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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在路上心得体会范文范例【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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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在路上心得体会【第一篇】

1.从小处、细处着手

所谓从小处细处着手即是从具体问题抓起,从小事情、具体的事情上切入,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以来,中央纪委抓从从小处、实处抓起, 循序渐进。通过从小处、细处入手,积小赢为大胜,有效遏制了贪污腐败之风,树立了党的威信,赢得了党心民心。

2.反腐倡廉重在“常”、“长”二字

“ 常”、“长”二字,深刻揭示了反腐倡廉、治理腐败的内在客观规律。“常”字强调的是要将反腐倡廉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常态,“长”字强调的是对于腐败问题要持久抓、反复抓、长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抓长、长抓,持之以恒,使腐败治理长效化。

3.抓早抓小、严管厚爱

过去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在贪污腐败的邪路上越走越远,在贪腐的泥沼中愈陷愈深,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党组织提醒不够、教育不力,对党员干部从小问题上、细节处从严要求,早发现、早提醒,既可以有效地预防腐败,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爱和负责任的表现。

4.“老虎”、“苍蝇”一起打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一方面要大力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另一方面又要切实解决普通民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老虎”、“苍蝇”一起打有助于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效和长效。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三年来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效,“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当然,当下腐败问题依然存在,从全面从严治党依然在路上。但是,我们有理由坚信所言,“只要我们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就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绝不能输的斗争。”

永远在路上心得体会【第二篇】

今天我看了《永远在路上》第七集《天网追逃》,感到深深的震撼。记得中央纪委网站日前发布消息称,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公布了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的红色通缉令。百名红色通缉名单中近半数曾为“一把手”,逃亡时间最长的达20xx年,包括外逃巨贪、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等。

红色通缉令是全球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性通缉令,是“天网”行动中最为凌厉的手段。红色通缉令由经办国国际刑警中心局局长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秘书长共同签发,各国中心局据此应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捕。一旦捕获后,经国际刑警组织简化程序可以快速引渡到请求国。要获得这样的通缉令,请求国就得先行作好详尽的证据基础工作,并得到国际刑警总秘书处的认可。此次一口气就公布了百名名单,有具体的出逃时间,有明确的犯罪指控,并指向有可能潜逃的目的国,说明中国作了最为充分的准备并展示了坚定的追逃决心。

自联合国达成了“反腐败框架协议”以来,国际刑警组织的注意力,从传统的跨国毒品贩卖等暴力犯罪领域延展到职务经济犯罪领域成为可能,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签署国,中国应利用好这一渠道,多多动用红色通缉令这一震慑手段。

“天网”行动是“猎狐”行动的升级版,除通过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之外,还有依照双边引渡协议的引渡追逃、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劝返等多种手段。从行动主体上看,“猎狐”行动由公安部牵头,而“天网”行动由多个专项行动组成,分别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央行等单位牵头开展。多个单位的强力牵头驱动,使专项行动变得更有效率和针对性。如央行的牵头,使众多商业银行与金融单位对外逃腐败分子的洗钱、转移非法资产、隐匿资产等可以展开针对性的行动,能协调与沟通外国金融部门的配合。

而从国内网络上看,“天网”还应建立起严密的防逃机制。配合追逃与防逃双重工作的,就是展开大规模的清理和比对证照工作,以证管人,一证一人,保证让犯罪分子有翅难飞。经验表明,职务犯罪分子轻易外逃或成功潜伏于外国,就是因为他们持有多重证照,如多个身份证、护照。他们所持的多个身份证与护照,并不是粗制滥造的街头仿制品,而是真实的证照。

针对经济犯罪嫌疑人的追逃,包括“追人”和“追赃”两大内容都不能手软,“追赃”有时比“追人”更难。如何把流入海外的赃款最大程度追回,应开动多种智慧手段,如相互分成协议等。

相对于强势的红色通缉令,一些软性的劝()返手段,也应加强。劝返和回国自首工作的展开,很大程度上涉及外交渠道畅通与否,所以打好外交牌也是追逃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由于很多外逃人员,多选择藏身在一些与中国未建立引渡协议或警务合作有多种前置障碍的国家里,在短期内不可能与当事国完成引渡协议谈判的前景下,我们必须得绕过一些制度障碍,多用已有渠道,如通过国家间司法合作,或异地起诉。有时为了完成这一工作,加强国内的缺席审判,也有利于通过法务手段来展开相关工作。总之,应打出各种措施的“组合拳”,强力推进“天网”行动,追逃不休。

永远在路上心得体会【第三篇】

央视政论片《永远在路上》第一集中露面的贪官,无一例外,都是这种神情,与他们在台上时头发乌黑、红光满面、口若悬河、动作敏捷相比,真是判若两人,他们几乎都已经彻底变为另外一个人,前后相比较,相同的不过是名字而已。

中共党史上,从上世纪20xx年代一直到文革结束,一代又一代的各级干部和普通党员坐过牢的,不在少数。但是牢门内外,人的精神状态发生如此巨变的,根据各种典籍记载,恐怕就是这一批人了。与早期的李大钊、瞿秋白,甚至被开除出党的陈独秀,一直到文革期间那么多进牢房的诸如彭德怀等等高级干部相比,如今在牢里的这些前高级干部,哪一个有一点点先辈进入监狱、走上刑场的一丝丝气概?

原因其实并不复杂,因为他们从弄权开始,内心深处,是非界限恐怕就相当模糊,他们一直是心虚的,老是在等着生大病、坐大牢等大限到来,帮他们最终明辨是非。而不像李大钊瞿秋白等人,自始至终,牢里牢外,从来就认为自己在做正确的事情,所以,他们能够慷慨赴死。

孔子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也就是说,你到了四十岁,就不该再为基本价值立场感到困惑,应该怎么立身行事,已经了然于胸。但这些所谓高级干部,却似乎永远没有到成熟的心理年龄,比如白恩培自称快60岁退休了,才意识到自己需要很多金钱;李春城进了监狱,才发现自己的价值观可能带坏成都的部下们。他们似乎是进了监狱之后,才年满40,才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

或有人说,“一把手”的权力过大且缺乏监督,才是根本问题。的确,过大的、不受约束的权力,很容易引诱人犯错误。但须知人之为人,首先应当具有自主意识,在此之下建立一些做人的底线,他不因制度而使自己的欲望轻易失控,否则与猪狗何异?

这些贪官一方面没有成熟的价值观,一遇到重大变故就悔恨不已,完全可以想见,如果他们侥幸没有被查处,有生之年,是否还有能力反省出自己的龌龊不堪?另一方面,他们普遍过了知命之年之后,仍然完全缺乏掌控自己欲望的能力,这种幼稚,所从何来?须知,不管是白恩培还是周本顺,都声称自己出生穷苦,驾驭意志与欲望的能力理当比别人更强才是。

永远在路上的心得体会【第四篇】

从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到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中央紧紧围绕“责任”二字,不断强化“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要求,强调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强调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要做到以上率下,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党的领导落在实处;明确要求各级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立规挺纪,深化从严从实,切实解决宽松软的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一步步向纵深推进。

忘了主体责任,再忙也是失职

当前,有不少党委书记在思想上还没认识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有的在流程管理和过程监督上流于形式,责任层层弱化;有的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执行制度规定刚性约束力不强;还有的主抓意识不强,缺乏责任担当,做“甩手掌柜”,至今仍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不少党员领导干部心中对主体责任的认识还存在误区。

误区一: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只是由党委领导,具体工作与负责那是纪委的事。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不抓谁抓?”

党章总纲开宗明义:“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明确了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地位。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党委的政治责任,是必须履行的政治任务。如果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弃责任、不管不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只能成为一句空话。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章要求的,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做到,不能“只挂帅不出征”。

误区二: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只是主要领导的责任,班子成员只管业务就行。

“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要推进到哪里。”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误区三: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会拖经济发展后腿,“经济建设要跟上,廉政建设就要让”。

“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

十分明确地指出,“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各级党委要将全面从严治党放在政治保证和组织基础的战略地位来看待和重视。抓好党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如果只抓经济、不讲政治,忽视党的建设、弱化党的领导,经济发展就会偏离正确方向,又谈何实现长远发展?

要走出这三种误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使命意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自觉地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以上率下

党章规定各级党组织是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既是领导者、组织者,又是推动者、落实者。领导不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就无从谈起。党委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做到领先一步、下管一级,做好示范、树立标杆;班子领导要担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加强管理、严抓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做扎实、做细致、做到位。

“明责”,要清单化。责任细化,边界厘清,让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做到履责有依、督责有据。党委(党组)要在年初专题召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交流确定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项目清单。每份清单必须围绕重点目标任务、分管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分管领域和职权范围内可能潜在的廉政风险、分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明确“责任项目”、“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要素,定责任、设目标、交任务。制定责任项目清单时,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亲自制定责任项目清单,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必须在网上公示,彻底解决以往秘书代劳、责任虚化、监督缺失等问题。

“履责”,要流程化。落实主体责任要注重顶层设计,用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落实。要围绕“听、研、查、谈、评”,加强流程管理和过程监督:即党委(党组)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项目推进和落实情况;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尤其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定期对班子成员责任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照约谈工作机制,及时约谈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同志,早提醒、早整改、早落实;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制定的责任项目清单开展自查、述责述廉及考评,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督责”,要制度化。党委(党组)要注重建章立制,将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要在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中,以上率下,以点带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督责机制;要做到挺纪在前,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督责不间断,问责不手软。比如,建立细化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对信访反映问题与领导干部开展谈话的实施办法、对不作为慢作为干部进行约谈问责办法等。

聚焦监督主业,压实监督责任

“党的领导是全方位的,本身就包含着管理与监督,对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针对问题开展巡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都是党委的职责,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全推给纪委。”

作为党组织,必须深刻把握好领导与监督的关系,要认识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彼此联系、相辅相成。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和管理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领导和支持纪委全方位开展监督工作。

要找准职责定位。各级党委要全力支持各级纪委找准职责定位,严格围绕“三转”,监督执纪问责,回归主责主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原则上不应再分管其他业务,要集中力量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委监督责任的切入点,从配合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监督部门履行职责上来,改变过去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的做法,把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责交还给业务主管部门,通过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确保纪委腾出更多精力履行主业主责。

要坚持问题导向。各级党委要全力支持各级纪委在履行纪律审查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责任落实。一是敢于发现问题,梳理问题清单,清理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报告,为进一步考核评议、追责问责提供依据。二是督促整改问题,对照问题清单推行问题整改项目化,督促有关问题单位立行立改,对短期内不能彻底整改的要明确解决的措施、时限和责任部门,做到件件有着落,确保责任落实。

要强化问责倒逼。各级党委要全力支持各级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之时,必须把问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要建立健全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做到有错必究、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使问责成为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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