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申请书【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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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社申请书范文【第一篇】
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伤认定工作。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遵循《条例》 规定的原则,注重保护遭受事故伤害职工的利益。工伤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时,“工作时间”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进行把握。职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的时间、因工作需要的必要工间休息时间,也应视同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可以按照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为完成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所涉及的场所进行掌握。“事故伤害”包括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引起的事故伤害。
第五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时,“预备性工作”应理解为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收尾性工作”应理解为在工作结束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
第六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时,“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考虑该伤害属于职工在工作中因他人不服从其履行工作职责的管理行为而受到暴力侵害造成伤害,且该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因果关系。职工因情感、恩怨等与履行工作无关原因遭受暴力侵害的,可考虑不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伤害。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因意外因素导致的人身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也可以考虑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
第七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时,“职业病”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由具有诊断资格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诊断,且经诊断为“职业病”的疾病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目录。
第八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时,“因工外出”应考虑职工到本单位以外但不出当地范围以及到当地以外或者境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等两种情形。“受到伤害”应考虑事故伤害、暴力伤害以及其他形式的伤害等情形。
第九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时,“交通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理解。申请人提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文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格式。
第十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发现不符合法定格式的,可以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已经作出明确的本人无责任、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结论的,可视为“非本人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时,“突发疾病”应考虑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且情况紧急,在工作岗位上死亡或者从工作岗位上直接送往医院抢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情形。“48小时之内”是指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的时间到职工死亡时间不超过48小时。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包括在急救车中的急救记录。
第十二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六条时,是否属于不予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法定事由,应当依据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的有效法律文书为依据。
第十三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时,醉酒的标准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xx)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的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
第十七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注明要求认定或者视同为工伤。同时提供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并按照《条例》和《若干规定》的规定分别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审核工伤认定申请时,认为该申请不属于本区、县管辖的,应当自审核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3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移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受移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该工伤认定申请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向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书面提出确定管辖申请,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十九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审查工伤认定申请时,认为申请人提供的医学文件不完整或者诊断证明书不明确的,可按照《条例》和《若干规定》的规定,一次性书面告知受伤职工到本市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工伤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检查,补正相关医疗文件。
第二十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撤回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条例》规定的申请时限内再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根据需要对职工事故伤害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三条 按照《条例》第二十条中止工伤认定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向申请人送达《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中止情形消失的,应当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中止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期限。
第二十四条 按照《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终止工伤认定程序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向申请人送达《工伤认定终止决定书》。工伤认定被终止的,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有权再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五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六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二)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第二十七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对于申请材料完整,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无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应当制作《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加盖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第二十九条 《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间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诊断结论;
(四)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六)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四)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五)作出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第三十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诊断证明书等相关医学文件,在工伤认定决定中明确伤害部位。
第三十一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工伤认定终止决定书》的送达按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终止工伤认定决定以及工伤认定决定或者不予工伤认定决定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工伤职工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前,认为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遗漏了受伤部位,在提交诊断证明书等相关医学文件后,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无误,可做出增补受伤部位的决定。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增补受伤部位的决定,一并作为工伤职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认为因工伤或者职业病直接导致其他疾病的,并提交了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或者职业病直接导致疾病的医疗诊断证明。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应在《工伤认定决定书》中对因工伤或者职业病直接导致其他疾病的情形予以明确。已经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应当对《工伤认定决定书》进行变更。
第三十五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入社申请书【第二篇】
入社申请书
我叫XXX,是XX单位XX职务,我志愿加入九三学社。
我认真学习了九三学社的历史,研读了九三学社章程。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九三学社的前身为抗日战争后期一批进步学者发扬五四运动的反帝爱国精神,以民主、科学为宗旨,在重庆组织的“民主科学座谈会”。后为纪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改建为“九三学社”,并于1946年5月4日正式成立。
解放战争时期,九三学社赞同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积极参加民主运动,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斗争。1949年1月,九三学社发表宣言,响应中共中央“五一”号召和毛泽东主席的八项和平主张,拥护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1949年9月,九三学社代表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了《共同纲领》的制定、中央人民政府的组成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九三学社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协商,组织成员参加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为发展科学技术、教育和医药卫生等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九三学社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改革和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半个多世纪以来,九三学社弘扬民主与科学精神,形成了坚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进步的优良传统。
近几年,九三学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秉承“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多党合作方针,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主动开拓社会服务,特别是开展智力开发、科技咨询、办学讲学和支边扶贫活动,成效显著,充分说明九三学社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作己任,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尽责尽力。
九三学社的基本任务是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全体社员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为实现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奋斗目标,为实现推进现代
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新世纪三大任务贡献力量。
发展是我国的第一要务,也被九三学社视为参政议政第一要务,科教可强国、富民、促进和谐,九三学社社员以从事科学、技术工作以及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并有从事文化、财经、政法等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及政府部门优秀知识分子,靠专业技术立足,九三学社是个高素质的知识分子群体,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和赞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九三学社将继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九三学社前辈们致力于学术自由、科教兴国,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引领着科研方向,在国防、科技、经济、医药等诸多领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摈弃官僚和陈腐,怀着为人民谋福利的热心,用他们睿智的头脑、渊博的知识建言立论,为各级党政领导提出了许多价值很高的建议。他们对科技刻苦钻研、永不言弃的精神,对事业的无限忠诚、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着实让人感动。
九三学社及其社员以高尚的道德、渊博的学识、精湛的技术报效国家、服务人民,足为学术和道德表率。在他们折射出来知识分子的人格魅力,无不时时感召着我,激励着我,感召激励我去做一个道德高尚、学识渊博、技能精湛的人,也激发了我加入这个优秀群体的愿望。民主,简简单单两个字蕴涵了太多的含义。“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每次当我思考什么才是民主的时候,我的脑际便浮响起独立宣言中的这句话,而每次想起这句话,都对我的心灵产生似乎来自于大地深处、天籁之际的强烈震撼!民主是超越国家与阶级的,民主是人民大众的,民主是每一个人的。民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的不懈追求目标。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正在为了建立一个更加民主和文明的社会而努力着。“民主”也是九三学社的宗旨之一,加入九三学社,继承和发扬民主精神,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是我的人生目标之一。
我推崇九三学社“科学”与“民主”的宗旨!我希望能加入九三学社,同社内的精英一起,以民主与科学为精神指引,追求人生更高的境界,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清楚地知道个人是渺小的,和高、中级知识分子云集的九三学社之间还有距离,但我不会妄自菲薄。我想早日融入九三学社这个崇高的集体,向学社前辈学习,为依法治国、科教兴国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九三学社是光荣的,我希望在她的关怀下不断进步。
我再次恳请加入九三学社,恳请组织批准。
入社申请书【第三篇】
入社申请书
尊敬的九三学社xxx市委员会:
我自愿申请加入九三学社。本人怀着无比崇敬和激动的心情,写下入会申请书——本人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九三学社组织,穷我毕生精力弘扬民主与科学之精神!我知道了九三是一个人才荟萃的地方,聚集着各行各业众多的精英,他们不仅在自身行业内走在时代的前列,引领着科技研发方向,在国防、科技、经济、医药等诸多领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而且还运用他们的超人智慧、渊博知识,带着为广大人民谋福利的满腔热情,提出了许多富含科技含量的高价值、高水平的建言献策,为各层领导决策层提供了很好的决策依据。正是九三社员们对科学刻苦钻研,永不言弃的精神,对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他们高尚的品格深深地感染了我,激励了我,也吸引我靠近九三,认识九三。
参加工作以后,我对九三学社的社史、发展历程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对九三也更加向往。九三学社最初是以发扬五四运动的反帝爱国精神,以民主科学为宗旨,为纪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成立、改建的。九三学社一直与中国共产党保持着亲密的合作关系,在我国的革命事业中,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而斗争;新中国 成立后,九三学社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协商,组织成员参加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为发展科学技术、教育和医药卫生等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走上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道路。在社会主义新时期,九三学社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不懈地奋斗着。半个多世纪以来,九三学社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深深的知道加入九三学社不仅需要有强大的知识后盾作为支撑,还需要学习大量的政治理论和九三学社的社史社章。平日,我积极与周围的九三社员一起认真学习各种知识,还通过看报、读书、上网查看等一系列途径了解中共中央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及九三的社史社章、各种章程。扎实的学习加强了我自身的理论基础,为更好的进行工作打下了伏笔。日常工作中,我努力完成眼科临床医学的科研创新、整理档案、组织活动等一系列工作事务。努力利用所学专业知识,积极推动眼科临床医学科技创新,参与了多项科研成果,协助促进了单位的科研水平,同时也赢得了上级领导及同事们的一致肯定。我先后荣获“xxxx青年岗位能手”、“ 20XX年度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九三学社是我为之努力工作、为之奋斗的地方,我与九三学社已密不可分,我对九三学社充满了无限的崇敬与向往。为此恳请批准我加入九三学社。如果批准我入社,我将遵守社章,执行社的决议,积极参加社的活动,按时缴纳社费;遵守九三学社组织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承和发扬本社优良传统;提高政治思想水平,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干好本职工作。与广大社员们一起,大力弘扬民主与科学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不断做出贡献。如果社组织没有接受我的申请,我也不会气馁,不会放弃,以更出色的工作缩小差距,获得社组织的认可,期待成为光荣的九三社员。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入社申请书【第四篇】
入社申请书
九三学社连云港市委员会:
我叫薛丽卿,是淮海工学院教师,我志愿加入九三学社。
我认真学习了九三学社的历史,研读了九三学社章程。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九三学社的前身为抗日战争后期一批进步学者发扬五四运动的反帝爱国精神,以民主、科学为宗旨,在重庆组织的“民主科学座谈会”。后为纪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改建为“九三学社”,并于1946年5月4日正式成立。
解放战争时期,九三学社赞同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积极参加民主运动,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斗争。1949年1月,九三学社发表宣言,响应中共中央“五一”号召和毛泽东主席的八项和平主张,拥护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1949年9月,九三学社代表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了《共同纲领》的制定、中央人民政府的组成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九三学社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协商,组织成员参加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为发展科学技术、教育和医药卫生等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九三学社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改革和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半个多世纪以来,九三学社弘扬民主与科学精神,形成了坚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进步的优良传统。
近几年,九三学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秉承“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多党合作方针,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主动开拓社会服务,特别是开展智力开发、科技咨询、办学讲学和支边扶贫活动,成效显著,充分说明九三学社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作己任,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尽责尽力。
九三学社,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一个多么光辉的名字。她就像灯塔,给我指明了方向,照亮了我的胸膛,让我一颗赤诚的心有了归属,成为我矢志不渝的信仰和追求。
我在教师岗位工作十余载,工作严谨,勤于治学。潜心研究公共体育教学方法和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的现状、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开拓视野,大胆创新,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教学水平、科研水平,每年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群体工作,得到学生同事的好评。
作为学校体育教育专业的主要任职老师,培养身心健康的学生是我工作的努力方向,通过对学生生活习惯、业余爱好、参加体育锻炼情况的调查,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身体健康状况,对于学校体育课程的教学改革十分重要,因此撰写了《大学生颈椎亚健康现状及预防》论文1篇。
我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会议。2009年,《民族传统体育对大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获第六届全国体育文化交流二等奖,在江苏省高校第二十一届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提交论文1篇,获二等奖;《乙肝病毒携带大学生体质调查研究》一文获江苏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科学大会暨省高校第二十二届体育学术大会二等奖。2篇论文分别获得江苏省高校第二十四届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论文二等奖和三等奖。分别主持淮海工学院课题2项,教改课题1项。先后发表《我国普通高校构建课外体育俱乐部的可行性研究>,《关注文化差异下的国际体育交流——对“国奥队英国打架事件”的反思》,《学生自编操纳入普通高校健美操教学大纲的可行性研究》,《江苏省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苏北高校体育教师职业痛症探析》,《体育教师腰肌劳损的预防和治疗》,《我国普通高校构建课外体育俱乐部的可行性研究》,《健美操开放式教学对学生能力的培养》,《甲流对大学生生活方式的影响》等14篇论文。
另外作为一名体育教师,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我也时刻不忘对社会
体育的极大关注。代表学校参加连云港市教职工健美操比赛,中华医学健舞比赛,均获得第一名。代表连云港市参加江苏省第六届“沿江体育带”家庭健身趣味运动会,获得第三名。针对体育教师的专业特点,在社区积极开展群众健身活动,担任各级别的乒乓球、网球、舞龙等项目的裁判。
我知道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和高、中级知识分子云集的九三学社之间还有一定距离,但我不会退缩,我会坚定的向着这个目标奋斗。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会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更加深入学习,严格遵守学社纪律,以优秀的九三学社社员为榜样,宏扬学社精神,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投身于火热的社会服务中去。我想早日融入九三学社这个崇高的集体,向学社前辈学习,为依法治国、科教兴国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九三学社是光荣的,我希望在她的关怀下不断进步。
我再次恳请加入九三学社,恳请组织批准。
申请人:
2011年4月27日