天天都是315。

消费者权益日晚会观后心得体会【第四篇】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基本的工作目标。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享受哪些权利。

1.安全保障权。

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

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依法结社权。

6.维护尊严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7.监督批评权。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消费者不仅是市场的主体,而且是国家社会的主人。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其他以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消费索要赔偿规定。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担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利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索赔,也可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索赔。

6.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益利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索赔。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索赔。展销会结束后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求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1.消费者被欺诈的相关法律规定。

4.大学生维权指南大全。

5.快递弄丢包裹,索赔适用何标准?

6.你放在小区物业的快递被冒领过吗?快递丢失了该谁负责。

7.毕业生应增强五意识自我保护就业权益。

8.最新版《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

9.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消费者权益日晚会观后心得体会【第五篇】

2022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公平守正安心消费”,旨在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法律赋予消费者权利的重要抓手。诚信经营与消费公平是实现商家与消费者法定权益的价值基础,势必要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既要在推动解决消费纠纷等常态化工作中促进消费公平,还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出发,积极联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共同促进商家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权益法治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共促消费公平,创建诚信消费。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共促消费公平,就是要协同各方力量,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法律规定,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公平对待每一位消费者,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诚信消费。

消费者权益日晚会观后心得体会【第六篇】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基础。必须承认的是,虽然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实施,但消费者权益保护仍存在监管模糊地带,特别是线上消费形式、交易主体更趋多样化,大大增加了工作难度。针对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强制平台“二选一”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络交易方面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出台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则、厘清权责、划清红线。

政策不留死角,监管执法必须落到实处。每年“3·15”之后,涉事企业纷纷道歉,但事实证明,“二进宫”甚至屡犯的企业也并非个案。曝光问题不是结束,在曝光之后,必须建立起督导问责机制,完善监管闭环,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对侵权行为“零容忍”,以严惩重罚提升对侵权行为的震慑力度,对于再犯企业要有更严厉的惩处措施;另一方面,要创新监管手段,及时发现新问题,从源头上把好消费安全关。

消费者权益日晚会观后心得体会【第七篇】

3月7日,广安市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总结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安排部署工作,并通报了20消费维权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副市长王瑛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年,全市各级消委会认真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66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为消费者减少经济损失亿元。

会议要求,20消费维权工作要准确把握年度主题内涵,认真研判发展形势,增强做好消费维权的信心,加强重点领域维权监管,妥善处理各类消费投诉,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营造消费维权良好的氛围,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消费者权益日晚会观后心得体会【第八篇】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动消费持续恢复”,为此,除了“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消费能力”,还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从中不难看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媒体力行监督报道之责,守护的是消费者权益,呼应的是国家部署。

近年来,国家为促进消费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安排。从出台《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到《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再到出台《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每一项制度设计都有明确目标,也与经济社会大局息息相关。

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要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一个都不能少。无论增强消费市场主体活力,还是办好消费促进活动,乃至打造消费升级平台,每一种助力都有积极效果。而在这个过程中,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将点燃消费者的消费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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